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医仙谷外,马车轮子陷在泥里。赶车的仆从跳下来推车,车帘掀开一条缝,里面躺着的人脸色发灰,嘴唇干裂。
李德全死了。
不是当场断气,是送进医仙谷半个时辰后,脉搏忽然停了。苏挽月用金针刺穴也没能拉回来。她只来得及看到病人皮肤迅速脱水,像被什么东西抽走了全身精血。
消息传出去的时候,城里已经出了第二具尸体。
城东老农赵四,试种占城稻最积极的一个,昨夜还好好的,今早邻居发现他倒在院子里,整个人缩成一团,皮包骨头,眼睛凹进去,嘴里有黑色血块。
仵作来看过,说不出死因。没人动手脚,没伤口,不像中毒。可这模样,谁都看得出不对劲。
当天下午,南市又报一具。西坊再添一例。七天内,四个参与新种推广的农学家全部暴毙。死法一样,都成了干尸。
百姓开始不敢碰那些新种子。有人当街烧红薯苗,说这是招灾的东西。街头巷尾都在传,说动了海外来的作物会引来邪祟,触者即亡。
楚留香是在第三天夜里进城的。
他没有走正门,是从北城墙翻进来的。落地无声,衣角都没带起灰尘。他穿一身素白长衫,腰间挂玉箫,手里折扇轻摇,站在屋脊上看了眼城中灯火。
他知道城里不太平。
三天前,一个老朋友托人捎信给他,说是京畿连着死人,官府查不出原因,民间快乱了。那人临死前提到一句话:“他们喝过井水,吃过新粮。”
楚留香进了城,先去停尸房。
地方官把尸体集中放在义庄,派兵守着。他等巡更过去,身形一闪就进了院子。门没锁,可能是觉得没人敢来。
他第一个看的是李德全。
尸体裹着白布,躺在木板上。楚留香掀开一角,露出脸。面部肌肉紧缩,皮肤发黑,手指蜷曲,指甲缝里有暗红色结痂。
他蹲下身,用扇骨挑开指甲盖。
一根细毛夹在里面。极短,颜色灰白带黄,摸起来粗糙,有点像狼毛。
他凑近闻了闻。
没有血腥味,也没有腐臭。反而有一股淡淡的腥甜,像是铁锈混着草药。
他收起那根毛,放进随身的锦囊。
接着看其他三具尸体。每具都一样,指甲缝藏着这种毛。有的多,有的少。但都有。
他还注意到,所有死者耳后靠近发际线的地方,皮肤有一点红斑,很小,不仔细看不出来。像是被针扎过,又愈合了。
楚留香站起身,走到窗边。
窗外有脚步声靠近。他立刻退到梁上,屏住呼吸。
两名禁军提灯进来,检查尸体是否完好。他们没发现异常,看了一圈就走了。
楚留香落下地,最后扫了一眼地面。
墙角有一小片湿痕,形状像蝎子。旁边还有一点血迹,已经干了。
他皱眉。
这不是自然形成的。是有人故意留下来的东西。
他没碰,转身离开。
同一时间,萧玄正在查账。
他在东宫设了临时公署,调来六大粮行的进出记录。一张张翻,一个个名字核对。
他已经两天没睡。
桌上堆满了文书。有些是正规买卖合同,有些是私下交易凭证。他重点查五日前的单据,那天展台木材刚运进来,毒种也在这前后入库。
他发现几家粮行同时采购了一批“防腐木料”。供货商是个叫刘三的掮客,在城南有宅子。
萧玄派人去抓人,结果宅子昨夜着了火。人没找到,只挖出一具烧焦的尸体。身份无法确认。
他让人把刘三名下的所有往来账本收缴上来。其中有几本被人撕过,缺页。剩下的内容也有涂改痕迹。
更奇怪的是,这些账本用的墨不一样。有的是普通松烟墨,有的偏红,像是掺了朱砂。
萧玄盯着其中一本,翻到最后一页。
上面画了个符号:蝎子形状,尾巴翘起,底下滴着一点红。
他放下账本,抬头问站在门口的密探:“最近有没有关于魔教的消息?”
密探摇头:“没有动静。倒是民间有人说,看见黑袍人在夜里出入义庄,可能和死人有关。”
萧玄沉默。
他知道魔教和萧烈有牵连,但不会蠢到在这种时候留下明面上的标记。
这个符号太显眼了。像是故意让人发现的。
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三个名字:李德全、赵四、王六、孙七。
四个死者。
他又列了他们共同点:都接触过新种子,都喝过官仓发放的饮水,都在推广会上露过面。
但最关键是——他们都签过一份试种协议,由户部统一备案,交给了同一家粮行做登记。
那家粮行,正是刘三负责对接的。
萧玄把纸揉成团,扔进火盆。
火苗窜起,照亮他半边脸。
他现在知道敌人怕什么了。
怕这些人活着说话,怕他们把真相讲出来。所以必须死。
但他还不知道是谁动手的。
只知道对方用了两种东西:一种是藏在指甲里的狼毛,一种是留在墙角的蝎形记号。
一个真,一个假。
楚留香回到暂住的小院时,天还没亮。
他把四具尸体的情况重新理了一遍。
死因不是单一毒素。更像是体内水分被快速抽干,同时血液凝固,器官衰竭。过程很快,应该不超过两个时辰。
下毒方式也不寻常。没有通过饮食,因为胃里食物正常。也不是空气传播,否则周围人也会受影响。
唯一的共通点是那根狼毛。
还有耳后的针孔。
他怀疑是远程施毒。用某种工具把含有毒素的毛发打入皮肤,然后缓慢发作。
至于那个蝎子印记,他不信是魔教干的。
魔教做事讲究隐秘,不会在地上画血符。那种手法太粗糙,一看就是伪造的。
他打开地图,标出四个死者住处的位置。
三点连一线,指向城南一片废弃商区。那里曾是南北货物集散地,后来因为战乱荒废了。
但最近一个月,有商队频繁进出。名义上是运药材,实际货物清单模糊。
他把狼毛拿出来,放在灯下细看。
这种毛不属于中原任何一种动物。质地硬,根部带钩,适合附着在衣物或皮肤上。
他想起年轻时走过北疆。那边有种野狼,毛色偏黄,生活在戈壁边缘。当地人叫它“沙背狼”,性情凶猛,常被北狄人用来做披风。
如果这真是沙背狼的毛,那就说明凶手来自北狄,或者和北狄有关。
他收起地图和锦囊,背上包袱。
临走前写了张字条,压在茶杯底下。
他不想和官府打交道。朝廷的人太多顾虑,查案容易受牵制。
他自己来。
出城前,他绕去了最后一个停尸处。
是孙七的灵堂。家里搭了棚子,还没入殓。
他进去看了一眼,发现尸体右手握着一块碎布,是袖口的一部分。可能是挣扎时扯下来的。
布料是深青色,织法紧密,像是军中常用的那种。
他没动它,只记下了样式。
出来后,他骑上马,往南走。
十里坡风大,吹得斗篷猎猎作响。他取出锦囊,倒出那根狼毛,对着太阳看。
然后目光落在前方路边的一家酒肆。
招牌破旧,写着“老孙酒铺”四个字。门口挂着一面旗,颜色发黑,像是浸过油。
他记得这张旗。
三天前进城时路过这里,看到旗子是白色的。
他拉住马缰,停下。
酒肆后院传来一声闷响,像是重物落地。
他翻身下马,手按上腰间玉箫。
风卷起沙土,打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