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唠点实在的——唠唠我自个儿,是怎么从一条官家的狗,变成江湖的狼,最后他妈的成了笼子里的困兽,连自己是啥都分不清了。
这故事,得从十年前,宣统皇帝刚退了位,北京城乱哄哄那阵子说起。
那会儿我二十啷当岁,大名冯秋白,听着挺文气是吧?其实是个穿了一身黑皮,在北平警备厅混饭吃的愣头青巡警。
每天拎着根哭丧棒似的警棍,在街面上晃荡,抓抓小偷,赶赶乞丐,最大的出息就是琢磨着怎么从炸酱面摊子、爆肚冯那儿多揩点油水。
日子过得像护城河里的水,浑,但没大风浪。
直到那天,我被叫进了侦缉队队长,我顶头上司胡歪嘴的办公室。
胡歪嘴人如其名,嘴角天生向下耷拉着,看谁都像欠他八百吊钱。
他扔给我一份薄薄的卷宗,又推过来一个鼓囊囊的牛皮纸信封,手指头敲着桌面,梆梆响。
“秋白啊,有个‘好差事’,厅里头掂量来掂量去,就数你机灵,底子干净,模样也周正,不像那些老油子一身匪气。”
他嘴角耷拉得更厉害了,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天津卫‘忠义社’,听过吧?势头正猛,缺个有文化的‘白纸扇’。你,去贴上去。不用你打打杀杀,就帮着记记账,写写文书,摸摸底细。三年,最多五年,等咱们把线埋深了,网撒开了,把他们上下一锅端了,你就是头功!这信封里,是你新的身份凭证,还有安家费。从明天起,冯秋白这个人,暂时就‘病故’了。”
我脑子嗡地一声,手心里瞬间冒出了冷汗。
卧底?让我去混帮会?还是天津卫那个据说手眼通天、心狠手辣的忠义社?
我他妈就是个想混口安稳饭吃的小巡警,抓个毛贼都心惊胆战,让我去跟那些杀人不眨眼的袍哥大爷周旋?
“队长,我……我这能耐,怕是不行吧?”我舌头有点打结。
胡歪嘴那耷拉的嘴角猛地一绷,眼神像刀子一样刮过来:“不行?冯秋白,你老子娘在直隶老家那几亩薄田,是谁年年照应着,没让债主收了去?你那个在学堂里念书的妹子,学费是谁‘偶然’资助的?这差事,你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这是命令,也是你小子的造化!”
他顿了顿,语气稍微缓了缓,却更让人心底发寒:“别忘了,你穿的是官衣,端的是朝廷……哦不,现在是民国的饭碗。一天是官差,一辈子都是。让你去,是信得过你。事情办成了,回来最少是个队长,光宗耀祖。办砸了……”
他没说完,只是拿起桌上那把裁纸刀,慢条斯理地削起了指甲,刀锋闪着冷光。
我看着那个鼓囊囊的信封,又想想老家爹娘和妹子,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棉花,最后,只能僵硬地点了点头。
得,穿上这身皮,果然是身不由己。
从那天起,冯秋白死了。
活下来的是天津卫码头新来的账房先生,白砚书。
名字是我自己挑的,砚台和书本,跟我那点勉强算识字的本事沾边,也透着股我想保持却注定保不住的书生气。
凭着伪造得滴水不漏的身份和一点机灵劲,我磕磕绊绊,真就混进了忠义社的外围,在一个管着两条街“保护费”的小头目手下,当起了记账的。
起初那日子,真他妈不是人过的。
白天,我得点头哈腰,对着那些满嘴黑话、身上纹龙画虎的粗汉喊“爷”,仔细记下一笔笔沾着血汗、也沾着血腥的烂账。
晚上,躺在散发着霉味和劣质烟叶味的破木板床上,神经绷得像拉满的弓,耳朵竖着听窗外的每一点动静,生怕说梦话漏了馅。
看见街头打架斗殴,动刀子见红,我腿肚子都转筋,还得强装镇定。
闻到那些大哥身上混合着烟草、汗臭和一种淡淡的、像是宰杀牲畜后未能洗净的腥羶气,我就恶心得想吐。
最难受的是每月一次,像做贼一样,把用密语写好的情报,塞进法租界一个固定邮筒的缝隙里。
那感觉,就像把自己的一部分灵魂撕下来,丢进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
时间这玩意儿,最他妈的不是东西。
它能磨平棱角,也能泡软骨头。
一年,两年,三年过去了。
胡歪嘴许诺的“收网”连个影儿都没有。
偶尔传来的指令,也只是“继续潜伏,获取更高信任”。
而我,白砚书,却在忠义社里,渐渐扎下了一点可怜的根。
因为我识字,会算账,写得一手还算工整的字,而且嘴巴严实,从不多问,慢慢地,我从管两条街的账,变成了管五条街,接着是一个码头货仓的进出项。
接触的“大哥”级别也越来越高。
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用粗瓷海碗喝烈酒,学会了面不改色地听他们谈论怎么“做掉”某个对头,怎么用开水浇叛徒的脚心逼供。
甚至,在一次帮派火并中,为了保护我管着的账本(那里面有我攒了好些年的秘密记录),我拎起一根铁锹,闭着眼砸晕了一个冲进来的对头混混。
那一次,我得到了坐馆大佬,忠义社真正的话事人,“阎王爷”袁九爷的一句夸赞。
“小白脸,有点胆色,是块材料。”
就这一句话,我在社里的地位,嗖地往上蹿了一截。
五年过去了。
我习惯了喝烈酒时喉咙的灼烧感,习惯了鼻子里那股永远散不掉的腥羶与廉价脂粉混合的怪味。
我甚至能分辨出不同堂口大哥身上,那股子因“业务”侧重点不同而细微差异的“人味儿”——管赌场的带着骰子象牙和铜钱的冷涩气;管妓馆的浸透了脂粉腻香和某种体液馊味;管码头搬运的则是汗臭、鱼腥和力巴们特有的酸腐气。
而我自己身上,似乎也开始沾染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属于黑暗角落的气味。
我写给胡歪嘴的情报,越来越流于表面,一些无关痛痒的人物动向。
心底某个角落,有个声音在问:他们是不是早就把我忘了?或者,我报上去的东西,根本无关紧要?
第六年,袁九爷身边最得力的“红棍”之一,因为吃里扒外,被袁九爷亲手用一根铁钎子,从嘴里捅进去,在后脑勺穿出个血窟窿,像烤鱼一样钉在了香堂的柱子上。
那红的、白的、黏糊糊的东西溅了一地,也溅到了站在前排的我的鞋面上。
我低头看着鞋面上那一点点渐渐凝固的、带着脑髓腥气的糊状物,胃里一阵翻腾,却没有像早年那样差点吐出来。
我只是觉得冷,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寒气。
那天晚上,袁九爷把我叫到他的书房,那个摆满了珍玩却依旧透着阴森的房间。
他靠在太师椅上,手里盘着两个锃亮的铁核桃,咔啦咔啦地响。
“砚书啊,跟了我几年了?”
“回九爷,六年零三个月了。”我垂手站着,毕恭毕敬。
“嗯,是块沉得住气的料子。”袁九爷睁开半眯着的眼,那眼神浑浊,却像能看透人心,“老胡(之前那个小头目)折了,他管的那片码头和赌档,以后你帮着照看照看。账目要清,人手要管住,该狠的时候,别他妈娘们唧唧的。”
我脑子“轰”地一声。
让我管码头和赌档?那是忠义社来钱最快的两个地盘之一,油水厚,是非也多,是真正的心腹才能碰的!
这意味着更多的信任,也意味着……更深的泥潭。
我想起胡歪嘴,想起那身遥远的黑皮,想拒绝,嘴唇嚅动了一下。
袁九爷手里的铁核桃停了,那双浑浊的眼睛盯着我:“怎么?不敢?还是……心里头有别的心思?”
书房里没点灯,只有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照在袁九爷半明半暗的脸上,那皱纹里仿佛都藏着血。
我脊椎骨窜上一股凉气,瞬间汗透重衣。
我知道,这一步踏出去,就真的难回头了。
但我也知道,此刻若退缩,等待我的,绝不会是胡歪嘴的接应,而是眼前这位“阎王爷”的雷霆手段。
我深吸一口气,那空气中弥漫的檀香混合着袁九爷身上一种老人特有的、类似陈旧皮革和药材的沉腐气息,让我稍微定了定神。
我弯下腰,声音平稳得连我自己都吃惊:“谢九爷提拔。砚书一定尽心尽力,不给九爷丢脸。”
从那天起,我白砚书,成了忠义社里有名有号的“白先生”。
手下有了一帮靠我吃饭的兄弟,管着日进斗金的买卖,走到哪里都有人点头哈腰喊一声“白爷”。
我住进了宽敞的宅院,穿起了绸缎长衫,出门有黄包车,甚至开始有人往我屋里塞女人。
我给胡歪嘴的情报,越来越少,间隔越来越长。
不是没东西可报,而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报。
报袁九爷下周要去拜会某个政要?报码头新到了一批可疑的“药材”?报赌场这个月的抽成比上个月多了三成?
这些,似乎都触及不到忠义社真正的核心。
而我,却越来越深地卷入其中。
我要调解手下兄弟的争斗,有时不得不动用家法,看着犯错的弟兄被按在条凳上打板子,屁股开花,惨叫连连。
我要和警察局、税务司、甚至租界工部局的人周旋,陪着笑脸,递上厚厚的红包,在酒桌和牌桌上,把一条条肮脏的交易敲定。
我学会了笑着给人斟酒,转身就能吩咐手下断人一条腿。
我习惯了在算盘珠子的噼啪声里,决定别人是倾家荡产还是留条活路。
只有在极少数夜深人静,从噩梦(梦里有时是胡歪嘴冰冷的脸,有时是被我下令打断腿的人怨毒的眼睛)中惊醒时,我才会摸出枕头底下那把多年没碰过的、代表冯秋白身份的旧钥匙,冰凉的触感提醒着我,我好像还是个人,还有个遥远的、模糊的“过去”。
第八年,袁九爷病重。
帮派里暗流汹涌,几个堂口的大哥摩拳擦掌,都想坐上头把交椅。
我管着钱袋子,成了各方拉拢的对象。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几乎和胡歪嘴彻底断了联系。
最后一次接到密令,是一张没有任何字迹的白纸,只在背面用我熟悉的密码写着一行小字:“静观其变,必要时可自行决断,务必掌握核心。”
自行决断?
我握着那张轻飘飘又重如千斤的纸,在黑暗里坐了整整一夜。
胡歪嘴,或者他背后的力量,要的到底是什么?是彻底铲除忠义社,还是……仅仅换一个更“听话”的坐馆?
而我冯秋白,或者说白砚书,在他们眼里,到底算什么?一颗棋子?一把刀?还是……一个随时可以牺牲的、已经沾满污秽的弃子?
第九年,袁九爷咽了气。
灵堂上,香烛缭绕,哭声震天。
我披麻戴孝,以“义子”的身份站在最前面,看着那张曾经让我恐惧敬畏的脸,如今只剩下一片死灰。
就在丧礼后的香堂大会上,几个堂主为了坐馆的位置吵得面红耳赤,几乎要拔枪相向时。
我,一直沉默的白砚书,站了起来。
我没有看那些凶神恶煞的堂主,而是走到了香堂正中,那幅关二爷的画像前,拿起三炷香,点燃,插进香炉。
然后转身,目光平静地扫过众人。
“九爷走了,社里不能乱。”我的声音不高,但在死寂的香堂里格外清晰,“码头、赌档、妓馆、烟土,各堂口的账目,这些年我都经手。谁出力多,谁忠心,谁吃里扒外,我心里有本账。”
我顿了顿,从怀里掏出一本厚厚的账册,轻轻放在香案上。
那是我多年经营,暗中记录下的,足以让在场一半人死无葬身之地的把柄。
“论资历,我不如各位大哥。论对社里的贡献,论对九爷的忠心,我白砚书,问心无愧。”我缓缓说道,语气里带着一种连我自己都陌生的、冰冷的掌控力,“这坐馆的位置,九爷临终前,未曾明言。但社里规矩,不能坏。今天,我就僭越一回。这位置,我暂时代管三年。三年内,社里生意涨三成,各堂口兄弟安生发财。三年后,若有人不服,或觉得有更能耐的,我白砚书,拱手相让,绝无怨言。”
香堂里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粗重的喘息声,和香烟袅袅上升。
几个堂主脸色铁青,眼神喷火,但目光落在那本账册上,又像被烫到一样缩了回去。
他们不怕死,但怕身败名裂,怕一家老小不得安宁。
而我,掌握了他们的命脉。
不知过了多久,资历最老、管着烟土生意的“疤脸”刘,第一个抱了抱拳,哑着嗓子:“白……白先生深谋远虑,对社里劳苦功高。我老刘,服。”
有人带头,其他人哪怕再不甘,也只能咬牙跟着低头。
那一刻,我知道,我完了。
冯秋白彻底死了。
活下来的,是忠义社的新坐馆,白砚书,白爷。
我搬进了袁九爷留下的、更加奢华也更加阴森的大宅。
手下兄弟成千,产业遍布半个天津卫,跺跺脚,海河都要起波澜。
我说话变得慢条斯理,眼神变得难以捉摸。
我身上那股子混合了书香、铜臭、血腥、以及久居人上而养成的、类似古墓里沉棺木般的阴郁威压之气,越来越浓。
连我自己都快忘了,那个叫冯秋白的小巡警,是什么模样。
直到第十年,一个看似平常的午后。
管家引进来一个穿着半旧长衫、提着药箱的老郎中,说是给我请的平安脉。
当书房里只剩我们两人时,那“老郎中”抬起一直低垂的头,露出一张我几乎快要遗忘,却又在无数噩梦里出现的脸——胡歪嘴!
他老了,憔悴了,嘴角耷拉得更加厉害,但那双眼睛,依旧像淬了毒的刀子。
他没有任何寒暄,直接拉开药箱的夹层,取出一份盖着鲜红大印的公文,推到我面前。
“冯秋白,任务结束。这是你的调令和新的身份证明。三日后,码头,有船接你离开天津。你这些年的功绩,上峰都记得,回去之后,必有重用。”
他的声音干涩,带着长途跋涉的疲惫,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急切?
我坐在宽大的黄花梨书桌后面,手指轻轻摩挲着温润的玉石镇纸,没有去碰那份公文。
书房里很静,只有西洋座钟滴答滴答的声响。
空气里,飘着我惯用的昂贵檀香,还有窗外飘来的、后院荷塘淡淡的淤泥气息。
“胡队长,”我开口,声音平稳得没有一丝波澜,“十年了。”
胡歪嘴眉头一皱:“什么意思?冯秋白,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一天是卧底,一辈子都是!这是纪律!现在命令你,立刻交接手中事务,准备撤离!”
“交接?”我轻轻笑了,抬起眼,看着他,“跟谁交接?把码头交给谁?赌场交给谁?把跟着我吃饭的几千号兄弟,交给谁?交给你们派来的、又一个‘冯秋白’?然后看着他,要么被吞得骨头都不剩,要么……变成下一个我?”
胡歪嘴的脸色变了,他猛地站起身:“冯秋白!你想抗命?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这十年,是在为党国效力!”
“党国?”我打断他,也站了起来,慢慢踱步到他面前。
我比他高半个头,这些年的江湖沉浮,让我身上自然带着一股压迫感。
胡歪嘴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半步。
“胡队长,这十年,党国给过我什么指示?除了最初那几年几句不痛不痒的‘继续潜伏’,你们管过我的死活吗?袁九爷杀人的时候,你们在哪?我差点被对头砍死在码头的时候,你们在哪?现在我好不容易坐稳了这个位置,能接触到你们想要的‘核心’了,你们来了,要我拍拍屁股走人?”
我的声音依旧不高,但每个字都像冰珠子,砸在胡歪嘴脸上。
“你们要的,从来就不是铲除忠义社,对吧?你们要的,是一个听话的、能掌控这条财路和这条人脉的‘自己人’。以前是袁九爷不听话,现在,你们觉得我‘成熟’了,可以用了,所以来摘桃子了,是吗?”
胡歪嘴的脸色煞白,嘴唇哆嗦着:“你……你胡说!你这是背叛!”
“背叛?”我猛地凑近他,几乎能闻到他身上那股子从北方带来的、混合着尘土和廉价烟叶的陌生气息,与我这里雍容却腐朽的环境格格不入。
“胡队长,你告诉我,我该背叛谁?背叛那个十年对我不闻不问的‘上峰’?还是背叛这些年来,虽然刀口舔血,却真给了我一碗饭、一个位置,甚至几分虚假‘义气’的帮会兄弟?”
我直起身,走回书桌后,重新坐下,仿佛刚才的激动只是幻觉。
“你回去告诉派你来的人。”我拿起那份调令,看也没看,轻轻撕成了两半,四半,碎片像雪一样落在光洁的地板上。
“冯秋白,早就死了。死在他穿上这身绸衫的那一天。现在这里的,是忠义社坐馆,白砚书。”
我抬起眼,目光冰冷地刺向浑身发抖的胡歪嘴。
“白某的生意,都在明面上,合法合规。与官面上的朋友,也素有往来。以后,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若是有人觉得白某碍眼……”
我顿了一下,手指敲了敲桌面。
书房的门无声地开了,两个穿着黑色短褂、面无表情的壮汉走了进来,一左一右,站在了胡歪嘴身后。
“……那就别怪白某,不讲昔日那点微末的香火情了。”
胡歪嘴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又看看身后那两个煞神,脸上的肌肉剧烈抽搐,最后,那股强撑的气势彻底垮了,只剩下灰败和恐惧。
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被那两个壮汉“客气”地“请”了出去。
书房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靠在椅背上,看着地上那些碎纸片,看了很久很久。
夕阳的余晖透过雕花窗棂照进来,把房间分割成明暗交织的格子。
也把我整个人,切割得支离破碎。
我成功了吗?
我好像成了最大的卧底,坐到了敌人最高的位置。
我也好像成了最大的叛徒,亲手撕毁了回归的通行证。
一天是卧底,一辈子都是。
这话真他妈对。
我早就回不去了。
我不是官,也不是匪。
我是活在无间缝隙里的鬼,顶着白砚书的皮,装着冯秋白的魂,守着忠义社的业,哪边都不是家。
窗外传来隐约的梆子声,和报童嘶哑的叫卖。
天津卫的夜晚,又要开始了。
属于白砚书的夜晚。
而我,只能在这座华丽的囚笼里,继续把这出荒诞的戏,唱到死。
或许,这就是对我当初穿上那身黑皮,最大的讽刺和惩罚。
我点燃一支雪茄,烟雾升腾,模糊了眼前的一切。
也模糊了,我究竟是冯秋白,还是白砚书。
或许,从来就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