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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往日碎片(1 / 1)

“恩?你的意思是,警方本来就准备抓捕邹天维吗?”

韩桑这句“有得忙”言外之意实在没法更明显,李望仕不得不顺着问出来。

“我没有这意思。”韩桑刚说完,马上挥挥手中的文档夹,“要是看完了,我就先去忙了。”

“……好。”

韩桑带着李望仕回到大厅,又转过身来。

“你觉得,邹天维死在车祸里,算不算为民除害?”

“从他死了这个结果来说,是的。但毕竟不是他自己喝醉了掉河里,车祸死伤者那么多,我说不出‘死有馀辜’的话来。”

韩桑仰头看天,叹了口气,“你这到底算是太过感性,还是太过理性呢?”

“那你呢,你怎么看?”

“他死不死的不重要。”韩桑说道,“他的下场能不能震慑其他人才重要。”

这就是李望仕的真实想法。

“所以,”李望仕压低声音,“如果警方掌握了什么证据,直接将他绳之以法,那肯定比他莫明其妙死在车祸里,只留下互联网黑料发酵来得好。现在网上已经有一些声音,说要不是邹死于意外,黑料根本没法传播,警方不敢拿他怎么样,还要你们感谢老天爷。”

“是,我们是得感谢老天爷。”

……

面对李望仕的沉默,韩桑耸了一下肩,便离开了。

八月,骄阳似火。

李望仕刚走出警局大厅,一股猛烈的热浪就夹杂着蝉叫扑了过来。

随着自动门关闭,冷气彻底断了供给,他站在门口棚顶的阴影里,没有走入阳光下的勇气。

刚刚走过来也没一身汗,门口站这么一会儿鬓角就湿了。

“望仕?你怎么这会儿在?”

一个熟悉的声音,原来是刚巡逻归来的罗潜。

“我……过来找我舅舅。”

“这样。”罗潜特地挺胸站直,“怎么样?警服版罗警官。”

罗潜人高肩宽,本来就是衣服架子,精气神也好,穿警服自然帅气。

不过这样子李望仕也不是第一次见,暂时也没啥心情假装惊讶。

“还罗警官?”带着罗潜执勤的林警官拍了一下他脑袋,“你去周队面前这么说,哈哈哈,望仕,你俩有事先聊,我去忙了。”

“没啥事,”李望仕笑道,“不要给罗潜开小差的机会。”

“诶!你,不是……我还想跟你聊聊车祸的事儿……”

“下次吧。”李望仕给了他一个坚毅的眼神,“加油干,早点坐上周阳的位置。”

就他现在掌握的信息,没什么好跟罗潜聊的。

罗潜当下满腔名为“正义”的热血,迟早要挨冷水,但至少,这个人不要是他李望仕。

扯了两句,李望仕心情好了不少,迈步扎进阳光里。

才走出警局大院,他的额头都冒出了汗珠。

哪怕这会儿蝉叫得很欢,实际上依旧给人以“安静”的观感。

牛马在上班,待在家的在午休,阳光毒辣,路上基本也没什么人。

这会儿,对学生来说,也是暑假尾声了。

初中三年,望仕跟暮云都是一起过的寒暑假,算是最有兄妹感的时期。

江暮云虽然被李家收养,但非常独立,能不麻烦家里的都会靠自己解决,就连初中,也因为不想李家出太多钱而选择了离家稍远的普通学校。

实际上,那些钱对于李长林不算什么负担,但他们拗不过江暮云。

读书的日子,她全都是住宿,生活费省着用。

月初周晓韵给她三千块让她随便花,到了月底她还回来两千五。

于是周晓韵只能多给她买一些吃穿,但越是如此,她生活费花的就越少。

到了大学更是直接勤工俭学自给自足了,除了学杂费,没啥需要李长林夫妇俩负担的。

在她那,这些行为或许是感恩的一种表达方式。

但在周晓韵眼里,多少有点这孩子在划清界限的感觉。

到了寒暑假,江暮云才会住进给她准备的房间,真正同吃共住,当一家人。

初中那会儿,暮云还不是高中后主动避免与李望仕接触的样子,而是做啥事都要拉着他一起。

甚至是,李望仕想做的事情,她非要参与参与。

李望仕确实没少利用这点让江暮云帮他跑腿。

今天拿个快递,明天买包零食。

应该是初二的暑假,同样是闷热的八月,李望仕偶然发现江暮云外出买零食居然没带遮阳伞,就抓起伞追了出去。

难怪她回来额头总是带着汗,还以为是不耐热,搞半天原来是晒的。

帮忙跑跑腿李望仕无所谓,但一个白得发光的妹妹暴晒着去给他买东西,听起来这哥哥也太不是人了。

那时候的江暮云对于突然遮住阳光的伞非常惊愕,在李望仕还得意说着“你看你哥多贴心”的时候,突然就站在原地落了泪。

李望仕说送个伞真不至于这么感动,暮云表示她不需要伞,她就是故意要被太阳晒。

李望仕心想这妹妹怕是被晒傻了,却听得她嗫嚅着说了句:

“晒黑了,就不会被欺负。”

于是李望仕沉默地给她撑着伞,在小卖部买了一堆零食提回家,一问一答地挤牙膏,从江暮云口中得知她班级里有四个女生,就因为嫉妒她皮肤白,天天搞针对,造谣、孤立、威胁。

然后江暮云褪下了校服裤,露出本该雪白的大腿。

但上边有乌黑的淤青、有淤青快恢复的黄色、还有因为淤青过于严重而渗血的红。

集中在大腿侧面,全是那四个垃圾掐出来的。

李望仕沉默地找来药膏,小心翼翼地帮她涂抹,嘴里只有一句话:

“开学了,哥跟你一块去。”

那一年的8月31日,身为住宿生的江暮云要先去学校,而走读的李望仕第二天才报到。

于是李望仕堂而皇之穿着自己的校服,等在江暮云的班级门口。

那一天,他放下了“男人不该打女人”的原则,闷声把四个女生打得缩在墙角抱成一团,连哭喊都被他高举的椅子吓得失去声音。

打得连一开始过来劝架的男生都不敢离开座位。

后来自然是全被教务处拉走。

李望仕并不记得太多细节,他只知道,那天他一直让四个女生自己说做错了什么,结果被打得魂飞魄散的四个垃圾一件一件破事接连抖搂出来,连教导主任都听不下去。

江暮云的事,也在这其中。

但不管怎么说,外校男生杀进教室爆锤本校女生,这事情必须要有个结果。

面对教导主任的逼问,少年表示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凛城一中李望仕,欢迎来一中找我。

最终事情在李望仕父母、凛城一中校方的多方协调下,以一笔医药费作为终结。

李长林出于对后续报复的担忧,想让江暮云到凛城一中上学,但她说该躲开的人不应该是自己,还是留在原校。

该感到羞愧,该承受责罚,该良心谴责的,是那四个垃圾。

江暮云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理由需要躲开。

或许是李望仕当时打得太狠,四个女生私底下一一找暮云道了歉,后来就井水不犯河水,江暮云安稳度过了一个安静的初三。

李望仕还记得看到暮云大腿淤青时的那种情绪。

是一定要点燃什么的愤怒。

他就这么保持着,直到把怒火倾泄在了罪魁祸首身上。

该烧的火,不必在乎点燃的后果。

当年还真是有够任性妄为的。

妄为?

不,不是妄为。

没想到警局门口这一小段路,能这么热。

热到汗流浃背,热到柏油路都有点胶黏。

这么热,得去周阳办公室吹吹空调了。

“上班时间来找我?”

“舅,如果邹天维没死在车祸里,黑料如此发酵,你们会采取行动吗?”

周阳正在文档上签字,听到这个问题,直接停笔,示意李望仕关门。

“韩桑,跟你说什么了?”

“他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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