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拋锚了(求订阅,求月票)
剩余的两头雪狼,被这雷霆般的惊艷三枪给彻底嚇破了胆,头狼的暴毙更是让它们失去了主心骨。
一声短促而充满恐惧的呜咽响起,一头雪狼率先夹紧尾巴,仓惶逃去,另外一头见状,也立马拼了命地逃窜。
程砚之瞄了一下,对方跑得太快,眨眼间就进了林子,他没有把握,也就不浪费子弹了。
主要是,嗯,刚才三枪发挥太好了,枪枪击中要害,有妹子在旁,必须得適可而止,要不然第四枪打不中,有损自己的形象。
程砚之收枪,展顏一笑:“还好,有惊无险。”
林糯儿还呆呆地看著程砚之,没从刚才惊艷三枪的魅力中走出来。
程砚之揉了揉她的头,便去安抚三匹驯鹿。
刚才又有狼,又有枪声,三匹驯鹿难免躁动不安,还好,它们毕竟是雪原之物,又是豢养在小镇上,平时也听惯了枪声,这位临时的主人又威猛,倒没有嚇得拉著雪橇到处横衝直撞。只是在原地来迴转动,用蹄子刨雪。
“坐好了,去捡狼尸。”经过程砚之安抚,三匹驯鹿平静了下来,程砚之稍微一抖韁绳,驯鹿雪橇就朝著其中一头狼跑去。
接近那头狼尸时,儘管是死的,但原本安静的驯鹿又忍不住打响鼻,蹄子刨雪,躁动。
三匹鹿再次安定下来,程砚之转身,去將雪狼的尸体给拖过来,要摆放在雪橇上。
林糯儿也有些害怕,看了看程砚之,心说哥哥你怎么不来安抚安抚我?也挠挠我的脖颈和耳朵根啊?
不过,程砚之正忙著搬运狼尸呢。这头狼挺重的,是里面最大的一头,拖著还挺吃力。
林糯儿想了想,硬著头皮上前帮忙,她抓住了雪狼的尾巴,帮忙往上拖。
这也是她第一次触摸真正的狼,以前在动物园里看过,但都是远距离,而且也没法儿伸手啊。
“感觉怎么样?”程砚之笑著问道。
“毛比想像中的软,而且体型好大啊,这比哈士奇可大多了!”林糯儿点评,隨后又问,“哥哥,这雪狼,怎么处理?”
她心说,难道要在这里放血剥皮、开膛破肚?
之前的小兔子,她还能適应,但是这么大的雪狼,她恐怕真的会惊惧的。
程砚之摇头说道:“今天太晚了,就不处理了。我寄存在老板娘的库房里,等我返程的时候带回部落再弄。”
他琢磨著,或许可以跟老板娘说一声,如果酋长大叔来赶集,让对方顺便带回去。
两人一起齐心协力,將那头雪狼搬上了雪橇,摆在了后部,休息了片刻,程砚之又驱赶驯鹿雪橇去捡拾另外两头狼尸。
终於,三头雪狼全部搬上雪橇,磊在后面沉沉的。
程砚之也不敢久留,因为现场有血腥气,怕引来其他的猛兽,於是趁著天色还早,赶紧带著林糯儿回到了小镇。
幸亏是三匹驯鹿拉车,若是只有一头,估计都不一定拉得动。
进入旅店后院的时候,伙计都惊呆了:“程小哥,你不是带著妹子出去玩雪橇兜风的吗?怎么还猎了三头如此大的雪狼回来?我的萨满天神啊!瞧瞧最底下这头大傢伙,这骨架,这爪子,一定是狼王级別吧。
这个伙计的大嗓门,立刻惊动了店里的其他人,大家都一窝蜂地出来围观,连老板娘玛莎大婶也出来凑热闹了。
“哎哟,我们的小英雄,大奥丁,就是了不得!”玛莎大婶见到那三头狼尸,立刻竖起大拇指,开玩笑,“难怪能获得这么多女孩子的欢心?”
看著斯文,长得师,却如此能打,勇猛,试问哪个女孩子不喜欢?之前她是听说程砚之猎过狼,还猎过熊,可那不是没亲眼看见吗?
现在,可是出去玩了一圈,直接拖了三个大傢伙回来了。
程砚之瞥了边上的林糯儿一眼,耸耸肩,说道:“玛莎大婶你就別老拿我开涮啦。”
心说还好林糯儿听不懂。要不然真尷尬。
之前,林糯儿激动,说什么她不介意程砚之拥有双胞胎,但是,程砚之是半个字都不信。
哪有那好事?也就是现在恋爱脑,等过段时候清醒了,绝对否认。
另外就是自己现在病没好,要是真好了,估计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程砚之跟玛莎大婶说了一下,说是这三匹狼先暂存在她这里,等返程的时候再运回去,或者酋长大叔来镇上,让对方帮忙先运回去。
反正,天气酷寒,放著也暂时不会坏。 玛莎大婶拍著胸脯保证:“没问题!”
对於程砚之要將两桿枪也寄存在这里的事,也一併答应。
莫辛纳甘步枪和喷子,无论哪一种,肯定是带不回国內啊,连子弹都带不回去。
次日一大早,程砚之就带著林糯儿,乘坐涅尔坎斯克小镇上间隔两天才有一班次的班车,前往首府雅库茨克。
司机是个满脸风霜、蓄著浓密鬍鬚的埃文基汉子,正在用铁棒敲打著车轮上冻结的一层“冰壳”,车轮上都绑缚了粗大的防滑链,铁棒与防滑链撞击在一起,金属的碰撞声分外清脆,给人一种很解压的样子。
见到程砚之过来,司机大叔就咧嘴一笑,衝程砚之打了个招呼,还挤眉弄眼,使了个眼色。
程砚之有些尷尬,咳嗽一声,打招呼道:“大叔早上好。”
因为,这位司机大叔,之前也是旅店餐厅的常客,程砚之过来蹭网,见过几面,但是没有聊过,也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可是,他每次过来,都是带著双胞胎妹子,然后玛莎大婶又爱开荤段子的玩笑,这位司机大叔也是“吃瓜”“鬨笑”的人群中的一员。
此刻,这位大叔明显是说:“你小子厉害啊,又泡了个这么漂亮的妞!”
林糯儿瞧瞧那位大叔,又瞧瞧程砚之,充满了好奇,心说哥哥还认识这位司机?他们在打什么机锋?
司机大叔继续豪放地挥舞著铁锤,敲打那些冰壳和冰稜子,林糯儿便忍不住盯著看了好几眼,感觉十分新奇。
还对程砚之悄悄说,也想上前试几把,好解压的感觉。
程砚之一笑,將不值钱的大件行李放在底层的行李舱,带著隨身的包包、贵重物品,拉著这小丫头上车,並向她解释,这並不是什么解压的工作,这恶劣的环境,无论对司机,还是对车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很多车,经过一夜的冰冻,早上想要启动,都要费老大劲。有的都不一定能发动。
不说別的,光是让驾驶位前面的玻璃化冻,敲掉车轮子上的冰疙瘩,就需要老长时间了。
上了车之后,可能来得早了点,车厢里人並不多,这里也不按票上的座位坐,大家各自抢位置。
前面自然被人占据了,除了人,座位底下、行李架上,甚至走廊里,也塞了许多行李,充斥著各种混合难闻的气味。比如乾鱼、皮革、劣质菸草、汗臭等。
菸草味是因为有人在车里面抽菸。而车窗是密闭的,打开的话太冷。
汗臭,应该说是体臭,因为雪原寒冷,很多人半年都不洗一次澡,並不是每个人都如程砚之一样,天天冰泳,身上永远都是清新气息。
即便是这几天,没法儿冰泳,程砚之也坚持洗冷水澡,权当做代替“寒泉浸浴”了。
林糯儿便忍不住皱了皱眉,她之前从雅库茨克坐过来,条件还要稍微好一些。跟这个车不是同一辆。那一辆可能是首府的客运站运营的。这一辆是归属小镇的。
程砚之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几句,然后带著她来到了最后排。並將最后面的一扇窗稍微打开了一丟丟。林糯儿这才好受一些。
乘客们陆续上车,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到点了,车子也终於可以正常启动了,於是,司机大叔叮嘱大家坐好,他要发车了。
班车歪歪扭扭,驶出了小镇,不一会儿就进入了广袤的“银色荒漠”。
这种冰天雪地的地方,虽然从小镇到首府修建有公路,但並不是天天有人除雪,速度真箇跑不起来。
车窗外,连绵的针叶林披著厚厚的雪绒顶盖,如同凝固的白色浪涛;光禿的白樺林则像无数苍白纤细的手指刺向灰濛濛的天空。
风景虽美,但看时间长了也颇为单调。
司机老安东技术嫻熟地躲避著雪面下隱藏的坑洼,车身却依旧像在波涛汹涌的海浪里航行般剧烈摇晃。
不到一个小时,林糯儿就感觉到头晕晕的,还捂著嘴想吐。
程砚之见状,便將她腿上的背包拿了过来,放在了自己腿上,说道:“要不你在我肩膀上靠一会儿。”
“嗯嗯。”其实,林糯儿早就想靠过去了,就是有些不好意思。
这时候,再也不客气,不仅靠了上去,还轻轻抱住了程砚之的手臂。
可能是因为抱著程砚,感觉好一点,顛簸了一会儿,小丫头就呼吸渐渐均匀,竟然是睡著了。
程砚之微微一笑,用另一只手帮她掖了掖帽子边缘漏风的地方。
林糯儿还往程砚之的怀里拱了拱,睡得香甜,做了个美梦,毕竟,比来的时候舒服多了,现在可是有人肉抱枕呢,还是心爱的白月光。
可是,忽然,车身猛的一抖,伴隨著一连串刺耳的金属摩擦和引擎的喘息声,林糯儿被惊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