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被从那片无尽的纯白中狠狠抛出,砸回躯壳的瞬间,许墨猛地抽了一口冷气。
那口气又冷又湿,带着凌晨时分山间特有的、青草被露水浸透后碾碎的腥甜,还有一点点泥土翻开的土腥味。
它像一把冰凉的锥子,狠狠扎进他灼痛的肺里,呛得他剧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咳!”
每一次咳嗽,都扯得胸口火辣辣地疼,仿佛五脏六腑都被人掏出来用砂纸打磨过一遍。
他下意识地蜷缩起来,像一只被踩了的虾米。
第一个恢复的是触觉。
身下是坚硬、凹凸不平的地面,粗粝的石子和断掉的草根隔着单薄的衣料,硌得他背脊生疼。
指尖触到一片湿滑的冰凉,是覆着晨露的青苔,黏腻的触感让他下意识地缩了缩手。
然后是听觉。
耳朵里那贯穿天地的轰鸣和撕裂声消失了,取而代 ??????的,是风。
风穿过树梢,发出“呼啦——呼啦——”的、温柔而绵长的声响。
远处,似乎有几声模糊的狗叫,短促,又带着几分懒洋洋的腔调,紧接着,是一个男人粗着嗓子的叫骂声,隔着山谷,听得不甚真切。
“哪个杀千刀的又把俺家笼子扒拉开了!大黄!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给老子滚回来!”
是张老头的声音。
许墨的眼皮颤了颤,挣扎着睁开了眼。
没有尸山血海,没有通天骨坛,也没有那燃着业火、跨越千年的回眸。
晨光熹微,天边是一抹柔和的鱼肚白,混着几缕淡金色的霞光,像一幅没调开的水彩画。
巨大的无字碑就静静立在他身旁,还是那副爬满了青苔、被岁月盘出包浆的老实模样,碑体在晨曦中泛着冷硬的青灰色,像村里任何一块随处可见的山石。
一切都和他第一次见到它时,一模一样。
他撑着地面,摇摇晃晃地坐起来,脑袋里像塞了一团浆糊,嗡嗡作响。
他茫然地环顾四周,看到了缩在他身边,睡得正香的阿秀。
小姑娘侧躺在草地上,小脸红扑扑的,呼吸均匀而绵长,嘴角还挂着一丝晶莹的口水。
她小小的胸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安详得像一幅画。
许墨的心跳,在这一刻,诡异地平稳了下来。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
那块灼烧了他一路、几乎要把他灵魂都烙穿的玉佩,不见了。
不,不是不见了。
在他和阿秀之间的草地上,铺着一层薄薄的、细腻的灰白色粉末。
晨风一吹,那些粉末便打着旋儿,像一群无声的、疲惫的蝴蝶,纷纷扬扬地散向空中,融入了清晨的薄雾里,再也寻不到一丝踪迹。
许墨伸出手,下意识地想去抓住那些粉末。
指尖只捞到了一捧冰凉的、湿润的空气。
昨夜的一切,那仿佛能吞噬整个村子的浓雾,那在悬崖边扫地的诡异身影,那撕裂灵魂的剧痛和祝九鸦最后的血色笑容……就像一场荒诞离奇的噩梦。
可手心残留的、被玉佩边缘割开的细小伤口,还在隐隐作痛。
胸口被灼伤的皮肤,也传来一阵阵后知后觉的刺痒。
那不是梦。
许墨死死地盯着那块沉默的石碑。
他终于懂了。
祝九鸦最后那个口型——忘了我。
她要的,从来不是被后世铭记,不是被立传作序,更不是被他这样的考据狂从故纸堆里刨出来,顶礼膜拜。
她要的是被遗忘。
彻彻底底的,干干净净的,从所有人的记忆里,从史书的每一个字里,被抹除。
因为她的名字,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钥匙,一道禁忌的开关。
一旦世人记起“噬骨巫”,记起那禁忌的力量,与之伴随的恐惧、贪婪、窥伺……所有被她亲手埋葬的诡异,都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野狗一样,重新从坟墓里爬出来。
她用自己的魂飞魄散,换来的不是什么功德圆满的飞升,而是给这套运转了千年的“天地灵异预警系统”,来了一次终极的、物理层面的格式化。
她把自己,连同那个疯狂的时代,一起删除了。
她要的不是万世流芳。
她要的,是这人间,再也用不着她。
神明最好的结局,就是失业。
许墨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毫无征兆地滚了下来。
那眼泪是滚烫的,砸在手背上,混着清晨的露水,冰火两重天。
他没有哭出声,只是肩膀在无声地剧烈耸动。
原来,这世上最沉重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也不是“对不起”。
是“忘了我”。
那是一种何等强大,又何等温柔的决绝。
三年后。京城,德云楼。
午后的阳光金灿灿的,透过雕花窗格,在喧闹的大堂里投下斑驳的光影。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得化不开的、混合着茶香、点心甜香和人气的暖烘烘的味道。
茶客们挤得满满当当,嗑瓜子的声音,压低了嗓门的交谈声,茶碗碰撞的清脆声,混成一片热闹非凡的背景音。
台上,一个穿着长衫的说书先生正讲到兴头上,他一拍醒木,唾沫横飞。
“说时迟那时快!那俏绣娘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抓起手边一个刚出炉的、还冒着热气的梅干菜肉包,‘嗖’地一声,就朝着咱们那榆木疙瘩李捕快的脑门砸了过去!您猜怎么着?嘿!正中靶心!”
满堂哄笑。
“李捕快当时就懵了,站在原地,顶着一脑袋的梅干菜,闻着那肉香,竟是忘了抓人,脱口而出就一句:‘好……好香的包子!’”
“哈哈哈哈!”
笑声更大了,整个茶楼的屋顶都仿佛要被这快活的空气给顶翻。
许墨,不,现在应该叫他“墨客”了,他坐在大堂最不起眼的角落里,下巴上蓄起了一圈打理得整整齐齐的短须,让他看起来比三年前沉稳了不少。
他端起面前那碗已经有些凉了的茉莉花茶,轻轻呷了一口。
茶水微涩,花香寡淡,一如台上那个平淡无奇的故事。
这是他写的。
这三年来,他走遍了大江南北,再也没碰过任何史料典籍,而是专门写这些没头没脑的、关于普通人鸡毛蒜皮的话本。
没有神仙鬼怪,没有血海深仇,只有柴米油盐,和一些无伤大雅的风花雪月。
他写的故事,就像他手里的这碗凉茶,不香,不醇,但解渴,而且安全。
他成了京城里最受欢迎的话本先生之一,笔名“墨客”。
人们只知道他写的故事轻松有趣,却没人知道他的“墨”,曾蘸过怎样的血与火。
邻桌,一个外地来的富商显然对这种“清水”故事不太满意,他撇了撇嘴,对他同伴抱怨道:“这《胭脂醉》故事倒也还行,就是……太淡了些。跟白开水似的,没什么嚼头。还是上回听的那个《黑山老妖传》过瘾,打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
他的同伴连连点头:“就是就是,这年头,没点神仙妖怪,都不好意思叫话本了。”
墨客听着,脸上露出一个极淡的微笑。
他站起身,从钱袋里摸出几枚磨得光滑的铜板,轻轻放在桌上,用茶碗压住。
铜板下,压着一张被他揉搓过无数次的纸条。
纸条的最上方,原本用飞扬的笔触写着五个大字——《大巫凶猛实录》。
而现在,这五个字已经被浓得化不开的墨迹,重重地、反复地涂抹成了一团漆黑的、毫无意义的墨疙瘩。
仿佛一个被强行封印的、丑陋的疤。
在那墨疤旁边,他用一种截然不同的、平和的笔触,新批了四个小字:
天下太平。
他走出茶楼,一头扎进了午后熙熙攘攘的人潮里。
街道上,叫卖声此起彼伏。
卖糖葫芦的老汉吆喝着,声音沙哑而悠长;刚出炉的烧饼冒着热气,麦子的焦香霸道地钻进鼻孔;几个孩童举着五颜六色的风车,尖叫着、大笑着从他身边跑过,带起一阵混着汗味和阳光味道的风。
这人间烟火,俗气,吵闹,却又如此的……生机勃勃。
墨客深吸一口气,那温暖而驳杂的空气灌满胸腔,让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
他抬起头,看向那片被屋檐切割得四四方方的、碧蓝如洗的天空。
阳光有些刺眼,他微微眯起了眼。
恍惚间,他好像看见了。
在那高远的、凡人无法触及的云端之上,一个身着残破血衣、左臂空空如也的女人,正懒洋洋地靠在一个身穿飞鱼服、神情清冷的男人肩上。
他们没有说话,只是并肩坐着,低头看着这红尘万丈,看着这车水马龙,看着这吵吵闹闹、平庸却又无比珍贵的太平盛世。
女人的嘴角,似乎还挂着那一抹尘埃落定后、如释重负的笑。
墨客也笑了。
他收回目光,理了理衣襟,汇入人流,准备去巷子口的张记面馆,吃一碗加了双份浇头的阳春面。
没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
他刚走出两步,一个人影忽然从斜刺里快步上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是一个穿着青色儒衫的年轻人,看着不过二十出头,脸上还带着几分初出茅庐的青涩,但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像藏着两簇火苗。
年轻人对着他,恭恭敬敬地作了一个揖,声音清朗,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
“敢问,可是墨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