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官职体系是在借鉴中原传统官制的基础上,结合蒙古旧制形成的一套多元复合体系,其核心特点是蒙汉杂糅、层级分明、集权强化。以下从中央、地方、特殊机构三方面梳理其主要架构:
元朝废除了唐宋的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制,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中枢,总理全国政务,其下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 蒙古语意为“镇守者”,各级机构均设此职,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掌握最后裁决权,监督汉人官员,体现民族压迫。
- 官职任用严格遵循民族等级:
元朝官制虽存在民族不平等的弊端,但其体系的复杂性和创新性(尤其是行省制)对后世政治制度影响深远,是中国古代官制从唐宋向明清过渡的关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