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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吉他少年萨米(1 / 1)

密西西比的八月,空气厚重得可以用刀切开。精武晓说旺 更芯醉筷

秦朗醒来时,帐篷帆布上已经结了一层细密的水珠。晨光透过布料,在草药袋和工具上投下琥珀色的光斑。他坐起身,深吸一口气——空气中除了湿润的泥土和木材气息,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静谧。

连续两周的高强度工作改变了谷仓的面貌。坍塌的屋顶已被修复,新铺的柏木瓦片在阳光下泛着浅金色。墙壁上破损的木板被逐一更换,秦朗发现的原木材质极佳,经过刨光和桐油处理,显露出细腻的纹理。每天清晨,三人会在池塘边洗漱,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日落时分收工,围着篝火讨论第二天的计划。

“今天该装窗户了。”莫克喝着秦朗调配的草药茶说道。这种茶由金银花、薄荷和少许人参根制成,能缓解肌肉疲劳。“斯塔克去镇上买玻璃,我们先把窗框做好。”

秦朗点点头,咬了一口玉米面包。他逐渐习惯了南方的饮食——虽然想念祖父做的白粥和腌菜,但莫克做的熏肉豆子和斯塔克特制的辣酱也别有风味。文化差异在共享劳动和食物中慢慢消融。

上午九点,斯塔克开着皮卡离开后,秦朗和莫克开始制作窗框。谷仓原有十二个巨大的窗户开口,他们计划保留其原始尺寸,用结实的橡木做框,镶上透明玻璃,让阳光充分照入。

“你测量得真准。”莫克看着秦朗用自制的墨斗弹线,赞赏地说。

“祖父说,好的木工像中医把脉——要精确到分毫。”秦朗将墨线轻轻一弹,木板上出现笔直的黑色线条。他使用的工具中有几件是祖传的:一把清朝晚期的刨子,铜制的墨斗,还有一套雕刻刀,刀柄上刻着“秦氏工坊”的小篆。

工作到中午时分,一阵微风从树林方向吹来,带来了某种声音。

两人同时停下手中的活计。

是吉他声。

不是收音机里那种经过修饰的音乐,而是原始的、未经雕琢的演奏。简单的和弦进行,但每个音符都饱含情感——一种不属于这个年龄的忧伤,却又透出顽强的生命力。

“听起来很近。”莫克说。

他们放下工具,循声走去。吉他声引导他们穿过谷仓后面的小树林,沿着一条几乎被野草掩盖的小径,来到一片空地。空地中央有棵巨大的橡树,树龄至少百年,树荫下坐着个男孩。

男孩看起来约莫十三四岁,瘦得像根芦苇,穿着明显过大的工装裤和破旧的背心。他怀抱一把自制的吉他——琴身似乎是废弃的雪茄盒,琴颈用篱笆柱改造,琴弦老旧但擦得发亮。男孩闭着眼睛,手指在琴弦上滑动,完全沉浸在音乐中。

秦朗从未听过这样的演奏。男孩弹的是布鲁斯,但其中融合了别的东西——一种他在广东民谣中听过的五声音阶转调,一种几乎像吟诵的节奏感。音乐讲述著故事:炎热的午后、漫长的道路、失去与寻找。

最后一个音符在空气中震颤著消失。男孩睁开眼睛,看到他们时吓了一跳,差点把吉他摔在地上。

“别紧张。”莫克举起双手,做出安抚的手势,“我们只是被你的音乐吸引。”

男孩警惕地看着他们,抱着吉他的手臂收紧。他的眼睛很大,深棕色,在瘦削的脸上显得格外明亮。“这是私人土地。”他说,声音比外表成熟。

“实际上,”莫克温和地说,“这片土地现在属于我们。威廉姆斯,这位是秦朗。”

男孩的眼神在两人之间移动,评估著。“我听说过你们。镇上人说有两个黑人在老科顿谷仓捣鼓什么。”

“我们在建一个音乐酒吧。”秦朗说,“一个所有人都能来听音乐的地方。”

这句话让男孩的表情发生了变化。怀疑中混入了一丝兴趣。“音乐酒吧?”

“对。”莫克走近几步,但保持尊重距离,“你弹得非常好。这把吉他是你自己做的?”

男孩低头看了看怀中的乐器,手指轻抚琴身,动作温柔得像抚摸宠物。“是的。雪茄盒是从垃圾堆捡的,琴弦是旧班卓琴上拆下来的。调音用了很长时间。”

“可以让我看看吗?”

男孩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心地递过吉他。莫克接过来,仔细观察工艺。“琴颈的角度很好,琴桥的位置也精准。你有天赋。”

“我爸爸教我的。”男孩说,声音突然变轻,“他以前在孟菲斯的俱乐部演奏。”

“他现在呢?”

男孩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地面。莫克明白了,将吉他递回去。“你叫什么名字?”

“萨米。

“你住附近吗,萨米?”

“山那边的佃农小屋。我和姨妈住。”萨米拨动了一根琴弦,发出沉闷的响声,“我每天下午来这里练习,因为这里安静。”

秦朗注意到男孩手腕上有几道浅色的疤痕,像是旧伤。他的鞋子前头开裂,用麻绳绑着。经济大萧条对每个人都是打击,但对南方农村的黑人佃农家庭,打击是毁灭性的。

“萨米,”莫克蹲下身,与男孩视线平齐,“我们的酒吧需要一个乐手。不是现在——还要几个月才能完工。但完工后,你愿意来演奏吗?每周五和周六晚上,我会付你报酬。”

萨米的眼睛瞪大了。“报酬?”

“按场次计算。也许一开始不多,但够你买新的琴弦,甚至一把真正的吉他。”

男孩的嘴唇颤抖了一下。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手指上有练琴留下的老茧。“我我需要问姨妈。”

“当然。”莫克站起来,“但在此之前,你随时可以来这里练习。白天我们在工作,但谷仓里会有阴凉的地方,比在这棵树下舒服。”

秦朗补充道:“而且我可以给你泡一些对嗓子好的茶。唱歌的人需要保护喉咙。”

萨米看着他们,眼中闪著一种混合了希望和不敢置信的光芒。“你们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莫克沉默了片刻。“因为我听过太多有天赋的人因为没机会而被埋没。音乐应该被听见,萨米。你的音乐尤其如此。”

那天下午,萨米跟着他们回到谷仓。秦朗为他清理出一块角落,搬来一个木箱当凳子。男孩坐在那里,重新开始弹奏,而莫克和秦朗继续工作。吉他声与锯木声、锤击声交织,创造出奇特的和谐。

斯塔克傍晚回来时,带回的不只是玻璃,还有一袋面粉、一些罐头食品,以及镇上听来的消息。

“玻璃店老板说最近镇上不太平。”斯塔克卸货时说,“又有两个农场报告牲畜被袭击。而且”他压低声音,“有人说看到了‘人影’——苍白的人影,移动速度快得不自然。”

秦朗停下手中的活。“有发现脚印或其他证据吗?”

“据说不留脚印。警察认为是流浪汉或精神病人,但农民们不买账。”斯塔克瞥了一眼正在角落练琴的萨米,男孩完全沉浸在音乐中,“嘿,那是谁?”

“我们的第一位乐手。”琼斯。萨米,这是我弟弟斯塔克。”

萨米害羞地点点头,继续弹奏。斯塔克听了一会儿,然后吹了声口哨。“孩子,你真有料。谁教你的这种指法?”

“我爸爸。”萨米说,然后弹了一段复杂的即兴,“他说这叫‘孟菲斯滑音’。”

斯塔克从车里拿出自己的口琴,即兴加入。口琴的呜咽与吉他的低沉形成对话,音乐在空旷的谷仓中回荡,仿佛唤醒了沉睡的空间。秦朗注意到,当音乐响起时,谷仓里那种常年不散的阴冷感似乎减轻了。阳光透过新装的窗户照进来,空气中的尘埃像金粉般舞动。

那天晚上,萨米留下来吃晚饭。秦朗做了简单的炒野菜和煎饼,斯塔克贡献了他珍藏的枫糖浆。四人围坐在篝火旁,萨米起初很拘谨,但在食物和音乐的话题中逐渐放松。

“你上过学吗,萨米?”秦朗问。

“到六年级。然后需要帮忙农活。”萨米拨弄着火堆旁的小树枝,“但我自己读书。从镇图书馆借书看,只要能借到的都看。”

“喜欢读什么?”

“历史。还有诗歌。”中发亮,“兰斯顿·休斯的诗。我试着把他的诗配上音乐。”

莫克和斯塔克交换了一个惊讶的眼神。

“图书馆有本旧诗集,封面掉了,管理员以为没人会借,就让我拿走了。”萨米有点不好意思,“我读了很多遍。‘我了解河流’——那首我最喜欢。”

他开始轻轻哼唱,即兴为休斯的诗句配上旋律。音乐简单却有力,每个音符都承载着重量。秦朗虽然不熟悉这首诗,但能感受到其中的力量——关于古老、流动、生存。

“明天你可以带一些书来。”秦朗说,“我教你认一些汉字,如果你感兴趣的话。”

“真的吗?”

“真的。文字也是音乐的一种形式。”

萨米离开后,三人清理餐具。斯塔克说:“那孩子是个天才。纯粹的天才。”

莫克点头:“但他的生活环境山那边的佃农小屋,我听说过那些地方。没有电,没有自来水,一家人挤在两个房间里。”

“他手腕上的伤,”秦朗轻声说,“看起来像绳子勒痕,而且是旧伤叠新伤。”

一阵沉默。他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在1933年的密西西比,一个黑人男孩在亲戚家可能遭受的待遇,不是外人能轻易干涉的。

“酒吧完工后,也许可以让他住在这里。”斯塔克提议,“阁楼可以隔出一个小房间。”

“那得先征得他姨妈的同意。”莫克务实地说,“而且酒吧本身能否成功还是未知数。幻想姬 勉肺粤黩”

秦朗看向谷仓,月光下的建筑轮廓显得坚实而宁静。“它会成功的。我能感觉到。”

接下来的几周,萨米几乎每天都来。他早上帮忙做简单的工作——打磨木材、清理碎屑、递工具,下午则练琴。秦朗开始教他一些基础的中文,发现男孩学得极快,不仅记住发音,还询问汉字的结构和演变。

“每个字都是一幅画。”萨米临摹著秦朗写的“音乐”二字,“这个‘乐’字,看起来像架子上的鼓。”

“确实如此。”秦朗惊讶于他的观察力,“古汉字很多是象形文字。”

与此同时,酒吧的修复进展迅速。窗户全部安装完毕,秦朗设计的通风系统开始施工——他在谷仓两侧高处设计了可开启的气窗,利用热空气上升原理形成自然对流。地板被修复并打磨,露出美丽的橡木纹理。舞台区域开始搭建,莫克从孟菲斯买来二手音响设备,虽然老旧但保养良好。

一天下午,当秦朗在混合一种驱虫草药时,萨米走过来,犹豫地站在一旁。

“秦先生?”

“叫我秦朗就好,萨米。”

“秦朗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秦朗放下手中的研钵。“当然。”

“你书里那些图画,”萨米指向秦朗总是随身携带的《驱邪秘录》,“有些看起来像像我在谷仓地下看到的记号。”

秦朗的心跳漏了一拍。他合上书,尽量保持平静。“你在哪里看到的记号?”

“地下室。你们封起来之前,有一次我好奇,掀开石板下去看了看。”萨米低下头,“对不起,我不该擅自进去。”

“没关系。”秦朗示意他坐下,“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萨米描述着地下室墙上的符号,虽然不知道含义,但描述得非常准确。秦朗翻到书中某一页,上面画著类似的图案。“像这些吗?”

“是的!这个,还有这个弯曲的像蛇一样的。”萨米指著两个符号,“它们是什么意思?”

秦朗犹豫了。祖父的手札中记载,这些是“西方驱邪符”,用于禁锢或驱逐某种超自然存在。但告诉一个十四岁男孩这些是否合适?

“它们是保护性的符号,”他最终选择了一种解释,“古老的文化用来保护特定场所。”

“保护什么?”萨米追问。

秦朗看着男孩求知的眼睛,决定说出部分真相。“有些地方,因为历史或事件,会积累负面能量。这些符号就像像音乐中的和谐音,帮助平衡能量。”

萨米思考着这个解释。“所以这个谷仓需要保护?”

“所有地方都需要某种平衡。”秦朗谨慎地说,“但这里确实有些异常。你注意到周围几乎没有昆虫吗?连蚊子都很少靠近这个建筑。”

男孩点点头。“我也发现了。而且有时候,在特别安静的时候,我能听到”

“听到什么?”

“像回声一样的音乐。不是我弹的,是别的吉他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萨米的声音变得很轻,“有一次我跟着声音走进树林,但总是追不上。声音总是保持距离,好像在引导我,又好像在躲避我。”

秦朗感到脊背发凉。这与他那晚听到的口琴声呼应。“萨米,答应我一件事:如果你再听到那种声音,不要单独去追。来找我或莫克,好吗?”

“为什么?那是什么?”

“我不知道。但安全总比后悔好。”

萨米严肃地点头,然后突然问:“你相信鬼魂吗,秦朗?”

这个问题让秦朗措手不及。他想起祖父临终前的话:“阿朗,世界上有很多事,科学解释不了,但它们是真实的。保持开放的心,但也要保持警惕。”

“我相信有些东西存在于我们的理解之外。”他最终回答,“但不一定是传统意义上的鬼魂。可能是记忆的回声,未完成的故事,或者其他东西。”

这个回答似乎让萨米满意。他回到自己的角落练琴,而秦朗继续准备草药,但心中有种隐隐的不安。

几天后,这种不安得到了某种证实。

斯塔克从镇上回来,带回的不仅是建筑材料,还有一张泛黄的旧报纸,是从镇历史协会的垃圾桶里找到的。

“看看这个。”晚饭时,他将报纸铺在临时工作台上。

那是一份1910年的《河弯镇公报》,头版报道了一起事件:“当地家庭神秘失踪”。文章描述了一个爱尔兰移民家庭——雷德蒙一家,在购买了这片土地后不到一年,全家五口人连同他们的雇工全部消失。邻居报告说最后听到从他们的谷仓(正是这座谷仓)传来“不似人声的尖叫和奇怪的音乐”。调查没有结果,事件成为悬案。

“文章提到一个细节,”斯塔克指著一段小字,“调查人员在谷仓地下室发现了‘奇怪的仪式标记’,但认为可能是之前居住者留下的,与失踪案无关。”

秦朗仔细阅读那一段。描述与他看到的符号相符。“雷德蒙这个姓氏”

“我在历史协会查了更多资料,”斯塔克继续说,“管理员是个老妇人,话很多。她说雷德蒙一家来自爱尔兰某个偏远地区,男主人叫西莫斯·雷德蒙,据说有‘古老的血统和更古老的秘密’。他们很少与当地人交往,但雇佣了几个黑人雇工,对他们异常友善——这在当时引起了不少议论。”

“后来呢?”莫克问。

“后来他们就消失了。没有尸体,没有血迹,就像蒸发了一样。有人说他们半夜离开了,有人说他们成了某种邪教的牺牲品。”斯塔克收起报纸,“但最奇怪的是,从那以后,这片土地就一直荒废。没有人愿意买,直到三十年后价格低到几乎白送,才被之前的拥有者科顿家买下——而科顿家也只把这里当储存仓库,从不靠近谷仓过夜。”

三人沉默地看着彼此。谷仓外,夜幕完全降临,只有他们的煤油灯在窗户上投出晃动的光影。

“我不相信鬼故事,”莫克最终说,“但连续发生怪事——牲畜袭击、神秘人影、这个历史——也许我们该采取些预防措施。”

秦朗点头:“我同意。我会加强防护草药配方,也在周围设置一些预警装置。”

“我们应该教萨米基本自卫。”斯塔克补充,“如果真有危险,他需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第二天,秦朗开始实施他的计划。他在谷仓周围种植了一圈特定植物:艾草、大蒜、马鞭草,这些都是《驱邪秘录》中记载有防护性质的草药。他在门窗处悬挂了小布袋,里面装有混合的草药粉和少许银屑——银在东西方传说中都有驱邪的寓意。

同时,他开始教萨米和斯塔克一些基础的自卫技巧。“不是进攻,而是逃脱和控制。”他解释著基本原理,“利用对方的力,而不是对抗它。”

萨米学得很快,他的音乐天赋似乎转化为对身体控制的敏锐感知。短短几天,他已经掌握了基本的平衡破坏和逃脱技巧。

“你很有天赋,”秦朗在一次练习后说,“但记住,真正的智慧是避免战斗。”

“像音乐一样,”萨米说,“有时静默比音符更有力量。”

秦朗惊讶地看着男孩。“说得很好,萨米。”

一天傍晚,当萨米准备回家时,秦朗叫住了他,递给他一个小皮袋。“里面有一些特制的草药粉。如果遇到危险——任何让你感觉不对劲的人或事——撒向对方眼睛,然后逃跑。不要犹豫。”

萨米接过皮袋,系在腰带上。“谢谢你,秦朗。”

“还有这个。”秦朗递给他一个木雕护身符,刻着简化版的保护符号,“我昨晚刻的。戴着它,提醒自己警惕但不要恐惧。”

男孩紧紧握住护身符,眼中闪著感激的光。“我会的。”

萨米离开后,秦朗回到谷仓,发现莫克站在新完工的舞台前,若有所思。

“舞台明天就能完全建好。”莫克说,“然后是音响系统,最后是酒吧吧台。按这个进度,下个月就能开业。”

秦朗走过去,与他并肩站着。空荡荡的舞台在暮色中等待着自己的第一场演出,第一声音符,第一批听众。

“你在想萨米的音乐吗?”秦朗问。

“我在想所有像萨米一样的人,”莫克轻声说,“所有有天赋但被忽视的人。这个舞台不仅仅是为了娱乐,秦朗。它是一种声明:我们的声音值得被听见,我们的故事值得被讲述。”

秦朗理解这种感觉。在旧金山,他见过太多华人劳工的才华被埋没,太多故事被遗忘。美国梦对许多人而言仍然是遥远的幻影,但至少在这个角落,他们可以创造一个微小的公平空间。

“你知道最讽刺的是什么吗?”莫克继续说,“这个国家创建在‘自由’的理念上,但我们有些人必须为最基本的尊严而战。音乐、艺术、表达——这些应该是普世的权利,不是特权。”

“改变从微小处开始。”秦朗说,“就像中医,有时最小的针灸可以打通最大的阻塞。”

莫克笑了。“你又用中医比喻了。”

“这是我理解世界的方式。”

那天晚上,秦朗在油灯下仔细研究《驱邪秘录》中关于“西洋血尸”的章节。记载很简略,夹杂着祖父的注释和疑问:“类似僵尸但保留智力畏光、银、圣物可被特定草药克制传播方式为咬伤与血液交换古老者力量强大”

书页边缘有一幅潦草的插图:一个苍白的人形,眼睛全黑,嘴巴张开露出尖牙。旁边用毛笔写着:“未曾亲见,但新奥尔良有类似传闻。慎之。”

秦朗合上书,走到窗边。月光下的池塘如一面黑镜,倒映着星空。树林深处,似乎有微弱的光点闪烁,像萤火虫,但移动方式更加有目的性。他看了一会儿,光点消失了。

身后传来脚步声。是斯塔克,拿着两杯自制的果酒。“睡不着?”

“在想事情。”秦朗接过杯子,抿了一口甜中带涩的液体。

“关于那些传闻?”

“关于如何保护我们正在建设的一切。”

斯塔克靠在窗框上,看着外面的夜色。“你知道吗,在芝加哥的爵士俱乐部,有时会有奇怪的客人。苍白,只在深夜出现,点最贵的酒但几乎不喝,只是坐在阴影里听音乐。有一次,我亲眼看到其中一个的眼睛在特定光线下,像是红色的。”

秦朗转向他。“你之前没提过。”

“因为听起来太疯狂了。”斯塔克自嘲地笑了笑,“而且那天我可能喝了点酒。但看到报纸上那篇文章后,我想起来了。那些客人总是对特定类型的音乐感兴趣——布鲁斯、灵歌,那些充满痛苦和渴望的音乐。”

“音乐中有力量,”秦朗若有所思,“也许某种存在能感知那种力量,被它吸引”

他的话被突然响起的吉他声打断。

不是从谷仓内,而是从外面。是萨米的吉他,但弹奏方式不同——更加急切,几乎像在求救。

两人冲出谷仓,莫克也闻声从帐篷中出来。音乐来自树林方向,但不是萨米通常离开的小径,而是更深的森林。

“他应该在回家的路上。”莫克说,声音中带着担忧。

“我去看看。”斯塔克抓起手电筒。

“我们一起。”秦朗说,拿起一根结实的木棍和草药袋。

三人迅速进入树林,吉他声引导着他们。声音断断续续,有时停止几秒,然后再次响起,每次都比前一次更远。秦朗注意到,森林异常安静——没有夜鸟,没有昆虫,只有他们的脚步声和呼吸声。

“萨米!”莫克喊道。

没有回答,只有吉他的一个颤音回应。

他们来到一片林中空地,吉他声在这里最响亮,但空无一人。手电筒光束扫过地面,秦朗发现了脚印——萨米的破鞋印,还有另一组脚印:成人尺寸,赤脚,形状异常修长。

“看这里。”斯塔克指著空地中央。地面有拖拽的痕迹,还有一些深色的斑点,在手电筒光下看起来像

秦朗蹲下触摸,手指沾上粘稠的液体。他闻了闻,有铁锈味。“是血。但不多。”

莫克的脸色苍白。“萨米”

突然,吉他声再次响起,这次来自他们来的方向——谷仓。声音清晰而稳定,是萨米平时练习的曲调。

三人困惑地交换眼神,迅速返回。当他们冲出树林时,看到谷仓灯火通明(他们出来时只点了一盏灯),所有新装的窗户都透出温暖的光。吉他声从里面传来,伴随着熟悉的哼唱。

他们冲进谷仓,看到萨米坐在他的角落,安然无恙地弹著吉他。他抬起头,看到他们时露出惊讶的表情。

“你们去哪了?我回来拿忘带的乐谱,发现你们都不在。”

秦朗走近检查男孩。没有伤痕,没有血迹,衣服整洁。“你刚才在树林里弹琴吗?”

萨米困惑地皱眉。“没有啊。我直接回家的,半路发现乐谱忘了,就回来拿。怎么了?”

三人面面相觑。斯塔克检查了萨米的吉他——是同一把,琴弦温度正常,没有刚激烈弹奏的迹象。

“我们听到音乐从树林传来。”莫克谨慎地说。

“可能是我经过时弹了一小段。”萨米猜测,“声音在树林里会有奇怪的回声。”

这个解释合理,但秦朗不相信。那拖拽痕迹,血迹,赤脚印

“萨米,今晚你留在这里。”他决定,“睡在谷仓里,明天早上再回家。”

男孩想抗议,但看到三人严肃的表情,点了点头。“好吧。”

那天晚上,秦朗在谷仓周围额外撒了一圈防护草药粉。他检查了所有的门窗,确保牢固。莫克和斯塔克轮流守夜,虽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清晨,秦朗在检查昨晚的脚印时,有了另一个发现:在血迹旁边,有一些细微的银色粉末。他收集了一些,带回帐篷分析。在放大镜下,粉末呈现规则的晶体结构——不是自然界的物质。

《驱邪秘录》中有一处提到:“西洋血尸接触纯银会留下银色残留,如皮肤烧灼之屑。”

秦朗放下放大镜,望向窗外逐渐明亮的天空。

有些事情正在逼近,他能感觉到,就像暴风雨前的低气压。他们的音乐酒吧不仅仅是一个商业冒险,它正在成为某种更大冲突的中心——也许是新旧之间的冲突,也许是光明与黑暗之间的冲突,也许是沉默与被听见的声音之间的冲突。

而萨米的音乐,不知为何,是这一切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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