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面前的人竟是多年前跟自己青梅竹马的同学--陈书强。
两人从小就是同村,上小学时更是同学,后来秦淮茹輟学,而陈书强上了初中。
两人一直情投意合,暗生情愫,若不是秦淮茹的父母一直想让她嫁到城里,不同意这门婚事,他们才是结婚的那对儿。
两家有些远亲,所以秦淮茹一直叫陈书强表哥。
直到后来在易中海来到村子里的一次“意外”,她才嫁给贾东旭,陈书强初中毕业也娶了一个城里的姑娘。
以为两个人这辈都不会见面了,没想到会在今天这种情况下见面。
“表哥?”
“淮茹,真没想到还能见到你,哈哈,真是太好了,我回去的时候还去你家问过你,可是你妈就是不告诉我你的情况,真是老天开眼啊!”
秦淮茹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刚结婚那会儿天天想著的人,竟然就在眼前。
甚至有一段时间“办事”的时候,他还幻想著,面前的人是就是陈书强。
今天的陈书强已经没有了当年男孩儿的青涩,反而给人一种成熟男人的稳重。
“真的是你?表哥,我也回去找过你,不过他们说你已经结婚去了城里,我也不知道你去了哪儿。”
俩人就这么在眾目睽睽下聊了起来,很快陈书强意识到, 这里不是聊天的地方,赶忙扶起秦淮茹,打算送她回去。
一路上俩人边走边聊,仿佛有说不完的话,陈书强这一路上都在不停的咽著口水。
这一刻,二人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青涩的年纪,走在春天的田埂上,牵著手都会脸红的时候。
陈书强把秦淮茹送到了南锣鼓巷95號院的门口,秦淮茹並没有邀请他进去,只是告诉他,自己住在这里。
她还不想让院里的知道陈书强的存在,毕竟自己刚跟傻柱闹翻,就领个男人回去,这种无缝的衔接,必然会惹人非议。
“这么巧,我就在不远的福祥胡同,有时间去我那坐坐。”
“好,表哥,过几天有时间,我一定过去找你,今天实在不太方便。”
“好!好!好!”
秦淮茹从刚才的聊天中也知道,陈书强现在混的不错 ,不但一家泡菜厂里当上了主任,还分了房子,每个月的工资更是有五十多块钱。
最重要的是他也离婚了,现在单身,而且还没有孩子。
只是秦淮茹不知道的是,陈书强为了来到城里,娶了偶然认识的孟玉珍,俩人结婚不久,孟玉珍就托人把陈书强安排到厂里。
而他进入厂里没多久,就通过自己超高的情商搭上了厂里的领导,更是没过几年就跟孟玉珍离了婚,並且趁著今年的文化大革命的机会当上了厂里的主任。
现在身边的女人可是不少,但是当他看见秦淮茹的那一刻,还是忍不住心中一颤。
毕竟这是自己当初的白月光,而且还是当初没有得到过的那缕月光。
回到家的秦淮茹,浑身还湿著,一侧的脸颊有些红肿,清晰的手掌印还印在上面。
贾张氏看到后立刻就明白,自己的计划看来是成功了,但还是明知故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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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 ,你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浑身都湿了呢?哎呦喂,这是怎么话说的呢!赶紧换身衣服,別著凉了感冒!”
“別问了,我跟傻柱的事儿黄了,以后,咱们家指不上他了。” 说完秦淮茹自顾自换起衣服,还不忘对著镜子提了提两个“大灯”,虽然有些发暗下垂了, 但是大小还是可以的。
现在傻柱这条线算是彻底断了,她只能另寻出路,而刚刚出现的陈书强无疑是最佳的人选。
无论是工作,样貌,还是未来的发展,每一样都不是傻柱这个厨子可以比的。
想著想著她突然笑了起来,她觉得这一切,应该都是上天给她最好的安排。
贾张氏看著秦淮茹在镜子前光著身子,左右的扭动,就知道她肯定没想什么好事。
心里暗骂道:“骚浪蹄子,没一个好东西”
而另一边回到家的傻柱,坐在桌前喝著闷酒,边喝酒边抽自己的耳光。
心里这个后悔,他觉得自己这些年的饭盒都不如餵狗了,秦淮茹和贾张氏他们一家就是一群白眼狼。
之前许大茂说的时候,他还不相信,差点因为这事儿跟许大茂打一架。
现在想来自己真是有些可笑,易中海在的时候利用自己接济贾家,还想著让自己他给养老,现在易中海死了,秦淮茹还想算计自己。
而且还被秦淮茹三番两次的言巧语给骗了,想到这里,他觉得抽自己嘴巴都算轻的,每次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想到此处,他走到门口的桌子上,咬著牙拿起桌上的菜刀。
作为厨子,菜刀就是吃饭的傢伙,没事他总会磨磨刀,菜刀早已磨的飞快。
傻柱盯著菜刀看了良久,终於在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没有再犹豫,利索的拿起菜刀,直接举过头顶剁了下去。
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响彻了整个四合院,不少人都听见了外边传出的嚎叫声。
“谁啊?怎么叫的这么趁人啊?”
“我感觉是不是谁割著蛋了,不然不会叫的这么惨。”
“嗯,没准,这叫的也太嚇人了,我生孩子的时候都没这么叫。”
“”
外面的人群议论纷纷,都在猜测是谁家发出的动静。
而在房间里的傻柱,已经疼的捂著左手坐在了地上,左手的小拇指已经留在了桌子上,地上儘是流出的血跡。
他咬著牙从抽屉里拿出药水和纱布,忍著手上传来的剧痛,將受伤的左手包扎上。
隨后又踉蹌的走到桌子前,拿起酒杯乾掉了杯中的白酒,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与过去的自己彻底分別开。
之后的日子,傻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每天深入浅出,上班也只是动动嘴,不是领导来吃饭,他基本不亲自炒菜。
就这样十几天过去,傻柱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摊行尸走肉的时候,每天上班摸鱼,下班喝酒,还要给聋老太太拿些饭菜。
这一天,他突然收到了冉秋叶的来信,这让傻柱仿佛又活了过来。
信中冉秋叶说,自己在那边农场过得还好,每天除了干活累一点,背背语录,还可以看书学习,让傻柱不用担心自己,还有一些关心傻柱的话。
傻柱让马华把信念了一遍又一遍,他仿佛享受著字里行间中冉秋叶对自己的思念之情。
这一刻,傻柱好像又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他下了班,赶忙跑去找何雨水帮自己回了信,傻柱的文化有限,读信字都认不全,写信就更別提了。
从此傻柱就多了一项任务,那就是学习写字,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