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都督府的大堂,平日里是商议军机大事的肃穆之地,此刻却被改造成了一个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排练厅。
原本挂在墙上的军事舆图被撤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几面巨大的铜镜。地上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熏香,混合着西域特有的瓜果甜味,让人一走进来就仿佛掉进了温柔乡。
“停停停!都给我停下!”
李恪坐在铺满虎皮的主位上,手里拿着一根用来指挥的象牙筷子,一脸痛苦地揉着太阳穴,“转转转,就知道转!你们是陀螺成精吗?本王看都要看吐了!”
大厅中央,十几名身穿彩衣、露着小蛮腰的胡姬舞娘连忙停下脚步,一个个气喘吁吁,面面相觑,脸上写满了徨恐。
她们跳的可是最正宗的胡旋舞,在长安城那可是千金难求一观的绝技,怎么到了这位爷嘴里,就成了“陀螺成精”?
凉州都督是个满脸风霜的老将,此刻正站在一旁擦汗。他看着这位刚把突厥先锋“唱”跑了的吴王殿下,心里是既敬佩又无奈。
“殿下,这……胡旋舞乃是西域一绝,突厥贵族最是喜欢……”
“正因为他们喜欢,所以才要改!”
李恪打断了老都督的话,站起身,恨铁不成钢地走到舞娘中间,“他们看这玩意儿看了几百年了,早就腻了!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得给他们整点没见过的狠活儿!”
他把折扇往腰间一插,目光如炬地扫视着这群身材火辣的舞娘,最后指了指领舞那个身材最高挑、眼神最勾人的红衣女子。
“你,出来。”
红衣舞娘颤巍巍地走上前,怯生生地行礼:“奴家在。”
“别怕,本王不吃人,本王教你一种新的艺术。”
李恪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那种自信而霸道的气场瞬间全开。他伸出一只手,掌心向上,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眼神却变得犀利而深邃,仿佛能看穿人的灵魂。
“这种舞,不需要你转圈,也不需要你露大腿。它需要的是——张力。”
“来,把手给我。”
红衣舞娘下意识地把手搭在李恪掌心。
下一秒,画风突变。
李恪猛地一拉,将舞娘拉入怀中,两人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鼻尖对着鼻尖,呼吸可闻。就在舞娘惊呼出声的前一瞬,他又猛地将她推开,却又紧紧扣住她的手腕,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欲拒还迎的暧昧距离。
“看着我的眼睛!”
李恪的声音低沉而充满磁性,“眼神要犀利!要冷漠!要象看着你的杀父仇人,又象是看着你的深闺梦里人!”
“这种舞,叫——探戈!”
“它是情人之间的角力,是征服与被征服的游戏,是行走在刀尖上的调情!”
随着李恪的口令,一种从未在大唐出现过的、节奏感极强且充满了侵略性的舞步,在这凉州都督府的大堂里上演了。
进退,旋转,甩头,顿挫。
每一步都踩在点子上,每一个动作都干脆利落却又缠绵悱恻。
李恪就象是一个掌控一切的魔王,引导着舞娘在爱与恨的边缘疯狂试探。那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那种几乎要溢出屏幕的荷尔蒙,看得周围的人目定口呆,连呼吸都忘了。
“啪!”
随着最后一个定格动作,李恪单手搂住舞娘的腰,将她下腰定住,两人的脸相距不过一寸,眼神在空中激烈碰撞,仿佛有火花四溅。
全场死寂。
过了好半天,才响起一声响亮的吞咽口水声。
房遗爱站在门口,怀里还抱着那个大喇叭,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乖乖……这……这也太带劲了吧?我都想上去跳两下!”
那个红衣舞娘更是满脸通红,心脏砰砰直跳,看着李恪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和迷离。她从未想过,舞蹈竟然还能这样跳,竟然能让人如此脸红心跳。
“学会了吗?”
李恪松开手,整理了一下衣领,瞬间变回了那个正经的王爷(大概),“这种舞,讲究的就是一个‘撩’字。要撩得那帮突厥蛮子心痒难耐,却又吃不到嘴,这才是最高境界!”
“殿下大才!奴家……悟了!”
红衣舞娘激动地跪下,其他舞娘也纷纷围上来,求知若渴。
房遗爱凑过来,一脸的不解:“殿下,咱们不是来打仗的吗?您教她们跳这种……这种让人上火的舞,到底是图啥啊?”
“图啥?”
李恪端起一杯凉茶,润了润嗓子,眼中闪过一丝精明的光芒:
“老房啊,你这脑子怎么就不转弯呢?这叫‘糖衣炮弹’!”
“这凉州苦寒,突厥人除了打仗就是放羊,生活枯燥得要命。这时候,要是有一群会跳这种勾魂摄魄舞蹈的美人,开了一家全西域最高端的‘天上人间’分店……”
李恪指了指那些正在努力练习甩头的舞娘,笑得象只老狐狸:
“你说,那些突厥贵族、部落首领,还能坐得住吗?他们会不会带着成群的牛羊,跑来给咱们送钱?会不会为了看一场舞,把手里的弯刀都给扔了?”
“当他们沉迷于温柔乡,当他们习惯了咱们的奢靡生活,他们的斗志也就瓦解了。到时候,咱们都不用动刀,他们自己就软了。”
房遗爱听得一愣一愣的,最后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这就是殿下说的……精神腐蚀?”
“没错,不仅要腐蚀他们的精神,还要掏空他们的钱包。”
李恪满意地点点头,“行了,让她们练着。老程那边怎么样了?”
“程叔叔正在整顿城防,刚才还骂骂咧咧的,说您不务正业,把正事都甩给他了。”
“能者多劳嘛。”李恪毫无愧疚感。
就在这时,大堂外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吵闹声,紧接着是兵器碰撞的声响。
“放开我!你们这群汉狗!有本事单挑!”
一个清脆却充满野性的女子怒骂声,穿透了厚重的门板,清淅地传了进来。
李恪眉头一皱:“怎么回事?谁在外面喧哗?”
空气微微扭曲,一身黑衣的暗一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李恪身后,单膝跪地,声音依旧是那副死板的调调,但细听之下,似乎带了一丝古怪:
“回禀殿下,兄弟们刚才在城西的粮草库附近抓到了一个奸细。”
“突厥人?”
“是。”暗一顿了顿,补充道,“是个女的。身手极好,性格……很烈。刚才抓捕的时候,咱们三个兄弟被她咬伤了骼膊,要不是您给的‘防狼喷雾’(辣椒水)管用,还真按不住她。”
“女奸细?还咬人?”
李恪来了兴趣。
这突厥人是没人了吗?怎么派个属狗的女人来当奸细?
“带进来!本王倒要看看,是哪路神仙,敢来本王的地盘上撒野。”
李恪坐回虎皮大椅,重新拿起折扇,“唰”地一声打开,摆出了一副“阎王审小鬼”的威严架势。
片刻后,几个亲卫推搡着一个五花大绑的身影走了进来。
那人头上套着黑布袋,双手被反剪在身后,即便如此,还在拼命挣扎,嘴里骂骂咧咧个不停。
“老实点!”
亲卫一脚踹在她腿弯处,那人跟跄跪倒,却立刻倔强地挺直了腰杆。
李恪挥了挥手示意亲卫退下,然后用折扇挑起那个黑布袋的一角,猛地一掀。
“哗啦。”
布袋落地。
一张沾着灰尘却依然美艳惊人、充满野性的脸庞,暴露在灯火之下。
她怒目圆睁,死死瞪着李恪,那眼神……
李恪手里的折扇僵在了半空。
这特么不是……那个要把他抢回去当压寨夫君的突厥公主,阿史那·云吗?!
“哟。”
李恪的嘴角疯狂上扬,露出一个极其欠揍的笑容,眼神里闪铄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的兴奋光芒。
“这不是咱们的突厥明珠吗?怎么,这么快就想本王了?千里送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