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官职体系在继承秦制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演变,可大致分为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两大系统,并经历了西汉(尤其是汉武帝时期)和东汉的重要调整。核心结构与演变:
- 职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总领百官,权力极重。
- 职责:掌全国军事,西汉时不常置,汉武帝后以大司马替代,东汉时与司徒、司空并列三公,实权渐减。
- 职责:掌监察百官、副丞相,兼管文书档案。,东汉后主要掌工程建设。
隶属三公,分管具体政务:
汉朝官员选拔主要通过:
汉朝官职体系既继承了秦代的官僚框架,又通过中朝、察举制、州制等创新适应了大一统帝国的需求,其“内外朝”“尚书台”“州郡县”等制度为后世(如隋唐三省六部制、宋元明清的中央集权)奠定了基础,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发展的关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