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税制改革(1 / 1)

龙归乡的田埂上,新翻的泥土还带着湿气,在春日下泛着油亮的光泽。李阿牛佝偻着腰,小心地将最后一把谷种撒进属于自己的那块水田里,直起身,用粗糙的手背抹了把额头的汗,望着眼前平整的田亩,咧开嘴,露出所剩不多的黄牙。有田了,真的有了。这份踏实感,比窝在破庙里领救济粥时强了百倍。

然而,喜悦之余,一丝隐忧如同田边水渠里孑孓般悄然滋生。有了田,固然好,可这田……要交多少租、纳多少税?前朝官府那五花八门的税赋名目,什么“青苗钱”、“地头钱”、“盐铁钱”、“脚钱”……层层盘剥下来,好年景尚且艰难,稍遇灾荒便是倾家荡产。大将军的新政说了要减租减赋,可到底怎么减?减多少?会不会像以前某些“清官”一样,雷声大雨点小,或者被下面的胥吏变了花样?

李阿牛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几乎每一个领到新田契的农户,心头都压着同样的疑问。土地是命根子,赋税则是勒在命根子上那根看不见却随时可能收紧的绳索。新政能否真正惠民,税制改革是关键中的关键,是检验黄巢“均平富”承诺含金量的试金石。

广州城,行辕议事堂。气氛比讨论分田时更加凝重。分田触及的是土地所有权,尚可逐步推行,区别对待。而税制,则直接关系到新政权的财政收入、军需供应、乃至整个统治机器的运转,牵一发而动全身,且必须尽快明确,以便春耕后征收。

堂内,除了杜谦、崔沅等负责民政的核心官员,度支曹、户曹的属吏几乎全员到齐,桌上摊满了从原唐廷府库抢救出的残破税册、各州县上报的历年征收情况(数字大多混乱可疑)、以及各地豪强、商贾、乃至普通农户(通过新设的“采风使”暗中访问)反馈的税负实情。

“大将军,诸位大人,”新任度支曹主事,一位名叫钱谷的原唐廷老账房,此刻面色凝重,指着几卷残册道,“岭南旧制,大体承袭两税法,分夏秋两季,按田亩、资产征税,是为‘正税’。然百余年来,早已名存实亡。实际征收,正税之外,杂派繁多,不胜枚举。仅广州一地,常年征收的杂税名目,便有二十七种之多!什么‘船脚钱’、‘冶铁钱’、‘茶盐钱’、‘进奉钱’、‘折估钱’……名目巧立,实则尽入贪官污吏及地方豪强私囊。百姓往往只知要钱,不知何税,苦不堪言。”

他顿了顿,翻出另一份汇总:“更有甚者,因土地兼并、户籍混乱,出现‘田去税存’、‘富者田连阡陌而不纳一粟,贫者无立锥之地而赋税加倍’之怪状。朝廷中枢所得,十不存一;而民力已竭,怨声载道。此乃前朝崩坏之重要症结。

情况比预想的还要糟糕。黄巢默然听着,手指轻轻敲击桌面。唐末税制的崩坏,他有所了解,但具体到岭南,其混乱与黑暗程度,依然触目惊心。

“如今我等分田,田亩渐清,户籍在整。”崔沅接口道,“正宜借此机会,废旧立新,建立一套简明、公平、可持续的新税制。否则,分田之德政,恐被苛税所抵消,民心难得。”

“诸位有何想法?”黄巢目光扫过众人。

堂下议论纷纷。有人主张彻底废除两税,恢复更古老的“租庸调制”;有人认为可在两税基础上简化;也有人提出应加重商税,弥补减征的田赋。

杜谦沉吟良久,缓缓开口:“大将军,老朽以为,新税制之要,首在‘简明’与‘公平’。税目繁杂,则吏易为奸,民不知措。税负不公,则民怨沸腾,根基不稳。”

他走到一幅简陋的岭南地图前:“以老朽浅见,新税可定为三大类:一曰‘田赋’,按新清丈之田亩等级(分上、中、下、瘠)征税,税率从轻,且明确公告,丰年不增,荒年可酌情减免。此乃国家正供,亦是最稳定之源。”

“二曰‘丁税’,或称‘户税’。按户等(结合田产、营生粗略划分)征收定额钱或物,以替代部分力役。可尝试推行‘摊丁入亩’,将丁税部分折算入田赋,减轻无地、少地者负担,此策可在广州附近及新分田地区先试。”

“三曰‘商税’。分坐贾、行商、市舶之别。坐贾按店铺规模、行业利润估税;行商设关卡,值十抽一或抽二,一税之后,全境通行,不得重复征收;市舶司则依新颁《简约》执行。商税之设,既为充实府库,亦为调节贫富。”

“此外,所有前朝杂税、加派、乃至‘皇粮’、‘贡献’等名目,一律废除!官府日常运作、兴修水利、赈济灾荒等开支,皆从上述正税中支取,并需编制预算,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杜谦的构想,融合了简化税目、公平税负、重视商税、以及财政透明化的理念,虽仍显粗糙,但方向清晰,且很大程度上回应了民间最痛恨的“税乱”问题。

“杜使君所言,甚合我意。”黄巢点头,“然税率几何?户等如何划分?征收损耗如何避免?吏员从中舞弊又当如何防范?此皆需细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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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便是繁琐而激烈的细节讨论。田赋税率定在每亩收获的百分之五到十五之间(依田地等级),远低于前朝实际负担;丁税尝试与田赋合并计算,避免重复;商税税率也力求适中,以不伤及商业活力为度。户等划分则结合田产、房宅、牲畜等粗略估算,力求相对公平。

最大的难题在于征收体系。以往税吏上下其手,巧立名目,中饱私囊,是民愤焦点。黄巢力主改革征收方式。

“设立‘税课司’,专司税收。征收人员需经考核选拔,给予固定薪俸,严禁与税收挂钩提成。”黄巢决然道,“推行‘官收官解’,百姓按核定税额,直接缴纳到指定官仓或银号,领取官印收据,避免税吏中间盘剥。同时,在乡、里设‘税赋公示牌’,将每户应纳税额张榜公布,人人可查,相互监督。鼓励百姓举报额外索求或贪污行为,肃政司严查,查实重罚,并给举报者奖赏。”

“此外,”黄巢补充道,“可设立‘平准仓’、‘常平仓’,丰收时以略高于市价收购余粮,灾荒时平价或借贷放出,既平抑粮价,保障民生,亦可作为税收的实物储备,减少运输损耗和中间环节。”

一条条细则在争论中逐渐成型。新税制力求做到:税目简(三税为主)、税率明(张榜公布)、征收直(官收官解)、税负公(摊丁入亩、区别户等)、监督严(公示举报)。这无疑是对旧有征税体系的彻底颠覆。

半月后,《岭南新定税赋令》正式颁布。与田制新政文告一样,它以大白话写成,贴遍城乡。除了详细规定三类税收的征收对象、标准、时间、方式外,最引人注目的是后面附着的“免税与奖惩条款”:新开垦荒地,三年不征田赋;遭遇水旱虫灾,核实后可申请减免;饲养耕牛、兴修小型水利、改良田土者,可酌情减税;而官吏私自加征、索取“火耗”、“淋尖”等,百姓可持官印收据告发,一经查实,官吏严惩,告发者受赏。

告示一出,民间反响比之分田更为热烈。

“真的假的?就这三样税?‘鼠尾钱’、‘鞋脚钱’都没了?”

“看!这里写着呢,所有杂税,一概废除!再有多收的,可以去那个‘肃政司’告状!”

“按田收粮,田好的多交点儿,田差的少交,这倒是公道!”

“我家刚分的田是下田,税率才百分之五?比以前租子还低!”

“商税一税通行?那以后贩货去韶州,不用在每个卡子都被扒层皮了?”

“公示?每户交多少都贴出来?这……这倒是新鲜!”

怀疑者有之,但更多的是松了口气的庆幸和跃跃欲试的期盼。尤其是那“公示”和“告发”条款,如同给了普通百姓一件虽然还不怎么敢用、但确实握在了手里的武器。

当然,阻力不会消失。习惯了从中牟利的旧吏暗中咒骂,部分豪强也在计算着新税制下自己的得失,并试图寻找新的漏洞。但无论如何,一套全新的、试图体现“公平”、“简明”原则的税制框架,已经随着岭南的春风,吹向了千家万户。

李阿牛不识字,但他拉着村里一个老童生,把乡里税赋公示牌上的内容听了一遍又一遍。当听到自家那四亩水田、六亩旱田该纳的粮钱数目时,他愣了很久,然后蹲在地上,捂着脸,肩膀无声地耸动起来。

那数目,还不到往年交给地主租子的一半。而且,再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钱”了。

他站起身,对着广州城的方向,再次深深跪下,磕了个头。这一次,没有了最初的狂喜,却多了几分沉甸甸的、仿佛终于能挺直腰杆活下去的踏实。

税制改革的犁铧,正在深耕这片古老的土地,试图翻去那层名为“横征暴敛”的板结土层,播下“轻徭薄赋”的种子。能否成活,能否茁壮,尚需时日检验。但变革的序曲,已然奏响。岭南的春天,因为这两项关乎根本的新政——分田与改税,而显得格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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