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书友的点赞,打赏,和催更
“李达康!你胡说什么?!”田国富脸涨得通红,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李达康,“你这是污蔑!是人身攻击!我完全是出于工作,实事求是地向常委会汇报!”
“实事求是?”李达康毫不退缩,反而靠向椅背,脸上露出一种近乎轻篾的表情,“如果你田国富所谓的‘实事求是’就是这种水平,这种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春秋笔法,那我李达康,作为受害者家属,作为京州市委书记,我只能表示严重质疑!并且,保留向更上级机关、直至中央,反映情况、要求重新调查的权利!”
这句话分量极重,等于直接威胁要越级上告。会议室里的空气瞬间凝固了。
“哎!达康书记!言重了,言重了!”沙瑞金连忙再次打圆场,脸色也严肃起来,“国富同志,你也是!汇报情况要客观全面,不要掺杂个人倾向!用词要准确!”
高育良此时也缓缓开口,声音一如既往的平稳,带着调解的意味:“瑞金书记说得对。达康同志的心情我们都能理解,国富同志的汇报可能……嗯,在细节和措辞上,确实不准确。这件事,不光我们常委们关心,汉东的干部群众关心,上面也在关注。我们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务必做到不偏不倚,实事求是。既要对事情本身有个经得起检验的结论,也要给受伤的同志、给达康书记、给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田国富被沙瑞金和高育良接连“敲打”,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悻悻地坐下,嘟囔道:“沙书记,高书记批评的是。我……我刚才可能介绍得不够全面细致。”
李达康却不打算就此放过,他冷冷道:“既然田书记觉得自己介绍不清楚,那就别费口舌了。相关的调查材料、证据清单、包括现场勘查报告、行车记录仪视频、涉案人员笔录,应该都整理成卷了吧?每人发一份,让大家自己看,自己判断。免得经过某些人‘加工’过的二手信息,误导了常委会的决策!”
“李达康,你……”田国富又想发作。
沙瑞金抬手制止了他,面色沉静地环视一周,最终点了点头:“也好。眼见为实。秘书处,把准备好的g45事件初步调查材料摘要,给每位常委发一份。大家先看材料,我们再接着讨论。”
工作人员立刻行动起来,将一份份装订好的材料分发到每位常委面前。翻动纸张的沙沙声在寂静的会议室里格外清淅。每个人都低下头,开始阅读。李达康拿起材料,目光迅速扫过,脸色越发冰冷。沙瑞金看似平静地翻阅着,手指却无意识地在某一页上停留了片刻。高育良看得仔细,不时推一下眼镜。田国富则有些心不在焉,不时抬眼偷瞄一下其他人的反应。
会议室里只剩下纸张翻动的声音和沉重的呼吸声。常委们逐页阅读着材料摘要,表情各异。李达康快速扫完最后几页,将材料“啪”地一声合上,声音在寂静中格外刺耳。
李达康抬起头,目光如同冰锥般扫过全场,最后定格在沙瑞金和田国富脸上。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压抑到极致的、冰冷刺骨的力度:
“材料,大家都看完了吧?里面的时间线、审批记录、通讯录音、现场勘查结论、还有那些惨不忍睹的照片……事实,就白纸黑字摆在这里!还需要我一条条复述吗?”
他略微停顿,让那份沉重的“事实”压在每个人心头,然后语速加快,语气陡然变得激烈:
“侯亮平!从头到尾,就是违规!违法!乱纪!非法激活调查、违规实施所谓‘劝返’、在高速公路上危险驾驶、最终酿成恶性事故!这个案子的每一个环节,都清清楚楚地写着四个字:滥用职权!目无法纪!这样的行为,发生在一个省反贪局局长身上,简直是天大的讽刺!这样的反贪局,这样带头违规违纪的局长,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还有脸面代表法律去调查别人吗?!”
这一连串的质问,如同重锤,直接砸向省反贪局乃至其上级省检察院的合法性根基。
沙瑞金的眉头紧紧皱起,他必须制止这种扩大化的指责。他抬起手,声音沉稳但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达康书记!你的心情我们都理解,欧阳菁同志受伤,你作为家属,有情绪是正常的。但是,我们讨论问题要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个人的问题,就否定整个反贪局的工作,否定整个政法战线同志们的努力!这不符合辩证法,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李达康毫不退让,他身体前倾,手指点着桌上的材料,目光锐利地逼视沙瑞金:“沙书记,我也想就事论事!可这事明摆着!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上级领导的正式批准文档!他侯亮平凭什么就敢激活调查?谁给他的权力?在没有任何确凿证据、仅仅凭一个在押人员的口供——甚至这份口供的真实性都存疑——的情况下,他就敢调动车辆、擅作主张去抓人?谁给他的胆子?!”
他的声音越来越高,带着积压已久的愤懑和质疑:“他一个小小的反贪局局长,为什么敢如此肆无忌惮?如此目无组织、目无纪律?背后到底是谁在给他撑腰?还是说,在我们汉东省,在某些人眼里,规章制度、办案程序,根本就是一张可以随意撕毁的废纸?!”
这几句质问极其尖锐,几乎是在暗示侯亮平背后有更高层的纵容或默许,甚至影射了沙瑞金作为新书记对局面的掌控不力。
沙瑞金的脸色明显沉了下来,他没有直接回答李达康,而是将目光转向了田国富,那眼神里带着压力和催促。
田国富知道必须硬着头皮上了。他清了清嗓子:
“达康书记,你先消消气,听我说。首先,关于‘抓捕’的问题,材料里和我们的调查都显示,反贪局当时对欧阳菁同志采取的行动,在法律程序上的定性,确实是‘请其返回配合调查问询’,而不是‘抓捕’或‘采取强制措施’。这一点,执法记录仪的录音和当时通话记录可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