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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政哥的羊毛薅到了(1 / 1)

“你要把红糖卖给军队?”

李斯听到顾明的话,再次愣住了。

他刚刚才被这小子“卡bug”升爵的操作给惊讶到,没想到,顾明紧接着又抛出了一个更加石破天惊的想法。

一个商人,主动要把自己的东西卖给军队,而且还是以这种正式的、请求的方式。

这在大秦,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军队的后勤补给,向来是由国家统一负责的。从粮草、兵器到被服,都由少府和治粟内史等专门的机构进行采购和调配,有着一整套严密而复杂的流程。

私人商户想要插手,无异于痴人说梦。

“胡闹!”李斯的第一反应,就是呵斥。

他皱着眉头,脸色沉了下来:“军国大事,岂是你能随意插手的?你一个商贾,不好好做你的生意,动这些歪心思做什么!”

在他看来,顾明这个想法,太过天真,也太过危险。

军队是什么地方?是国之基石,是王权的保障。

任何与军队扯上关系的事情,都敏感到了极点。

顾明此举,一个不慎,就可能被扣上“意图染指兵权”的大帽子,那可是抄家灭族的重罪。

“义父息怒,孩儿并非动歪心思。”顾明不慌不忙,他知道李斯有这种反应是正常的。

他躬身一礼,不卑不亢地说道:“孩儿只是觉得,红糖此物,对我大秦将士,或有大用。”

“有何大用?”李斯没好气地问。

“义父请想,”顾明开始了他的“产品推销”,“我大秦将士,南征北战,经常需要长途奔袭。体力消耗巨大,而军中所带干粮,多为干硬的麦饼粟米,不仅难以下咽,补充体力也慢。

“而红糖,只需一小块,用热水化开,便是一碗甘甜的糖水。将士喝下,能迅速补充体力,驱寒暖身。”

“此物易于携带,不易变质,成本也相对低廉。若能随军配发,在关键时刻,或许就能让我大秦的将士,比敌人多一分力气,多一分胜算!”

顾明的声音铿锵有力,条理清晰。

他没有谈生意,没有谈钱,而是站在了一个为国强军的战略高度,来阐述红糖的价值。

李斯听着,脸上的怒气渐渐消散,取而代代之的,是深深的思索。

他虽然不是武将,但身为大秦的丞相(左丞相),对军中之事,自然也有所了解。

顾明所说的情况,确实存在。

秦军的后勤保障,虽然冠绝七国,但士兵的口粮问题,也确实是个老大难。

尤其是在气候湿冷的南方作战,士兵们经常因为水土不服、体力透支而导致战斗力下降。

如果真如顾明所说,这红糖能快速补充体力,驱寒暖身,那对于即将开始的伐楚之战,无疑有着巨大的战略意义。

“你说的,可是真的?”李斯盯着顾明,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这红糖,真有如此奇效?”

“是真是假,一试便知。”顾明自信地说道,“义父若是不信,可取一些红糖,交由军中将士试用。效果如何,让他们说了算。”

“而且,”顾明话锋一转,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

“孩儿斗胆,想以‘官大夫’的身份,向王上请命,自筹资金,为即将出征的伐楚大军,捐献第一批,十万斤红糖!”

十万斤!

李斯倒吸一口凉气。

他看着顾明,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这小子,好大的手笔!好深的算计!

他先是把红糖的战略价值拔高到强军兴国的高度,引起自己的重视。

然后,又以退为进,主动提出“捐献”,而不是“售卖”。

这样一来,事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从一个商人谋求暴利的商业行为,变成了一个心怀家国的大秦“官员”,为国分忧的忠义之举。

而且,他一开口就是十万斤!

这十万斤红糖送出去,效果一旦得到验证,那后续的订单,还会少吗?

到时候,就不是他求着军队买,而是军队离不开他的红糖了!

高!

实在是高!

李斯在心里,对顾明的评价,又上了一个台阶。

这个年轻人,不仅有商业头脑,更有政治智慧。他天生,就该是在官场这个大染缸里扑腾的料。

“你可知,十万斤红糖,价值几何?”李斯沉声问道。

“孩儿算过。”顾明坦然回答,“若是按照市价,大概在百万钱左右。但若是供应大军,成本可以压到最低,大概需要五十万钱。”

“五十万钱”李斯喃喃自语。

顾明刚刚才花了八十万钱捐爵,现在又要拿出五十万钱来“捐赠”军粮。

这小子,花钱简直如流水一般。

但他图的,是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是与大秦国运的深度绑定,是无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此事,干系重大。”李斯沉吟了许久,终于做出了决定。

“你且先回去,准备一份详细的条陈。将红糖的功效、成本、以及你的供应计划,都写清楚。”

“我会亲自,将这份条陈,呈递给王上。”

“至于王上是否会采纳,就看你的造化了。”

得到李斯肯定的答复,顾明心中一块大石终于落地。

他知道,这件事,成了七八分了。

只要能捅到嬴政那里,以嬴政的雄才大略和实用主义,没有理由会拒绝一个能增强军队战斗力的好东西。

“多谢义父成全!”顾明再次深深一拜。

“不必谢我。”李斯摆了摆手,“我是在为大秦,为王上办事。”

他看着眼前的年轻人,忽然觉得,自己当初认下这个便宜“义子”,或许是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笔投资。

“对了,”李斯忽然想起了什么,“你次子李瞻,不日将与公主完婚。届时,你既是‘官大夫’,又是他的义兄,也来观礼吧。”

这是李斯在主动将顾明,拉进自己的家族圈子。

“是,孩儿遵命。”顾明心中一喜,连忙应下。

从廷尉府出来,坐上回城的马车,顾明只觉得整个人都有些飘。

“官大夫”的爵位,到手了。

随时面圣的特权,到手了。

军方供应商的门票,也基本到手了。

一趟廷尉府之行,收获之大,远超他的想象。

政哥的羊毛,果然又香又软,薅起来实在是太爽了!

“明哥,你你没事吧?”一旁的墨林看着顾明一会儿傻笑,一会儿又捏自己大腿的样子,有些担心地问道。

“没事!我能有什么事!”顾明哈哈大笑,“我好得很!”

他一把搂住墨林的肩膀,兴奋地说道:“兄弟,我们发达了!”

“王上封我做‘官大夫’了!”

“什么?!”墨林手里的茶杯“哐当”一声掉在车厢里,摔得粉碎。

他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官大夫?

七级爵位?

那可是很多军官在战场上拼杀一辈子,都未必能达到的高度啊!

巨子不,明哥他,就这么得到了?

“不不仅如此!”顾明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王上还准我,随时进宫见他!”

墨林彻底傻了。

他感觉自己的脑子,已经不够用了。

他看着顾明,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这个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他来到这个世界,才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已经从一个濒临破产的黔首,一跃成为了大秦的七级爵官,王上面前的红人。

这种蹿升速度,简直比坐火箭还快!

“回去告诉兄弟们,今晚,咱们庆功!”顾明意气风发地一挥手。

“咸阳楼,最好的酒菜,随便点!我请客!”

“钱,已经不是问题了!”

他现在,有资格说这句话了。

因为他知道,只要军方的订单一敲定,钱,对他来说,就真的只是一串数字了。

他的目光,望向窗外。

咸阳城的轮廓,在夕阳下显得恢宏而壮丽。

而他,将在这座伟大的城市里,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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