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的夜风像带着倒刺的鞭子,抽在脸上生疼。
陈峰拖着几个从垃圾站“抢”来的加厚硬纸板,像做贼一样钻进了中央大街侧面的死胡同。
这里是风口的一个盲区,背阴,潮湿,但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从这个满是油污和尿骚味的角落往外看,视线刚好能穿过两条灯柱的缝隙,精准地落在五十米外那个烤红薯的小摊位上。
五十米。
这是陈峰用脚步丈量出来的“生死线”。
再近一步,那个眼神比雷达还尖的女人可能会认出他;再远一步,万一有小流氓找茬,他这双冻僵的腿可能来不及冲过去护驾。
“就这儿了。”
陈峰把纸板铺在结冰的下水道井盖上,又把那件破得露棉花的军大衣裹紧了些。这就是他今晚的“豪宅”。
以前在红星集团,他住酒店非总统套房不住,床垫哪怕有一颗豌豆都能让他失眠。现在,他像只过街老鼠一样缩在纸箱里,却觉得心里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至少,一睁眼就能看见她。
此时,不远处的橱窗玻璃上,映出了一个人影。
陈峰下意识地抬头,随后整个人僵住了。
借着商场漏出来的霓虹灯光,他看清了玻璃里的那个“怪物”:
头发像打了结的枯草,上面还挂着不知道哪来的白霜和煤灰;满脸的络腮胡子上沾着油渍,那双曾经在纽交所意气风发的眼睛,现在布满了浑浊的红血丝。
身上的军大衣早就看不出原本的绿色,黑一块亮一块,那是长年累月的油泥包浆。
“陈峰,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行。”
他对着玻璃里的影子,嘴角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自嘲笑容。
“你现在连条丧家犬都不如。你这副鬼样子冲出去,除了把苏糖吓哭,还能干什么?告诉她你是个废物?还是让她闻闻你身上的馊味?”
陈峰死死攥着衣领,那种深入骨髓的自卑感像毒蛇一样缠住了他的心脏。
不能相认。
绝对不能。
哪怕是为了维护苏糖最后的体面,他也不能让任何人知道,那个在风雪里卖红薯的倔强女人,有一个当乞丐的前夫。
他慢慢蹲下身,把自己缩进阴影的最深处,只露出一双眼睛,死死盯着远处那个在热气中忙碌的身影。
他在心里给自己立下了这辈子最严苛的规矩:
白天,他是路过的拾荒者,是这繁华大街上的一粒灰尘,绝不多看她一眼。
晚上,他是躲在暗处的鬼,是她看不见的骑士。
“苏糖,我就在这儿。”
陈峰从怀里摸出半个冻得硬邦邦的馒头,就着冷风咬了一口,目光贪婪而温柔。
“我不打扰你。我就想看着你把红薯卖完,看着你平安回家。”
巷子外的世界灯红酒绿,巷子里的陈峰嚼着冰渣子,却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最踏实的一顿饭。
因为那盏路灯下,有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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