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宫册封的余韵未歇,前朝的制度建设便以更迅猛的姿态展开。
开国之初,百废待兴,尤需一套清晰、稳定、高效的官僚体系来运转国家机器。
在参考明朝制度、结合现状并融入陈远自身理念的基础上,经过文渊阁大学士李邦华、钱谦益等人月余的紧张拟定,一套全新的《大陈官制》与《爵禄条例》终于成型,于九月初一,由皇帝下诏,颁行天下。
此次改制,核心在于“厘清品级,明确职责,重定禄秩,激励贤能”。
文官系统,大体沿用明制框架而加以简化、优化:
中枢:废宰相,设文渊阁为皇帝顾问机构,阁臣加大学士衔,品级不定,依皇帝信任参与机务。
仿明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设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下属各清吏司。
监察:设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正二品),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巡按地方。
通政、大理:设通政使司(掌收受内外章奏)、大理寺(掌复核刑狱),与刑部合称“三法司”。
地方:废“省”之模糊称谓,明确为布政使司(管民政财政,长官布政使,从二品)、都指挥使司(管军事,长官都指挥使,正二品)、提刑按察使司(管刑名监察,长官按察使,正三品)三司并立,互不统属,直属中央。
其下为府(知府,正四品)、州(知州,从五品)、县(知县,正七品)。
武官系统,改革幅度更大,旨在消除明末卫所制弊端,建立职业化军队:
中央:设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分统全国军队,但调兵权归兵部,统兵权归都督府,指挥权归战时任命的将军,相互制衡。都督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
地方:在边境和要地设镇(总兵官,正二品)、协(副将,从二品)、营(参将,正三品)、汛(守备,正五品)等常备军编制,脱离卫所,专事征战戍守。
卫所制度保留,但转为管理军户、屯田的后勤机构,不再作为主要作战编制。
爵位与武散官:与文官散阶对应,设特进光禄大夫、荣禄大夫等武散官,与实职分离。
爵位(公侯伯子男)为荣誉,可世袭,但需降等,且与实职权责分开。
品级与俸禄:文武官均定为九品十八级(自正一品至从九品)。
俸禄以银、米兼发,大幅提高基层官员俸禄(如知县岁俸提至120两银+120石米),以养廉耻,同时设立“养廉银”试点。严格禁止官员经商、与民争利。
科举与选拔:宣布恢复科举,但进行改革。三年一试,分乡试、会试、殿试。
考试内容废除八股,改为经义、策论、判牍、算学、律法等实用科目。
并开设武举、明算、明法等专科,量才录用。同时,保留荐举、征辟等途径,广开才路。
新官制颁布,天下文武士子为之振奋。
清晰的晋升通道、提高的待遇、务实的选拔标准,让许多有志之士看到了报国之门。
旧有官吏,经考核后,多数留用,纳入新体系,人心渐安。
几乎与定品级诏书同时颁发的,是《启明元年大赦诏》。
这不仅是新皇登基的惯例,更是陈远彰显“与民更始”决心、收拢天下人心的重大举措。
诏书明令:
除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此“十恶”重罪外,其余罪犯,一律赦免,释放还家。
因战乱、饥荒所迫,啸聚山林、为盗为匪者,只要放下兵器,向官府自首,一律免罪,并酌情授予荒田,助其安家。
前明、伪清时期,因文字、言论获罪者,平反昭雪,家属受累者,给予抚恤。
天下拖欠钱粮,一律蠲免。启明元年、二年天下田赋,普免三成。受灾、新附之地,免赋一至三年不等。
七十岁以上老者,赐米肉;鳏寡孤独者,由官府设“养济院”收养。
严禁地方官借大赦之名,行勒索之实,违者严惩不贷。
大赦诏书下达,万民欢腾,尤其是那些被战乱和苛政逼上绝路的百姓,以及许多因小过获罪的普通人,更是感激涕零,高呼“圣天子仁德”。
监狱为之一空,社会矛盾得到极大缓解。
新朝“仁政”的形象,通过这次大赦,深深植入民心。
文武定品级,大赦安天下。
通过建立清晰的官僚体系和推行广泛的大赦仁政,陈远在短时间内,迅速稳定了统治秩序,安抚了各阶层人心。
一个高效、有序、充满希望的新政权框架已然搭起。
然而,陈远深知,这仅仅是骨架。要使帝国真正强盛,必须触及更深层的社会经济结构。
于是,在官制与大赦尘埃落定之后,两项旨在彻底改变社会面貌、激发底层活力的根本性改革——《均田令》与《废贱籍制》,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将以雷霆万钧之势,推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