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或有先贫后富,或有骤发而贫。或是白屋之公卿,或是朱门之饿舜。或一生长乐,或一世失所。当详流运之源,要察行年之位。
【译文】:
有的先贫穷后富贵,有的突然发财却又贫穷。
有的是白屋(平民)出身的公卿,有的是朱门(富贵)出身的饥饿之人。
有的一生快乐,有的一生无安身之处。
应当详细察考流运的源头,要观察行年(流年)的位置。
【注释】:
1、骤发而贫:指大运流年助财星骤发,但原局无根基,运过则贫。
3、饿舜:指虽出身富贵却贫困饥饿,舜为贤君,此处为借代。
4、流运之源:指大运流年的五行源头,主运势根本。
【原文】:
身弱如逢七煞,运到制伏必倾,身旺若逢福轻,运到衰败必死。太岁与命不和,有灾有病,四柱与岁相生,无祸无殃。
【译文】:
身弱如果遇到七杀,大运到制伏七杀时必定倾危; 身旺如果福气轻微,大运到衰败之地必定死亡。
太岁(流年)与命局不和,有灾有病; 四柱与流年相生,无祸无殃。
【注释】:
1、身弱逢煞运到制伏:身弱杀旺,大运再遇食伤制杀,杀旺食伤弱反遭杀克,主倾危。
2、福轻:指命局中吉神(财官印)力量弱,福气不足。
3、太岁与命不和:流年与命局冲克,主灾祸。
4、四柱与岁相生:流年与命局干支相生,主平安。
【原文】:
身弱徒然入格,虽发早亡,福轻若遇休囚,必然倾夭。是以用神不可妄求,形迹自然发见。有福则当用彼,无时必是用身。
【译文】:
身弱即使入格,虽然发达也会早亡; 福气轻微如果遇到休囚,必然倾亡夭折。
因此用神不可妄自求取,形迹自然显现。
有福气就应当用那个(用神),无时机就必定用自身(日主)。
【注释】:
1、身弱徒然入格:身弱难以承受格局之贵,主早亡。
2、休囚:指五行处于衰弱状态,主运势衰败。
3、用神不可妄求:用神需根据命局实际力量取用,不可主观臆断。
【原文】:
祸害在于五门,福荣存于运气。福厚人所共同,如或伤原终困。
【译文】:
祸害在于五行之门(金木水火土),福荣存在于运气之中。
福气深厚是人们共同向往的, 如果损伤根本(原局用神)最终会困窘。
【注释】:
1、五门:指五行,五行失衡是灾祸的根源。
2、运气:指大运流年,主福荣的显现时机。
3、伤原:“原”指原局用神或根本之气,损伤则主运势困窘。
4、福厚共同:指人人都追求福厚,但需依赖命局与运势配合。
【原文】:
又曰:绝不能取生下之财,衰不能敌旺中之鬼。逆制无情,顺生可救。主无而本有,可救一半,日时俱逢二德,百事无凶。
【译文】:
又说:五行绝灭不能取所生的财星,五行衰弱不能抵挡旺相的官鬼。
逆制(克泄用神)无情,顺生(生扶用神)可救。
主星没有而本气有,可救一半; 日柱时柱都逢天德月德,百事无凶。
【注释】:
1、绝不能取生下之财:五行绝灭(如木绝在申),无力生财(木生火),主无财。
2、衰不能敌旺鬼:五行衰弱(如木衰在酉),难以抵挡旺鬼(金旺),主凶。
4、主无本有:主星(如官星)无,但地支本气有,可救一半凶祸。
【原文】:
更值财官,定主豪富。主本有力,鬼可为官,本主无气,官来作鬼。刑冲之法,仔细推详,有刑出、刑入、刑吉、刑凶,有冲动、冲不动、冲合、冲不合之辨。
【译文】:
再遇到财星官星,必定主豪富。
主星本气有力,官鬼可以成为官星; 本气主星无气,官星来成为官鬼。
刑冲的方法,要仔细推详, 有刑出、刑入、刑吉、刑凶,有冲动、冲不动、冲合、冲不合的分辨。
【注释】:
1、主本有力:主星(如官星)与本气(地支根基)有力,官鬼可化官为吉。
2、本主无气:本气主星无气,官星无力为用,反成官鬼为凶。
【原文】:
冲衰必定动摇,来合有情,方为富贵。杂气藏蓄,要定谁先谁后,提纲专用,须分气浅气深。一阳来复,木火用而水藏,一阴如生,火土盛而金伏。
【译文】:
冲克衰弱五行必定动摇,前来合化有情,才为富贵。
杂气藏蓄在墓库,要确定谁先谁后显现; 月提纲专用五行,必须分辨气浅气深。
一阳来复(冬至),木火为用而水气隐藏; 一阴如生(夏至),火土兴盛而金气潜伏。
【注释】:
1、冲衰动摇:冲克衰弱五行,主该五行所主之事不稳定。
2、杂气藏蓄:辰戌丑未藏杂气,需冲开后按顺序显现(如辰中乙木、戊土、癸水)。
3、提纲气浅深:月柱提纲的五行力量强弱,主格局成败。
【原文】:
将来者进,遇之有功,成功者退,得之何益?月建财官、印绶,时作分野归元,或补其不足,或抑其太过,要造化中和为吉。
【译文】:
将要到来的五行气数前进,遇到就有功绩; 已经成功的五行气数退去,得到又有何益?
月柱建立财官、印绶,时柱作为分野归宿, 或者弥补其不足,或者抑制其太过, 要以造化中和为吉利。
【注释】:
2、分野归元:时柱为归宿,主五行气数的最终归属,可补原局不足或抑太过。
4、造化中和:指命局五行整体均衡,为命理吉局的核心标准。
【原文】:
又曰:三元定命,先详四柱有无五行成格,次论命运强弱。如身弱财旺,须假身强之乡,若身旺禄衰,却喜禄生之地。印生为福,畏见财乡,煞在柱中,煞不宜旺。
【译文】:
又说:三元定命,首先详细考察四柱是否有五行成格,其次论断命运的强弱。
如果身弱财旺,必须借助身强的方位(大运);如果身旺禄衰,却喜禄神生扶的地方。
印星生扶是福气,害怕遇到财星之地;官煞在柱中,官煞不宜旺相。
【注释】:
1、三元:指天元(天干)、地元(地支)、人元(地支藏干),为命理核心构成。
2、四柱成格:指八字中五行形成特定格局(如伤官生财、七杀制刃等),主运势走向。
3、假身强之乡:“假”指借助,“身强之乡”指能增强日主力量的大运,身弱财旺需身强担财。
4、禄生之地:禄神为日主临官之地(如甲禄寅),禄衰时需生扶禄神的五行之地。
5、印生畏财:印星生身主吉,但财星克印,故印星旺时忌财乡破印。
6、煞不宜旺:“煞”指七杀,七杀主凶,无制化时旺则灾祸加重。
【原文】:
命无财禄,运逢禄马则灾,原有伤官,再遇官乡则祸。最忌者日干冲运,所喜者运干生于日干也。但看有情无情,合与不合,凶会吉会消详。
【译文】:
命局中没有财星禄神,大运遇到禄马就会有灾祸;原局有伤官,再遇到官星之地就会有祸患。
最忌讳的是日干冲克大运,所喜欢的是大运天干生扶日干。
只需看五行有情无情,合化与不合化,凶星会合、吉星会合要详细审辨。
【注释】:
1、禄马:禄指禄神,马指驿马,命无财禄时逢禄马为虚浮之吉,反主灾。
2、伤官遇官乡:伤官克官,原局有伤官再行官星大运,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3、日干冲运:日干与大运天干相冲(如甲木日干逢庚金大运),主运势动荡。
4、运干生日干:大运天干生扶日主(如甲木日干逢壬水大运),主运势顺遂。
5、有情无情:指五行生克是否符合格局需求,生扶用神为有情,克泄用神为无情。
6、凶会吉会:凶星(如七杀、羊刃)会合主凶,吉星(如天德、财官)会合主吉。
【原文】:
且如原有害刃,则骨肉残伤,原有伤煞,地支死绝。加以运中禄马俱弱,祸不旋踵,更以流岁抑扬祸福,无有不准。
【译文】:
比如原局有害煞和羊刃,就会有骨肉残伤;原局有伤官和官煞,地支又处于死绝之地。
再加上大运中禄马都衰弱,灾祸会立刻到来;再结合流年升降祸福,没有不准确的。
【注释】:
1、害刃:“害”指六害(如子未害),“刃”指羊刃,二者并存主亲属受伤。
2、伤煞:指伤官与七杀,伤官克官、七杀攻身,地支死绝则凶性更烈。
3、禄马俱弱:禄主自身、马主动势,俱弱则自身无力且运势无助力。
4、祸不旋踵:“旋踵”指转身,形容灾祸来得极快。
5、流岁抑扬:“流岁”指流年,“抑扬”指五行力量的升降,主祸福变化。
【原文】:
若逢建禄之地,名为禄马俱绝,寿限难逃。内有禄绝而发,比肩而耗,气有浅深,格有成坏,不可执一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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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如果遇到建禄的地方,称为禄马俱绝,寿命难以逃脱。
其中也有禄绝却能发达的情况,比肩会消耗财星,五行气数有浅有深,格局有成有坏,不能固执一端推断。
【注释】:
1、建禄之地:指日主在月柱得禄(如甲木月柱为寅),若原局无财官,禄为孤禄,主禄马俱绝。
2、禄绝而发:指禄神虽处绝地,但有其他五行生扶转化,仍能发达。
3、比肩而耗:比肩为同五行干支,会争夺财星,主财星消耗难聚。
4、气有浅深:指五行在命局中的力量强弱不同,影响格局层次。
5、不可执一推之:指命理推断需灵活,不可拘泥于单一规则,要结合全局分析。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三命通会》中的“巫咸撮要”是命理推断的核心篇章之一,以“五行中和为吉,偏枯为凶”为总纲,围绕八字四柱(年、月、日、时)的五行干支互动展开,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四方面:
一、五行与干支的核心作用规则
1 五行本性与旺衰影响:
明确五行对应人性特质(木主仁、金主义、火主礼、水主智、土主信),五行气数旺衰直接决定性格与祸福。
如“木败不仁而妄作,金衰寡义亦无恩”,五行衰败则失其本真;五行需“中和”,忌“偏枯”,如水不胜火则奔波流荡,火不胜金则困苦惶惶。
2 干支刑冲合化逻辑:
强调地支三合(申子辰等)、六合(子丑等)为吉,刑(子卯刑等)、冲(子午冲等)为凶,需辨“有情无情”。
如“上下相合而无害,往来克战乃多忧”,合化吉神则荣显,冲克凶煞则招祸;同时关注“化而不化”“合而不合”等特殊情况,化气不成则损贵、损官,合化成功则迁高职、享禄位。
二、格局成败与用神取用原则
1 格局构建核心:
以“三元定命”为起点,先察四柱是否成格(如伤官生财、七杀制刃、六壬趋艮等),成格者富贵可期,破格者贫贱难逃。
如“格局无破无刑,名利成就;官印有伤有损,爵位亏停”,格局完整性直接决定人生层次。
2 用神与忌神辨析:
用神为命局“救贫制凶”的关键五行,需结合五行旺衰取用。
如身弱财旺则“假身强之乡”(取生扶日主的五行大运),身旺禄衰则“喜禄生之地”(取禄神生扶的方位);印星生身为福但畏财破印,七杀临身为凶需制化(如煞化为印则早擢巍科)。
三、命运强弱与岁运互动关系
1 原局与大运的配合:
原局(四柱)为“根本”,大运(十年一换)为“流势”,需“原局有根,大运助用”。
如“年逢衰地,幼岁艰难;月在旺乡,晚年不足”,年柱主幼年、月柱主中年、时柱主晚年,需结合岁运“消长”推断;命无财禄而运逢禄马则灾,原有伤官再遇官乡则祸。
2 流年(岁)的吉凶触发:
流年为“当下之运”,与原局、大运的互动直接引发祸福。
如“岁运俱伤,日主遇之,命必亏危”,大运与流年相克(运神克岁则刑讼来临,岁克运神则官灾竞起);同时关注神煞辅助,如天赦、月德可化凶为吉,魁罡、羊刃逢冲则多遭刑狱。
四、神煞与特殊组合的具象论断
1 神煞的象征意义:
结合常见神煞(学堂、孤辰、寡宿、桃花、羊刃等)细化推断。如“身坐学堂,文艺清高之客;命临鬼祸,徒流盗贼之人”,学堂主文才,鬼祸主官非;桃花带合为风流儒雅,羊刃带煞则骨肉残伤。
2 特殊干支组合:
针对“六甲遇庚辛”“二壬见丁”“丙辛化水”“丁壬化木”等特定组合给出论断,如“三辛见丙兮钱财破散,二壬见丁兮家道兴隆”,体现“同类相扶为吉,异类相制为凶”的细节规则;同时强调“不可执一推之”,需结合气数浅深、格局成坏灵活分析,如“禄绝而发,比肩而耗”等特殊情况。
综上,“巫咸撮要”以五行干支为基础,以格局用神为核心,以岁运互动为推演路径,形成“原局定根基,岁运定祸福”的完整命理体系,强调“随物而变物,因类而求类”的灵活推断思维,是传统八字命理的重要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