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后海首秀(1 / 1)

入夜,后海。

奥运开幕前的最后几周,整个京城的夜空都被一种不眠不休的霓虹所点亮。

而后海,便是这片光海中最璀璨的明珠之一。

主街上,几乎每家酒吧门口都掛上了鲜红的迎奥运横幅,窗户上贴著福娃的剪纸,几个金髮碧眼的游客正笨拙地跟小贩比划著名,试图砍价买一顶印著“bj2008”的鸭舌帽。

“我靠,这人也太多了吧?”

孙博文被挤得一个趔趄,他以前去的都是工体那边的夜店,虽然也闹,但多是在宽敞的室內。

像后海这样,整条街都被游客和小贩挤得水泄不通的场面,还是头一回见。

“正常。”

陈默倒是气定神閒,“全世界的眼睛都盯著这儿呢,未来一个月,这里就是地球的中心。”

陆昭昭给的地址很简单:银锭桥往西,菸袋斜街里第三个胡同左拐,看见一个掛著蓝灯笼的院门就是。

两人顺著熙熙攘攘的人流,好不容易挤进了菸袋斜街,又根据门牌號找到了那个不起眼的胡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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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拐进去,外界的喧囂仿佛被一道无形的墙隔绝了。

胡同里很安静,只有几户人家的窗户透出昏黄的灯光,和远处主街的灯红酒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蓝莲就这儿?”

孙博文看著眼前那个小小的、只掛著一盏孤零零蓝色灯笼的院门,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哪像个酒吧?

倒更像个有点情调的私房菜馆。

推开木门,里面的景象更是让孙博文大跌眼镜。

没有闪烁的射灯,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更没有跟著节奏摇摆的男男女女。

这是一个由老四合院改造的清吧,空间不大,十几张木质桌椅错落地摆放著,光线被刻意调得很暗,只有吧檯和那个小小的舞台上亮著几盏暖色的射灯。

此时,店里稀稀拉拉地坐了不到一半的客人,没人高声喧譁,都在低声交谈,或者安静地听著音响里播放的许巍的歌。

“不是,陈默,这就是昭昭说的氛围特好?”

孙博文对陈默说道,“这稀稀攘攘的几桌人,奥运会晚上,这得上座率还不到五成吧?我感觉还没咱们家楼下的大排档热闹呢。

陈默扫视了一圈,心里已经有了数。

“你懂什么。”

他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顺便嘲讽了一句,“你以为酒吧都是工体那种妖魔鬼怪乱舞的地方?人家这叫格调,叫情怀。”

“情怀能当饭吃吗?”

“现在不能,以后能。”

陈默解释道,“现在的酒吧文化还是摇滚和流行的天下,要么就是纯喝酒的。像这种主打安静、听民谣的清吧,还属於小眾里的非主流,是文艺青年最后的自留地。再过几年,等这阵奥运热过去了,经济也冷下来了,大家就不好这口闹的了,到时候这种地方才会真正火起来。”

孙博文听得云里雾里,脸上写满了不信:“拉倒吧你,还以后能火?我看用不了半年就得倒闭。”

就在这时,吧檯那边的陆昭昭也看到了他们,眼睛一亮,快步走了过来。

她身后还跟著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 头髮半长,有些凌乱地垂在领口,穿著一件纯黑色的麻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露出手腕上一串深色的木质手串。

“你们来啦!”陆昭昭显然心情不错。

她指著身后的男人介绍道:“这是老板,李寻。李哥,这是我同学,陈默,孙博文。”

李寻冲他们俩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隨即又对陆昭昭说:“准备一下吧,八点整,该你了。”

说完,便转身回了吧檯。

“別理他,李哥就那样,一天说不了三句话。”

“怎么样?”

陆昭昭得意的说道,“我找的这地方,不错吧?是不是比那些乱七八糟的闹吧有感觉多了?”

“不错不错,相当可以!”

孙博文马上竖起了大拇指,脸上写满了赞同,“这地方有品位,对,有品位!”

陈默却毫不留情地拆台道:“孙博文同学,你刚才的原话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你说的是『我看用不了半年就得倒闭』。怎么著,这会儿又变成『有品位』了?”

孙博文没想到陈默会当面拆台,急了:“陈默你什么意思?咱们不是一伙的吗,导师怎么能带头捅徒弟刀子呢?”

陆昭昭好笑地白了两人一眼:“行了行了,你俩別跟说相声似的。你们先坐,点两杯酒,等我唱完,看你们还敢不敢说这地方半年就得倒闭!”

说完,她便昂首挺胸地走向了那个小小的舞台,坐到了侧面的高脚凳上,开始做最后的调音。

陈默和孙博文点了两杯特色酒,静静地等待著。

八点整,吧檯后的李寻將音响里许巍的歌声缓缓调低,整个酒吧彻底安静了下来。

舞台上,暖色的射灯恰好打在陆昭昭身上,將她和周围的昏暗隔离开来,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她和那把抱在怀里的木吉他。

陈默注意到,她抱著吉他的指尖,正微微发颤。

看来,这姑娘远没有表面上那么镇定。

陆昭昭缓缓拨动了琴弦。

她试了几个和弦,一段乾净、清澈的吉他前奏便从指尖流出,简单却温柔,瞬间抓住了所有人的耳朵。

这不是任何一首烂大街的流行金曲。

她选的是当时在文艺青年圈子里已经封神的,张悬的《宝贝》。

“我的宝贝,宝贝,给你一点甜甜,让你今夜都好眠”

她的声音没有ktv里唱《爱情36计》时的张扬,也没有他想像中的摇滚范儿。

此刻她的嗓音乾净得像山间的清泉,带著独有的、略带颗粒感的质感,將这首简单的歌唱出了一种安寧而坚定的力量。

仿佛她不是在对著台下的观眾,而是在对著自己內心那个有点紧张、又对未来充满期待的小女孩,轻轻地哼唱著摇篮曲。

孙博文已经看呆了,眼神痴迷,活像个虔诚的信徒。

陈默则端起酒杯,饶有兴致地欣赏著。

他一直都知道陆昭昭在音乐上有天赋,但此刻,他才发现自己以前的认知或许有些片面。

她懂得如何用最简单的方式,传递出最动人的情绪。

这种能力,比任何华丽的技巧都更难得。

“我的小鬼,小鬼,逗逗你的眉眼,让你喜欢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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