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新商规(1 / 1)

晋商覆灭的余波渐渐平息,悬挂的头颅终有取下的一日,抄没的资财也已入库。

但吴宸轩深知,铲除几个具体的家族并非终点,唯有建立一套清晰、严厉且具有持续威慑力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晋商之祸”的重演。

武英殿内,灯火通明。

吴宸轩、方光琛以及新任的商税司主事(原户部清吏司郎中,以铁面无私着称)等人,正在对最后一份文书进行审定。

这不是普通的政令,而是一部即将颁布天下的法典——《大明昭武商旅律》。

其中,最为核心、笔墨最重、处罚最严厉的,便是《通禁篇》。

方光琛亲自执笔,字斟句酌。

条款清晰,界限分明,没有任何模糊空间:

“凡大明商民、船户、役夫等,无论官私,严禁以任何形式,与境外满清余孽非法武装势力、罗刹国东境总督府及其所辖武装力量、乃至一切受其实际控制之部落、据点,进行交易。”

“禁绝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粮食、盐茶、布匹、铁器、铜料、硫磺、硝石、火器(含零部件及图纸)、马匹、船舶、药品…” 清单列得极其详尽,几乎囊括了所有军事和重要战略物资。

“违者,无论交易数额多寡,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包括被胁迫),一经查实,主犯视同通敌叛国,依《英烈祠铁律》,凌迟,诛九族!从犯皆斩!家产尽没!知情不报者同罪!”

条款冰冷彻骨,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

商税司主事看着那“凌迟”、“诛九族”的字眼,手心都不禁冒汗。

吴宸轩仔细审阅着每一条款,目光锐利。

他提起朱笔,在律法正文之前,那空白的序言部分,略一沉吟,然后挥笔写下一段话。

他的字迹铁画银钩,力透纸背,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决绝:

“贸易者,互通有无,利国利民。然利之所在,义不可废!华夏土地,养育华夏子民,非滋养蠹虫硕鼠之所!凡身居此土,食此粟米,饮此河水者,其心其利,当系于华夏!资敌以粮,即为饿我父老;资敌以铁,即为戮我同袍!此等行径,与禽兽何异?与叛国何别?”

“故立此律,以昭天下:华夏土地上,容不得吃里扒外之徒!此铁律高悬,犹如雷霆,勿谓言之不预也!”

—— 吴宸轩 钦定

方光琛等人屏息看着这段序言,心中凛然。

这已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条文,更是一篇战斗檄文,一道划下的红线,一种不容置疑的价值宣告。

它将商业行为与国家大义、民族生存赤裸裸地捆绑在一起,用最直白甚至粗粝的语言,定义了何为“义利”,何为“叛国”。

《大明昭武商旅律》很快以最高规格颁行天下。

不仅仅是各州府县衙门的照壁,更是驿站、码头、市集、关隘…所有商旅汇聚之地,都立起了刻有这部律法核心条款(尤其是《通禁篇》和元帅序言)的巨大铁碑或木榜!

铁碑黝黑,文字朱红,在阳光下刺眼夺目。

过往商旅,无不驻足观看。

那“凌迟”、“诛九族”的字眼和元帅那番“吃里扒外”的痛斥,如同烧红的烙铁,深深烫入每个人的脑海之中。

恐惧,再次蔓延。

但这一次,恐惧的来源不再是悬挂的人头这种具体的恐怖景象,而是化为了冰冷、清晰、公开且永恒的律法条文。

它明确地告诉每一个商人:什么是绝对不可触碰的禁区,触碰的代价是什么。

贸易依然可以进行,南来北往的商队依旧川流不息,甚至因为晋商垄断的打破而显得更加活跃。

但所有人心头,都悬起了一柄无形的、却随时可能落下的利剑。

帝国的商业活动,在经历了一场血腥的洗礼和严格的立法之后,被强制纳入了为帝国整体战略服务的轨道。

吴宸轩用铁与血,重新塑造了北方的商业规则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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