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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772黄金时代(1 / 1)

国与家,家与国,终究是家国一体,这是华人都明白的道理。

只要能有个地方安顿下来,能吃上一口饱饭,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终极理想了。

就这样,一番慷慨激昂之下,原本人心惶惶、打算各奔东西的难民们也渐渐安静下来,他们中绝大多数选择留下来。

这倒是让赵觉先想起当年在大泽乡发生的事,某人振臂一呼,群雄响应。

只不过这一次,舞台从大泽乡换成了南亚的丛林,眾人面对的也不是秦朝的酷吏,而是更加复杂凶险的环境。

恶劣的环境,糟糕的条件,强敌环伺,还有疾病和飢饿,活下去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赵觉先,原本只是逃难队伍中一个稍微特別的读书人,经此一事后,自然而然地成为这群人的主心骨。

倒不是赵觉先非要去当这个头头,而是他再明白不过,这时候必须有人站出来。

乱世里,尤其在南洋这片蛮荒地,什么程序民主都是虚的。

谁能让大家活下去,谁就是老大!

再加上身边还有周昌这种猛人,对赵觉先言听计从,其他人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了。

猛人都服气的人,本事定然不差——这是华工们最朴素的逻辑。

不过,情况到了陈锦荣这里,就稍微有些复杂了。

具体复杂在哪儿呢?

倒不是他不服气,恰恰相反,他对赵觉先很服气,甚至可以说有些佩服。

陈锦荣早年就出来闯荡,也算见过不少世面。他印象里的大清读书人,尤其是那些秀才相公们,是个什么样他还能不知道?

这群傢伙个个文弱,吵架都怕声音大了惊动官府,更別说提刀杀人了。

平日里之乎者也说个不停,动不动就有辱斯文,真要遇到事,跑得比谁都快。

至於那些考上功名做了官的人,那一个个更是油腔滑调,总之就很不靠谱。

可是这些刻板印象,在赵觉先身上完全看不到。

这位赵兄弟,虽然有时候说话也文縐縐的,可是真动起手也丝毫不含糊,那股子狠辣劲儿连周昌都佩服。

论单打独斗他或许不是最强,但是他的见识和才干,这里没人比得上。

才识过人,胆力绝眾,真英雄。

他这辈子最佩服的就是这种能文能武,不拘泥教条的人物。

其次,赵觉先的见识和眼光,这也是陈锦荣远远比不上的。

他在婆罗洲这么多年,受尽欺压,总觉得自己命不好,土人坏,洋人更坏,甚至一度到了快认命的地步。

可是赵觉先三言两语,就像一把锥子,猛地捅破这层窗户纸——华工们这么惨,归根结底就在於自己不爭气,不够狠,不够团结!

这话听起来平平无奇,可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个理。

陈荣藻回想往事,种种辛酸涌上心头,不由得感慨,怎么自己就没想到呢?

最后,他最佩服的还是赵觉先那无与伦比的演讲(煽动)能力。

三言两句捅破真相,然后点燃眾人,最后统一意志,这份才干是他没有的。

陈锦荣自知,他在华工里確实有些威望,但这主要靠平时为人仗义,办事公道,再加上年头熬得久,说到底还是大家给面子。

可真要他想赵觉先那样,站在人群面前,几句话就把一群散沙的眾人重新聚拢,甚至把大家身上的血性给激发出来,他还真没那个本事。

尤其在赵觉先演讲的时候,那种强大的自信,合情合理的分析,以及最后画出的那个“抱团取暖、打出一片天”的大饼,都极具诱惑力。

在场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当时都被说动了。

最重要的是,陈锦荣自己也不是什么权力欲旺盛的强人性格。

他喜欢交朋友,跟人喝喝酒,偶尔帮忙调解一下纠纷,做个江湖大哥就好。

真要他去管理一个烂摊子,带领大家建设家园搞死生番,指挥这个调配那个,他嫌麻烦,也懒得操那个心。

现在有赵觉先这种见识才情俱佳的年轻人站出来,他简直求之不得。

把这副担子交出去,自己也正好落个清閒。

於是就这样,赵觉先在人群中的领导地位,就在这推拉半就的默契中,莫名其妙地確立了。

经过短暂的相处后,他很快成为这群人的主心骨,营地里不管是老华工还是新难民,人人都称一句“先生”。

此先生非彼先生,这里有尊敬,也有服从。

这就是赵觉先如今的地位。

不算稳固,但稍微有些影响力,可以做点自己想做的事了。

当然,对他来说眼下最重要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儘快熟悉这片土地,毕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这天清晨,他带上陈锦荣和周昌几人,很快就开始了实地考察。

陈锦荣也是个实在人儿,既然认了这个头,便尽心尽力做起了嚮导和解说员。

他在这里呆了差不多二十年,对环境尤其了解,甚至还学会了这里野人的话。

他带著赵觉先,先是沿著营地周边,小心翼翼探查。

“赵兄弟你看,这地方呢,土人叫他加里曼岛,我们大清呢,一般管他叫婆罗洲。”

陈锦荣登上一处高台,指著眼前一望无际、绿得发黑的雨林道, “听名字就知道,这地方蛮荒之地,我们大清国肯定瞧不上的。”

赵觉先点点头,目光锐利地扫过周围环境。

只见高大的乔木遮天蔽日,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藤蔓缠绕其间,各种虫鸣鸟叫混杂在一起,形成一种充满原始生命力的喧囂。

这样的环境在大清很少见,起码在中原和江浙很难见到,跟他在电视上见过的亚马逊雨林差不多。

隨著陈锦荣不断讲述,赵觉先脑子里的地理知识也一点点浮现。

婆罗洲,世界第三大岛,地处赤道,典型的热带雨林气候,降水充沛得令人髮指。

正因为如此,这里的以动植物资源丰富到夸张,什么热带硬木、香料、橡胶(不过橡胶树这时候还没大规模引种过来),都是好东西。

其次,这里海岸线曲折漫长,意味著良港不少。

以这些港口为依託,不断向內陆辐射,又能建造不少城市,安置不少人口。

眼下是1772,海洋文明即將迎来大爆发,拥有优质港口意味著什么,赵觉先比这个时代任何人都清楚。

换言之,只要占住了这些港口,英国女王来了也只能跪下舔~

更重要的是,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岛底下埋藏著惊人的石油和矿產资源,什么金、银、铜、锡、铝土矿

尤其是石油,这可是黑色金子。

按照歷史时间线来说,眼下第一次工业革命刚刚兴起,珍妮纺纱机,蒸汽机已经出现,人类不仅造出了各种机械,冶金和武器製造水平也大幅提升。

不过对石油的利用,那还要等到几十年之后,一个叫埃德温·德雷克才打出第一口石油井,最初的石油也不是用於內燃机,而是用来提炼煤油照明用。

“石油啊”赵觉先心里暗自咂摸,“这玩意儿现在是没什么大用,但再过一百多年,就是工业的血液。要是能在这里站稳脚跟,未来”

一个模糊但极具诱惑力的长远计划,开始在他心中隱隱浮现。

不过,眼下想这些还太远,生存才是第一位的。

正当赵觉先思绪飘远的时候,陈锦荣嘆了口气,语气变得凝重起来:

“赵兄弟,这地方好是好,什么都有,可麻烦也不少,最恼火的就是这里的生番。”

“我明白。”赵觉先收回思绪,专注地听著。

“他们是达雅克人,很早就住在这里了,部落很多,光我我见过就好几种。”

话语间,陈锦荣脸上露出一丝忌惮:“这些人性情凶悍得很,而且习俗特別残忍。”

“怎么个残忍法?”

“他们喜欢割人脑袋,然后拿回去当战利品,跟我们那拜土地公差不多。”

闻言周昌大骂一声:“妈拉个巴子!果然是生番!该杀!”

赵觉先听得眉头紧锁。

难怪这帮野人战斗力这么彪悍,原来是猎头族。

这在前世只是听说过,没想到现在竟要直接面对?

陈锦荣嘆息道:“总之,这些生番对咱们华工很仇视,总觉得我们是来抢他们地盘的。

经常三五成群地过来骚扰,偷袭我们落单的人,不少兄弟都遭了毒手,很惨的。

我也带人跟他们交涉过,想送点礼物换和平,也试著跟他们做点生意,但都没什么用。

他们有时候答应得好好的,但转头就翻脸不认人。语言不太通,道理也说不通,关键是我们人少又分散,也占不到便宜。这件事真是让人头疼。”

看著陈锦荣愁眉不展的样子,赵觉先没有立刻说话。

他蹲下身,抓起一把泥土,在手里搓了搓。

他们所在的这片区域,靠近一条河流,地势相对平坦,泥土黝黑,相当肥沃,有利於开垦。

但坏处也不是没有,那就是容易受到来自丛林深处的攻击。

如果想要发挥华工们的特长——种地的话,那必须优先解决外患才行。

赵觉先一边听,一边观察著地形。

达雅克人就像这雨林本身一样,神秘、排外、且充满致命的威胁。

被动防御,绝对不是办法。

像陈锦荣之前那样,寄希望於谈判或送礼,在这种原始部落面前,基本是没什么用的。

他们可没形成国家形態的契约精神,更信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你示弱,他们只会觉得你好欺负,更加变本加厉。

无数次歷史经验表明,面对蛮夷,单纯的忍让和退缩,最后只能死路一条,大宋就是例子。

至於什么和平共处,尊重土著文化之类的,那不都是建国之后的事么?

赵觉先可没忘记,那些穿越之前的歷史可都清楚地写著,那些成功在陌生地域立足的群体,无论是古代屯垦的边军,还是西方早期的殖民者,哪一个不是一手拿著橄欖枝,一手紧握利剑?

橄欖枝是拿来看的,手里的刀剑才是拿来用的。

没有足够的实力进行威慑,连谈判的资格都没有。

“锦荣兄,”赵觉先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目光变得坚定而冷静,

“你说的情况我都了解,依我看,与其这样整天提心弔胆被动挨打,不如我们先下手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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