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雨带着凉意,敲打着律师事务所的落地窗。江月刚结束一场庭审,回到办公室就看到桌上放着一份新案卷——委托人张莉,因丈夫出轨提出离婚,对方不仅拒绝分割婚后共同房产,还以“张莉无稳定收入”为由,争夺五岁女儿的抚养权。
“江律师,这案子有点棘手。”助理小陈递过一杯热咖啡,“张莉姐昨天来咨询时,哭着说要是连孩子都留不住,她就没活下去的勇气了。”
江月翻开案卷,目光落在张莉的履历上:婚前是幼儿园老师,为照顾孩子辞职成为全职妈妈,如今丈夫断了生活费,她只能靠打零工勉强维持生计。这样的情况,在抚养权纠纷中确实处于劣势。她揉了揉眉心,想起自己一直坚持的“无婚主义”——不是排斥爱情,而是不愿因婚姻失去自主选择的权利,更不愿像张莉这样,在家庭与自我间失去平衡。
第二天,张莉如约来到律所。她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头发随意扎在脑后,眼底带着明显的疲惫,却紧紧攥着一个粉色的小书包——里面装着女儿画的全家福。“江律师,我知道我没工作,可我不能没有妞妞。”她声音发颤,从包里掏出一沓照片,“这是妞妞每天等我回家的样子,这是她画的妈妈,她说想跟我一起住。”
江月看着照片里小女孩稚嫩的笔触,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她收起案卷,语气放缓:“张女士,抚养权的事我们从法律层面争取,但你也得为自己打算——找份稳定的工作,不仅是为了官司,更是为了你和孩子的未来。”
张莉愣了一下,随即红了眼眶:“我也想找工作,可我好几年没上班了,不知道能做什么,而且妞妞放学没人接……”
“这事我来帮你想想办法。”江月打断她的话,拿出手机拨通了朋友的电话——对方开着一家家政培训学校,正好有针对全职妈妈的育婴师培训课程,还能帮忙安排灵活排班的工作。
接下来的日子,江月一边忙着收集证据,一边帮张莉对接培训学校。她陪着张莉去试听课程,看着她笨拙地记笔记,认真练习婴儿护理动作;又帮她在律所附近找了间月租八百的单间,离妞妞的幼儿园只有十分钟路程,还能省下通勤时间。
有次晚上九点,江月加班整理证据,突然收到张莉发来的消息:“江律师,谢谢您帮我找的住处,妞妞说喜欢这个有小阳台的房子,还说要在阳台种小花。”附带的照片里,小女孩正踮着脚,把一盆多肉放在阳台的窗台上,脸上满是笑容。
江月看着照片,嘴角不自觉地扬起。她想起自己曾对婚姻的排斥——见过太多女性在婚姻里失去自我,所以笃定“不结婚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可看着张莉,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或许误解了婚姻的本质:真正该拒绝的不是婚姻本身,而是“必须结婚”的束缚,是“为家庭牺牲一切”的被动。
庭审前一周,江月陪张莉去法院提交补充证据。路上,张莉突然说:“江律师,我现在每天早上送完妞妞去上课,下午去做钟点工,晚上回来陪妞妞写作业,虽然累,但心里踏实。”她从包里拿出一张工资条,“这是我第一次靠自己赚钱,虽然不多,但能给妞妞买新裙子了。”
江月看着工资条上工整的字迹,突然想起自己刚当律师时的样子——为了第一个案子,连续一周泡在律所查资料,胜诉那天,比委托人还激动。原来,无论是选择婚姻还是坚守单身,女性力量的核心,从来都是“主动选择”和“不放弃”。
庭审当天,对方律师咄咄逼人,反复强调张莉“无稳定收入”“无法给孩子良好的生活条件”。江月冷静应对,先是提交了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其存在过错;又拿出张莉的培训结业证书、工作合同,以及幼儿园老师的证言——证明张莉一直是孩子的主要照顾者,且已具备独立抚养能力。
“法官大人,”江月看向审判席,声音坚定,“婚姻的破裂不应让女性独自承担后果,更不应剥夺母亲抚养孩子的权利。我的委托人张莉,在困境中没有放弃,而是努力提升自己、寻找工作,这份坚韧,就是给孩子最好的教育。”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后共同房产归张莉所有,女儿的抚养权也判给了她。走出法院时,张莉抱着妞妞,哭得像个孩子:“妞妞,我们有家了,妈妈也有工作了!”小女孩伸出小手,擦了擦张莉的眼泪:“妈妈不哭,妞妞会乖的。”
江月站在一旁,看着母女俩相拥的身影,心里满是感慨。她想起自己曾经对“女性力量”的定义——独立、强势、不依赖他人。可张莉让她明白,女性力量还有另一种形态:温柔却坚韧,在困境中不放弃希望,在琐碎的生活里守护着自己的小世界。
一周后,张莉给江月送来一面锦旗,还带来了妞妞亲手做的贺卡——上面画着两个牵手的女人,一个写着“妈妈”,一个写着“江阿姨”。“江律师,我下周就要去家政公司上班了,老板说要是做得好,以后还能当培训老师。”张莉笑得眉眼弯弯,“我现在觉得,就算一个人,也能把日子过好。”
江月接过贺卡,心里暖暖的。她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突然想通了一件事:自己坚持的“无婚主义”,和张莉选择的“独自抚养孩子”,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女性对自我人生的自主选择,都值得被尊重。
那天晚上,江月在日记本上写下:“女性的力量,从不在于选择哪条路,而在于有勇气走自己选择的路,无论这条路是繁花似锦,还是布满荆棘。”台灯的光落在字迹上,温柔而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