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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这地方堪比哥谭?(1 / 1)

林凡看着林晨。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

(“没救了。”)

(“这孩子……没治了,埋了吧。”)

(“这都已经不是舔狗了,这是战狼版舔狗,自我攻略能力ax,防御力点满,任何‘真相’都无法破防。”)

林凡在心里摇了摇头。他知道,这时候如果强行骂醒他,或者强行带他走,只会起到反效果。这种人,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甚至见了棺材还会觉得那是水晶床,是女神赐予他的安息之地。

(“看来常规疗法不管用,得下猛药。”)

(“不过现在看来,这剂猛药……还没到时候。”)

就在林凡思考要不要物理打醒他的时候,林晨却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他一把拔掉了手上的输液针头,血珠子瞬间冒了出来,但他毫不在意。

“哥,我要出院。”

林晨扶着床沿,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气喘吁吁地说道:

“……我要回倾城那里。她……她脾气不好,我不回去做饭,她肯定又没胃口了。阿杰那个身体也需要人照顾……”

“……”

林凡正在削第二个苹果的手顿住了。

他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个便宜堂弟。

(“啧。”)

(“不愧是虐文男主,这生命力……简直比小强还顽强。”)

(“刚被扔下四千米的雪山,肺都快炸了,这才躺了不到俩小时就能下地走路了?还要回去给凶手做饭?还要照顾那个抢了自己氧气瓶的小三?”)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舔狗不死身’吧?只要女神没亲口说分手,哪怕只剩一口气,爬也要爬回去被虐。不愧是虐文男主。真难杀”)

林凡看着他那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背影,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又有些可悲。

“行吧。”

林凡把削好的苹果塞进自己嘴里,“咔嚓”咬了一口,眼神冷漠。

“既然你这么急着回去送人头,我也不拦着。腿长在你身上,你也成年了,该为自己的贱负责。”

“哥……谢谢。”

林晨并没有听出林凡话里的讽刺,反而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仿佛林凡的支持给了他莫大的勇气。

他拒绝了随后赶来的三叔三婶的搀扶,跌跌撞撞地走出了病房,打了个车,义无反顾地直奔那个让他受尽折磨的“家”。

三叔三婶哭得差点晕过去,想要去追,却被林凡拦住了。

“让他去吧。”林凡淡淡地说道,“不去撞个头破血流,他是不会回头的。”

“可是……可是……”三婶哭得喘不上气。

“放心,死不了。”林凡安慰道,“祸害遗千年,舔狗活万年。他命硬着呢。”

……

半小时后。

黑色商务车行驶在返回林家别院的盘山公路上。

林凡开着车,副驾驶坐着一脸愁容、仿佛瞬间老了十岁的三叔林书城。三婶因为受了惊吓,已经在后座昏睡过去了。

车厢里很安静,只有发动机的低鸣和偶尔压过枯枝的爆裂声。

林凡通过馀光,看了一眼身边的三叔。

老人鬓角的白发似乎比来时更多了,那张总是和蔼可亲的脸上,此刻写满了对儿子的担忧和无奈,甚至隐隐透着一股死气?

看着这副场景,林凡的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这氛围……不太对啊。”)

(“这不仅仅是担心儿子那么简单。这是一种……即将大祸临头的预兆。”)

林凡又看了一眼三叔。

(“这老头子……印堂发黑啊。”)

(“这次只是抢氧气瓶差点出了人命,林晨都还没醒悟,甚至还跑回去做饭了。”)

(“那下次呢?”)

(“以顾倾城那种无法无天、视人命如草芥的性格,下次她要虐到什么程度,才能让林晨那颗榆木脑袋开窍?”)

(“剩下的选项已经不多了。”)

他想起了自己在前99个世界里,经历过的那些无数个“追夫火葬场”剧本。

通常来说,当男主被女主虐得死去活来、差点没命却依然不肯放手(就象现在的林晨)的时候,为了强行推动剧情,为了让那个软弱、圣母、毫无底线的男主“黑化”或者“觉醒”,作者——也就是这个世界的“命运之手”,通常会祭出最后的、也是最丧心病狂的杀手锏。

那就是——全家祭天,法力无边。

简单来说,就是把男主的父母、兄弟、甚至全族都弄死,以此来激发男主对女主的彻骨恨意,从而开启“虐妻一时爽”的下半场。

一种强烈的既视感涌上心头。

林凡的脑海中,瞬间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了一场经典的、狗血的、却又在逻辑上极其符合顾倾城人设的“大结局”画面——

林晨(颤斗着捡起文档,看了一眼,瞳孔地震):……《器官捐赠同意书》?倾城,你要干什么?

顾倾城(理所当然,仿佛在说今天天气不错):阿杰的肾脏出了点小问题,医生说需要换肾。正好,你的配型跟他吻合。你既然爱我,既然想在这个家待下去,那就贡献一个肾出来。反正你有两个,少一个又死不了。

林晨(不可置信):……你疯了?我是你丈夫!你要挖我的肾给你的男闺蜜?!

顾倾城(不耐烦,一脚踢开林晨的手):别废话!你签不签?你要是不签……哼,我就让人去收拾你那两个老不死的父母!

林晨(抬起头,眼神空洞,如同死灰):……收拾?

顾倾城(恶毒):对!我已经让人把你父母住的别院给围了!只要我一个电话,他们就会冲进去,把你爸那条老寒腿给打断!把你妈那个心脏病给吓出来!我看你到时候心不心疼!

林晨(沉默了良久,突然惨笑一声):……呵呵。

顾倾城(皱眉):你笑什么?你以为我在开玩笑?

林晨(眼泪无声地滑落,声音轻得象鬼魂):……顾总,您不仅霸道,您的消息……还真是闭塞啊。

顾倾城(心里莫名一慌):你……你说什么?

林晨(缓缓站起身,不需要任何搀扶,因为心已经死了):……你想用我父母威胁我?你想打断他们的腿?

林晨:……可惜,你晚了一步。

林晨:……就在昨天晚上,因为你为了给那个阿杰过生日,为了给他放一场全城烟花秀,你封锁了所有的主干道,甚至把去往医院的路都给堵了……

林晨:……我爸妈在家里心脏病发作。救护车被你的烟花车队堵在路上,整整三个小时……

林晨:……他们,已经死在家里了。

林晨:……尸体都凉了。

顾倾城(手中的酒杯落地,摔得粉碎):……什……什么?!

顾倾城(脸色惨白,后退两步):……不!不可能!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顾倾城(崩溃大哭,瘫软在地,试图去抓林晨的裤脚):……我只是想封路放个烟花!我只是想让阿杰开心一下!我没想害死他们啊!!林晨你信我!!呜呜呜……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想吓唬吓唬他们……

林晨(面无表情,一脚踢开她):……滚。

【脑补结束】

“嘶——”

林凡狠狠地打了个寒颤,手里的方向盘都差点打滑。

(“太冲了。”)

(“这味儿太冲了。”)

(“这简直就是年度虐文榜首的预定结局啊!”)

这剧情虽然狗血,但放在顾倾城身上,却有着惊人的合理性。

一个能抢走丈夫救命氧气瓶的女人,一个为了男闺蜜能把丈夫扔在雪山上的女人,她还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这完全是她的行事风格!

林凡再次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正拿着保温杯、手还在微微颤斗的三叔。

还好。

老头子虽然看着憔瘁,眼袋都快掉到下巴上了,但红光满面,呼吸均匀,还能中气十足地在心里骂那个顾倾城是“毒妇”。

(“呼……”)

林凡长出了一口气,感觉后背有点凉飕飕的。

(“只要人还在,这‘全家祭天’的剧本就还没生效。”)

(“但是……”)

林凡握紧了方向盘,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他的眼神,从刚才的戏谑和调侃,逐渐变得冰冷、锐利,透着一股令人胆寒的杀气。

(“这个隐患,必须得拔掉。”)

(“按照那个女霸总无法无天、唯我独尊的尿性,这种事……她未必干不出来。”)

(“如果我不干预,如果我任由剧情发展……”)

(“说不定明天,或者后天,这老两口真的会被那个疯女人给逼死。”)

(“到时候,就算林晨黑化了又怎么样?就算追妻火葬场了又怎么样?人死不能复生。好吧能复生我也很麻烦啊!”)

三叔三婶对他的好,那种发自内心的关怀,那种把他当亲儿子一样疼爱的眼神……他不是木头,他感觉得到。

(“为了防止世界线收束到那个‘死全家’的结局……”)

(“我这个当堂哥的,今天必须得给那个女人一点‘颜色’看看了。”)

车子驶入了林家别院所在的幽静小巷。

林凡将车稳稳地停在门口,迅速落车,帮三叔拉开车门,又小心翼翼地把还在昏睡的三婶扶了下来。

“三叔,到了。”林凡的声音温和。

“唉,谢谢你啊小凡。”林书城叹了口气,拍了拍林凡的手,“今天多亏有你,不然我和你婶子……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他尤豫了一下,扶着车门,象是为了给自己找一点心理安慰,又象是为了替儿子挽回一点面子,突然开口说道:

“其实……小凡啊,你别看倾城现在这样……她以前,对晨晨还是挺好的。”

“好?”

林凡挑了挑眉,脑海中浮现出雪山上抢氧气瓶的画面。

(“这都差点谋杀亲夫了,还能叫好?”)

“是真的。”林书成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语气里竟然带着一丝怀念,“那还是三年前,他们刚订婚那会儿。”

“有一次,晨晨和倾城去参加一个宴会。宴会上有个喝醉了的富二代,嘴巴不干净,当着大家的面说晨晨是为了钱才入赘的,说他是顾家养的一条狗,话说得很难听。”

“晨晨当时气坏了,虽然他脾气好,但这关乎男人的尊严,也关乎林家的脸面。”

林凡点点头:“这能忍?肯定得上去理论啊。”

“是啊。”林书成的声音突然压低了,带着一丝颤斗,“……晨晨还没来得及说话,那个富二代就被一酒瓶子开了瓢。”

“谁干的?”林凡一愣。

“顾倾城。”

林书成咽了口唾沫:

“……她穿着晚礼服,踩着高跟鞋,直接冲上去,二话不说,拿起桌上的红酒瓶就砸了下去。”

“然后……她还不解气。当着所有宾客的面,她让人按住那个富二代,亲手……打断了他刚才指着晨晨鼻子的那只手。”

“据说……骨头都断成三截了,惨叫声半个酒店都听得见。”

“而且顾倾城还踩着那个人的脸,当众放话——”

林书成模仿着当时那种令人胆寒的语气:

“‘我的男人,轮不到别人来教训。谁敢动他一根手指头,我就断他一只手。’”

林凡握着方向盘的手猛地一紧,差点没把真皮套给捏爆。

他的眼睛瞪得老大,一脸“你在逗我”的表情看着三叔。

(“卧槽?!”)

(“这特么叫‘对他好’?!”)

“三叔……”林凡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的荒谬感,忍不住问道,“……那后来呢?那个富二代家里能罢休?还有警察呢?当众行凶……这可是重罪啊!起步三年以上吧?”

“报警?”

林书成苦笑了一声,那笑容里充满了无奈和对现实的妥协:

“后来那个富二代家里本来想闹,结果第二天,他们家的公司就被查了,股票跌停,银行催贷……没过三天,那个富二代就跪在顾家门口求饶了。”

“至于警察……这种豪门之间的‘私人恩怨’,只要没人死,通常都是‘很难办’,然后就‘别办了’了。”

林书成叹息道:

“所以说啊,倾城她是太在乎晨晨了,容不得别人说他一句坏话。这种‘爱’……虽然激烈了点,但也是爱嘛。”

“……”

林凡彻底无语了。

他只觉得一阵恶寒。

(“三叔,您这脑回路是不是也被这一家子给带偏了?这分明是变态吧!”)

(“神他妈‘激烈了点’。”)

(“这简直就是反社会人格!”)

(“这地方……还有王法吗?!”)

(“打断人手不用坐牢?抢人氧气瓶也没人管?”)

(“这哪是什么现代社会?这简直就是无主之地!是哥谭市的乡村结合部版!”)

(“这里的帽子叔叔……是全体断网下线了吗?!”)

“行了,三叔。”

林凡不想再听下去了,他怕再听下去自己会忍不住当场给三叔上一课普法教育。

“您快进去休息吧。晨晨的事……我会看着办的。”

“哎,好,好。”林书成感激地点点头,“有你这个当哥的照应,我就放心了。”

看着两位老人走进屋,林凡升起车窗,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他要查查这鬼地方的政府控制力还有多少。

最近看到很多低分评价,理由都是“以为是绿帽文”。看到这些评论我真的心态崩了,也特别后悔。老实交代,开头几章确实是我笔力不足,没写好,导致大家产生了巨大的误解。

在这里我以项上人头担保:本书绝对不是绿帽文!绝对不送女!全书爽文!

开头的剧情是为了铺垫主角背景,没想到弄巧成拙。我已经深刻反省。

这本书写到现在花费了很多心血,因为这个误会被打低分真的太可惜了。

如果您是误会了的老读者,恳请您高抬贵手,把评分改回来; 如果您是新读者,请哪怕多看两章,如果真的是毒草您再喷我不迟。

再次给大家鞠躬了!求个好评回回血,万分感谢! 加更一章给各位读者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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