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故人的承诺(1 / 1)

络腮胡大汉一眼看出,那不是买来处理过的皮子。

新鲜缝制,针脚粗糙,边缘还带着没刮干净的油脂痕迹。

是自己捕的熊,自己缝的衣服。

“那只熊死了。”程野把领口重新扣上,拿起刀叉继续吃牛排,“我把它的肉做成了肉干,够吃一个月。”

牛排馆里安静了几秒。

络腮胡站起来,端着啤酒杯走过来。

他在程野面前站定,表情复杂地看了他一会儿,把酒杯往桌上一放。

“这杯我请。”

“抱歉,兄弟。我看走眼了。”

说完转身走了,招呼同伴结帐离开。

jake目定口呆看着这一幕,半天才回过神来,灌了一口啤酒,

“程,你刚才太帅了。”

程野没理他,继续吃牛排,但嘴角微微扬了一下。

jake靠在椅背上,打量着程野。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程野想了想:“先把一件事办完。”

“什么事?”

程野没有细说。他是个守约的人,答应derek的事情不能忘。

第二天下午。

他来到一栋老旧的公寓楼前。红砖墙,木头窗框,门口种着几株枯萎的花。

这是sarah patterson的住址,derek的未婚妻。

程野整了整衣领,走上台阶,敲响了门。

脚步声从里面传来。

门开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站在门口。棕色头发,灰蓝色眼睛,脸上有淡淡的皱纹。穿着朴素的毛衣和牛仔裤。

她看着程野,眼神警剔。

“你是……”

“我叫程野,我想和你谈谈derek的事。”

女人的脸色变了,她盯着程野看了几秒,侧身让开。

“进来吧。”

客厅不大,很整洁。

墙上挂着几张照片,其中一张是一个年轻男人的黑白照,derek。

sarah坐在沙发上,双手交握。

“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

“derek的日记里有。”

程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防水袋,放在茶几上:“这些是他的东西。”

sarah看着那个袋子,没有动。

程野打开袋子,把东西一件件取出来:

一本日记。封面已经磨损,字迹依然清淅。

几张照片。derek和sarah的合影,照片里的她更年轻,笑容更璨烂。

还有一枚戒指。银色,款式简单。

sarah看到那枚戒指,手开始发抖。

“这是……”

“他一直带在身边,到最后都没有摘下来。”

sarah伸出手,拿起戒指,手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没能握住。

终于,她把戒指攥在手心,眼泪夺眶而出。低着头,肩膀颤斗,泪水一滴滴落在膝盖。

程野坐在对面,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sarah抬起头。眼睛红肿,脸上满是泪痕,但她在笑。

“谢谢你,谢谢你让他回家。”

程野站起来:“我该走了。”

sarah也站起来,抱着那些东西:“你……是在哪里找到这些的?”

程野尤豫了一下。

“一个很远的地方,他在那里待了很多年。”

他没说更多。

有些事情,不需要让她知道。

她只需要知道,derek一直想回家,一直想着她,这就够了。

直播平台上,这段他关掉直播后、由节目组后期剪辑的“送还遗物”片段被疯狂转发。

弹幕和评论区挤满了人:

【derek是谁?淘金者日记那个?原来野哥真的去找他妻子了】

【当初只是随口一说,野哥真的替他完成了?】

【有些人活着是为了自己,有些人活着是为了别人。野哥两者都是!】

【等野哥回来,等他回到那片荒野。】

当晚,程野失眠了。

不是睡不着,是不想睡。

白马市酒店的床太软,暖气开得太足,空气里全是清洁剂的味道。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手机在床头震个不停。

经纪公司、gg商、电视台、出版社……来电显示换了二十多个号码。

“程先生,户外装备代言”

“程老师,荒野真人秀”

“程野先生,版税五十万起”

他把手机调成静音,扔在一边。窗外车水马龙,灯火通明,但他觉得闷。

程野抓起外套下楼,他需要冷风。

酒店后巷飘着油烟味,刚走出没多远,前面传来一阵喧哗。

警笛闪铄,七八个保安拿着防暴叉和铁棍,围着一个死胡同。周围全是看热闹的人,举着手机在拍。

“退后!这狗疯了!”

“咬伤两个人了,直接打死算了!”

程野本不想管,但一声低沉的咆哮钻进耳朵。

那不是普通的乱叫,是被逼到绝境时的防御性嘶吼。

他停下脚步望去。

昏暗的灯光下,一只体型巨大的捷克狼犬缩在墙角。毛发竖立,獠牙外露,嘴角挂着白沫。

它被强光手电照得睁不开眼,每当有人挥舞棍棒,它就发出凄厉的咆哮。

人群连连后退。

“让开!防暴队来了!”

两个壮汉挤进去,举起麻醉枪。

“别开枪。”

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

程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开口。也许是因为那只狼犬的眼神,被困在陌生地方,孤立无援。

“你谁啊?”保安队长回头怒吼,“这狗疯了你知道吗?”

程野没理他,径直穿过警戒线。

“先生!危险!”

他没停,一步步向前。

奇怪的是,随着他靠近,狂躁的狼犬突然止住了咆哮。

动物的感官比人类敏锐。

在它眼里,这人和周围那些大呼小叫的人不一样。他身上带着血腥气,带着风雪味。那是野兽才有的气息。

程野在三米外停下。

他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直视狗的眼睛。

只是侧过身,蹲下来。

摘掉兜帽,露出脖颈。

在荒野里,这意味着把要害暴露给野兽。但在动物行为学里,这是示弱信号。

全场安静,目不转睛看着他。

“嘘——”

程野嘴里发出一声极轻的气音,像某种动物安抚幼崽的声音。

那只五十斤的狼犬,肌肉竟然松弛下来。

它困惑地歪了歪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鸣。

程野伸出手,掌心向下。

狼犬尤豫了两秒,凑过来,用鼻子蹭了蹭他的指尖。

程野反手挠了挠它的下巴。

“这里很吵,是吧?我也讨厌这里。”

狼犬趴在地上,脑袋搭在他膝盖上。

周围的人全傻了。

这还是刚才那条,见人就咬的恶犬?

程野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狼犬立刻起身,紧贴着他的腿。

他转头看向那个拿麻醉枪发呆的壮汉。

“它没疯,是被你们吓坏了。那是谁家的宠物,不是野兽。别用枪指着它。”

说完,他把狗绳递给赶来的警察,转身走回黑暗的巷子。

身后爆发出窃窃私语。

“这人谁啊?”

“看着眼熟……是不是那个杀了熊的程野?”

程野没回头。

那只狼犬被带上警车,隔着铁窗,还在看着他的背影。

那一刻,他更确定了一件事。

他不属于这里。

第三天,一封邮件打破了平静。

发件人:加拿大地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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