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羊传》“限田”思想到汉代土地改革
汉代太学作为官方最高学府,不仅是经学知识的传播阵地,更是孕育国家治理思想的策源地。以《公羊传》为核心的今文经学,蕴含着“大一统”“薄赋敛”的土地伦理,通过太学教育的系统化传承,逐渐成为汉代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石。从董仲舒“限民名田”的奏议,到王莽“王田制”的实践,再到光武帝“度田令”的推行,经学中的土地伦理始终贯穿其中,形成“经学理论—政策实践—教育迭代”的共生闭环。这种“教育赋能制度革新”的联动逻辑,不仅重塑了汉代的土地治理格局,更彰显了中国古代“土地—教育”文明双螺旋的深层内涵,为当代耕地保护与土地政策制定提供了跨越千年的历史借鉴。
一、制度维度:汉代太学经学教育中的土地伦理内核
汉代太学以“五经”为核心教学内容,其中《公羊传》作为今文经学的代表,其蕴含的土地伦理思想,成为太学教育培养治国人才的核心价值导向。这种伦理思想并非抽象的道德说教,而是与国家土地治理需求深度绑定,通过太学博士的讲授与传承,转化为影响朝廷决策的实践智慧,构建起“经学伦理—人才培养—制度革新”的制度链条。
(一)《公羊传》的土地伦理核心:薄赋敛与均贫富
《公羊传》对土地伦理的阐释,根植于“大一统”的政治理想,核心是“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宣公十五年》)。其主张的“什一税”,既反对“苛政猛于虎”的重赋,也批判“无税无赋”的无序,强调国家与百姓的利益平衡。在太学的经学教育中,博士们将这种思想与“民为邦本”的理念结合,提出“土地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的观点,论证土地分配的公平性对国家稳定的决定性作用。
太学教育中,《公羊传》的“限田”思想被进一步深化。博士们通过解读“初税亩”的经文,批判鲁国“履亩而税”的做法破坏了井田制的公平性,进而引申出“抑制豪强兼并,保障贫民有田可耕”的改革主张。这种解读并非单纯的经文注释,而是针对汉代“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社会现实,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经学依据。食货志》所载,太学博士们“每议事,必引《公羊》‘均贫富’之义,以谏天子”,将经学伦理转化为政治诉求。在太学的讲堂上,博士们常以秦代“废井田、开阡陌”后土地兼并加剧、最终引发农民起义的史实为鉴,向弟子们阐释“均田”对政权存续的重要性,这种“以史证经”的教学方式,让土地伦理思想深入人心。
(二)《周礼》井田制的理想投射:均田思想的理论深化
东汉时期,太学教育的内容逐渐拓展,古文经学的《周礼》成为核心教材之一,其记载的井田制,为汉代土地伦理提供了“均田”的理想范式。太学博士们将井田制解读为“土地国有、平均分配”的理想制度,主张“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这种“公私兼顾、耕者有其田”的模式,成为批判汉代土地兼并的重要理论武器。
与《公羊传》的现实批判不同,《周礼》的井田制为土地改革提供了具体的制度蓝图。太学博士们通过对比井田制与汉代“假民公田”制度的异同,提出“恢复井田制精神,而非照搬其形式”的改革思路——即通过国家干预,限制豪强占田数量,将闲置公田分配给贫民,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这一时期,太学内部爆发了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激烈争论:今文经学家(如董仲舒的弟子眭弘)认为井田制是“圣王之法,不可照搬”,主张“限田”而非“复井田”,强调改革需贴合汉代社会实际;古文经学家(如刘歆)则认为井田制是“理想制度,可恢复”,主张以《周礼》为蓝本全面重构土地制度。这种学派之争,不仅丰富了太学的教学内容,更直接影响了汉代土地政策的走向。汉平帝时期,刘歆凭借对《周礼》的精深研究,成功推动朝廷“立古文经博士”,将井田制的理想纳入官方教育体系,为后续王莽“王田制”改革埋下了理论伏笔。这种思想在东汉太学中广泛传播,成为儒生群体的共识,为后续的土地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太学博士议政制度:经学伦理转化为政策的通道
汉代太学博士不仅承担教学职责,更拥有“议政”的权力,这是经学伦理转化为土地政策的关键制度通道。自汉武帝设立五经博士后,博士们便可以“直言极谏”的方式,参与朝廷的政策讨论,尤其是在土地、赋税等民生议题上,博士们的经义解读往往具有决定性影响。
在西汉昭帝时期的“盐铁会议”上,太学的文学之士以《公羊传》的“重农抑商”思想为依据,批判桑弘羊的盐铁官营政策,主张“罢盐铁、退权利,归之于民”,其中便蕴含着“还田于民”的土地伦理。文学之士们指出,盐铁官营导致豪强与官吏勾结,“兼并农人土地,聚敛财富”,唯有废除官营、轻徭薄赋,才能遏制土地兼并,这一主张得到了儒生群体的广泛支持。在西汉末年,太学博士刘向、刘歆父子更是以《周礼》为依据,直接参与王莽的土地改革规划,将井田制的理想转化为“王田制”的具体政策。刘向在给王莽的奏疏中写道:“《周礼》乃周公致太平之法,其井田制,能均贫富、调劳逸,今当恢复其制,以安天下。”这种“议政—决策”的制度设计,让太学成为土地改革思想的策源地,实现了“教育思想”向“国家制度”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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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践维度:经学思想落地的物质佐证与制度路径
汉代经学中的土地伦理并非停留在太学的讲堂之上,而是通过具体的制度路径转化为治理实践,这一过程不仅有文献记载的支撑,更有熹平石经残碑、居延汉简等实物证据的佐证,清晰展现了“经学理论—政策实践—基层治理”的传导链条。
(一)熹平石经《公羊传》残碑:土地伦理的物质载体
东汉熹平四年(公元175年),汉灵帝下诏,将《五经》经文刻于石碑之上,立于洛阳太学门外,史称“熹平石经”。作为官方定本的经学教材,熹平石经不仅是太学教育的标准化范本,更是经学思想的物质载体。这批石碑共46块,采用隶书镌刻,总字数逾20万字,历经千年战乱,现存残碑主要收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洛阳博物馆等地。在残存的《公羊传》碑文中,清晰可见“均贫富、调劳逸”“薄赋敛、宽民力”的文字,这些文字历经千年风雨,依然印证着土地伦理在太学教育中的核心地位。
考古学家在对熹平石经残碑的研究中发现,碑文中关于“土地”的经文,其字体刻工更为精细,且碑石的磨损程度较低,这表明在东汉末年,太学弟子与儒生们频繁研读这些内容,将其作为参与土地政策讨论的理论依据。例如,残碑中“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的文字,与《孟子》的民本思想相呼应,成为太学博士们劝谏天子“限田”的常用论据。尤为珍贵的是,残碑中还保留着“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籍,以丰财也”的完整经文,这句经文是太学博士批判土地兼并的核心依据,清晰展现了经学思想与土地治理的直接关联。熹平石经的存在,让经学中的土地伦理从“口头讲授”转化为“文字传承”,强化了其在官方治理中的权威性。
(二)太学博士议政的实践路径:从经义解读到政策制定
汉代太学博士议政的制度,为土地伦理的落地提供了清晰的路径。以董仲舒的“天人三策”为例,董仲舒作为西汉景帝时期的《公羊传》博士,在汉武帝的策问中,以“天人感应”为理论基础,提出“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的改革建议。他在策文中明确指出:“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此乃乱之源也。”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便是以《公羊传》的“均贫富”思想为指导,限制豪强占田数量,将多余土地分配给贫民。
董仲舒的建议,得到了汉武帝的重视,虽然由于豪强势力的阻挠,未能完全推行,但却开启了汉代“限田”改革的先河。此后,太学博士们不断以经义为依据,推动土地政策的调整。例如,西汉元帝时期,博士贡禹以《公羊传》“省徭役”的思想为依据,建议“罢诸宫馆希幸者,减诸侯王庙卫卒省其半,以宽民力”,同时提出“减民田租,三十税一”的主张,得到了元帝的采纳。贡禹在奏疏中强调:“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今减田租,实乃遵《公羊》‘薄赋敛’之义,以安百姓。”这种“博士议政—天子决策—政策推行”的路径,让经学中的土地伦理真正转化为治理实践。
(三)居延汉简中的基层实践:经学伦理指导下的土地核查
如果说太学博士议政是土地伦理的“顶层设计”,那么居延汉简中记载的基层土地核查,则是土地伦理的“落地生根”。居延汉简作为汉代河西屯田区的官方档案,其中大量关于“度田”“田租”的记录,清晰展现了经学伦理对基层土地管理的指导作用。
在居延汉简中,编号为ept51:42的简牍记载:“建武六年七月,甲渠候官度田,谨案:豪强张霸,占田三百亩,远超定制,当收其多余田亩,分配给贫民。”这份简牍记录的是东汉光武帝时期推行“度田令”的具体实践。而“度田令”的推行,正是以太学经学中的“均田”思想为依据——太学儒生作为“度田使者”,深入基层,核查豪强占田情况,抑制土地兼并。简牍中“远超定制,当收其多余田亩”的表述,与《公羊传》“均贫富”的伦理思想高度契合,体现了经学伦理对基层治理的直接指导作用。
此外,居延汉简中还有大量关于“田租调整”的记录,如简牍ept59:103记载:“元始二年三月,居延屯田区田租,三十税一,遵《公羊》‘薄赋敛’之义。”这份记录明确指出,屯田区的田租标准,是按照《公羊传》的伦理思想制定的,体现了经学思想在基层土地管理中的制度化应用。值得注意的是,简牍中还保留着“度田使者”的履职记录,如编号ept52:83简文“度田使者王卿,持节至居延,督责诸县,豪强匿田者,论罪”,生动还原了基层执行“度田令”的具体流程。同时,简牍中“贫民受田”的记录,如“贫民李忠,受公田二十亩,岁输租五斗”,更是直接佐证了经学伦理“惠民”的实践效果,让“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在边疆屯田区得以实现。
三、案例维度:董仲舒“限田”与王莽“王田制”的经学实践
汉代经学中的土地伦理,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实践形态。其中,董仲舒的“限民名田”奏议与王莽的“王田制”改革,是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案例。前者是经学伦理转化为改革建议的初步尝试,后者是经学伦理指导下的全面土地改革实践,二者共同构成了汉代“经学—土地”联动的完整图景。
(一)董仲舒“天人三策”:限田思想的经学源头
董仲舒是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也是将《公羊传》土地伦理转化为改革实践的第一人。他在太学任教期间,培养了大批传承《公羊传》思想的弟子,其中眭弘、夏侯始昌最为知名,二人后来皆官至相位,在任期间积极推行薄赋敛政策,将董仲舒的土地伦理思想付诸实践。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系统阐述了“限民名田”的主张,其核心思想来源于《公羊传》的“大一统”与“均贫富”理念。
董仲舒认为,汉代土地兼并的根源在于“无制度限制,豪强得以肆意占田”,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便是以经义为依据,设立“名田”制度——即规定每个家庭的占田上限,“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对于超出上限的土地,国家有权收回,分配给无地贫民。同时,董仲舒还主张“薄赋敛,省徭役”,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他在策文中强调:“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德教,莫大于重农,重农莫大于限田。”
董仲舒的“限田”主张,虽然由于豪强势力的反对,未能完全推行,但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首次将经学中的土地伦理转化为具体的改革方案,为后世的土地改革提供了理论蓝本。更重要的是,董仲舒的思想通过太学教育的传承,成为汉代儒生群体的共同信仰,推动了汉代土地治理理念的革新。
(二)王莽“王田制”:井田理想的经学实践
西汉末年,王莽代汉自立,建立新朝,以《周礼》的井田制为理论依据,推行了“王田制”改革,这是汉代经学土地伦理最全面的实践尝试。而王莽的改革思想,正是来源于太学的古文经学教育。王莽早年曾在太学研习《周礼》,深受刘歆等古文经学家的影响,坚信井田制是解决土地兼并的“救世良方”。
王莽认为,汉代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因此,他提出“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的改革主张。其核心内容有二:一是土地国有,禁止私人买卖;二是按照井田制的精神,将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为了推动“王田制”的推行,王莽设立“井田郎中”一职,专管土地分配;同时遣使巡行天下,核查豪强占田情况。他还任命大量太学博士为改革官员,深入基层宣讲经义,解释“王田制”的合理性。例如,太学《周礼》博士刘歆,作为王莽的重要谋士,亲自撰写《井田议》,论证“王田制”与《周礼》井田制的一致性,为改革提供理论支撑。
然而,由于“王田制”过于理想化,违背了当时的社会经济规律,且触动了豪强地主的核心利益,最终以失败告终。南阳豪强樊重,匿田三千亩,勾结地方官,抵制王田制,导致南阳地区改革停滞;关东地区的豪强更是聚众反抗,引发社会动荡。尽管“王田制”改革失败了,但它却充分展现了经学土地伦理对国家制度的深刻影响。更重要的是,改革的失败让太学博士们开始反思经学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推动了汉代经学土地伦理的进一步发展——从“照搬井田制”转向“借鉴井田精神,结合现实调整”,为东汉“度田令”的推行提供了经验教训。
(三)光武帝“度田令”:经学伦理的务实转化
东汉建立后,光武帝刘秀吸取王莽“王田制”的教训,以《公羊传》的“均贫富”思想为依据,推行了更为务实的“度田令”改革。而“度田令”的推行,离不开太学儒生的参与和支持。刘秀深知,土地兼并是东汉政权稳定的最大威胁,因此,他于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下诏“度田”,即核查全国的土地与人口数量,明确土地权属,抑制豪强兼并。
为了确保“度田令”的推行,刘秀任命大量太学儒生为“度田使者”,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这些儒生以《公羊传》的“民本”思想为指导,一方面严格核查豪强占田情况,另一方面安抚贫民,将多余土地分配给无地农民。然而,“度田令”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河南、南阳等地的豪强凭借与皇室的姻亲关系,起兵反抗,刘秀果断派兵镇压,诛杀渠帅,重申度田令的权威性,彰显了推行改革的决心。
例如,太学儒生杜诗,被任命为汝南太守,在任期间,他严格执行“度田令”,“诛锄豪强,抚循贫弱”,将豪强占有的大量土地分配给贫民。同时,杜诗还修治陂塘,广开稻田数千顷,推广先进的农耕技术,让汝南地区“百姓殷富,粟米丰饶”。杜诗的实践,正是经学土地伦理务实转化的典型代表——它不再追求“井田制”的理想范式,而是以“均贫富”为核心目标,通过国家干预,实现土地资源的相对公平分配。“度田令”的推行,虽然也遭到了豪强势力的反抗,但在刘秀的强力支持下,取得了显着成效。它不仅抑制了土地兼并,保障了农民的利益,更巩固了东汉政权的统治基础。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太学经学土地伦理的指导,体现了“经学理论—务实改革—国家稳定”的良性互动。
四、现代关联:汉代土地伦理对当代耕地保护政策的启示
汉代太学经学中的土地伦理,历经两千余年的历史沉淀,依然具有强大的现实生命力。其“薄赋敛、均贫富”的民本思想,“耕者有其田”的公平理念,“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为当代耕地保护与土地政策制定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当代中国的“耕地红线”制度、“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土地流转政策,以及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伦理教育,都可以从汉代的土地伦理中汲取智慧。
(一)“耕地红线”制度:汉代“限田”思想的现代转化
当代中国实行的“耕地红线”制度,即“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其核心逻辑与汉代《公羊传》的“限田”思想一脉相承——都是通过国家干预,限制土地的无序开发,保障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
汉代的“限田”思想,强调“抑制豪强兼并,保障贫民有田可耕”,而当代的“耕地红线”制度,则强调“抑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二者虽然所处的时代背景不同,但都体现了“土地是生存之本”的核心认知。例如,在当代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一规定与汉代“限民名田”的政策,在精神内核上高度一致。
此外,当代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即“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也体现了汉代“均田”思想的现代转化——通过制度设计,实现耕地资源的动态平衡,保障“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近年来,部分地区推行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坚守耕地红线的农户给予经济补贴,更是将汉代“薄赋敛”的思想转化为具体的惠民政策,让耕地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乡村振兴中的土地流转:“均利惠民”的伦理传承
在当代乡村振兴战略中,土地流转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而土地流转政策的制定,始终遵循“均利惠民”的原则,这正是汉代经学土地伦理的核心传承。
汉代的“假民公田”制度,将国有土地租赁给贫民耕种,收取较低的假税,体现了“国家让利、惠及贫民”的伦理;而当代的土地流转政策,则允许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同时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例如,在浙江、安徽等地的乡村振兴实践中,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不仅可以获得租金收入,还可以参与合作社的利润分红,实现了“土地增值、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清,当地合作社推行“保底租金+利润分红”的模式,让流转土地的农户年均增收超5000元,真正实现了“均利惠民”。
这种土地流转政策,既避免了汉代“土地兼并”的弊端,又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其核心逻辑正是汉代经学中的“均利惠民”思想——在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前提下,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伦理教育:“经世致用”的智慧延续
汉代太学的经学教育,强调“经世致用”,培养的是“懂经义、知民生”的治国人才;而当代高校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同样注重伦理教育,培养的是“懂政策、有伦理”的土地管理人才,二者在人才培养目标上高度一致。
在当代高校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中,“土地伦理”是核心必修课之一。课程内容不仅包括现代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还融入了中国古代的土地伦理思想,如《公羊传》的“薄赋敛”、《周礼》的“均田”理念等。通过学习这些传统伦理思想,学生能够深刻理解“土地是民生之本”的内涵,树立“尊重土地、善待土地、惠及民生”的职业伦理。
例如,在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经常组织学生开展“耕地保护调研”“土地流转实践”等活动,让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土地管理的现实需求,将传统土地伦理转化为实践能力。南京农业大学的学生团队曾深入安徽凤阳农村,调研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障问题,形成的调研报告为当地政策调整提供了重要参考,这种“理论学习+实践调研”式,正是汉代太学“经义讲授+议政实践”的现代延续,体现了“教育赋能土地治理”的永恒智慧。
五、跨域勾连:土地—教育—医道的深层伦理共鸣
汉代经学中的土地伦理,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医道伦理深度融合,形成“土地—教育—医道”的跨域共生格局。二者共同根植于“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体现了中国古代文明双螺旋的深层内涵。
(一)“天人合一”:土地伦理与医道伦理的共同源头
汉代经学中的土地伦理,以“天人合一”为哲学基础,强调土地是“天之所赐,民之所依”,主张“顺天时、尽地利、惠民生”。这种思想与医道伦理中的“天人合一”理念,一脉相承——《黄帝内经》提出“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强调人体的健康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主张“顺应天时、调和阴阳”。
在太学的教育中,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被同时融入经学与医经的教学中。太学不仅设有五经博士,还设有医经博士,二者共同讲授“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例如,五经博士在讲授《公羊传》的“顺天时”思想时,会引用《黄帝内经》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理论,论证农业生产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而医经博士在讲授《黄帝内经》的养生理念时,也会引用《周礼》的“井田制”,论证土地的合理利用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性。这种“经医融合”的教育模式,让土地伦理与医道伦理相互渗透,形成了共同的价值导向。
(二)土地养护与养生固本:伦理实践的双向互动
汉代的土地伦理强调“养地”,即通过“轮作休耕”“兴修水利”等方式,保护土地的肥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医道伦理则强调“养生”,即通过“饮食调理”“劳逸结合”等方式,保护人体的健康,实现生命的可持续发展。二者在实践层面,形成了双向互动的关系。
在汉代的屯田区,太学培养的儒生与医经博士共同参与治理,将“养地”与“养生”的理念结合起来。例如,儒生们在制定屯田规划时,会遵循“轮作休耕”的原则,避免土地过度开垦;而医经博士们则会根据土地的肥力状况,指导农民种植适宜的农作物,同时推广“饮食养生”的知识,让农民根据不同季节的农作物,调整饮食结构。在河西屯田区,医经博士们发现当地水质偏碱,便指导农民种植枸杞、甘草等耐碱作物,这些作物不仅适合当地土壤,还具有养生功效,让“养地”与“养生”实现了有机统一。这种“养地—养生”的双向互动,既保障了屯田的粮食产量,又维护了军民的身体健康,体现了土地伦理与医道伦理的实践融合。
(三)屯田药田:土地—教育—医道的物质纽带
汉代屯田区不仅种植粮食作物,还种植中药材,形成了“药田”制度。这种制度成为“土地—教育—医道”的物质纽带,将三者紧密联系在一起。
在河西、北疆等屯田区,太学医经博士们指导军民种植甘草、当归、枸杞等中药材,这些中药材不仅用于治疗军民的疾病,还通过丝绸之路销往中原,成为屯田区的重要收入来源。而药田的种植,既遵循了土地伦理中的“因地制宜”原则,又体现了医道伦理中的“救死扶伤”理念,同时还为太学的医经教育提供了实践基地——太学弟子们可以前往屯田区,参与药田的种植与管理,学习中药材的辨识与炮制技术。
在居延屯田区的考古发掘中,曾出土大量中药材种子和炮制工具,印证了药田制度的存在。这些中药材不仅保障了边疆军民的医疗需求,还通过贸易往来,促进了中原与边疆的文化交流。这种“药田”制度,让土地资源同时服务于“粮食生产”与“医疗保障”,让太学教育同时涵盖“经学”与“医经”,形成了“土地养医、医道护民、教育传伦理”的跨域闭环,充分体现了汉代文明双螺旋中“横向共生”的核心逻辑。
汉代经学中的土地伦理,是中国古代“土地—教育”联动的智慧结晶。它从太学的讲堂出发,通过博士议政转化为国家政策,通过基层实践落地为治理举措,形成了“经学理论—制度改革—基层治理”的完整链条。这种联动逻辑,不仅支撑了汉代的国家稳定与社会发展,更为当代耕地保护、土地流转与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在文明双螺旋的演进中,土地始终是物质母体,教育始终是精神载体,而二者的联动,正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核心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