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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同的异族雄狮(1 / 1)

“再给我倒一壶熔岩麦酒。”

布满战争刻痕的绿色手掌将空木杯推过吧台,指节处的老茧厚得能卡住刀刃,指甲缝里还嵌着洗不净的暗红血渍——那是上周清理巨魔巢穴时,溅上的腐血,至今还带着沼泽的腥气。酒保熟练地接住从杯沿滑落的泡沫,陶制酒壶倾斜时,琥珀色酒液撞击杯壁,发出类似剑刃出鞘的脆响。当酒液再次注满容器,这位左眼戴着黑色眼罩的老兽人喉间发出满足的咕噜声,松弛的皮肤下,肌肉仍隐约可见起伏的轮廓,像沉睡的山峦。他头顶的鬃毛早已染上霜白,却依旧浓密坚硬,根根如钢针般竖起,那是狮面兽人独有的标志,即便岁月侵蚀,仍透着不容侵犯的威严。

“小子,你盯着我的斧刃看了很久。”他突然转向邻座的人类青年,青年腰间还别着新手冒险者的铜质徽章,眼神里满是对传奇的好奇。老兽人嘴角的獠牙在油灯下泛着象牙色的光泽,尖端还留着岁月磨出的细痕,“想知道这道裂痕的来历?”

他解下背上的双刃战斧,动作不算迅捷,却带着一种沉淀了半生的沉稳。战斧刚一离背,周围几张桌子的喧闹便低了几分——那斧身足有半人高,通体由玄铁锻造,两侧刃口泛着冷冽的寒光,靠近柄部的位置,刻着密密麻麻的兽纹,那是铁牙氏族每一位战死英雄的图腾。他将战斧横在膝头,指腹轻轻抚过斧面上那道深可见骨的斩痕,指尖划过的瞬间,仿佛能感受到当年金属碰撞的震颤。酒馆里的喧嚣突然远去,骰子的碰撞声、醉汉的歌声都变得模糊,仿佛所有声音都被吸进了这道伤痕里,只剩下老兽人独眼中跳动的火光。

“五十年前的血峰战役,人类重骑兵的钢甲像银潮涌来。”他的声音沙哑,带着风沙磨砺的质感,独眼中燃起暗红色的光,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片被鲜血浸透的荒原,“我族第一道防线被冲破时,我的战斧卡进了某个骑士的肩胛骨。那家伙的甲胄是矮人锻造的秘银甲,硬得能挡下投石机的冲击,可我的斧刃还是劈进去了三寸——你要知道,铁牙氏族的战士,从来不会让武器辜负自己的臂膀。”

他顿了顿,端起麦酒抿了一口,酒液顺着嘴角的皱纹滑落,滴在粗糙的兽皮甲上。“正当我徒手撕开第二匹战马喉咙时,圣骑士的巨剑劈在了这里。”指尖重重敲了敲斧身的裂痕,“那圣光烫得像熔岩,劈下来的时候,我甚至闻到了自己鬃毛燃烧的味道。”

酒馆二楼传来吟游诗人拨弄鲁特琴的弦音,旋律悠扬,唱的是人类骑士大败兽人的史诗。老兽人嗤笑一声,露出的獠牙上沾了点酒沫:“他们总把战争唱得如同史诗,却从不提腐臭的内脏缠在脚踝的触感,不提战友的血溅进嘴里的咸味,更不提那些留在战场上的幼崽,再也等不到父亲回家。”

他仰头饮尽半杯麦酒,喉结滚动,沿着斧刃的裂痕继续讲述:“当时震碎的不只是斧头——我的颧骨飞了出去,左眼成了浆果,烂在眼眶里。医护的巫医用草药塞住我的伤口,可血还是止不住地流,我躺在尸堆里,听着人类士兵的欢呼,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但可笑的是,那道圣光反而唤醒了先祖之怒。”

他解开皮质护腕,露出从手腕蔓延至肘部的血色图腾,图腾的纹路狰狞,像是在皮肤下蠕动的蛇,在油灯下泛着诡异的红光。“这是血誓图腾。”他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敬畏,“我在血泊里完成了嗜血术的最后一个符文,用自己的鲜血唤醒了沉睡在血脉里的兽魂。知道暴怒的兽魂苏醒时是什么感觉吗?就像有岩浆在血管里代替血液奔流,每一寸肌肉都在膨胀,每一根骨头都在嘶吼,疼痛消失了,只剩下毁灭一切的欲望。”

战斧突然发出嗡鸣,裂痕中隐隐透出暗红纹路,与他手臂上的图腾遥相呼应,仿佛有生命般搏动。“等我恢复意识,周围只剩堆成山的断矛和插着斧柄的圣骑士头盔。我的战斧嵌在他的胸口,那家伙的眼睛还圆睁着,满是不敢置信。而我,踩着尸山站着,身上插着七支长矛,却像没事人一样——先祖的怒火,让我成了不死的战士。”

“后来部落为我铸造新斧时,我坚持要保留这道裂痕。”他用指甲轻敲斧面,发出类似骨片碰撞的脆响,回音在安静的角落里回荡,“它提醒我荣耀不在斩杀了多少敌人,而在于为何而战——那天我身后护着的,是正在撤离的妇孺运输队。那些幼崽的哭声,比任何战歌都能让我握紧武器。如果为了守护而战是野蛮,那我宁愿做一辈子野蛮的兽人。”

酒馆木门被推开,冷风裹挟着细雪涌了进来,吹得油灯的火焰摇曳不定。几个年轻兽人战士走了进来,他们胸前的战功勋章叮当作响,铠甲崭新,眼神里满是初生牛犊的锐气。但当他们看到角落里的老兽人时,脸上的张扬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敬畏。老兽人默默系回护腕,动作缓慢却有力。那些刚刚还意气风发的新兵经过他身边时,突然停下脚步,右手握拳重重叩击心口,行了铁牙氏族最庄重的战士礼——这个礼节,只献给那些用生命守护部落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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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俯身靠近人类青年,独眼中的光芒锐利如刀,仿佛能穿透人心:“真正的战歌从不响彻在凯旋仪式上,而是回荡在每一个用脊梁守护弱者的战士心中。力量可以用来杀戮,也可以用来庇护,区别只在于你把獠牙对准谁。”

说完,他扛起战斧,转身走向门口。斧柄悬挂的兽牙挂饰撞击着门板,发出清脆的声响,那是他一生斩杀过的七头巨兽的獠牙,每一颗都承载着一段故事。身影消失在飘着细雪的夜色里,只留下一道挺拔的背影,在风雪中渐渐模糊。吧台上,那道斧痕拓印的裂纹正静静反射着炉火,如同永不愈合的勋章,诉说着一段跨越半个世纪的传奇。而酒馆里的喧嚣,在他离开后许久,才慢慢恢复如初,只是每个人的脸上,都多了几分肃穆。

霜火纪年87年 冬 碎骨山谷

碎骨山谷的冬天来得总是又早又烈。呼啸的北风像发情的冰原狼,昼夜不停地撞击着氏族聚居地的岩洞,卷起的雪粒打在岩石上,发出“噼啪”的声响,像是无数细小的鞭子在抽打。岩洞内,篝火熊熊燃烧,松木的油脂在火中爆裂,溅起点点火星,照亮了岩壁上绘制的狩猎壁画——那些用兽血和矿石粉末勾勒的图案,记录着铁牙氏族世代相传的荣耀:斩杀巨熊的战士、驯服雷犀的猎手、击退人类入侵者的英雄。

铁牙氏族是绿皮兽人里最骁勇的分支之一,族中男性多为狮面兽人,天生带着雄狮的鬃毛与獠牙,肤色是深浅不一的橄榄绿,仿佛从出生起就刻着战场的印记。但六岁的格鲁姆,却像是氏族里的“异类”。

他蜷在岩洞最深处的兽皮毯里,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像只受惊的幼崽。他的肤色是偏浅的橄榄绿,不如族里其他兽人那般浓墨重彩,显得有些单薄;头顶的鬃毛还没长成成年兽人那般坚硬如钢针,只是软软的一层绒毛,泛着淡淡的金棕色,贴在头皮上,透着几分怯懦。他怀里紧紧抱着一只褪色的布偶,那是祖母生前用兽皮和干草缝制的小狮,如今耳朵已经磨掉了一只,眼睛也只剩下一颗用黑曜石镶嵌的珠子,但这是格鲁姆最珍贵的东西——祖母是氏族里唯一不逼他舞刀弄枪的人,她会用草药编花环,会讲先祖守护森林的故事,还会把最甜的野果偷偷塞给他。

洞外,成年兽人们的战歌与鼓声震得岩壁簌簌落灰。低沉的吟唱声混合着兽骨鼓的轰鸣,充满了原始而狂野的力量,那是氏族为即将出征的战士送行的仪式。格鲁姆能听到父亲的声音,那声音如同惊雷,在众多嘶吼中格外清晰。他知道,父亲又要去狩猎了,这次的目标是雪山上的雷犀,那是一种皮糙肉厚、脾气暴躁的巨兽,狩猎它们往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去年,就有三个族人没能从雪山回来,只带回了染血的铠甲碎片。

格鲁姆偷偷把祖母给的狼牙匕首塞进铺草深处,匕首小巧玲珑,是祖母用自己猎杀的第一只狼的牙齿打磨而成,柄部缠着柔软的鹿皮。他的动作很轻,生怕被别人发现——明天就是血月试炼,按照铁牙氏族的规矩,所有年满六岁的幼崽都要在角斗圈里留下第一道伤疤,要么战胜对手,要么被对手击败,没有第三种选择。这是成为战士的必经之路,也是氏族筛选强者的方式。

可格鲁姆害怕。他见过去年的血月试炼,族里最瘦弱的幼崽被对手咬断了腿,凄厉的哭声至今还回荡在他的耳边。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撕碎对方来证明自己的强大?为什么不能安安静静地采集草药,或者像祖母那样,用智慧治愈族人的伤口?

“我们的小绒毛球又在害怕?”一个清脆而爽朗的声音在洞口响起,带着几分戏谑。格鲁姆抬头,看到姐姐卡娅掀开厚重的兽皮帘走了进来,带进几片飞舞的雪花。卡娅比他大三岁,已经参加过血月试炼,左肩上留着一道狰狞的伤疤,那是她的荣耀勋章。她的肤色是深橄榄绿,光滑而富有光泽,头顶的代表成长的绒毛已经长出了短短的一截,像钢针一样竖起,眼神里满是属于战士的锐利。

卡娅粗鲁地揉着他头顶的绒毛,力道大得让格鲁姆皱起了眉头,却又不敢躲开。“看好了!”她从腰间拔出一把骨刀,那是用巨狼的肋骨磨制而成,锋利无比。骨刀在她指间灵活地翻飞,寒光闪烁,瞬间将从帘外落下的冰凌削成五段,碎冰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战斗是首流淌在血管里的歌,你只需要跟着节奏挥舞武器,就能感受到力量的美妙。”

“可我不想听这首歌!”格鲁姆突然喊出声,声音带着幼崽特有的稚嫩,却异常坚定。他抬起头,嫩生生的獠牙在火光下泛着淡白的光泽,眼睛里满是困惑和抗拒,“为什么非要撕碎什么才能证明强大?祖母从来没有伤害过谁,可大家都尊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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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娅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她愣了愣,似乎没想到一向温顺的弟弟会说出这样的话。她收起骨刀,蹲下身,盯着格鲁姆的眼睛:“因为这是氏族的规矩,是先祖传下来的法则。在这片残酷的土地上,弱小就是原罪。如果你不强大,就会被其他氏族欺凌,被魔兽吞噬,甚至连自己想守护的东西都留不住。”她指了指岩壁上的壁画,“你看那些英雄,他们之所以被铭记,是因为他们用力量保护了氏族。”

格鲁姆低下头,没有说话。他知道姐姐说的是对的,碎骨山谷周围危机四伏,东边是凶猛的黑爪豺狼帮,西边是冰封的死亡沼泽,南边是与人类接壤的争议地带,北边则是雪山巨兽的领地。铁牙氏族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靠的就是世代相传的勇武。可他的心里,始终无法接受这样的“法则”。

洞外的喧嚣忽然逼近,脚步声沉重而有力,震得地面微微颤抖。格鲁姆知道,是父亲回来了。他下意识地往兽皮毯里缩了缩,生怕父亲看出自己的胆怯。

父亲莫克扛着一头滴血的雷犀走进来,巨大的猎物几乎遮住了他的身影。莫克是铁牙氏族最勇猛的战士之一,身高近三米,肌肉虬结,如同铁塔般壮硕。他的肤色是深橄榄绿,上面布满了纵横交错的伤疤,左脸一道深可见骨的爪痕从额头延伸到下巴,那是与一头成年巨熊搏斗时留下的印记,让他原本就狰狞的狮面更添了几分凶悍。他将还在抽搐的雷犀扔在火塘边,猎物的鲜血顺着地面流淌,在岩石上汇成一滩暗红。

莫克摘下头盔,露出棱角分明的狮面,他的眼睛像鹰隼一样锐利,扫过岩洞,最终落在了格鲁姆身上。他盯着儿子藏在身后的双手看了很久,久到格鲁姆的心跳越来越快,以为会迎来一顿严厉的斥责,甚至是耳光——在铁牙氏族,怯懦是最不可饶恕的罪过。

格鲁姆的手心沁出了冷汗,他能感受到父亲严厉的目光,那目光像烙铁一样烫在他的身上。他想把手拿出来,想告诉父亲自己不怕血月试炼,可身体却像被冻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明天跟着巫医去采药。”父亲最终只是扯下雷犀的角扔给他,犀牛角坚硬而沉重,落在格鲁姆怀里,差点把他压垮。莫克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没有丝毫责备,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用这个帮族里的老人磨些保暖的护符。”

格鲁姆愣住了,他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父亲。他以为父亲会强迫他参加血月试炼,会骂他是胆小鬼,可父亲的决定,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

卡娅也皱起了眉头:“父亲,他是铁牙氏族的雄性,必须参加血月试炼,这是规矩。”

莫克看了卡娅一眼,眼神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规矩是死的,兽人是活的。不是每个兽人都要成为冲锋陷阵的战士,氏族需要勇猛的猎手,也需要能治愈伤痛的医者,需要能分辨草药的智者。”他的目光重新落回格鲁姆身上,“如果他不想战斗,那就不必强迫。但我希望你记住,格鲁姆,无论选择哪条路,都要做到极致。医者的责任,不亚于战士的荣耀。”

格鲁姆用力点点头,眼眶有些发热。他紧紧抱着犀牛角,感受着上面残留的体温和血腥味,心里却涌起一股暖流。他知道,父亲是在保护他,也是在尊重他的选择。

那天晚上,格鲁姆躺在兽皮毯上,辗转反侧。洞外的战歌还在继续,鼓声震耳欲聋,可他的心里却异常平静。他看着岩壁上的壁画,看着那些英雄的身影,突然明白了父亲的话——强大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非要用獠牙和利爪。祖母用草药治愈族人,是一种强大;父亲用力量守护氏族,是一种强大;而他,或许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成为对氏族有用的人。

天刚蒙蒙亮,格鲁姆就背着犀牛角,找到了氏族的巫医老哈克。老哈克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兽人,脸上布满了皱纹,眼睛却异常明亮,他的手臂上也刻着血誓图腾,只是颜色已经变得很浅。他是氏族里最受尊敬的人之一,不仅懂草药,还能与先祖沟通——据说在他年轻的时候,曾独自一人闯入死亡沼泽,带回了能治愈瘟疫的“生命之花”,拯救了半个氏族。更重要的是,他活了近百年,对迷雾森林的每一寸土地都了如指掌,哪片区域是食草兽的活动范围,哪片林地栖息着食肉魔兽,甚至每棵古树的年龄,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你想跟着我学采药?”老哈克看着面前的小兽人,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他的獠牙已经有些松动,说话时带着轻微的漏风,“很多幼崽都觉得采药是女人和老人做的事,你不怕被其他兽人嘲笑吗?”

格鲁姆摇了摇头,眼神坚定:“我不怕。祖母说过,能帮助别人的事,都是光荣的事。”

老哈克满意地点点头,接过他手里的犀牛角,放在鼻尖闻了闻:“好小子,有你祖母的风范。雷犀牛角是上好的药材,不仅能保暖,还能驱散瘴气。今天我带你去迷雾森林的外围区域,那里的草药相对安全,也足够氏族过冬用。记住,迷雾森林里规矩森严,每种魔兽都有自己的领地边界,咱们只在‘无主之地’采药,绝不越界——这是先祖传下来的生存法则,也是对自然的敬畏。”

格鲁姆用力攥紧了小拳头,重重地点了点头。他能听出老哈克话里的郑重,也暗暗记下了“不越界”三个字。

迷雾森林终年云雾缭绕,光线昏暗,空气潮湿,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草木气息和淡淡的瘴气。高大的古树遮天蔽日,树枝交错纵横,像一只只巨大的手掌,仿佛要将进入森林的人牢牢抓住。地面上铺满了厚厚的落叶,踩上去软绵绵的,发出“沙沙”的声响。老哈克带着格鲁姆走的路线很平缓,沿途都是低矮的灌木和常见的草药,偶尔能看到几只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跑过,并没有什么危险。

“看这里,”老哈克突然停下脚步,指着一丛长在腐木旁的紫色植物,“这是紫心草,叶片背面有细细的绒毛,花心是深紫色的,能止血止痛,是战场上最常用的草药。采摘的时候要注意,它的根须很脆,只能用骨刀轻轻挖,不能用力扯,不然就破坏药效了。”

格鲁姆蹲下身,学着老哈克的样子,从腰间掏出那把小小的狼牙匕首,小心翼翼地拨开紫心草周围的落叶和泥土。匕首的刃口很锋利,轻轻一挑,就将带着泥土的根须挖了出来。他仔细看了看,根须洁白,没有断裂,心里不由得生出一丝小小的成就感。

“不错不错,有天赋。”老哈克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再看那边,那是凝血花,花瓣像血一样红,能加速伤口愈合,不过它旁边常伴着毒蝇草,你看,就是那种叶子边缘有锯齿、会分泌黏液的,可别碰它,沾上了会腐蚀皮肤。”

格鲁姆牢记着老哈克的话,一边走一边辨认着路边的草药,时不时弯腰采摘,将采到的草药小心翼翼地放进背上的兽皮袋里。他学得很快,不到半天时间,就认识了紫心草、凝血花、清风藤、安神草等十几种草药,还掌握了它们的生长习性和采摘技巧。老哈克会时不时指着路边的标记——一块刻着划痕的石头、一棵歪脖子古树、一丛罕见的苔藓,告诉格鲁姆:“这是黑纹豹的领地边界,过了这棵歪脖子树,就不能再往前走了。”“那片岩石区是毒蜥的地盘,它们的毒液能致命,咱们绕着走。”

格鲁姆听得格外认真,他发现老哈克对森林的了解真的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甚至能通过风向、草木的长势判断出附近是否有魔兽活动。“巫医爷爷,您怎么知道这么多呀?”格鲁姆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老哈克笑了笑,拄着拐杖敲了敲地面:“我活了快一百年,大半辈子都在和这片森林打交道。年轻时我也犯过傻,越界闯进过一头黑熊的领地,差点丢了性命。从那以后我就知道,森林里的每一条规矩都藏着生存的智慧,敬畏边界,就是敬畏生命。”

就在两人采摘了大半袋草药,准备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微弱的呜咽声。那声音像是幼兽的啼哭,又带着几分痛苦,断断续续的,在寂静的森林里格外清晰。

格鲁姆停下了脚步,侧耳倾听:“巫医爷爷,您听到了吗?好像有小动物受伤了。”

老哈克也皱起了眉头,他凝神听了片刻,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这声音……像是黑纹豹的幼崽。但奇怪,黑纹豹的领地在西边的岩石区,这里离它们的边界还有半里地,怎么会有幼崽跑到这里来?”

“会不会是迷路了?”格鲁姆问道,心里不由得生出一丝怜悯。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独自走出岩洞时,也是吓得大哭,是祖母找到了他,把他抱回了家。

老哈克犹豫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挣扎。他知道黑纹豹的习性,它们护崽心切,性情凶猛,一旦发现有人靠近幼崽,必然会拼死攻击。可那呜咽声实在太过凄惨,让他无法置之不理。“走,咱们去看看,但一定要小心,只远远观察,绝不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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