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龙旗出塞(1 / 1)

崇祯七年二月初二,龙抬头。

山海关外,校场上八千人马列阵如山。天贵军扩充至八千人,其中两千火铳手、三千长矛刀盾手、两千骑兵,还有一千辎重辅兵。新制的赤底黑边军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旗上绣着一个斗大的“张”字。

张世泽一身玄色铁甲,立于将台上,望着台下这支亲手锤炼出来的雄师。三个月前,他们还是京营里养尊处优的勋贵子弟;三个月后,已是能血战辽西、擒杀鞑靼的虎狼之师。

“公爷,各部集结完毕。”老赵上前禀报,他肩上辽西走廊的箭伤已愈,此刻一身崭新甲胄,眼神锐利如鹰。

张世泽点头,目光扫过阵前几员将领——陈洪、老赵,还有新提拔的几位千户,都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悍将。更远处,科尔沁部乌日更达赉派来的两千骑兵列阵一旁,由小王子巴图率领。这些草原骑兵虽与天贵军并肩作战,但眼神里仍有戒备。

“诸位!”张世泽的声音在寒风中清晰传开,“今日出关,三事当记!”

校场肃然。

“其一,此行非为屠戮,乃为靖边。蒙古诸部,顺者抚之,逆者剿之,勿伤妇孺,勿掠牛羊——天贵军是王师,不是流寇!”

“其二,遇李自成残部,务必全歼。此獠不除,关外难安,中原难宁!”

“其三,”他顿了顿,声音陡然转厉,“军法如山!违令者斩!怯战者斩!扰民者斩!”

“遵令!”八千将士齐声怒吼,声震四野。

号角长鸣,大军开拔。

马蹄踏碎关外残雪,扬起漫天雪雾。张世泽一马当先,身后八千黑甲如一条墨龙,蜿蜒北去。

而在他们出发前两日,一支小小的商队已悄然出关,扮作皮货商人,实则是张世泽派出的斥候队,由老赵亲自挑选的三十名精锐组成,任务只有一个:找到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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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刻,洛阳福王府。

朱常洵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不是心理上的恐惧,是生理上的折磨。自从正月初十那天起,他就开始腹泻,一日十余次,拉到后来全是黑水,腥臭难闻。王府请遍了洛阳名医,汤药灌了几十副,不但不见好,反而越来越重。

起初他还能勉强起身,到元宵节时,已只能卧床。原本肥胖如球的身子,短短半月瘦了一大圈,脸上肥肉松弛,眼窝深陷,皮肤蜡黄,像一具披着人皮的骷髅。

“王爷,药来了。”长史端着药碗,手在发抖。

碗里的药汁漆黑如墨,散发着古怪的甜香——这是从京城太医院求来的方子,说是专治消渴重症。可朱常洵每喝一次,腹泻就加重一分。

“滚滚开!”朱常洵用尽力气推开药碗,瓷碗落地碎裂,药汁溅了一地,“这药这药有毒!有人要害本王!”

长史跪地叩首,泪流满面:“王爷明鉴,这药是奴才亲自盯着煎的,绝无问题!太医说,王爷这是消渴症入腑脏,已已无力回天啊!”

“放屁!”朱常洵嘶声怒吼,“本王才四十三岁!四十三岁!怎么会咳咳咳”

话未说完,剧烈咳嗽起来,咳出的痰里带着血丝。

他忽然明白了。

不是药有问题,是开药的人有问题。那个从京城来的太医,是曹化淳举荐的。曹化淳是谁?是崇祯的狗!是来要他命的!

“世世子呢?”他喘着粗气问。

“世子还在京城宗人府陛下说,待王爷病愈,再送世子回洛阳。”

病愈?他根本不会好了!

朱常洵眼中闪过绝望,然后是疯狂。他挣扎着从枕下摸出一块玉佩——那是他父王,老福王留下的信物。

“长史你过来。”

长史凑到床前。

朱常洵用最后的力气,将玉佩塞进他手里,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去去武昌找楚王告诉他崇祯要杀尽藩王让他早做准备”

话未说完,手一松,玉佩滚落在地。

长史捡起玉佩,再看福王——他眼睛还睁着,但已没了气息。嘴角残留着黑血,脸上是极度的恐惧和不甘。

“王爷薨了!”

哭声瞬间响彻王府。

消息传到北京,是二月初五。

乾清宫里,崇祯正在批阅奏章。曹化淳轻手轻脚进来,低声禀报:“皇爷,洛阳急报——福王昨夜病故了。”

笔锋一顿,朱批在奏章上拖出一道墨痕。

崇祯缓缓抬头:“怎么死的?”

“太医诊断,消渴症引发脏腑衰竭,药石无灵。”曹化淳垂首,“王府长史呈上脉案、药方,还有王爷临终前的话。”

“他说什么?”

“他说”曹化淳迟疑了一下,“‘崇祯要杀尽藩王’。”

暖阁里一片死寂。

良久,崇祯放下笔,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按亲王礼制,厚葬。”他声音平静,“世子年幼,福藩事务暂由河南布政使代管。另,削福王府护卫至三百人,退还所有强占民田——这些,都写入朕的哀诏里。”

“奴才明白。”曹化淳躬身,“那楚王那边”

“楚王?”崇祯睁开眼,眼中寒光一闪,“福王临终前见的最后一个人,就是楚王府的使者吧?去查,查清楚楚王与福王这些年所有的往来。朕不介意再办一次‘消渴症’。”

曹化淳心头一凛,重重叩首:“奴才遵旨。”

他退下后,崇祯重新拿起笔,却再也写不下去。他望着窗外阴沉的天,忽然觉得很累。

除掉了周延儒,除掉了福王,除掉了那么多隐患。可为什么,心里却没有半分轻松?

因为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大明的顽疾,从来不在某个人,而在整个体系——藩王坐大、勋贵贪腐、边将跋扈、流寇四起他扳倒一个,还会有下一个。

就像割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

除非连根拔起。

他眼中闪过一丝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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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深处,斡难河畔。

李自成蜷缩在一个破旧的蒙古包里,身上裹着腥膻的羊皮,手里捧着一碗热马奶,小口小口地喝着。在他对面,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蒙古汉子,脸如刀刻,左耳缺了半片——正是科尔沁部右旗的台吉,哈尔巴拉。

“闯王,考虑得如何了?”哈尔巴拉用生硬的汉话问,“我部可以给你三百骑兵,粮草供你一个月。但事成之后,河套草原归我。”

李自成放下碗,抹了抹嘴。马奶很腥,喝得他想吐,但他需要这些热量。

“三百骑兵不够。”他摇头,“我要一千,粮草三个月。另外,还要铁匠、工匠,我要打制兵器。”

“一千?”哈尔巴拉皱眉,“闯王,你现在只有四十七个人,还都是残兵败将。我凭什么信你?”

“凭我能拿下大同。”李自成眼中闪过狼一样的光,“大同是九边重镇,守军八千,但真正能战的不到三千。我有内应——大同副总兵姜镶,是我旧识。只要我兵临城下,他必开城投降。”

哈尔巴拉眼神一动。

大同。那是大明在长城以北最重要的军镇,屯粮足可供十万大军食用一年。若真能拿下

“姜镶靠得住?”

“他欠我一条命。”李自成淡淡道,“崇祯六年,他在陕西剿匪时被围,是我放了他。这个人贪财好色,但重义气——我说能让他当大同总兵,他就一定会干。”

哈尔巴拉沉默良久,忽然笑了:“好!一千骑兵,三个月粮草,再加十个铁匠、五个工匠——但我有个条件。”

“说。”

“拿下大同后,城中财货,我部要分一半。”哈尔巴拉眼中闪着贪婪的光,“另外,你要公开称王,打出‘顺’字旗——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是科尔沁右旗,扶起了大顺王!”

李自成盯着他,忽然也笑了。

“成交。”

两只手在羊皮上重重一击。

协议达成,哈尔巴拉起身出帐。李自成独自坐在毡包里,望着跳动的篝火,眼中火焰越来越盛。

大同。只要拿下大同,他就有粮,有兵,有地盘。到时候,进可攻宣府、逼京师,退可守雁门、据山西。就算打不过,还能往西走,去甘肃,去青海——天下之大,总有他李自成的容身之处。

最重要的是他要让朱由检知道,他李自成,还没死。

不仅没死,还要掀翻他的龙椅!

他从怀中摸出一块玉佩——这是突围时,从一个冻死的官军将领身上搜来的。玉佩是羊脂白玉,雕着蟠龙,应该是御赐之物。

他握紧玉佩,掌心被硌得生疼。

龙椅很硬,很冷。

但他迟早要坐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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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底,张世泽的大军已深入草原三百里。

沿途剿灭了三个不服管束的小部落,收降了五个愿归附的百户,斩首七百余级,缴获牛羊数万头。天贵军越战越勇,尤其是火铳手,在草原开阔地带威力尽显,往往三轮齐射就能击溃蒙古骑兵的冲锋。

但李自成,依然杳无音信。

“公爷,斥候回报,西面百里内没有汉人踪迹。”陈洪策马过来,眉头紧锁,“李自成会不会根本没来草原?”

张世泽勒住马,望着远处苍茫的地平线。草原的春天来得晚,二月仍是白茫茫一片,只有偶尔几丛枯草在风中摇曳。

“他一定来了。”张世泽笃定道,“太行山他待不住,中原他不敢回,只有草原,能让他喘息,能让他重新壮大。”

“可是”

“报——!”

一骑飞驰而来,是派往科尔沁右旗方向的斥候。那斥候翻身下马,气喘吁吁:“公爷!西面一百五十里,斡难河畔,发现大队蒙古骑兵集结!约约两千骑,正在打造攻城器械!”

攻城器械?

张世泽眼神一凛。蒙古人攻城?这不符合他们的习性。草原部族擅长骑射野战,最烦攻城拔寨,除非

“谁在统兵?”

“打的是是哈尔巴拉的旗号。但属下在营外潜伏时,听见有人用汉话交谈,提到提到‘闯王’!”

李自成!

张世泽与陈洪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凝重。

“哈尔巴拉是科尔沁右旗的台吉,与乌日更达赉素有仇怨。”张世泽快速分析,“他收留李自成,必有所图。打造攻城器械他们想打哪里?”

“大同。”陈洪脱口而出,“草原附近,只有大同值得打,也只有大同李自成可能有内应。”

“传令!”张世泽当即决断,“全军转向西进,日夜兼程,务必在哈尔巴拉出兵前,赶到斡难河!”

“可是公爷,”老赵急道,“咱们只有八千人,还要分兵留守已降部落。能战之兵不过六千,对方两千蒙古骑兵,加上李自成的残部就算打赢,也是惨胜啊!”

“那也要打。”张世泽声音斩钉截铁,“李自成若拿下大同,九边震动,整个北疆都要乱。届时鞑靼各部必会趁火打劫——这个险,不能冒。”

他顿了顿,看向巴图率领的那两千科尔沁骑兵:“传令巴图,让他派人快马回左旗,请乌日更达赉再派三千骑兵来援。告诉他,哈尔巴拉勾结汉人流寇,意图攻掠大明边镇——这是将右旗一口吞掉的好机会。”

“公爷高明!”陈洪眼睛一亮,“以蒙古制蒙古,咱们坐收渔利!”

军令迅速传下,大军转向西进。

马蹄踏碎冰雪,旌旗猎猎如云。

张世泽策马行在队伍最前,心中却在飞速盘算。

李自成、哈尔巴拉、大同、姜镶这些碎片在他脑中逐渐拼成一幅完整的图。如果他是李自成,会怎么打大同?强攻?智取?还是里应外合?

最重要的是——姜镶,那个大同副总兵,真的会反吗?

他想起离京前,崇祯在乾清宫对他说的话:“世泽,此去关外,不止要清剿蒙古,更要留意九边将领。有些人已经不那么干净了。”

当时他不甚明了,现在懂了。

姜镶。这个名字,他要牢牢记住。

三日后,斡难河畔。

哈尔巴拉的营地里,李自成正在试穿一副新打造的铠甲。铠甲是蒙古式样,但经过改良,更轻便灵活。他握着新打的马刀,在空地上挥舞几下,刀风呼啸。

“闯王好身手!”哈尔巴拉鼓掌走来,“不过刚得到消息,有一支明军正朝这边来。约六千人,打的是‘张’字旗。”

张世泽。

李自成握刀的手紧了紧。这个名字,他听过。英国公,天贵军,关外连战连捷——是个劲敌。

“还有几天路程?”

“最快五天。”

“够了。”李自成收刀入鞘,“传令下去,明日一早,拔营出发——目标,大同!”

“明日?攻城器械还没造完”

“不需要那么多。”李自成眼中闪过狡黠的光,“姜镶会在城里接应。我们只要做做样子,演一场‘里应外合’的戏——大同,唾手可得。”

哈尔巴拉将信将疑,但看着李自成自信的眼神,终究还是点了头。

当夜,营地里篝火通明。

李自成独自站在斡难河边,望着河中破碎的月影。河水还未解冻,冰层下暗流涌动。

他知道,这一仗,将决定他的生死,也将决定大明的气数。

赢了,龙腾九天;输了,尸骨无存。

但他没有退路。

从来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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