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微明。
雨林里的鸟叫声唤醒了方剑秋。
他睁开眼,从地铺上坐起来,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
一声娇媚入骨的轻吟声从旁边的小床上载来。
方剑秋下意识地转头看去。
只见莎拉也正好睡醒。
她正坐在床边,那头如火般的红发有些凌乱地披散在肩头,她双手高举过头顶,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
随着这个动作,她身上那件本就紧绷的短衫被拉扯到了极限,纤细的腰肢向后弯曲成一道惊人的弧度,展现出那具身体惊人的柔轫性。
而那饱满的胸怀更是随着双臂的上举而高高挺起,轻颤摇晃,仿佛要破衣而出。
这画面,冲击力太强了。
莎拉伸完懒腰,放下手臂,两只手像小猫洗脸一样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她微微侧过头,看着坐在地上的方剑秋,声音软糯慵懒,带着还没睡醒的鼻音:
那模样,哪还有半点平日里的御姐范,简直就象是一只刚睡醒、正在向主人求抱抱的波斯猫。
“恩,早。”
方剑秋感觉喉咙有点发紧。
望着莎拉这副娇俏慵懒、毫无防备的模样,他本就在白日升旗呢,这下这旗帜是更加难以落下去了。
“莎拉如果还想睡的话就再睡会吧,时间还早。”
“呵呵呵,我还好啦。”
莎拉放下了揉眼睛的手,目光敏锐地捕捉到了方剑秋身体上的异样。
她手搭在光洁的大腿上,单手撑着俏丽的脸蛋,几缕发丝从额前垂落,遮住了半只眼睛,却遮不住那眼底戏谑的笑意。
她就这么大大方方地、眼含笑意地盯着方剑秋那精神的外在表现之处,仿佛在欣赏一件有趣的艺术品。
“不过剑秋倒确实很精神呢。”她轻启红唇,声音里带着明显的调侃,“剑秋,需要我的帮助吗?”
“你别添乱就好了。”
方剑秋深吸一口气,稍微地调整了一下裤带的位置,让自己不被束缚得太紧:
“今天我得跟萧老哥一同出去,还得麻烦你留下照顾小林他们了。”
说完,他不给莎拉继续调戏他的机会,一把抓起外套,推门离开了屋子。
身后传来莎拉一阵吃吃的娇笑声。
方剑秋刚出屋,莎拉也简单整理了一下衣服,跟着走了出来。
外面的空地上,萧远山正蹲在一口木桶旁,用冰凉的溪水洗脸刷牙。
“萧老哥,早啊。”
“早啊,方兄弟,莎拉姑娘。”
几人互相打了个招呼,方剑秋和莎拉也各自打水简单洗漱了一番。
洗漱完毕,方剑秋走到萧远山身边,说道:
“萧老哥,我们走了,莎拉会留在这里,照看小林他们。”
萧远山闻言,点点头,但又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正在旁边梳理头发的莎拉:
“这有大人照看当然好,但留莎拉姑娘一个人在这儿,万一有什么意外,她一个女流之辈,能行吗?”
虽然昨天方剑秋说了莎拉是他朋友,但萧远山毕竟没见过莎拉出手,心里还是把她当成那种需要保护的娇滴滴的洋妞。
听到这话,莎拉停下了梳头的动作。
她笑了笑,也不说话,只是从腰间拔出了那把沉重的重型左轮。
这把在萧远山看来只有壮汉才能使得动的凶器,在她手里却轻巧得象根筷子。
只见她手腕一抖,那把左轮就在她手指间飞快地旋转起来,化作一团黑色的残影,旋转几周后,又稳稳地停在她掌心,枪口甚至没有一丝晃动。
“你就放心吧,萧爷爷。”
莎拉把枪插回枪套,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
萧远山看得目定口呆,半天才回过神来,竖起了大拇指。
“厉害!厉害啊!果然是方兄弟的朋友,好汉配女侠,是老头子我眼拙了!”
既然家里有了这么一尊门神镇着,萧远山也就彻底放了心。
“事不宜迟,萧老哥,我们这就走吧?”方剑秋说道。
“恩,那处聚居地还蛮远的,在山那边的海湾里,那路不好走,全是山路,不适合跑马,骑马反而慢。”
萧远山指了指远处的山峦。
“我们现在过去,脚程快点,估计正午前就能到了。不过,咱们还得拉匹马去。”
“为什么要带马?”方剑秋有些疑惑。
“不是为了骑,是为了载东西。”
萧远山解释道:
“那帮搞偷渡的都是有自己活要干的,行程不定,咱们去了未必就能马上走,可能得多待一两日等船。而且那地方缺医少药的,咱们跟他们交换点必须品,或者用东西换点消息,总是必要的。这马就是个驮脚。”
方剑秋点了点头,认可了萧老哥周到的想法。
“行,听您的。”
方剑秋随后把自己那匹黑马牵了出来,把准备好的物资和那一袋金币都放在了马背上的褡裢里。
一切准备就绪。
两人牵着马,跟莎拉告别,然后一头钻进了晨雾弥漫的雨林,朝着山那边的海岸进发。
火奴鲁鲁,《晚邮报》办公楼。
又要上班了。
他叹气地双手撑着扶手,吭哧吭哧地想要把自己那庞大的身躯从椅子里拔出来,去倒一杯威士忌提提神。
就在这时。
“砰!”
一声巨响。
办公室那扇厚实的实木门被人极其粗暴地一把推开,门板重重地撞在墙上,发出令人牙酸的撞击声。
这动静太大了,不仅让外面的员工都惊愕地探头张望,更是把刚想站起来的约翰吓得浑身一哆嗦,腿一软,两百多斤的肉又重重地砸回了椅子里,震得桌子上的笔筒都跳了起来。
“法克!你他妈不想干了?!”约翰捂着差点跳出来的心脏,又惊又怒地吼道。
他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戴着圆框眼镜、穿着旧西装、平日里在报社里毫无存在感的家伙正大步流星地朝他走来。
这小子手里挥舞着一叠照片,就象是挥舞着什么绝世珍宝。
他的脸上带着一种异样到近乎病态的红晕,眼睛里闪铄着那种打了鸡血一样的亢奋光芒。
约翰一时没认出来这人叫什么名字,但看那一身行头应该是自己手底下的员工。
看着这小子这副疯癫癫的模样,约翰心里顿时打起了鼓。
这小子莫不是加班加疯了?还是受了什么刺激要来报复社会?这可不妙啊,自己这体格子可跑不过这种疯子。
他咽了口唾沫,刚想开口说几句软话稳住这个“疯子”。
可那个员工根本没给他说话的机会。
勒姆几个大跨步冲到了办公桌前,但他没有掏出刀子或者手枪,而是将手里那叠还散发着显影液味道的照片狠狠地拍在了桌子上。
“约翰总编!看看它们吧!”
勒姆喘着粗气,眼睛死死地盯着约翰,声音沙哑却充满力量。
“这是能让晚邮报赚得盆满钵满的金鸡!这是能把整个火奴鲁鲁炸翻天的炸弹!”
记者不愧是记者,勒姆只用了这短短一句话,就精准地抓住了约翰这个总编的好奇心,也打消了他对自己人身安全的顾虑。
只要不是来杀人的就好。
约翰松了一口气,原本想骂人的话咽了回去,他狐疑地看了一眼勒姆,然后伸出胖乎乎的手,一把抓起了桌上的照片。
第一张,是那个被拖行致死的监工惨状。
第二张,是汉斯庄园门口那满地的尸体。
第三张,是汉斯本人死不暝目的特写。
第四张,是那片乱石滩上如同修罗场般的骑兵坟场。
第五张
约翰只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就失控了。
如果说刚才被破门而入只是惊吓,那现在他的表情就是纯粹的震惊与骇然,他的瞳孔猛地收缩,嘴巴不受控制地张大,原本因为肥胖而有些睁不开的小眼睛此刻瞪得象铜铃一样。
“这这是”
他的手开始发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极度的兴奋,作为一个老媒体人,他太清楚这些照片意味着什么了。
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大新闻!这就是能让《晚邮报》销量翻十倍的超级猛料!
“所有人!都听好!”
约翰猛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动作敏捷得完全不象是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刚才那种起身困难的笨拙仿佛是假象,此刻的他就象是一头看到了鲜肉的猛兽。
他冲着门外还没搞清楚情况的员工们大吼一声,声音震得窗户都在响:
“所有人!今天都给我留下加班!!!谁敢走我就开了谁!我们要搞个大新闻!用最快速度把这版面给我做出来!”
吼完这一嗓子,他又猛地转过头,死死地盯着面前这个平平无奇的员工,这一刻,勒姆在他眼里不再是个小透明,而是个活生生的财神爷。
“好小子!干得漂亮!”约翰用力问道,语气里甚至带上了欣赏,“这篇报道的标题,你想过了没?”
勒姆早就在回来的路上想了无数遍,此刻听到总编发问,立刻兴奋又沙哑地回道:
“想过了!我想了好几个!”
“《血腥的复仇:威庇欧种植园的末日审判!》”
“《十八名精锐骑兵的复灭:一个人就是一支军队!》”
“还有《恶魔与吸血鬼:地狱里的血腥会面!》”
“还有,总编,我的名字是”勒姆刚想趁机推销一下自己,好让总编记住他的大名。
可勒姆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约翰那豪爽的大笑声打断了。
这胖子拍着桌子,笑得脸上的肉都在颤斗:
“哈哈哈!这标题好啊!尤其是最后那个,够劲爆!够吸睛!就用这个!”
“好了,现在别废话了!赶紧去给我把报道内容写出来!越详细越好,越惊悚越好!把你知道的所有都写进去!没有就编!我相信你知道该怎么做!”
“至于你的名字”
约翰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地说道:
“你就自己把它写在新闻最显眼的地方吧!就在大标题下面!到时候让全火奴鲁鲁的人都知道,这篇报道是你写的!”
只这一句话,就让勒姆热血上头,感觉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
这可是头版头条署名权啊!这是多少记者奋斗一辈子都求不来的荣誉!
“是!总编!”
勒姆大喊一声,转身就跑,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办公室,那背影看着都比平时高大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