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
暴雨虽然停了,但九龙城寨的巷道里依然积水没踝。下水道的反涌让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腐臭味,但这股味道掩盖不了三个归来者身上那股浓烈的、令人血脉偾张的气息——那是金钱与硝烟混合的味道。
龙卷风的理发店早已挂上了“休息”的牌子。
卷帘门拉下一半,只留了一道缝隙供三人钻入。
最里面的隔间,原本是龙卷风用来存放见不得光的东西的密室,此刻却被腾空了出来。厚重的铁门关上,隔绝了外面的一切窥探。
“哗啦——!”
随着信一将肩上的防水袋重重地扔在地上,沉闷的撞击声仿佛砸在众人的心口。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整整六个巨大的袋子,堆在狭小的密室里,象是一座隆起的小山。
“这就是……我们今晚的收获!”
信一喘着粗气,一把扯下头套,脸上的泥污还没来得及擦,眼睛却亮得吓人。
陆晨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走过去,拉开了其中一个袋子的拉链。
“嘶——”
那一瞬间,即便是在这昏暗的灯光下,那一抹刺眼的红色与金黄色交织的光芒,依然让在场的所有人呼吸一滞。
那是钱。
是简单捆扎、散乱堆栈、带着马会金库特有油墨味的港币。
“倒出来。”陆晨的声音有些沙哑,却透着一股难以抑制的兴奋。
三人合力,将六个袋子里的东西全部倾倒在房间中央的那张红木茶桌上。
桌子放不下,就流淌到了地上。
整整一百八十公斤的纸币!
这种视觉冲击力是恐怖的。它不再是一串银行账户上冰冷的数字,而是实实在在的、能够淹没理智的物质海洋。
大部分是市面上流通较少的“金牛”(一千元面额),但也夹杂着不少“红衫鱼”(一百元面额),那是赌客们最常用的筹码。
哪怕是见惯了江湖风浪、曾经叱咤风云的龙卷风,此刻夹着烟的手也微微停滞在了半空。烟灰长长一截,掉落在他的唐装上,他却浑然不觉。
“这得有多少啊?”陈洛军也没好到哪去,他靠在墙上,手里紧紧攥着一瓶水,眼神有些发直。他在拳馆打黑拳,拼死拼活赢一场才几千块,现在这一堆,够买下几百个拳馆了。
“清点一下吧。”
陆晨随手拿起一捆钞票,在手里掂了掂,“这些都是马会的赌金,旧钞多,连号少,虽然面额不等,但好在流通性强。”
三个年轻人加之一个九龙城寨的话事人,象是在做手工一样,开始在这间狭小的暗室里数钱。
这一数,就是整整两个小时。
大部分是原本就打包好的千元面额“金牛”,还有一小部分是五百和一百的散钞。
“三百六十斤。”
陆晨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报出了最终的数字,“大概一亿两千万。”
房间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一亿……两千万?!”
信一的声音都变调了。他猛地看向陆晨,又看了看地上的钱,感觉腿有点软。
在这个普通警察月薪两千多块、普通地区一套千尺豪宅只要几十万的年代,一亿两千万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们可以在半山区买下一整条街!意味着他们即便现在立刻退休,也能挥霍几辈子!
“别发呆了。”
陆晨踢了踢地上的钱堆,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钱这东西,只有花出去才叫钱,堆在这里就是废纸。来,分赃。”
他动作麻利,直接从钱堆里划拉出两大堆,目测每堆至少有一千万。
“信一,洛军。这一份是你们的。”
陆晨将那两堆钱推到两人面前,语气平淡得就象是在分两颗大白菜,“一人一千万。现金。拿去买房、买车、娶老婆,或者存起来当棺材本,随你们。”
信一和陈洛军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陆哥,这……这太多了!”信一推了推那袋钱,咽着口水说道,“之前说好的,我们只是帮忙,一人五百万已经是天价了。这一千万……烫手。”
陈洛军更是把头摇得象拨浪鼓:“陆哥,我的命是你救的,身份证是你给的。我只要够生活就行,这一千万……我拿了睡不着觉的。”
两人虽然出身草莽,却都守着那份最朴素的江湖道义。在他们看来,这次行动全是陆晨策划的,情报是陆晨搞的,枪是陆晨买的,甚至那决定性的一枪也是陆晨开的,他们也就是充当了两个搬运工和保镖的角色,根本不配拿那么多钱。
看着两人推辞的样子,陆晨眼中的欣赏之色更浓了。
在这个黑吃黑的世界里,能面对千万巨款而不动心、守住底线的人,才是真正值得托付背后的兄弟。
“给你们,你们就拿着。”陆晨脸色一沉,故意装作不悦,“我陆晨做事,从来不亏待兄弟。今晚这活儿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的。这一千万,买的是你们当时的命,怎么?嫌少?”
“不不不!不是嫌少!”陈洛军急了,“是太多了!”
“那就闭嘴收下。”
陆晨不容置疑地说道,随后,他又从钱堆里划拉出一千万,推到了龙卷风面前。
“龙哥,这份你拿着。”
一直在一旁默默抽烟的龙卷风愣住了。他看着面前那堆钱,眉头皱了起来。
“晨仔,这就没意思了。”
龙卷风将烟头按灭,语气变得严肃,“我只是帮你们牵了个线买了几把喷子,连城寨的大门都没出。你们这帮细路仔(小孩子)拿命换回来的钱,给我个老头子做什么?我理发店一天赚几十块够吃够喝了,要这钱带进棺材吗?”
“龙哥这钱不单是给你的,”陆晨似乎早料到龙卷风会拒绝,他看着龙卷风那张沧桑的脸,诚恳地说道,“这是给九龙城寨的。”
“给城寨?”龙卷风愣了一下。
“城寨里的电线老化严重,每年都要着几次火;水管也是,大家还要排队去街喉打水;还有那些孤寡老人和没书读的孩子……”
陆晨指了指窗外,“这一千万,你拿去修修路,换换电线,搞个象样的医务室,再给那些读不起书的细路仔交点学费。就算是为了我们积积德,这钱你也得收下。”
这番话,精准地击中了龙卷风的软肋。
他这一辈子,无儿无女,把整个九龙城寨当成了自己的家,把这里的街坊当成了亲人。他做梦都想改善这里的环境,可惜心有馀而力不足。
他看着陆晨,眼框竟然有些微微发热。
这个年轻人,不仅有手段,有胆识,更难得的是……他有心。
“你这后生仔……真是把人心都算透了。”龙卷风苦笑一声,语气里却带着一丝欣慰,“好,这钱我替城寨收下了。以后这城寨里的每一盏新灯,每一条新水管,都有你的一份功德。”
过了良久,龙卷风深吸一口气,重重地点了点头,“晨仔,既然你这么说,这钱我替街坊们收下了。我龙卷风替城寨的三万多父老乡亲,谢谢你。”
“我也捐!”
信一突然喊道。他推出自己那堆钱里的一半,大概五百万的样子,推到了龙卷风那一堆里,“陆哥说得对!我也是城寨长大的,我也要给城寨出力!五百万够我花了,剩下的都给龙哥!”
“我也一样!”
陈洛军也憨厚地笑着,把自己的五百万也推了过去,“我是个孤儿,城寨就是我家。修房子算我一份!”
看着眼前这两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龙卷风笑了。笑得满脸褶子都舒展开来,仿佛年轻了二十岁。
“行了行了,别争了,”龙卷风摆摆手,将两人推过来的钱又推了回去,“城寨修修补补,一千万绰绰有馀。你们俩正是用钱的时候,别跟这儿瞎起哄。把钱收好,以后娶媳妇不用彩礼啊?”
“可是……”
“听龙哥的。”陆晨一锤定音,“龙哥不缺你们那点,心意到了就行,大不了维修的时候出把力就是。”
经此一事,四人之间的关系,在金钱的考验下,不仅没有出现裂痕,反而铸造成了一块铁板。陆晨在信一和陈洛军心中的地位,已经彻底从“合作伙伴”上升到了“带头大哥”。
分完大头,剩下的九千万,陆晨毫不客气地笑讷了。当然了,他真正的“大头”——那躺在随身空间里的五个亿,才是他今晚最大的战利品。
不过,摆在眼前的还有一个大问题。
“这些钱,见不得光。”
龙卷风看着那一地的钞票,头疼的嘬牙花子:“这是马会的钱,虽然是不记名钞票,但上面都有编号段。少量花还可以,一旦大批量流入市场,肯定会被o记和商业罪案调查科盯上。现在的钱,就是烫手山芋。”
“得洗。”陆晨点了点头,“而且要洗得干净。”
龙卷风沉吟片刻:“我倒是有路子,深水埗那边有几个专门做‘水房’的,专门帮社团处理这些。但是……”
他伸出四根手指,“他们的规矩很黑。不管多少,抽四成。而且你这一亿多太显眼,不能一次性出,得分批,起码要两个月才能慢慢消化掉。”
“四成?”信一惊叫道,“那不是四千多万没了?这也太黑了吧!”
“没办法,这就是行规。”龙卷风无奈道,“洗钱是个技术活,而且也是掉脑袋的买卖,人家也要担风险。”
陆晨眉头微皱。
四成的损耗,确实肉疼。但他现在别无选择。他那个“随身空间”只能存钱,不能把钱变白。而“嘉禾集团”才刚成立,如果突然涌入一亿多不明资金,立马就会被监管部门盯上。
“四成就四成。”
陆晨果断拍板,“毕竟安全第一。这笔钱就麻烦龙哥你去运作了。两个月时间我们等得起。”
但他心里却暗暗记下了一笔。
这种情况以后肯定还会有,以后这种见不得光的钱只会越来越多。依赖别人的地下钱庄,不仅成本高,而且容易被人掐住脖子。
“看来,创建自己的‘渠道’迫在眉睫啊。”
陆晨的脑海中闪过无数港片里的经典画面。
《英雄本色》里那个拥有顶级伪钞技术和洗钱网络的集团……
《澳门风云》里那个拥有庞大跨国洗钱组织“doa”……
还有《无双》里那个渠道通天的“画家”……
“这港岛的水,还深着呢。”陆晨眼中闪过一丝精光,“看来以后得多留意这方面的人才。实在不行,就自己培养一个doa出来。”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就在陆晨他们在城寨里分赃的时候,跑马地马会金库,却是一片愁云惨淡,宛如世界末日。
刺耳的警笛声彻夜未歇。上百辆警车将马会围得水泄不通,红蓝交织的警灯将暴雨后的积水照得光怪陆离。
地下金库的大门已经被打开。
当那个肥头大耳的马会运营总监看到空空如也的金库,以及地上老高那具被打成筛子的尸体时,他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七……七个亿!”醒来后的总监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整整七个亿的现金!这让我怎么跟董事局交代!怎么跟大老板交代啊!”
重案组督察阿雄(包伟雄)站在金库中央,脸色黑得象锅底。
他是这次行动的现场指挥。原本他以为这是一次完美的瓮中捉鳖,他猜到了麦昆的意图,甚至拿到了金库的密码。
但他来晚了一步。
就晚了那么十分钟!
“包伟雄!你搞什么鬼!”匆匆赶过来的鬼佬署长指着包伟雄的鼻子破口大骂,“这就是你说的天罗地网?贼跑了!钱没了!还死了一个!你让我怎么写报告?啊?!”
没了整整七个亿的现金,如果这钱追不回来的话,他这个署长肯定第一个完蛋!
阿雄低着头,一言不发。他的拳头死死攥着,指甲陷进肉里。
他看着老高的尸体,看着那个被炸开的下水道口,脑子里一片混乱。
现场的痕迹非常杂乱。
大量的七氟丙烷灭火剂喷射,破坏了几乎所有的指纹和dna。地上只有凌乱的脚印,看起来象是几个人匆忙逃窜留下的,但是痕迹被破坏,根本分辨不出有几个人,也找不到明显特征。
“长官,”鉴证科的人走过来,低声汇报道,“现场勘查完了。初步判断,老高是被近距离用霰弹枪轰死的。应该是分赃不均被麦昆杀人灭口,然后麦昆带着钱跑了。”
“那七亿是怎么没的?”阿雄冷笑一声,“你告诉我,就他一个人,怎么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运走七个亿?他长了八只手吗?”
“这……”鉴证科的警长也愣住了,“也许同行的还有其他人?比如他老婆,还有老高的几个小弟?毕竟现场痕迹太乱了,除了老高和麦昆不排除还有其他同伙……”
“不排除这种可能。”旁边的鬼佬署长不耐烦地打断道,“肯定是分赃不均!那帮悍匪什么事干不出来?为了钱杀同伙太正常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发通辑令!通辑麦昆和他老婆!把钱追回来!”
总督察的定性,基本就代表了警队的主流观点。
毕竟,要承认在警方的重重包围下,居然还有“第三方势力”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去,黑吃黑之后又全身而退,这简直是在打整个警队的脸。
所以,案子只能被定性为:麦昆团伙作案,内讧杀人,携款潜逃。
然而,在嘈杂的现场角落里,有一个长得和阿雄七分相似年轻的便衣警察,正蹲在那个被炸开的下水道口,神情古怪。
他并没有象其他人一样忙着搜集证物,而是蹲在地上,伸出一根手指,轻轻触碰着那个白色的人形轮廓旁边的一处弹孔。
那是陆晨用霰弹枪轰死老高时,流弹在墙上留下的痕迹。
年轻警察闭着眼睛,嘴里则是念念有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对他说话。
他叫陈桂彬。
阿雄的堂弟,电影《神探》的主角,也是警队里小有名气的“怪胎”。
他没有看尸体,也没有看钱袋,而是闭着眼睛,嘴里念念有词,手里比划着名奇怪的动作。
在他的脑海世界里,现场正在重演。
他“看”到了老高爬上来,兴奋地装钱。
他“看”到了麦昆爬上来。
然后……
陈桂彬猛地睁开眼,盯着那片黑暗的虚空。
“不对。”
他喃喃自语,“那里……还有人。”
他仿佛看到三个模糊的影子,象是鬼魅一样从下水道里钻出来。
“不是内讧。”
陈桂彬站起身,走到阿雄身边,语气坚定地说道,“堂哥,现场有第三拨人。麦昆是被胁迫的。那七个亿,不是麦昆一个人拿走的。”
“彬仔,别乱说话。”阿雄皱眉,压低声音,“上面已经定性了。你这时候唱反调,是想让我也跟着背锅吗?”
“可是真相不是这样的!”陈桂彬有些激动,指着那个洞口,“你感觉不到吗?那种贪婪的气味,不属于麦昆。那是另一种更加疯狂、更加冷静的贪婪。有一个真正的幕后黑手,现在正躲在某个地方,嘲笑我们所有人!”
“够了!”
阿雄低喝一声,“没有证据,一切都是你的臆想!回去写报告,别在这丢人现眼!”
陈桂彬看着堂哥严厉的眼神,又看了看周围那些忙碌却盲目的同事,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一下,但随即又变得更加执着。
他没有再争辩,毕竟他现在只是一个沙展,位卑言轻。
他只是默默地掏出一个笔记本,在上面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那是他在现场发现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被所有人忽略的细节。
“我会找到你们的。”
陈桂彬盯着那个漆黑的下水道口,心中燃起了一团火。他站在马会外面,看着那一辆辆呼啸而过的警车,并没有沮丧。
相反,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在上面重重地画了一个问号。
“我不信。”
陈桂彬喃喃自语,眼神穿透了层层雨幕,仿佛看向了远方三个模糊的身影。
“这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只要你拿了钱,就一定会花。只要你花了,我就能闻到那股味道。”
“十年……哪怕是二十年,我也要把你这只黄雀揪出来。”
他并不知道,他这一查,真的就是二十年。那个暴雨夜的“第三拨人”,成了他职业生涯中最大的魔障,也成了牵扯出一个笼罩全球的庞大黑金帝国的线头。
而现在,这桩“马会金库劫案”,也成了港岛警队史上最大的悬案之一。警方的通辑令铺天盖地地印着麦昆夫妇和老高馀党的照片,发誓要追回那不翼而飞的十个亿(可怜的麦昆,不但替陆晨背了六个亿黑锅,还额外替马会背了三个亿的坏帐)。
至于这场悬案真正的“黄雀”,此刻正坐在九龙城寨那间温暖的理发店里,喝着热茶,谋划着名如何用这笔横财,创建起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