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偷过面包,偷过钱袋,最后偷来了一个王朝的诅咒。他们叫我“黑火”,却不知这是我亲手刻上的墓志铭。
(pov:“小偷”
弥林的臭水沟在正午的阳光下蒸腾着腐熟的气息,象是这座城市永远无法愈合的脓疮。苍蝇在堆积的垃圾上嗡嗡盘旋,与远处金字塔尖反射的刺眼金光形成讽刺的对照。
男孩象一只灰鼠般蜷在阴影里,书着今天偷来的铜板。四个。足够买一碗热腾腾的羊杂碎,如果他不介意里面的蛆虫的话。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把铜板塞进裤裆的暗袋。在这里,任何露财的行为都等同于自杀。
他记得自己的名字——戴伦。这是那个疯癫的父亲在清醒时给他取的,据说是为了提醒家族成员勿忘仇恨,牢记某个伪王的名字。这是什么该死的笑话吗?只有两个人的家族也叫家族?而且这里的贱民不会在乎一个流亡王族的名字,他们只会叫他“小耗子”,因为他总能在最狭窄的缝隙里钻来钻去。黑火,一个直到死前还在喋喋不休关于“龙血”和“王权”的疯子。
“黄金团”戴蒙在病榻上咳嗽着,瘦弱的手臂像枯枝般紧紧抓着儿子的肩膀,“他们背叛了黑火就因为我拿不动剑”
戴伦记得父亲说过的话。黑火战死在石阶列岛后,黄金团就变了。那些佣兵变得只认剑术,不认血统。戴蒙精通历史、星象和高等瓦雷利亚语,能背诵百年来每个重要战役的细节,却因为瘦弱的体格被佣兵们嘲笑为“学者老爷”。
“他们说黑火的血脉已经衰微,不配黄金团为之流血”戴蒙的咳嗽声在破屋里回荡,象是一口破风箱在拉扯,“但他们不懂龙血永远不会”
去他妈的龙血!戴伦看着父亲在破席子上痛苦地翻滚,心里只有一种麻木的愤怒。那个整天念叨着血统和荣耀的男人,连一口干净的水都没能给他留下。死在弥林最肮脏的贫民窟里,这就是黑火家族最后的结局。
戴蒙临终前的那个黄昏,突然清醒过来。紫罗兰色的眼睛在消瘦的脸上显得格外明亮,象是回光返照的鬼火。
“孩子”他艰难地开口,声音嘶哑得象是砂纸摩擦,“对不起我没能给你”
话未说完,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血沫飞溅在破烂的床单上。最后,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抓住儿子的手:“记住唯有尊严和血脉不能出卖这是黑火最后的”
“去你妈的尊严!”戴伦终于爆发了,九年来积压的怒火在这一刻喷涌而出,“你那个妹妹,我姑姑,外面的人都说她给人做了情妇,现在已经从里斯的窑子搬到潘托斯去了!我听说她住在宫殿里,穿着丝绸,吃着蜜饯!她出卖了什么?她活得比我们好多了!”
戴蒙的眼中闪过一丝痛苦,象是被这句话刺穿了心脏。他的嘴唇颤斗着,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无力地垂下手臂。他死了,带着他的尊严和执念,死在弥林最肮脏的角落里,连一块象样的裹尸布都没有。
那天晚上,戴伦偷了一个水手钱袋失败,被堵在巷子里毒打。拳头和靴子象雨点般落下,他蜷缩在地上,闻着自己鲜血的腥甜气味。就在他以为要追随父亲而去时,一个声音阻止了这一切。
“放开他。”
声音很低,却象匕首般刺穿喧闹。男人们停下拳脚。阴影里站着个披斗篷的身影,全身裹在灰色织物中,分不清是男是女。
“滚。”斗篷人只说了一个词,那些凶神恶煞的水手就象见了鬼一样逃走了。
从那天起,一切都变了。
那年他九岁。
几个月后,他在港口偷听商人们闲聊时,听到了一个震撼的消息:维斯特洛的坦格利安王朝复灭了。疯王伊里斯被杀,雷加王子战死,幸存的王子公主流亡海外。
“龙族完蛋了。”一个密尔商人喝着蜂蜜酒说,“现在轮到雄鹿统治七国。”
戴伦站在阴影里,心中涌起一种奇异的快意。看啊,父亲,你念念不忘的铁王座,你整天挂在嘴边的血统,现在连坦格利安都倒台了。你们这些龙族,不过都是历史的尘埃。
后来,斗篷人每次来到弥林,都会在破庙下的密室里见他,教他“各种各样”的小知识。那是个被遗弃的红色神庙,墙壁上斑驳的壁画描绘着某个被遗忘的神只。
第一次,斗篷人教他如何消失在人群中:“不要低头,不要躲闪。直视前方,步伐坚定。人们只会记得一个匆匆赶路的人,不会记得你的脸。”
第二次,教他开锁:“锁芯就象人心,找到那个最脆弱的位置,轻轻一碰”
第三次,教他调配毒药:“月舞花的花粉让人沉睡,蝎尾草的汁液让人麻痹,而黑叶藤“斗篷人用戴着手套的手指捻动一片干枯的叶子,“一滴就能让大象停止心跳。”
第四次,
戴伦学得很快。他发现自己天生就擅长这些。当别的孩子在为一块馊饼打架时,他已经在学习如何从三楼的窗户潜入富商们的卧室,却不惊动任何人。他的手指变得灵巧,眼神变得锐利,连呼吸都能控制得悄无声息。
十岁那年,他接到了第一个任务:偷取港口税务官与渊凯商人往来的帐本。
“为什么?”他忍不住问。
斗篷人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回答了他的问题:“知识就是力量,而有些人付钱购买力量。”
他成功了。在税务官与情妇缠绵时,他象猫一样溜进书房,用特制的油脂涂抹帐本封皮,在阳光下显出隐藏的记号,然后原样放回。整个过程不到一炷香的时间。
报酬是一枚银币,足够他买一大筐面包,吃一个月的饱饭。
此后,任务接踵而至。第二次是监听两个香料商人的谈话,第三次是在竞技场守卫的饮食中下药——不是毒药,只是让他腹泻。第四次是绘制西城区某个贵族宅邸的地形图。第五次是替换一封信件。第六次是在金字塔祭司的熏香里添加致幻剂。
每一次他都完成得干净利落。斗篷人从不多言,只是递来新的指令和酬金。但他觉得那双隐藏在阴影中的眼睛里充满了赞许。
他开始做梦。梦见自己穿上同样的斗篷,跟随在那个神秘的身影旁,乘船离开这座散发着恶臭的城市。去魁尔斯,去布拉佛斯,去那些父亲口中传说中的地方。他猜测着斗篷人的身份——是魁尔斯的遗撼客?还是布拉佛斯的无面者?父亲生前给他讲过的那些故事,此刻都成了猜测的凭据。
“只要你证明自己的价值。”某次任务后,斗篷人罕见地多说了一句。
价值。这个词让他心跳加速。
在第十二个命名日那天,他在破庙等待。月光通过坍塌的屋顶,在斑驳的地面上投下惨白的光斑。斗篷人如期而至,递来一张卷好的羊皮纸。
“第七个任务。”声音比往常更加低沉,“明晚,大金字塔。西侧侍女信道。在第三个火炬台下取一个青铜匣子,送到香料市场的紫莲花酒馆。”
他点点头,心脏在胸腔里狂跳。第七个。他隐约觉得这个数字有种特殊的意义,就象父亲故事里提到的七神。
“记住,”斗篷人最后说,“如果被抓,你从未见过我。”
他当然明白。他一直都明白。
第二天夜幕降临,他象往常一样准备。检查装备,规划路线,准备说辞。但这次,有种莫名的不安缠绕着他。他摇摇头,把这归咎于任务的特殊性——大金字塔是这座城市最危险的地方。
子夜时分,他象影子一样滑进侍女信道。石壁上渗着水珠,空气中弥漫着霉味和熏香混合的怪异气味。一切都如指示所说,青铜匣子就在第三个火炬台下。他把它塞进怀里,转身欲走。
突然,火把大亮。
“抓住他!”
十几名守卫从四面八方涌来。他试图逃跑,但每条信道都被堵死。他们早就埋伏在这里。
在被按倒在地的那一刻,他看见信道尽头闪过一个灰色的身影。斗篷人站在那里,静静地观看着。然后,微微点了点头。
不是对他。
是对守卫队长。
那一刻,他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训练,任务,赞许,希望全都是假的。他只是一枚棋子,一个诱饵,一个可以被随意牺牲的工具。第七个任务,是他的终结。
“我很遗撼”,轻柔的声音,精准地飘入他的耳朵里。
守卫队长走过来,粗鲁地搜走青铜匣子,然后捏起他的下巴,顺便检查了他的牙齿。
“年纪正好,身体也不错。”队长对旁边的人说,“卖给角斗士学院,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他被拖走时,最后看了一眼斗篷人站立的地方。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在前往竞技场的囚车上,他望着弥林金字塔的剪影,突然笑了。笑声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刺耳。
父亲错了,尊严并不比生命重要。
斗篷人也错了,价值也不在于你能做什么。
既然已经什么都“出卖”了还换不来好日子,既然连被出卖的资格都没有,那么从今往后,他的尊严、他的血脉、他的一切,都只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他自己。
囚车的铁门在身后关闭,角斗士学院的腥臭气息扑面而来。鞭子的呼啸声和奴隶的惨叫声在空气中交织。在这座新的牢笼里,黑火家族最后的血脉抬起头,紫罗兰色的眼睛里,最后一点属于孩子的光亮熄灭了。
远处,训练场上的沙土被风吹起,在月光下像金色的烟雾般盘旋。那些沙粒相互摩擦、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仿佛在诉说着某个古老的秘密——关于背叛,关于生存,关于如何在绝望中将自己锻造成利器。
当监工的鞭子抽在他背上时,他甚至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疼痛,不过是又一种需要习惯的感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