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传来脚步声,踩在泥地上,声音发闷,一步一步,不急不慢。
门帘“哗啦”一声被掀开,一个中年女人走了进来。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旧棉袄,袖口和领子都磨出了毛边。头发简单地挽在脑后,用一根黑色橡皮筋扎著,几缕碎发垂下来,贴在额头上。
她的动作很轻,象是怕吵醒人,一进门就放慢了脚步,还用手扶了扶门帘,不让它发出太大的声音。
“醒了?”
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熟悉到骨子里的温度。
林峰张了张嘴,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一时间发不出声。
女人走到炕边,弯下腰,伸手在他额头上探了探。手指有些粗糙,指腹带着薄茧,却很暖,带着一股皂角的清香。
“昨晚又烧了一阵,烧得我跟你爸一宿没敢睡,吓死人了。”她皱着眉,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色,“现在看着好点了,还难受吗?”
林峰的眼框红了。
这是他的母亲。
王惠珍。
不是记忆里那个头发花白、说话总带着喘、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老人。
眼前的母亲,头发还是黑的,只有鬓角有几根白发。脸上的皱纹也少,只有眼角和额头有几道浅浅的纹路。人虽然瘦,但精神还好,眼睛亮亮的。
还活着。
好好地活着。
“妈……”林峰的声音有些哑,“我没事了,不难受了。”
他主动伸手,握住了母亲放在他额头上的那只手。
王惠珍愣了一下,有些意外地看着他。
这孩子平时可不会这样,从小就不爱撒娇,长大了更是话都不多说几句。
“真不烧了?”她又仔细摸了摸,“那就好,那就好。”
她松了一口气,转身去拿碗:“你爸一早就去地里了,地埂子塌了一截,得赶紧垫上。本来想等你醒了再去,我说你睡你的,别眈误正事。他还不放心,说中午一定赶回来看看你。”
她一边从锅里盛着稀饭,一边絮絮叨叨:“你先垫垫肚子,胃里有点东西,待会儿我去给你煮个鸡蛋。昨天老母鸡下了一个,我特意留着呢。”
听着母亲的絮叨,林峰心里别提多幸福了。
“妈,您也没吃吧?”林峰坐起来,“咱们一起吃。”
“我吃过了。”王惠珍摆摆手,“你爸走之前喝了碗粥,我陪着喝了。”
她端着碗走过来,小心翼翼的,怕洒了。
粥很稀,几粒米在碗里浮浮沉沉,能看见碗底。
林峰接过碗。
“谢谢妈。”他认认真真地说。
王惠珍又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傻孩子,跟妈还说啥谢谢。”
林峰没有接话,只是看着王惠珍傻笑,好象怎么也看不够。
王惠珍知道儿子退烧了,也开心,只以为儿子在发呆,在炕边坐下来,拿起针线筐开始纳鞋底:“大学刚毕业,别人恨不得马上就找个单位上班,就你往家跑,也不嫌人笑话。”
“不嫌。”林峰喝了一口粥,温热的粥顺着喉咙滑下去,带着一点糊味,还有一丝丝的甜,“能在家多待几天,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王惠珍手上的针线停了一下,抬头看了他一眼。
这孩子今天说话怎么这么好听?
“你这嘴,是吃蜜了?”她嗔怪地笑了,“行了行了,赶紧喝粥吧。不过话说回来,你这一病,要是在外头,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还真是回来得巧。”
林峰看着母亲低头纳鞋底的样子,针线穿过布料,“嗤嗤”作响。
阳光从窗户斜斜地照进来,落在她的肩头,在地上投下一片暖色。
前世,他有多久没这样坐在家里,看着母亲做针线活了?
十年?二十年?
他记不清了。
那时候总觉得忙,总觉得以后有的是时间。
可后来才发现,时间从来不等人。
这一世,他有机会了。
“妈。”林峰忽然说。
“恩?”
“以后我常回来看您。”
王惠珍笑了:“你这孩子,说的跟要离家十万八千里似的。工作分配下来,不就在县城或者镇上吗?骑个车就回来了,还用你说?”
“那我也说。”林峰认真地看着她,“我会常回来的。”
王惠珍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摆摆手:“行行行,你说了算。快喝粥,别凉了。”
嘴上这么说,她脸上的笑意却藏不住。
门外又传来脚步声,比刚才重一些,带着风尘仆仆的气息。
林建国推开门进来,肩上搭着一件沾了泥的旧外套,裤腿也湿了一截。
他看到林峰坐在炕上,点了点头:“醒了。”
声音不高,话也不多,却让人心里踏实。
“爸!”林峰放下碗,声音比刚才亮了些,“您回来了。”
林建国“恩”了一声,把外套挂在门后的钉子上:“好点了?”
“好多了,不烧了,身子也轻快不少,脑子都感觉更好使了。”林峰说,“爸,地埂子垫好了?”
“垫好了。”林建国转身去院子里洗手,“就一小截,不是啥大活儿。”
“那我下午跟您一起去翻地吧。”林峰说,“我闲着也是闲着。”
林建国洗手的动作顿了一下,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你身体行吗?”
“行,就是发了场烧,现在好了。”林峰笑了笑,“再说了,我一个大小伙子,还能比不过您?”
林建国盯着他看了几秒,嘴角抽了抽,象是想笑又忍住了:“行,那下午跟我去。”
王惠珍在旁边看着父子俩,心里觉得奇怪。
这孩子今天是怎么了?
平时话都不多说几句,今天怎么这么主动?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
屋里安静下来,只有勺子碰着碗沿的轻响,还有母亲纳鞋底时针线穿过布料的“嗤嗤”声。
阳光通过窗户,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林峰慢慢喝着粥,一口一口,很慢,象是要把这个瞬间记在心里。
前世错过的,这一世,他都要补回来。
林峰在家住下来的第三天,终于完全适应了这里的节奏。
或者说,他本来就熟悉这个节奏,只是前世忘了,这一世重新捡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