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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金朵的变化(1 / 1)

到了果园屋里,马小乐挠挠头:“金朵姐,上次河边那下,你还疼不?”

金朵白了他一眼:“你被马蜂蛰的包还没消呢?”

“早消了,哪能留一辈子啊!”

“那我也早没事了。”金朵脸颊泛红,别过脸去。

马小乐嘿嘿直笑,伸手想牵她的手,金朵没躲闪,只是指尖微微发烫。

送金朵回村的路上,马小乐忍不住问:“你真要嫁那个瘸子局长儿子?”

“才不呢!”金朵斩钉截铁,“有钱又咋样,一瘸一拐的,看着就别扭。”

马小乐心里乐开了花,觉得金朵真是不贪财的好姑娘,悄悄把她送到家门口,转身就往果园跑——他是真怕金柱突然窜出来揍他。

气喘吁吁冲进果园,看到阿黄摇著尾巴迎上来,马小乐才放下心:就算金柱追来,阿黄也能挡一挡。

之后的日子过得还算平静。

马小乐明著拍赖顺贵的马屁,没事就往村部跑,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眼里有活;暗地里更是对张秀花殷勤,毕竟进村部的事还得靠她吹枕边风。当然,他也没冷落金朵,只要金朵递个眼色,晚上准能凑到一起,果园屋、河边草堆、堤坝下,到处都留下过两人偷偷约会的痕迹。

时间过得比流水还快,转眼就到了秋收时节。稻田里的稻穗沉甸甸的,金灿灿的一片,花生早就刨完了,玉米棒子也掰得干干净净,村民们都磨亮了镰刀、备好了平板车,就等著收割水稻。

庄稼丰收,马小乐也迎来了自己的“大收获”——小南庄村一年一度的人员调整开始了。村两委班子坐在一起,看似开会研究,实则早就内定好了人选。那些生产队长和村部干事,个个都跟屁股粘了胶水似的,压根不想挪窝,无非是走个过场,晚上再往支书、村长家送点礼表表心意。

今年就俩变化:一是曹二魁靠给范宝发送了个“康熙太监用过的玉烟嘴”,当上了五队队长;二是马小乐如愿进了村部,名义上是民兵副队长,实则就是个打杂的——端茶倒水、写标语、收拾屋子,啥活都干。可就算这样,马小乐也美得不行,毕竟是村部的人了,每月能拿百八十块工资,比种地强多了。

马长根更是高兴得合不拢嘴,压根没想到自家能出个“村干部”,直接把猪栏里的大肥猪宰了,留了两条猪后腿招待村两委,剩下的低价卖给乡亲们,说是“让大家沾沾喜气”。

马小乐一进村部就想表现表现,跟范宝发提议:“支书,村部这么多空房子,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收拾一间当会议室,领导来了也有个像样的地方,总不能老窝在办公室里,太憋屈了。”

范宝发一听觉得有道理,就让马小乐全权操办。他倒也能干,把几张破旧但高矮一致的桌子拼在一起当会议桌,找了七八条长凳子摆周围,又跑到乡里买了块六米长的大白布铺在桌上,瞬间就有了那么点排场。西南角放张桌子,摆上暖瓶、茶杯,用托盘端著,看着干净利落;东北角也放一张,摆上杂志和几本农业科技书,装点出爱学习的氛围。

没想到这会议室还真成了村部的亮点。乡农业调研班子来考察时,韩秘书一个劲夸范宝发和赖顺贵“会办事”,两人美得合不拢嘴,马小乐也忙前忙后提茶倒水,总算引起了乡领导的注意,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调研班子里有个叫吴仪红的秘书,看着比柳淑英年纪稍大,却打扮得很年轻,身上喷著浓香水,引得马小乐总往她跟前凑。他不光是被香水味吸引,更觉得吴仪红的手好看——白白嫩嫩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不像张秀花的手,干活后指甲缝里总藏着泥。再加上她身材苗条,穿高跟鞋走路一扭一摇的,马小乐看着总有点走神。

不过让马小乐更在意的是金朵。这段时间,他发现金朵变了:手腕上多了块亮闪闪的女式小手表,太阳底下反光得让人睁不开眼;耳朵上挂了金耳环,走路时晃来晃去,惹得村里姑娘们都羡慕;脖子上还戴了金项链,衣服也换成了时髦款式,身上的香味也变了,不再是以前的肥皂香,反倒跟吴仪红身上的香水味有点像。金朵说,这是好香水,老贵了。

马小乐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这些东西是哪儿来的,可他没敢说——他看到金朵眼里的满足,就像老农看着即将收割的庄稼,满是期待。

这份满足让马小乐心里隐隐不安,他有种预感:金朵可能要离开他了。可他没想到,比失去金朵更可怕的磨难,正悄悄朝他袭来。

到了果园屋里,马小乐挠挠头:“金朵姐,上次河边那下,你还疼不?”

金朵白了他一眼:“你被马蜂蛰的包还没消呢?”

“早消了,哪能留一辈子啊!”

“那我也早没事了。”金朵脸颊泛红,别过脸去。

马小乐嘿嘿直笑,伸手想牵她的手,金朵没躲闪,只是指尖微微发烫。

送金朵回村的路上,马小乐忍不住问:“你真要嫁那个瘸子局长儿子?”

“才不呢!”金朵斩钉截铁,“有钱又咋样,一瘸一拐的,看着就别扭。”

马小乐心里乐开了花,觉得金朵真是不贪财的好姑娘,悄悄把她送到家门口,转身就往果园跑——他是真怕金柱突然窜出来揍他。

气喘吁吁冲进果园,看到阿黄摇著尾巴迎上来,马小乐才放下心:就算金柱追来,阿黄也能挡一挡。

之后的日子过得还算平静。

马小乐明著拍赖顺贵的马屁,没事就往村部跑,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眼里有活;暗地里更是对张秀花殷勤,毕竟进村部的事还得靠她吹枕边风。当然,他也没冷落金朵,只要金朵递个眼色,晚上准能凑到一起,果园屋、河边草堆、堤坝下,到处都留下过两人偷偷约会的痕迹。

时间过得比流水还快,转眼就到了秋收时节。稻田里的稻穗沉甸甸的,金灿灿的一片,花生早就刨完了,玉米棒子也掰得干干净净,村民们都磨亮了镰刀、备好了平板车,就等著收割水稻。

庄稼丰收,马小乐也迎来了自己的“大收获”——小南庄村一年一度的人员调整开始了。村两委班子坐在一起,看似开会研究,实则早就内定好了人选。那些生产队长和村部干事,个个都跟屁股粘了胶水似的,压根不想挪窝,无非是走个过场,晚上再往支书、村长家送点礼表表心意。

今年就俩变化:一是曹二魁靠给范宝发送了个“康熙太监用过的玉烟嘴”,当上了五队队长;二是马小乐如愿进了村部,名义上是民兵副队长,实则就是个打杂的——端茶倒水、写标语、收拾屋子,啥活都干。可就算这样,马小乐也美得不行,毕竟是村部的人了,每月能拿百八十块工资,比种地强多了。

马长根更是高兴得合不拢嘴,压根没想到自家能出个“村干部”,直接把猪栏里的大肥猪宰了,留了两条猪后腿招待村两委,剩下的低价卖给乡亲们,说是“让大家沾沾喜气”。

马小乐一进村部就想表现表现,跟范宝发提议:“支书,村部这么多空房子,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收拾一间当会议室,领导来了也有个像样的地方,总不能老窝在办公室里,太憋屈了。”

范宝发一听觉得有道理,就让马小乐全权操办。他倒也能干,把几张破旧但高矮一致的桌子拼在一起当会议桌,找了七八条长凳子摆周围,又跑到乡里买了块六米长的大白布铺在桌上,瞬间就有了那么点排场。西南角放张桌子,摆上暖瓶、茶杯,用托盘端著,看着干净利落;东北角也放一张,摆上杂志和几本农业科技书,装点出爱学习的氛围。

没想到这会议室还真成了村部的亮点。乡农业调研班子来考察时,韩秘书一个劲夸范宝发和赖顺贵“会办事”,两人美得合不拢嘴,马小乐也忙前忙后提茶倒水,总算引起了乡领导的注意,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调研班子里有个叫吴仪红的秘书,看着比柳淑英年纪稍大,却打扮得很年轻,身上喷著浓香水,引得马小乐总往她跟前凑。他不光是被香水味吸引,更觉得吴仪红的手好看——白白嫩嫩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不像张秀花的手,干活后指甲缝里总藏着泥。再加上她身材苗条,穿高跟鞋走路一扭一摇的,马小乐看着总有点走神。

不过让马小乐更在意的是金朵。这段时间,他发现金朵变了:手腕上多了块亮闪闪的女式小手表,太阳底下反光得让人睁不开眼;耳朵上挂了金耳环,走路时晃来晃去,惹得村里姑娘们都羡慕;脖子上还戴了金项链,衣服也换成了时髦款式,身上的香味也变了,不再是以前的肥皂香,反倒跟吴仪红身上的香水味有点像。金朵说,这是好香水,老贵了。

马小乐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这些东西是哪儿来的,可他没敢说——他看到金朵眼里的满足,就像老农看着即将收割的庄稼,满是期待。

这份满足让马小乐心里隐隐不安,他有种预感:金朵可能要离开他了。可他没想到,比失去金朵更可怕的磨难,正悄悄朝他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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