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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4章 我能陪他站在巅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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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

裹着厚实浴袍的于曼妮,带着一身湿漉漉的水汽和沐浴露留下的淡雅芬芳,如同出水芙蓉般躺在了燕京饭店那张柔软得让人几乎要陷进去的大床上。

她手里拿着一条洁白的干毛巾,有一下没一下地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动作有些机械,甚至有些漫不经心。

水珠顺着发梢滴落在枕巾上,洇出一小片深色的痕迹。

房间里很安静,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这个年代的燕京饭店,还没有普及那种噪音很大的中央空调,只有靠墙安装的老式铸铁暖气片。

暖气烧得很足,管道里偶尔发出“叮叮当当”的热胀冷缩声,还有水流涌动的细微“嘶嘶”声,在这寂静的冬夜里显得格外清晰,像是有什么人在耳边低语,又像是某种古老的催眠曲。

窗外,是燕京城繁华的夜景。

长街的路灯像是一条金色的项链,串起了这座古老城市的威严与新生。远处偶尔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显得遥远而缥缈。但这璀璨的灯火,这皇城根下的气派,却照不亮于曼妮此刻有些乱糟糟的心。

她的心,比这窗外的夜色还要深沉,还要乱,像是一团被猫抓乱的毛线球,怎么理也理不清头绪,每一个线头都连着一份焦虑。

去?

还是不去?

这个念头就像两个在脑海里打架的小人,拿着兵器乒乒乓乓地来回拉扯,谁也说服不了谁,吵得她脑仁疼,太阳穴突突直跳。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是正大光明踏入刘家大门、在刘家最高层长辈面前刷脸、宣示主权的最佳时机。

这种机会,错过了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第二次。

但是,她当然知道这里面的风险。哪怕机会就在眼前,诱惑大得惊人,但那个最大的隐患,始终像一根刺一样扎在她的心里,让她隐隐作痛,不敢轻易迈出这一步。

宫雪。

她是亲眼见过那个女人的。

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个女人确实长得好看。不是那种艳丽带有攻击性的美,而是一种温婉、坚韧、像山间小溪一样的美。

那种气质,很招老人喜欢,也很招男人喜欢。

那是一种能让人安心、想要娶回家过日子的美。

更让她感到不安,甚至感到一丝恐惧的是,她亲眼看到过,就在不久前,在燕京大学的未名湖畔,刘青山的奶奶吴秀婷,把自己手腕上那只戴了几十年、磨得锃亮、据说是传家宝的银镯子,郑重其事取下来套在了宫雪的手腕上!

那一幕,就像是烧红的烙铁,深深地烫在于曼妮的心里。

每当深夜回想起来,都会觉得刺眼,都会觉得心慌,甚至会从梦中惊醒。那个镯子并不值钱,可能也就上百块钱,但在那个瞬间,它比全世界所有的钻石都要沉重。

那是什么意思?

在那种传统讲究传承、讲究长幼有序的农村家庭里,那个动作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

那是认定了!

那是老太太心里的孙媳妇!

如果明天自己贸然去了,万一老太太突然问起宫雪呢?

或者,老太太看到自己这个陌生的洋气姑娘,虽然客气,但眼神里却透着疏离和冷淡呢?甚至,当着爸爸的面,老太太要是心直口快地问一句:“哎?山娃子,宫雪呢?”

轰——!

那场面简直不敢想象。

那不仅是尴尬,更是当众打脸!

把于家的脸面放在地上踩!

让她于曼妮成为一个笑话!

父亲会怎么想?

他会觉得自己的女儿在倒贴?

会觉得刘青山在脚踏两只船?

刘青山会怎么想?

他会不会觉得我不懂事?会不会觉得我在逼宫?这甚至可能会影响到爸爸和刘家的结盟大计,更会让夹在中间的刘青山左右为难,甚至对自己产生怨气。

“不去?”

于曼妮咬了咬嘴唇,看着梳妆镜里那张即使素颜依然精致绝伦、皮肤吹弹可破的脸庞。

“难道我就这么认输了?难道我就因为怕一个还没过门、甚至都不在场的女人,就放弃这么好的一次机会?就当个缩头乌龟?就把战场拱手让人?”

不!

这不是我于曼妮的风格!

这可是见家长的绝佳机会啊!

刘家的老爷子们都在,二爷爷、三爷爷,那是刘家的最高权力核心,是定海神针。

如果能在这个场合露个脸,得体地表现一番,给长辈们留下一个“知书达理、大家闺秀、不仅漂亮还懂事、还能给家族带来助力”的好印象,那以后再想进刘家的门,可就容易多了。

这叫什么?

这叫抢占先机!

这叫先入为主!这叫弯道超车!这叫把生米煮成熟饭的第一步!

而且,她还有一个绝佳的理由,一个谁也挑不出毛病、甚至必须得夸她懂事的理由。

报恩。

“我是当事人啊。”

于曼妮在心里对自己说,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起来,像是在给自己打气,也像是在进行自我催眠:“明天爸爸是去感谢刘青山救了我的命。作为被救的人,如果我都不到场,那显得多没诚意?多不懂礼数?那不是显得我们于家傲慢、不懂人情世故吗?”

,!

“我要是不去,别人还以为我是个不懂感恩的大小姐呢!刘青山的爷爷奶奶会怎么看我?会觉得这个姑娘架子大,不好相处,连救命恩人的家门都不登。”

“对!我必须去!”

她猛地握紧了拳头,指甲掐进了掌心里,带来一阵刺痛,却让她更加清醒:“我就以于家闺女、刘青山同学这两个身份去拜访!大大方方地去!坦坦荡荡地去!名正言顺地去!”

“我要让刘家的长辈们看看,我于曼妮,哪怕不是那种会干农活、会做饭的农村孙媳妇,我也是能配得上他们家麒麟儿的大家闺秀!我是能给刘家带来助力、能帮刘青山撑起场面的女人!我是能陪他站得更高的人!”

“至于那个银镯子”

于曼妮冷笑了一声,眼中闪过一丝傲气和狠劲儿,还有一种势在必得的霸气:“一个银镯子能代表什么?能代表法律吗?能代表一辈子吗?”

“只要没领证,只要没结婚,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刘青山心里有我,我就有机会!而且,我有自信,只要让我进了那个门,只要给我机会表现,我就能让老太太喜欢上我!我就能把那个镯子的分量比下去!”

“宫雪能给的,我也能给;宫雪给不了的”

“比如家族助力、比如在事业上的扶持、比如在社交场合的游刃有余,我更能给!我才是最适合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我才是那个能成就他的女人!”

想通了这一节,

于曼妮心里的纠结瞬间烟消云散,仿佛拨云见日。

此刻,她心中充斥着一种即将奔赴战场的兴奋和斗志,还有一种见男朋友家长的期待。

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把毛巾往旁边一扔,赤着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快步走到衣架前。

那里挂着她今天穿的那套衣服。

在柔和的灯光下,这套衣服仿佛散发着一种胜利的光辉。

一件剪裁极其考究的淡紫色羊绒大衣,那是沪上最有名的红帮裁缝老师傅亲手定做的,面料柔软如云,版型挺括,既保暖又显气质,穿上它,那种高贵典雅的范儿自然而然就出来了。

里面是一件米白色的高领羊毛衫,领口绣着几朵精致的小花,那是苏绣的工艺,低调中透着奢华。

下身是一条深红色的格子呢绒半身裙,长度恰到好处,既不显得轻浮,又透着股青春的活力,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还有那条红色丝巾,这是她妈妈去年送的新年礼物,她很喜欢。

她本来想回学校重新挑一套,比如那件更显成熟的黑色大衣,或者那件更显活泼的粉色羽绒服。但想了想,又摇头放弃了这个想法。

“不用换了。”

她看着衣架上的这套衣服,眼神审视,像是在检阅即将上战场的士兵:“这套就很好。非常好。简直是完美。”

“太艳丽的不行,显得轻浮,老人家不喜欢,会觉得不稳重;太素净的也不行,显得没喜气,毕竟是快过年了,上门做客得有点精气神。”

“这一身正好。”

“既保暖又洋气,符合我沪上大小姐的身份,又不失端庄。那个红色格子裙还能讨老人的欢心,显得喜庆,像个福娃娃。而且淡紫色显得贵气,不俗,能压得住场子。”

最关键的是,

今天她穿这身衣服的时候,刘青山夸过她好看。

他说:“你今天真美。”

他说这话时的眼神,是发光的,是动情的,是充满占有欲的。

这就够了。

这就是她的幸运战袍!

既然这身衣服能征服刘青山,那也一定能征服他的家人!

她伸出手,细心地抚平大衣上的一点点褶皱,又把围巾重新叠好,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抚摸爱人的脸庞。

“明天,我就穿这身去。我要让刘家的长辈们第一眼看到我,就觉得眼前一亮,就觉得这才是他们家孙媳妇该有的样子!这才是配得上麒麟儿的女人!”

衣服定好了,接下来就是更重要的一环,礼物。

上门拜访,又是去见救命恩人的长辈,而且还是第一次正式登门,空着手去肯定是不行的,那太失礼了,简直是没家教。

那是小门小户才会干的事儿。

虽然爸爸肯定会准备厚礼,什么名烟名酒、高档补品肯定少不了。但那是爸爸的,代表的是于家的面子,是两家结盟的诚意,是官方的。

她既然要以晚辈的身份去,就得有自己的心意,得有自己的投名状,得有自己的私交。

而且,这礼物还不能随便送,得送得恰到好处。

太贵重了,显得炫富,让人有压力,觉得你是来用钱砸人的。

太轻了,又拿不出手,显得小气,不够重视。

既要显出于家的底蕴,又要送到对方的心坎上,还要体现出她的细心和体贴。

这可是个技术活,是考验情商的时候,也是展现她作为一个完美孙媳妇潜质的最佳时机。

于曼妮盘腿坐在地毯上,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本子和一支钢笔,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列起了清单。神情专注得像是在筹划一场战役,眉头微蹙,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

,!

“首先,是刘青山的爷爷奶奶。”

这是重中之重,是必须要攻克的堡垒,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搞定了这两位,就等于搞定了大半个刘家。

“爷爷刘树德听青山说,是个老革命,性格豪爽,喜欢抽烟喝酒但我不能送烟酒,那是男人们送的,我送那个显得太硬,不讨巧,而且也不利于健康。我要送健康的,送关怀。”

她咬着笔杆想了想,眼睛一亮:“有了!送保暖的!老人家最怕冷!特别是那种老寒腿、老风湿。”

“给爷爷带一件纯羊毛的坎肩吧!护腰护背,这东西贴身穿着,暖和!还要那种驼绒的,轻便又保暖。再买两瓶上好的虎骨酒,治风湿腿疼,这个最实在,老人肯定用得上,每次喝都会想起我的好,都会觉得这孙媳妇贴心。”

“奶奶吴秀婷老太太嘛,一般都喜欢吃点软乎的、甜的,还得喜庆。那就买两盒稻香村的萨其马和蜂蜜蛋糕,这可是燕京的老字号,软糯香甜,不费牙,老人最爱吃。”

“再加一条加厚的羊毛围巾,要那种深红色的,上面带点福字花纹的,喜庆!老太太戴着肯定精神,出门也有面子,逢人就能说是孙子对象送的!”

“然后,是二爷爷和三爷爷。”

这两位可是刘家的顶梁柱,是大人物,是真正掌握话语权的人。

他们的态度,直接决定了刘家对这段关系的认可程度。

“刚才听爸爸的意思,家里是想和刘家结盟的。那这两位老爷子就得重点照顾,不能怠慢,要送得雅致,送得有品位。”

“二爷爷刘树义是儒将,喜欢书法,有文化那就送一方好砚台?”

“不行,爸爸刚送了刘青山砚台,我再送就重了,而且我也买不到那么好的。那就送茶!”

“两盒上好的碧螺春!明前的!再加一套精致的紫砂茶具!既雅致又实用,还能显得我有品位,懂生活。”

“三爷爷刘树茂是猛将,听说脾气火爆,喜欢直来直去”

“那就送两瓶特供的茅台!再加两条特供的大中华!投其所好,准没错!这种硬通货,谁都挑不出毛病!简单直接,最对军人的胃口!”

“再然后”

于曼妮的笔尖顿了顿,脑海中浮现出上次在燕大校园里见过的两个人影。

一个是长相憨厚、却透着股机灵劲儿的刘劲草;另一个是扎着麻花辫、虽然穿着土气但眼睛很亮、性格看着很爽朗的刘红苕。

那是刘青山的三哥和二姐。

他们都是从小和刘青山一起长大的,感情深厚。

搞定他们,就等于搞定了刘青山的一部分亲友团,这可是重要的战略支援力量。

枕边风吹不到,亲情风也是很管用的!

要是他们能帮着说好话,那事半功倍!

“给三哥听青山说他想去当兵?”

“那就买双皮鞋吧!买那种结实、能踢死牛的军勾皮鞋。再买一件皮夹克。这在这个年代,那是多少男孩子的梦想啊,他肯定喜欢得不得了!穿出去多威风,肯定会觉得我这个弟妹懂事!”

“给二姐”

“女孩子嘛,都爱美。不管多大年纪,不管在哪儿,爱美是天性。买一套百雀羚的护肤品?那个雪花膏挺好用的,还有那个友谊牌的香脂,味道好闻。”

“再加一条漂亮的丝巾!买那种真丝,颜色鲜艳点的,比如大红的或者是金黄的,围在脖子上多亮眼。让她也洋气洋气,只要把她哄开心了,以后在老太太面前替我美言几句,那比什么都强!”

列完这些,

于曼妮看着满满当当的清单,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些礼物,既有分量,又有心意,涵盖了刘家最核心的成员,可以说是面面俱到,滴水不漏。

至于其他人

比如那些叔伯婶婶,或者是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远房亲戚

于曼妮直接在心里画了个叉,笔尖在纸上重重一点。

“不需要了。”

她合上本子,嘴角勾起一抹傲娇的冷笑,“我可是沪上于家的女儿,是去感谢救命恩人的,又不是去扶贫的,也不是去讨好所有人的散财童子。”

“面面俱到反而显得刻意,甚至有点巴结。那是小门小户的做法,显得掉价。”

“我要有我的格调,要有我的身价,只要搞定核心人物就行了。太过殷勤,反而让人看轻了,觉得我非要赖着刘青山似的,还堕了我于家的威风!”

“得让他们知道,我是带着诚意来的,但也是带着尊严来的!”

“这就叫有的放矢,不卑不亢!既要让你们看到我的诚意,也要让你们看到我的骄傲!”

想通了这一切,

制定好了全盘计划,于曼妮长舒了一口气,感觉浑身都轻松了,所有的焦虑都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信心。

她重新钻进被窝,关上灯。

房间里陷入了黑暗,只有暖气片偶尔发出的轻响,和她自己平稳有力的心跳声。

但她的眼睛依然亮晶晶的,在黑暗中闪烁着光芒,充满了斗志和期待。

她仿佛已经看到了明天的场景

她穿着得体的衣服,带着精心挑选的礼物,站在刘青山身边,巧笑倩兮,应对自如。

爷爷奶奶夸她懂事,二爷爷三爷爷夸她大气,哥哥姐姐喜欢她。而刘青山,则用那种骄傲又宠溺的眼神看着她,仿佛在向全世界宣告:看,这就是我的女人!

明天。

明天将是一场硬仗,也是一场首秀。

但她有信心,凭借自己的智慧、美貌和家世,一定能打赢这场仗!

哪怕那个叫宫雪的女人有先发优势,哪怕那个银镯子是个障碍

但笑到最后的,一定是我于曼妮!

因为我不仅爱他,我还能帮他!

我才是那个能陪他站在巅峰、与他并肩作战的女人!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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