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午后,沿海公路被镀上一层刺眼的金色。银色轿车内,空调嗡嗡作响,却压不住逐渐升腾的火药味。
“——你非要抬杠是不是?”陈骏的手指不耐烦地敲打着方向盘,“鹦鹉学舌,那是古埃及人就记载的事,少说五六千年历史。你那什么‘近代驯化’的理论,纯属扯淡。”
林薇划着手机屏幕,头也不抬,声音却像浸了冰:“陈骏,你查过资料吗?现代鸟类学明确说,广泛意义上的‘学舌’行为被系统观察和记录,不过两三百年。古埃及那叫神话传说,不是科学实证。”
“哈!照你这么说,古人都是傻子?就现代人聪明?”陈骏一脚油门,车速悄无声息地爬升,“林薇,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不懂装懂,还死不认错。”
“我不懂?我是没你懂,毕竟您老人家‘认为’的事,那就是宇宙真理。”林薇终于抬起头,眼底一片冷嘲,“减速,你超速了。”
“少转移话题!就说鹦鹉……”
“够了!”林薇猛地打断,将手机重重拍在储物格上,“一只鸟什么时候学会说话,比我们今晚住哪、明天怎么过还重要吗?陈骏,我们到底在吵什么?”
车内骤然死寂。只剩引擎沉闷的嘶吼和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陈骏下颌线绷紧,一言不发,目光直勾勾盯着仿佛没有尽头的路面,脚底下的油门却被他狠狠踩到了底。车速表指针危险地向右摆去。
“你疯了吗?慢下来!”林薇脸色发白,抓住头顶的扶手。
陈骏充耳不闻,胸口因愤怒和莫名的憋屈剧烈起伏。
突然,林薇的瞳孔骤然收缩——
前方斑马线,一个男人推着婴儿车,正小心翼翼地踏上路面,身边的女人提着购物袋,低头对车里的婴儿笑着。
“有人!陈骏!前面有人!停车!我错了!慢点!求你了慢点!”林薇的尖叫撕破车内的凝固。
刺耳的、仿佛要撕裂灵魂的刹车声猛然炸响!轮胎与地面摩擦出青烟和焦臭。但,太晚了。
一道沉闷得令人心脏停跳的撞击声。
然后是另一道,更钝,更重。
时间仿佛被瞬间拉长,又急速压缩。银色的车头像撞碎一堆积木般,轻而易举地摧毁了那个小小的家庭。婴儿车瞬间解体,一团裹着碎花面料的物体高高抛起,划出一道短暂的弧线,落向远处的隔离带。
视野里是一片狼藉的、非理性的颜色:泼洒开的、暗红的浆状物;扭曲的金属和塑料;飞散的物品;还有……四分五裂的,曾经鲜活的身体。
世界失声了几秒,随即被林薇崩溃的、非人的尖叫填满。
陈骏僵在驾驶座上,双手还死死握着方向盘,指关节捏得发白。他脸上没有表情,只有一种彻底的空洞,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挡风玻璃上蛛网般裂纹中心的那抹刺目的红。
事故现场堪称人间地狱。11月大女婴赵安安遭剧烈撞击,头身分离,遗落在距车身七米处,面目犹带懵懂。其母周晓雯头颅严重变形,脑组织外溢,当场死亡。父亲赵志强被抛掷至五十米外,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特重型颅脑损伤,肝、胆、脾等内脏器官破裂,送医途中休克,虽经全力抢救,终告不治。一家三口,殒命于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归家午后。
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旁听席上挤满了神色各异的民众、紧握录音笔的记者,以及脸色惨白、被家人搀扶着的受害者亲友。空气沉重得能拧出水来。
“……被告人陈骏,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与同乘人发生口角,情绪失控,严重超速行驶,未能在人行横道前有效观察、减速避让,其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赵志强、周晓雯、赵安安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官的声音平稳、冰冷,回荡在寂静的法庭。
“经查,被告人在撞击瞬间确有刹车及试图转向避让的行为,事故后主动报警并滞留现场等候处理,可认定为自首。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极度悔恨,愿倾尽所有赔偿’等情节,本院予以注意。”
法官略作停顿,目光扫过被告席上那个形容憔悴、眼神涣散的男人,也扫过原告席上那位背脊挺得笔直、从头到脚裹在黑衣里的老妇人——王秀芳。她怀里紧紧抱着一张放大的合影:儿子、儿媳、孙女,笑容灿烂。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骏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哗——” 旁听席一阵压抑的骚动。有人长出一口气,有人摇头,有人低语。
陈骏的肩膀塌了下去,仿佛被抽走了最后一丝力气。旁边的林薇,作为同乘人虽未被起诉,但此刻已是满脸泪痕,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法官看向原告席:“被害人近亲属,如对本判决不服,可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五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抗诉。”
就在书记员准备宣布闭庭的瞬间——
“我不服!”
一个嘶哑却异常清晰、斩钉截铁的声音响起。
王秀芳站了起来。她身形瘦小,却像一块历经风浪的礁石。她没有看法官,而是转向了检方席位,目光如炬,声音因极力克制而颤抖,却字字砸在地上:
“缓期?什么意思?给他机会活?那我儿子、儿媳、孙女呢?他们有什么机会?!”
她猛地举起怀中的照片,转向媒体和旁听席,照片上的一家三口,与此刻她孤身一人的黑衣形成惨烈对比。
“我儿子被撞飞五十米!我孙女……她才那么点大……” 她的声音哽住,但随即爆发出更锐利的力量,“法官说他‘有避让行为’?那种速度,踩一下刹车叫避让?我看了现场报告!那叫毁灭!他毁了我的全家!!”
她死死盯住检察官:“我要抗诉。不要死缓。我要他——死刑。立即执行。”
法庭彻底安静下来。所有目光聚焦在这位骤然间爆发出骇人力量的母亲身上。闪光灯开始无声地急促闪烁,记录下她苍老面容上每一道刻骨的悲痛与决绝。
陈骏终于抬起头,看向王秀芳的方向,嘴唇翕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即将喷发的、由无尽痛苦凝成的火山。
林薇捂住嘴,压抑的哭声从指缝漏出。
审判长敲了下法槌,面色凝重:“被害人亲属情绪,本院予以理解。是否抗诉,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休庭。”
法槌落下。
但故事,远未结束。王秀芳那声“立即执行”的诉求,如同投入深潭的巨石,激起的涟漪才刚刚开始扩散。庭外的舆论场,关于“激情驾驶”与“主观恶意”的界限,关于“自首”情节在极端后果前的权重,关于逝者生命与生者悔罪的天平,一场更为激烈、更为残酷的争辩,已然山雨欲来。
而陈骏,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走向囚车时,耳畔反复回响的,不再是关于鹦鹉学舌的无谓争吵,而是那声凄厉的“我错了”,以及随后吞噬一切的、沉闷的撞击声。
那声音,注定要伴随他,直至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