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势是什么?”吕奉先忽然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他端起酒碗,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发出“咂”的一声,然后把碗重重地往案几上一顿。
权势就是,我能坐在这上面喝酒,而不用站着,看着,甚至等着审判!
他扫视了一圈,气息平稳,嘴角甚至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权势就是我不用站立不安,眼神闪躲,听着主管烦躁的训斥!
又慢条斯理地站起身,拿起旁边一囊半温不火的马奶酒,灌了一大口。
权势就是想喝什么喝什么,不必在意以后是不是还能喝到!
酸涩的液体滑过喉咙,让他紧绷的神经松快了些。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我吕奉先,终得校尉。
我终于是校尉了!
真是校尉了!
能领千员骑兵!
若有千骑精锐在手,我如何不能张望天下!
我有千骑精锐在手,天下谁又敢跟我大声说话!
那不是狂喜,也不是骄傲,而是一种尘埃落定后的满足,象是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终于看见了地平在线那座属于自己的城。
重生而来坎坷不安的心情,终于有了一些心安!
心情久久不能平复,领军千骑,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吕奉先都没当过这么大的官!
军侯跟校尉,这其中的分量,天差地别。
这意味着他不再是丁原的附庸,而是大汉朝堂正式认可的一方军头。
虽然受着丁原的管,但丁原还敢跟我吕奉先大声说话吗?
我若千骑在手!丁建阳多少能挡我,五千?还是一万?
那我现在有多少骑兵?
精锐二十骑!
哦,那没事了!我吕奉先可是大汉忠良,愿意匡扶汉室,只要丁原还是上官,我愿意称一声:都尉大人!
平复了下心情,吕奉先才让人把高顺、韩稷、周啸叫于校场偏帐。
几人进帐,先恭贺高呼:“将军!恭喜将军高升校尉!“
吕奉先嘴角微翘地摆手道:“低调,低调!”
靠在铺了虎皮的胡椅上,吕奉先随手抓起案上的令箭敲了敲桌沿,发出一阵脆响。
微笑着又重复了一句!
“低调!怕外面那帮盯着咱们的眼线听不见是不是?”
韩稷矜持一笑:“主公,这不是高兴嘛!前军校尉啊!那可是六百石的官!我原本以为也就听听这官名,谁成想今儿个还能落在自家头上。”
只打那天夜里之后,韩稷就不称军侯,喊主公了,他得表态,不然怕吕布拿匕首扎他心口!
虽然认为吕布的私卖军资的行为不怎么好,但他怕死!
经历了张岑的事后,他已经准备接受世态!
哪个军侯不贪呢,不贪如何养活部曲,最起码吕布还算个好人!
吕奉先看着封册上的都尉印。
心里一时不知是悲是喜!
确实是魔幻。
想当初原身那头犟驴,提着方天画戟在边疆把脑袋别裤腰带上拼杀,斩将夺旗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结果呢?
混了半年,丁原连个屁都不放,顶天了赏几匹绸缎,转手还得被后勤官克扣一半。
如今换了自个儿,这仗还没怎么打,只是玩了点心眼,礼都没送,扯着虎皮做大旗,这官帽子反倒啪叽一下就掉脑袋上了。
你想进步的时候,前面全是墙;你不想进步了,寻思着搞点钱以后去当个富家翁,这荣华富贵反倒不要脸地往怀里钻。
这世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古人诚不我欺。
看来丁原是真有点急了!
“行了,别在那傻乐。”吕奉先把封册扔回桌上,身子前倾,气势陡然一收,象是一头打盹的老虎睁开了眼缝,“印绶下来了,但前军校尉的位置烫屁股。丁原那老东西现在估计正在帐子里摔杯子呢,咱们吃上了肉,就得防着别人来掀桌子。”
说道吃肉,就随口问了一句!
“今儿个伙房做的什么?”
“回主公,应该是新到的那批陈粟,伙夫们加了点野菜和羊杂碎煮的大锅粥,犒劳兄弟们。”韩稷舔了舔嘴唇,显然是馋虫动了,“今日将军得了新职,让兄弟们吃顿稠的。”
这年头当兵的有的吃就不错了。所以加点羊杂碎就算好的!
吕布穿过来几天了,也没吃上好的,顶多吃点烤羊肉!连卤肉都没!实在是心底不安稳,没心情搞吃的!
若没有调料,说实话,没想象中的美味!
他摆摆手,示意众人退下:“行了,吃饭,吃完下午开会。我也饿了,让人送两碗过来。明日若得胜归来,吃羊肉!”
三人领命而出,帐帘掀开的瞬间,外头喧闹的人声和那股子愈发浓烈的饭香味一并涌入。
吕奉先重新坐回胡椅上,手指无意识地搓着腰间那块冰凉的校尉腰牌,目光落在帐外随风卷起的黄沙上。
官升了,权有了,这心里头,真满足啊!
一张羊皮地图铺在案几上,上面画着歪歪扭扭的线条,那是老耿头凭记忆画的。比起五原城外地理图形,还得看当了十多年屯田兵的老耿头!
吕布手指重重点在北岭隘道的三条支谷上:“阿莱部仗着人多,防备不严,营寨连绵六里,看着吓人,实则臃肿。他们最大的弱点在这里——水源仅一溪,若是失了火,水都没地方取。”
抬起头,吕奉先目光如狼:“今夜子时,我率百人潜行,分五队:三十人由西谷绕后分开放火。烧他草堆,制造混乱;二十人提前埋伏在溪口,若失火,有人来取水,就射杀;十人攀崖,准备落石,有机会就投石,没机会就大声呼喊,制造大军压境的假象;剩下的最精锐的三十骑,随我直冲中帐。”
周啸虽然是郡兵出身,但也是个老斥候,眉头皱得很深:“百人深入万众之中,无退路。一旦被围,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吕奉先冷笑一声,将手中的炭笔扔在地图上:“正因无退路,张丁二校尉他们才想不到我们敢攻。这一仗,打的就是他们的‘想不到’。要是想到了,怕是会捣乱!再说哪有万众,不过三千人,都不够我杀!”
随即下令:“每人负双份干粮、裹布包铁蹄,弃旗鼓,带火油罐。谁敢离队通知丁张,就地斩首。”
高顺沉默半晌,还是问了一句:“都尉拨的那五百骑兵呢?”
“不理他们。”吕布不屑道:“胡虏不过三千个人,我一人便可打穿营,他们来了,丁张二校尉能不知道,我还怕他们二人,借机分我战获!待我杀进敌营,你带乌桓烈那些匈奴降兵,在外呼喊威吓,营造千军万马的声势!我们乘夜袭杀,此战必胜!”
虽说嘴上狂妄,那都是给众手下鼓气,吕布心里却比谁都谨慎。
终究是第一次突袭三千众的敌营,虽然真不怎么怕,敌人个个在眼里都是待宰的鸡鸭,能开无双割草,但还是谨慎为上。
“取我铁甲来,再为我的黑龙穿上马甲,今夜看我破敌!此战若胜,当论功行赏,我当了校尉,你们的都伯也应该升一升!今夜,让这帮胡人知道知道,什么叫飞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