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Mark(1 / 1)

九龙城寨的时间流速仿佛与外界是脱节的。

当外面的世界为了恒生指数的每一次跳动而疯狂,为了马会那桩至今未破的“十亿金库劫案”而满城风雨时,城寨里依旧是那副阴暗、潮湿、充满烟火气的模样。

在这六十天里,港岛的外界风起云涌。

新松集团的吴任松拿着那块花了一千万买来的“金街”地皮,象个守财奴一样天天去那块荒地上转悠,却始终等不到那个传说中的“文档”。坊间甚至开始传言,吴老板是不是被人下了降头,怎么会对一块荒地情有独钟。

这两个月里,他只出去过两次。

都是为了见程一言。

嘉禾国际在程一言的操盘下,象一头贪婪的幼鲨,在金融市场里悄悄露出了獠牙。经过这段时间的恶补,程一言的进步很快。陆晨只是给了几个关键的节点指示,程一言就凭借着惊人的悟性和那灵光一现的赌性,硬生生的把公司的帐面资产翻了两番。现在的程一言,西装革履,出入都有豪车接送,已经隐隐有了几分“大亨”的气象。

而作为这一切幕后推手的陆晨,却象是个隐形人,整日窝在九龙城寨那间昏暗的理发店里,象是一只蛰伏的蜘蛛,盘踞在理发店的阁楼上,默默编织着属于他的网。

……

“哗啦——”

理发店的暗室里,龙卷风将一张薄薄的纸片放在桌上,上面的零多的让人眼花缭乱。

“这是最后一笔。”

龙卷风点了一支烟,眉头舒展了一些,“加之这一笔,你那一亿两千万的‘黑货’,算是全部洗白了。扣除掉给水房那帮吸血鬼的四成,还剩下了七千二百万,都在这几张瑞银的本票里。”

七千二百万。

在这个年代,这笔钱足以买下油尖旺半条街的黄金铺位,或者直接在九龙买下一栋写字楼。

陆晨拿起那几张薄薄的本票,指尖轻轻摩挲。虽然缩水了四成让人肉疼,但这钱现在是干净的,哪怕他拿着去警务处长面前晃,也没人能抓他。

“谢了龙哥,”陆晨将本票收好,“这两个月,麻烦你了。”

“麻烦倒是不麻烦,就是心疼啊。”龙卷风吐出一口烟圈,“四千多万啊,就这么没了。那帮洗钱的扑街,赚钱比抢劫还快。”

“所以,我才要找人自己干。”

陆晨眼神微眯,顺势提起了之前让龙卷风打听的事,“对了龙哥,之前让你查的那个‘画家’,有消息吗?”

“有,但不多。”龙卷风点了点烟灰,“道上确实有过一个叫‘画家’的大佬,做出来的‘超级美金’连验钞机都骗得过,不过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听说他在金三角跟一帮东欧人做生意,黑吃黑,被人乱枪打死了,连尸体都被喂了鳄鱼。”

“死了?”陆晨眉头微挑,这消息倒是在意料之中。

“是死了。从那以后,‘画家’这个名号就销声匿迹了。”龙卷风看着陆晨,“你找一个死人做什么?”

“老虎死了,虎崽子还在。”

陆晨眼神深邃。他熟知《无双》的剧情,那个被打死的老画家只是上一代,而新一代的“画家”还在蛰伏。虽然电影里关于幕后黑手主创放了很多烟雾弹,但是他相信真正的幕后大boss根本不是那个什么“吴复生”,也不是李问,而是那个看起来人畜无害、一心只想画画的女画家——阮文。

“龙哥,帮我留意一个人。”陆晨压低声音,手指蘸着茶水在桌上写下两个字,“阮文。女,画家,气质很特殊,表面上可能是个搞艺术的,但背景不简单。”

虽然电影里阮文自称成名前一直在加麻大,但是他有预感在复出之前,她肯定会在港岛出没。

“行,我让人去查。”龙卷风虽然不懂陆晨为什么要找一个女人,但他知道晨仔一向有想法,他也不会去多问。

“没事龙哥,这个倒不着急,”陆晨收回思绪。阮文这条线是长远布局,眼下,他有一个更重要、也更迫切的目标,“那拜托你打听的另一个消息呢?”

龙卷风闻言神色变得有些古怪,甚至带有一丝惋惜。

“那个叫‘小马哥’的?”龙卷风从旁边拿起一份过期的八卦周刊,指着上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你要找的人,大概就是他了。道上曾经响当当的‘双枪小马’,当年风头无两,可惜啊……”

龙卷风摇了摇头,“三年前在湾湾枫林阁那场血战,虽然替大哥报了仇,但一条腿被打废了。现在听说他在尖沙咀的一家酒店当泊车小弟。每天被人呼来喝去,为了几块钱小费还要给人擦鞋。曾经的兄弟,现在踩在他头上拉屎。”

说到这,龙卷风这种老江湖都忍不住唏嘘:“江湖就是这样,人走茶凉。你风光的时候万人捧,你落魄的时候,连狗都嫌。”

陆晨听着龙卷风的描述,脑海中却浮现出电影《英雄本色》里的画面。

那个穿着风衣、叼着火柴、用美金点烟的男人。 那个为了兄弟情义,单枪匹马杀回血海的男人。 那个即使瘸了一条腿,依然有着傲骨的男人。

现在,正是剧情开始的前夕,他人生最黑暗、最低谷的时刻。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现在的ark(小马哥),最缺的不是钱,而是一份尊严,一个翻身的机会。

只要给他一个支点,这个男人能撬翻整个江湖。

“龙哥,他在哪家酒店?”

“半岛酒店旁边的那家富都夜总会。”龙卷风奇怪地看了陆晨一眼,“怎么?你对他有兴趣?他现在腿瘸了,除了擦车什么都干不了,而且他那个曾经的小弟谭成现在势力很大,谁沾上小马哥就是跟谭成过不去。”

“腿瘸了,心没瘸就行。”

陆晨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领。这两个月的蛰伏,让他的皮肤白了一些,但那双眼睛却经过岁月的沉淀,变得更加锐利。

……

尖沙咀,富都夜总会门口。

夜色如墨,霓虹灯将街道喧染得光怪陆离。豪车如流水般穿梭,空气中弥漫着香水、酒精和金钱发酵的味道。

陆晨独自一人,并没有带信一和陈洛军。

他穿着那套深蓝色的高定西装,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长柄雨伞,静静地站在马路对面。

他的目光穿过车流,落在夜总会门口那个忙碌的身影上。

那个男人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工装,外面套着一件已经磨得发白的旧风衣。他的左腿有些跛,走路一瘸一拐,手里拿着一块抹布和一只盒饭。

那件大衣曾经或许很风光,但现在已经沾满了油污和灰尘,下摆磨损得厉害。

他正坐在一辆崭新的奔驰车头旁,把盒饭放在引擎盖上,狼吞虎咽地吃着。那饭菜看起来很简陋,几根青菜,两块肥肉。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喂!瘸子!”

一个穿着花衬衫、满脸横肉的古惑仔走了过来,一脚踢翻了引擎盖上的盒饭。

“啪!”

饭菜洒了一地,汤汁溅在了那件旧风衣上。

“谁让你在客人的车上吃饭的?弄脏了你赔得起吗?”古惑仔指着男人的鼻子骂道,“成哥马上就要下来了,赶紧把地擦干净!要不然今天打断你另一条腿!”

“对不起,对不起……”

曾经叱咤风云的小马哥,此刻却低着头不停道歉。他默默地弯下腰,用那块抹布一点点擦拭着地上的饭粒和油渍,甚至捡起一块还算干净的肉,塞进了嘴里。

他的眼神麻木、空洞,仿佛灵魂已经死去,只剩下一具行尸走肉在为了生存而苟延残喘。

那个古惑仔骂骂咧咧地走了,临走前还往地上吐了一口痰。

小马哥依然没有抬头,只是默默地擦着地,动作机械而卑微。

就在这时,一双锃亮的黑色皮鞋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小马哥下意识地以为又是哪个客人或者古惑仔找茬,连忙想要挪开身子,嘴里含混不清地说道:“对不起老板,马上擦干净,马上……”

“擦干净了,就能把尊严擦回来吗?”

一道温和却带着一丝刺痛感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

小马哥擦地的手猛地顿住了。

他慢慢抬起头,那张布满油污和胡茬的脸上,一双浑浊的眼睛通过乱糟糟的头发,看向来人。

陆晨站在那里,双手插兜,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没有嘲讽,没有怜悯,只有一种平静的审视。

“你是谁?”小马哥的声音沙哑,象是在砂纸上打磨过。

“我是谁不重要。”

陆晨蹲下身,视线与小马哥平齐。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洁白的手帕,递了过去。

“重要的是,我知道你是谁。”

“小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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