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雨水,星期二。
清晨,云层低垂,寒风卷起尘土,打着旋儿穿过空旷的街道。
东交民巷27号,京城中级人民法院。
这是一座西式风格的三层建筑,红砖墙,拱形窗户,门前石阶宽阔。
在冬日的肃杀中,这座建筑显得格外庄严而冷峻。
还不到八点半,法院门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红星轧钢厂几名代表穿着整齐的工装,胸前别着厂徽,神情严肃地站在台阶左侧。
工会刘大银主席、保卫处林副处长、王科长都在其中。
南锣鼓巷95号院的居民也来了二十多人,在街道办王主任的带领下,站在台阶右侧。
刘海中穿着一身半旧的中山装,双手插在袖筒里,脸色复杂。
阎阜贵推了推眼镜,不时向四周张望。
许大茂则和林小燕站在一起,两人低声交谈着什么。
秦淮如搀扶着聋老太太站在人群最后面,老太太拄着拐杖,腰杆挺得笔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贾张氏没来,自打贾东旭死后,她成了厂里的清洁工,整日忙得不可开交。
何大清、何雨柱、雨水、吕辰、陈雪茹、娄晓娥一家六口站在中间靠前的位置。
何大清穿了一身深蓝色的新工装,这是陈雪茹给他做的,他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但脸色有些苍白,沉默不言。
何雨柱站在他身边,神情冷峻,目光直视着法院的大门。
雨水紧紧攥着陈雪茹的手,眼圈微红。
吕辰和娄晓娥并肩而立,两人的表情都很平静。
“来了。”不知谁低声说了一句。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街角。
一辆墨绿色的吉普车缓缓驶来,在法院门前停下。
车门打开,两名穿着制服的公安干警先下车,然后从车里押出一个人。
是易中海。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棉袄,没戴帽子,胡渣子冒得很长,脸色憔悴,眼窝深陷。
手上戴着手铐,脚上戴着脚镣,走起路来哗啦啦地响。
看到门外这么多人,易中海明显愣了一下。
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过,深深地看了一大妈一眼,当看到何大清、何雨柱一家时,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低下头,被干警押着走上台阶。
“进去吧。”王主任挥了挥手。
众人跟着走进法院大门。
审判庭在一楼,是一个能容纳百来人的房间。
正前方是高高的审判台,铺着深绿色的桌布,后面是三把高背椅。
左侧是公诉人席,右侧是辩护人席。
台下是旁听席,摆着几排长条木椅。
工作人员引导众人落座,轧钢厂代表坐在左边,街道居民坐在右边,何家人坐在中间第一排。
易中海被押到被告席,一个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小隔间。
他站在那里,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
八点五十分,书记员走进法庭,是个三十来岁的女同志,穿着灰色列宁装,戴着眼镜。
她在书记员席坐下,摊开记录本,试了试钢笔。
“全体起立。”书记员清脆的声音响起。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三人走进法庭。
审判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法官,头发花白,面容严肃,穿着一身深蓝色制服,左胸前别着法徽。
审判员和陪审员都是四十岁上下,神情同样庄重。
三人走到审判台后坐下。
“请坐。”审判长说,声音沉稳有力。
众人坐下,法庭里一片肃静。
“现在开庭。”审判长敲了敲法槌,“审理京城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受理的易中海贪污一案。首先核对被告人身份。”
他看向易中海:“被告人,姓名?”
易中海抬起头,声音有些沙哑:“易中海。”
“年龄?”
“五十三岁。”
“职业?”
“原红星轧钢厂八级钳工。”
“住址?”
“南锣鼓巷95号院中院东厢房。”
审判长点点头,转向书记员:“记录在案。”
接着,他宣布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
公诉人是市检察院的孙检察官,四十来岁,国字脸,眉毛浓黑,眼神锐利。
辩护人是法院指定的李律师,三十多岁,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有些书生气。
“被告人易中海,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审判长问。
易中海摇摇头:“不申请。”
“好。”审判长看向公诉人,“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孙检察官站起身,拿起一份文件,开始宣读,他声音洪亮,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京城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京检刑诉字(1963)第47号。被告人易中海,男……”
起诉书详细叙述了案件事实,自1952年1月至1963年1月,何大清每月从保定汇款给易中海,委托其转交何雨柱、何雨水兄妹作为生活费。11年间,何大清共汇款130余次,总额1900余元。但易中海从未将款项转交,也未告知何家兄妹汇款之事,将款项全部据为己有。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易中海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有何大清提供的汇款存根130余张,有保定第一棉纺织厂出具的证明,有何雨柱、何雨水、白秀英等人的证言,有红星轧钢厂保卫科的侦查材料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孙检察官顿了顿,声音提高了几分,语气更加严厉。
“本院认为,被告人易中海身为工人阶级一员,本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但其利用邻里信任,长期侵吞烈属子女生活费,时间长达11年,数额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更是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道德,玷污了工人阶级的光荣称号,是工人阶级的败类!”
这几句话像重锤一样砸在法庭上。
旁听席上,何雨柱的拳头握紧了。
何大清低下头,肩膀微微发抖。
雨水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易中海脸色惨白,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孙检察官继续宣读:“被告人易中海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第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他放下起诉书,看向审判长:“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点点头:“被告人易中海,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易中海抬起头,声音颤抖:“我……我有话说。”
“准许。”
“我承认,何大清是寄了钱,我也确实没把钱给柱子他们。”
易中海的语速越来越快:“但一开始,我不是想贪这个钱!真的!何大清走的时候,柱子才十几岁,雨水才几岁,柱子脾气冲,手里有钱肯定乱花。我是怕他不懂事,把钱糟蹋了,所以才帮他保管!”
他看向何雨柱,眼神里带着恳求:“柱子,你想想,你父亲离开后,院里谁对你最好?是不是我?你饿的时候,我没给过你吃的?你衣服破了,我没让一大妈给你补过?我是真心为你们好啊!”
何雨柱冷冷地看着他,没说话。
易中海又转向审判长,声音带着哭腔:“审判长,我承认我后来是糊涂了。时间长了,我就怕,柱子的脾气暴躁,我怕我给他钱,他会闹起来,我是厂里的八级工、是院里的一大爷,我丢不起这个人。那些钱我一分没花啊!我都记着账呢,想着等时机成熟了,我再拿出来给他们……”
“易中海!”孙检察官猛地站起身,“你在侦查阶段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何大清跟寡妇跑了,不要孩子了,这钱就不能随便给何雨柱兄妹,你得让他们饿肚子,才会求你,你才好施加恩惠,控制何雨柱给你养老!现在到了法庭上,你倒成了保管了,你说时机成熟给他们,那我问你,何雨柱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你为什么还不给他们,你觉得什么时候才是时机成熟?”
他拿起一份笔录,走到审判台前:“审判长,这是被告人在红星轧钢厂保卫科的供述笔录,第三页第七行,他自己亲口说的话,有他的签字和手印。请法庭质证。”
书记员将笔录接过,递给审判长。
审判长看了看,又递给审判员和陪审员。
易中海脸色更加苍白,额头冒出冷汗。
孙检察官走回公诉人席,目光如炬地盯着易中海:“你说你是代为保管?那我问你,何雨柱兄妹饿得去捡垃圾,你为什么不这些钱给他们?何大清写给何雨柱兄妹的信,你为什么不给他们?11年!整整11年!这130多次汇款,你每一次都代为保管?每一次都忘了说?易中海,你自己信吗?”
易中海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孙检察官转向审判长:“审判长,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所谓代为保管之说,完全是狡辩!长达11年的持续侵吞,每月按时取款,从未有一次告知,从未有一次转交,这是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是利用人民群众的善良和信任,进行的系统性的、长期性的欺诈和剥削!”
法庭里鸦雀无声。
旁听席上,阎阜贵低声对刘海中说道:“真没想到啊……平时看着那么正派的一个人……”
刘海中也是脸色很难看,他想起这些年易中海在院里的做派,想起他总是一副德高望重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
许大茂则是一脸兴奋,要不是在法庭上,他几乎要笑出声来。林小燕轻轻碰了碰他,示意他注意场合。
聋老太太闭着眼睛,脸上的皱纹像刀刻一样深。
“审判长,”孙检察官最后说,“被告人的行为,不仅给何雨柱、何雨水兄妹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损失,其截留何大清的家信,更是阻断父子亲情,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他们本可以靠这些钱吃饱穿暖,安心上学,本可以看着父亲的信,开心的生活,却因为被告人的贪婪,不得不忍受饥饿和歧视。这种伤害,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他顿了顿:“在当前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我们更需要弘扬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而被告人的行为,正是对这种风气的严重破坏。如果不严惩,如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如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综上,公诉人建议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第三条之规定,对被告人易中海予以严惩!”
孙检察官坐下,法庭里一片寂静。
审判长看向辩护席:“辩护人,请发表辩护意见。”
李律师站起身,推了推眼镜,神情有些局促。
他拿起准备好的辩护词,开始宣读,声音甚至有些结巴:
“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作为被告人易中海的指定辩护人,我……我首先对被害人何雨柱、何雨水同志表示同情。他们年幼失去父亲照顾,又长期被侵吞生活费、阻断父子亲情,确实遭受了很大的痛苦。”
他看了看易中海,继续说:“但是,根据庭审调查和我与被告人的交流,我认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并非特别深重。他最初接收汇款时,确实有代为保管的意图。后来由于……由于种种原因,才逐渐产生了长期占有的想法,这属于临时起意,而非预谋犯罪。”
“而且,”李律师顿了顿,“被告人多年来在院里乐于助人,帮助邻居,在厂里工作认真,技术过硬,多次被评为先进。这说明他本质上不是十恶不赦的人。这次犯罪,有一定的偶然性。”
他翻了一页辩护词:“此外,被告人家属已经表示愿意退赔全部款项,并愿意额外补偿。这说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从轻处罚。”
李律师说完,擦了擦额头的汗,坐下了。
孙检察官立即站起身:“公诉人要求发言。”
“准许。”
“辩护人刚才说,被告人最初有代为保管的意图。”孙检察官冷笑一声,“请问辩护人,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一点?是被告人的口供吗?可他在侦查阶段的口供与当庭陈述完全矛盾!这恰恰说明他在法庭上仍在撒谎、狡辩!”
他走向辩护席,目光直视李律师:“辩护人说被告人乐于助人、工作认真。好,那我问你,一个真正乐于助人的人,会看着邻居的孩子饿肚子,却扣着他们的生活费不给吗?一个真正工作认真的人,会在长达十一年的时间里,每月去邮局取款,却从未想过把这钱交给该给的人吗?”
李律师张了张嘴,无言以对。
孙检察官转向审判台:“审判长,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在厂里、院里的所谓好表现,与本案犯罪行为没有直接关系,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恰恰相反,他利用这种好名声获取他人信任,进而实施犯罪,性质更加恶劣!”
“至于退赔,”孙检察官加重语气,“这是被告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不是悔罪表现,更不是从轻理由!如果侵吞了十一年的钱,最后退出来就可以从轻,那法律的威慑力何在?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何在?”
他最后说:“公诉人坚持认为,对被告人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李律师没有再发言,只是默默坐着。
审判长看向易中海:“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易中海抬起头,眼眶红了,声音哽咽:“审判长,我……我知道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该贪那些钱,我不该对不起柱子、雨水,我对不起何大清,对不起院里所有人……”
他转向何大清,哭出声来:“大清,我对不起你!你那么信任我,把两个孩子托付给我,我就这么对你……我不是人,我该死!”
又看向何雨柱和雨水:“柱子,雨水,一大爷对不起你们……那些年你们受苦了,我心里其实都知道,可我……可我鬼迷心窍啊!”
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法庭里响起低低的议论声。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肃静!被告人站起来!”
两名法警上前,把易中海拉起来。
易中海还在哭,肩膀剧烈抖动。
审判长与其他两位合议庭成员低声交流了几句,然后宣布:“现在休庭二十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
三人起身离开法庭。
旁听席上,气氛松弛了一些。
有人开始低声交谈。
何雨柱冷冷地看着易中海跪过的地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雨水靠在他肩膀上,小声抽泣,陈雪茹轻轻拍着她的背。
何大清低着头,双手捂着脸,肩膀微微颤抖。
吕辰递给他一块手帕,他接过来,擦了擦眼睛。
娄晓娥轻声对吕辰说:“他会判多少年?”
吕辰摇摇头:“看吧。”
许大茂凑过来,压低声音:“我看至少十年!一千九百多块呢,够枪毙的罪!”
林小燕瞪了他一眼:“别乱说。”
二十分钟很快过去。
“全体起立!”
审判长三人重新走进法庭,坐下。
“现在继续开庭。”审判长敲了敲法槌,“请全体坐下。”
法庭里再次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审判台上。
审判长清了清嗓子,开始宣读判决。
……
“被告人易中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即自1963年2月12日起至1975年2月11日止)。追缴被告人易中海违法所得人民币1907元,发还被害人何雨柱、何雨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京城高级人民法院。”
“闭庭!”
法槌落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易中海像是被抽去了骨头,整个人瘫软下去,被两名法警架住。
“十二年……十二年……”他喃喃着,眼神空洞。
旁听席上,一大妈“哇”地一声哭出来,瘫倒在椅子上。
秦淮如连忙扶住她,自己也泪流满面。
聋老太太闭着眼睛,两行老泪从眼角滑落。
刘海中脸色复杂,有震惊,有感慨,也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阎阜贵叹了口气,摇摇头。
何雨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握紧的拳头慢慢松开。
雨水扑到他怀里,放声大哭。
何大清老泪纵横,嘴里念叨着:“报了……总算报了……”
陈雪茹搂着雨水,轻声安慰。
娄晓娥握住吕辰的手,两人相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释然。
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起身离开。
孙检察官收拾好文件,走到何家人面前:“何雨柱同志,何雨水同学,判决结果你们听到了,法律会给你们一个公道。”
何雨柱站起身,深深鞠了一躬:“谢谢孙检察官,谢谢法院。”
雨水也跟着鞠躬,哽咽着说:“谢谢……”
孙检察官摆摆手:“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他顿了顿,又说,“退赔的钱,法院会执行。如果易中海家属无力全额退赔,厂里和街道也会帮助追缴。你们放心。”
易中海被法警押着往外走。
经过旁听席时,他抬起头,看向何家人,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还是低下头,被押出了法庭。
易中海媳妇哭着追出去:“中海!中海!”
秦淮如搀扶着聋老太太,也慢慢往外走。
老太太走到何大清面前,停下脚步,深深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继续往外走。
人群陆续散去。
何家人走出法院时,天空依然阴沉,但云层似乎薄了一些,透出些许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