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积雪已没了脚踝。
放眼望去,四野皆白,道路、田埂、沟壑的界限早已模糊不清。
好在江福安常年在这一带山林打猎,闭着眼也能摸清方向。
他不敢耽搁,深一脚浅一脚地疾行,钉靴踩在雪上,发出“嘎吱、嘎吱”的闷响。
不到一个时辰,那片熟悉的森林边缘便映入眼帘。
再往前望去,迷瘴山脉显出庞大的轮廓,象一头匍匐在天地间的巨兽。
从这里再往前,路便陌生了。
江福安站在森林边缘,望着远处那黑黢黢的山影,心跳不由得加快了些。
那些关于迷瘴、妖兽、未知危险的传闻,此刻一股脑涌上心头。
他有些怕了!
可是,禾苗的脸庞在他眼前一闪而过。
在妙音宗,修行苗子众多,竞争想必激烈无比。
她独自在外,怕是比此刻踏雪的自己还要艰难。
自己这个当爹的,难道就心安理得在家守着,眼巴巴等着女儿修成归来庇护全家吗?
这世道,何处没有风险?
以往,但凡觉着没把握的事,他扭头就走,绝不犯险。
可这次不同。
那洞府是“福缘”给的指引,说了危险性已经极低。
若连这都不敢闯,还谈什么长生?
想到这,他深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迈开步子,毫不尤豫地朝着迷瘴山脉,一步步走去。
天地间,除了呼呼寒风扯过枯枝的声音,再无其他动静。
江福安目视前方,耳听八方,不放过周围任何一丝异响。
高度的警剔,再加之快步行走,尽管周围冷得呵气成霜,他背上却渗出了一层薄汗。
“福缘”所给的信息非常清楚。
此刻,他脑子里仿佛展开了一幅详尽的地图,山势走向、岔路标记、甚至哪里可能有陡坡,都清淅浮现。
就如同开了导航,他根本无需担心迷路。
大约走了半个时辰,迷瘴山脉已近在眼前。
根据脑海中的地图,那座修士洞府,就在离山脚只有百米左右的一处隐秘洞穴中。
江福安放慢脚步,借着积雪反射的亮光,在附近仔细搜寻。
整个过程异常顺利,最终他在一处看似平常的小土坡前停了下来。
他先站直身子,摒息环顾四周。
风声呜咽,树林寂寂,并无他人踪迹。
江福安这才卸下背篓,从里面抽出一把短柄铁铲,双手握紧,朝土坡底部用力挖去。
冻土坚硬,铲尖撞上去铿铿作响,震得虎口发麻。
他连铲带撬,泥土混着雪块翻飞,没多久,眼前就出现了一个黑漆漆的洞口,往里深不见底。
他俯身凑近,正要再扩开些,铁铲却“叮”一声撞上什么硬物,再也挖不进去。
江福安一愣,伸手摸了摸。
洞口仿佛堵着一道看不见的墙,触手冰凉光滑,如同前世的玻璃。
“这难道就是守护洞府的阵法?”
他想起“福缘”中的介绍:
防护阵法因年久失修,几近半废。
江福安从腰间抽出长刀。
刀身映着雪光,泛起一层淡青。
他双手紧握刀柄,后撤半步,吸气,挥臂,对准那透明墙壁猛然劈下!
“嘭——”
一声闷响被寒风吞没,墙壁上却应声绽开几道蛛网似的裂纹。
江福安心中一喜,接连挥刀,发出“嗙、嗙”的撞击声。
数十刀后,随着一声琉璃碎裂般的脆响,透明墙壁哗然崩散,一股陈腐气息从洞中扑面涌出。
江福安从怀里掏出一颗鸡蛋大小的珠子——这是朝廷之前嘉奖的夜明珠。
珠子泛起柔和的乳白光晕,照亮他冻得通红的脸。
他举着珠子,弓身小心朝洞里走去。
刚踏入几步,一股浓重的霉味混着尘土气猛地冲进鼻腔,刺得他喉咙发痒。
江福安心中一惊,立刻屏住呼吸,快步退了出来。
这洞封闭太久,里面恐怕早就没了活气。
贸然进去,怕是要憋死在里面。
他蹲在洞口外,让寒风呼呼往里灌。
自己则一边搓着冻僵的手,一边警剔地扫视周围林地。
大概等了一刻钟,估摸着洞内死气已被替换得差不多了,他才再次举着夜明珠,弯腰钻进洞中。
这是一个约百来平米的天然洞穴,四壁粗糙,地面平整。
夜明珠的光晕推开黑暗,首先照见的,是不远处一个蒲团上,静静坐着的一具骷髅。
骷髅身上穿着一套淡粉色宫装,虽然颜色已黯,但仍能看出昔日的精致。
它低垂着头,双手搭在膝上,仿佛只是安然入定。
江福安心头一动:
这应该就是洞府的主人,那位坐化已有上百年的筑基修士了。
他缓缓走近,在骷髅跟前蹲下,借着夜明珠的光仔细打量。
骷髅白骨森森,却意外地并不怎么骇人。
还不如他之前见过的、刚刚死去的尸体吓人。
目光扫过,最先被骷髅指骨上一抹幽暗的反光吸引。
那是一枚戒指,在珠光映照下,泛着一层古朴的光晕。
“这难道就是修士用的储物戒?”
江福安呼吸微微一促。
若真是此物,那可真算是撞上大机缘了。
他连忙伸手,小心翼翼地将戒指从指骨上褪下。
动作间,指尖不慎碰触到宫装的衣袖,那看似完好的衣料竟瞬间化为了一蓬细碎的尘埃,簌簌飘落。
他没多理会,只将戒指举到夜明珠前,翻来复去地细看。
这戒指比寻常戒指厚重不少,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这更加让他确信了之前的猜测。
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打不开。
戒指浑然一体,表面光滑,找不到任何接缝、暗扣或机括。
江福安忽然想起前世看过的小说:
储物戒指须得注入法力才能开启,有些还设了禁制,需先破解才行。
想到这儿,他果断不再纠结,将戒指仔细揣进怀里贴身收好。
接着,他的目光又落回骷髅身上,站起身绕着它慢慢走了一圈。
这一次,骷髅背后一件半掩着的白色披风引起了他的注意。
百馀年过去,骷髅身上的衣裳皆已朽坏,唯独这件披风,依旧色泽如新。
他伸手摸了摸,触感丝滑冰凉,比家里那十匹崭新的云锦还要细腻。
好东西!
他轻手轻脚地将披风从骷髅肩头取下,仔细叠好,放进身后的背篓里。
确认骷髅身上再无其他值得留意之物,他举高夜明珠,莹白的光晕向洞穴深处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