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真出于一番好心,陶蓁欣然接受,因为她就没想去招惹那老太太,主要是怕那老太太气量太小,万一被她给气死了,还真是麻烦。
说完了简家的事简真也没打算走,跟着陶宁回去了书房探讨文章,他虽说是有些天赋,但自从他爹娘去世后就再没上过学堂,很多东西理解的都有偏差,难得陶宁愿意给他讲,他便把握住了机会。
晚上陶蓁找到了陶成众,说起了简家的事,“如此一来岂不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再有那大皇子,官员官职升迁全看他的心意?”
陶成众发现,这段时日陶蓁很喜欢和他探讨一些朝堂上的事,他也乐得教,多学一些总是没错的。
“大皇子早慧,十五岁开始便开始领皇上的差事,有宁安侯府帮衬,他的差事很少出错,很得皇上倚重。”
“只要不涉及高阶官职,朝中谁不卖他一个面子?寻常官员升迁还真是他一句话的事。”
他还发现,陶蓁到现在对朝中官员以及皇权依旧缺乏敬畏,眼神也越发嚣张,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自信,好像是谁也不怕。
谁惹到她都敢出手的样子,以前也不这样啊,怎么懂得越多,胆子越大?
陶蓁哪里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很快就想明白了,毕竟那么多电视剧也不白看,“那官降一级是不是就说简家只要我那父亲不倒,其他人暂时被贬官问题也不大,迟早会升回来?”
“如此岂不是还是要看大皇子的眼色?”
就说梁辰豫不是什么好东西,有的是手段。
陶成众点头,“宁安侯府的老侯爷已经进宫请罪,宁安侯本人也会厚待死者家人,府中也已经严厉教导,贤妃也求情,现在就看皇上要不要给大皇子颜面,高高拿起轻轻放下。”
“我觉得不会。”
陶蓁说简蒙既然出手,就必定不会让侯府轻易脱身,“我猜我那父亲手里一定还有其他的把柄,如果是我就不会一次性都放出来。”
“眼下的把柄若能成事,剩下的就留着下回再用,即便这次让对方侥幸逃脱,下一次必定一击毙命。”
“再说了,杀人都能轻轻放下,其他权贵岂不是也可以一不顺心就打死两个人来出气?”
陶成众端着茶盏的手顿了一下,心想着即便不是简蒙带大的,骨子里还是留着简蒙的血,不愧是父女。
事实证明陶蓁是懂简蒙的,眼看皇帝有轻轻放下的意思,朝中言官奋力直谏,民意更为汹涌,又翻出侯府老夫人当年打杀婢女,逼死妾室庶子的事,侯府从上到下竟无一人的手是干净的。
最后更是连累贤妃,有宫女检举贤妃当初害妃嫔小产,涉及子嗣,皇帝震怒。
又过了几日,宁安侯府老侯爷打死民女的事皇帝有了裁决,先是念老侯爷也曾为国有功,然他打死民女也是事实,行为恶劣,念其年事已高不入牢狱,令其厚待死者家人,在府中闭门思过三年不得出。
又有其子孙正钦治家不严,家风不正,以至侯府上下皆跋扈,桩桩件件骇人听闻,影响恶劣,收回宁安侯府的侯爵,贬为安顺伯,府中女眷诰命全数收回。
贤妃到底还是因为梁辰豫的原因,只是命其闭宫自省,但经此一事在后宫的风光大不如前。
得知消息的陶蓁好半天都没有说话,到现在才真正的认识简蒙。
只是一出手就拿下了侯府爵位,断了侯府所有人的前程,还毁了贤妃半生钻营。反观简家被波及到的那点无名和两个官职,可谓仅是衣角微脏。
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一个月。
陶宁也是好半晌没说话,到了此时才真正认清楚一个二品大员的能力有多大,且这还不是他最终的本事。
“一座侯府,几代人的积累,一月之内便被瓦解,除了自身不修德行之外,简大学士对官员的掌控才让人心惊。”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假以时日陶家必定不输简家,到了现在才明白爹即便位居高位依旧谨慎,比以往更甚。”
当爹的升迁,自己也入了皇上皇后的眼,国子监上至先生下至同窗无不恭贺巴结,即便他已经足够稳重,也依然少年心性,难免心中得意,只以为明年春闱后便能直入青云。
简蒙等人,不足具矣。
实在天真。
“大哥不必妄自菲薄,简家同样几代人积累,我那父亲又沉浮朝堂多年,他此番能赢的这么漂亮,除了本身的实力外,也是取巧。”
陶蓁怕陶宁被打击得太厉害,乱了心神,便道:“除了我们没有谁会想到他会对宁安侯府出手,包括大皇子和宁安侯本人,要知道在外人的眼里,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当齐心协力助力大皇子靠岸。”
“宁安侯对他没有任何防备,再加上二皇子等人也想压住大皇子。简家吹了一阵风,那些人便齐齐动手将这一阵风吹上了天。”
“与其说是我那父亲手段厉害,不如说是他把握住了时机,通过二皇子等人之手达成了目的。”
“这是几家人一起动手达成的结果,这种事很难复刻。”
陶宁笑了笑,“那也是他洞察世事把握住了时机,谋算到位,要知道但凡出了一点问题都有可能反噬己身。”
“他还是很厉害。”
他深吸了一口气,笑了起来,“这件事也算是给我上了一课,让我头脑清醒,果真能爬上四品官的人,无一人可小觑。”
“你放心,我不会消极,倒是更清楚该怎么做了。”
如此陶蓁也笑了起来,“也给我上了一课,但我不会因此就畏惧他的。”
“我是小人物,还是女子,虽办不成大事,但也自有小道。”
兄妹两人相视而笑,晚上陶成众回来的时候也是感慨连连,又叮嘱陶宁和陶砚以后要更加谨慎,不要狂妄自大,陶家的目的不是追赶别家,“每一步都要走的踏实,不急不躁,总有一天能稳稳立于朝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