第七十一章 林府宴请(1 / 1)

但陈宫的话也没错,现在还不是掀桌子的时候。

毕竟,九原城里,那么大个郡城,在册的民户,也不过万人,其他不在册的都在士族豪强手下当奴做仆,又不知有多少人在士族豪强手下做事!

想管九原城,最起码这些人不能捣乱扯后腿!

靠杀,真杀下去,九原城得要杀没了人!

那就先谈一谈吧!

能谈,也免得多造几分杀戮!

“带上高顺,还有陈表。”吕布站起身,慵懒劲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身令人窒息的煞气:

“既然要去,就去看看是不是鸿门宴,谈判的事情就交给公台你了,尺度你自己把握。

底线就是我入主太守府,我的利益不能受损,其他的多的,赚多赚少都无所谓。”

太守府原先的利益,可以不吃,但也怕本地豪强捣乱,比如自己的产业铁坊,盐坊,又比如吕布还想开别的产业!

又对高顺说:“带上狼骑,让徐晃林府外面待命,再告诉张辽,让大营里的军兵待命,若是谈不妥!就随时起兵支持我!”

林府的宴席,设在暖阁。

地龙烧得极旺,一进门,那股子夹杂着兰麝香气的热浪便扑面而来,与屋外的寒风肃杀判若两个世界。

林郡丞是个面白微须的中年文士,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象极了玩弄政治的老狐狸。

“太守大人赏光,蓬荜生辉啊!”林郡丞遥遥举着酒爵,躬身敬酒,礼数周全得挑不出一丝毛病。

只是距离太远,吕布的识人心,看不到林郡丞的想法!

该死啊!

吕布心里骂着,他还想着用【识人心】看看是不是鸿门宴呢!

这一会,【识人心】的局限出来了,距离过远,自然感觉不出别人的想法。

若是酒里下了药,下药的人这一会,不想下药这事,也感知不出来啊!

那只能自己小心谨慎了!

吕布跪坐于主客位,作揖遥礼。

身旁斟酒的侍女,连忙为吕布倒上酒!

吕布精神扫了一下,并无异常,也是,一个倒酒的侍女而已。

林郡丞要是酒里下毒,也不会告诉一个斟酒的侍女!

他瞥了一眼那琥珀色的酒液,装作粗鲁的样子,抬手挡住了那只递到面前的酒爵。

“林大人见谅。”

声音不大,却让喧闹的暖阁瞬间静了一瞬。

身份不一样,说的声音不大,也愿意有人听了。

“前几日有个都伯喝多了酒,在军中撒泼,被本将砍了脑袋挂在辕门上。”

吕布指了指自己的脖子,笑道:“如今是非常之时,本将若是带头破戒,

那颗脑袋怕是也会觉得冤枉,半夜来找本将索命啊。”

林郡丞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认为吕布不给面子。

但毕竟有城府,转瞬即逝,立刻换上了一副敬佩的神色:

“大人治军严明,下官佩服!撤酒!为大人换茶!”

丝竹声起。

两列舞姬鱼贯而入。

吕布半眯着眼,身子向后靠在隐囊上,看似已被这暖阁中的香风熏得昏昏欲睡。

实则眼角的馀光四处游移,在每一个人的脸上刮过。

非是多疑,实在是怕死。

领舞的女子身段极软,长袖挥舞间,带起一阵香风。

歌舞随之而起。

数十名舞伎身着彩衣,如惊鸿般跃入场中。

丝竹声陡然转急,领头的几名舞伎长袖甩开,在空中交织出迷人的弧度。

吕布斜靠在案几上,单手支颐,放下自己多疑的心,看似在欣赏那摇曳的腰肢,实则视线一直盯在在那些舞伎的袖口上,那洁白的玉碗。

看看会不会是项庄舞剑。

贪花好色不假,但在生命面前,不值一提。

美色在权势面前,也只是点缀。

吕布端起案上的茶盏,轻轻晃动,却一口没喝。

他馀光瞥见林郡丞正与陈宫谈笑风生。

也不知道谈上了没有。但他相信陈宫,肯定能谈妥。

没发现有什么行迹可疑的刺客。

才放下心来欣赏歌舞!

熏香袅袅,透着股淡雅的冷香。

鼻翼微动,除了酒香,还有一股子清浅的苏合香钻进来,

一曲舞罢!

丝竹声又起,细碎的脚步声就紧跟着从屏风后传了出来。

几个穿着米白、淡粉长裙的舞姬轻盈地飘进场心。

她们脚上套着精致的绣鞋,绣鞋点在羊毛地毯上,发不出半点沉重的动静,反倒象是枝头嫩叶承了露珠,颤巍巍地一点即起。足尖点地时,又象是受了惊的蝴蝶,一触即走。

那身段柔得象没骨头似的,长裙下摆随着旋身的动作,如水波般一圈圈荡漾开来,尤其是那荷花状的衣袖,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道若有若无的弧线。

这种场面,若是换成以前那个只知道抡方天画戟的莽夫,大概只会觉得晃眼。

但对于现在这具躯壳里的灵魂来说,这些扭动的腰肢和流转的眼波,比那些冷冰冰的行军地图要有意思得多。

那柔软的身段,能摆十八般姿势。

丝竹声骤然变得轻快,象是春雨打在残荷上。

长裙下摆如水波般荡漾,那荷花状的衣袖随着手臂的摆动,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柔美的弧线。

吕布眯着眼,心思也没全在舞姿上。

歌舞虽好,自己只是此间客人,而非主人啊。

要是我入主了太守府,弄队歌姬舞女,人躺在美人身上,素手喂我葡萄,那种奢华的日子,才符合我两千石大员的身份啊!

想到妙处,吕布刚想打个哈欠,视线却被一个执壶靠近的身影给吸引住了。

一股清幽的香气靠近,打断了他的思绪。

一只素手拎着酒壶,稳稳地悬在吕布杯口。

我都说不喝酒了,你还给我斟酒!

太不知好歹了!

但是玉手真嫩啊,嫩得象新剥的葱段,指甲透着健康的淡粉。

那么嫩的手,让吕布不由得想入非非。

想摸!

酒液倾泻而下,撞在杯壁上,溅起几颗晶莹的珠子。

吕布顺着那截垂如浮云的袖口往上看,眸光微微一凝。

那是个穿着浅绿色交领汉服的女子。

领口和袖口都细细地滚了一圈银丝边,素雅得简直不象是这种奢华场里的人。

她走得极稳,吕布刚才注意到了,现在想来却是衣袂飘飘,那一身冷清的气质,象极了林子里的清风。

吕布端着茶盏的手微微顿住,眸光随之凝固。

这女人,有点眼熟。

吕布脑子里飞快地掠过上次林氏私宴的场景。

吕布清楚地记得,那晚一道红影自云台斜飞而下,赤着的一双足踝上系着指甲盖大小的金铃,每动一下,那“丁零”声就象是直接踩在人的心尖子上,能把人的魂儿都给勾出来。

那女子穿着火红的纱裙,腰肢软得跟没骨头一样,随着鼓点扭动,象极了热烈温暖的火。

那时候她的眼神冷得象冰,勾魂摄魄的媚态里藏着股拒人千里的气质。

眼前的女子,一身浅绿色的交领汉服,领口和袖口都镶着精致的银丝边,素雅得象一株刚出水的青莲。

一副温婉端庄的模样。

想那日。

那腿,白的直得让人眼晕。

吕布下意识地低下头,视线落到了这绿衣女子的脚上。

可惜,今天她穿了绣鞋,藏住了那一双曾经晃得他眼花的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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