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在马里波萨圈定的森林边缘零星响起,惊起一片飞鸟。
李斯特勒住马缰,温彻斯顿步枪横搁在马鞍前。
他并非热衷此道,但必要的技艺和从容是这片土地上绅士的通行证。
他刚才打下了一只松鸡,仆从已跑去捡拾。
此刻,他更留意着周围的人群。
农场主们大多聚在东北侧的矮林附近,那里地势相对平坦,偶有野兔和火鸡出没。
牧场主们则吆喝着向西南面的坡地散开,他们更钟爱可能需要追逐的鹿或叉角羚。
“李斯特先生,你的枪法打的挺准。你的枪打的不错,最后一枪恰好封住了这家伙的去路,差点就给这畜生逃掉。”
那头野猪在仆人们的绳索中发出愤怒的嚎叫,獠牙在阳光下闪着危险的光。敦从马上跳下来,蹲在野猪旁边仔细观察着,他那把霰弹枪还冒着淡淡的硝烟。
“好家伙,至少有两百磅。”
“这畜生的生命力真是顽强,挨了两枪还能跑这么远,有了这头野猪,我们中午可以饱餐一顿。”
李斯特也上前检查,在美利坚的西部,尤其是像马里波萨这种靠近洛基山脉的地带,这种野猪非常常见,他们经常破坏庄稼地,让人也较为头疼。
“绝对不浪费这野猪的肉质。”
“我们得赶快,我可听说农场主们他们已经抓了不少,相比较于我们这些律师、医生,他们的枪法明显好很多,但我们也不能服输。”
中午时分,狩猎的人群在预先选定的林间空地汇合。
橡木长桌上铺着粗麻布,摆满了烤肉、黑面包和成桶的冰镇啤酒。
他们的猎物堆在一旁,没有牧场主们眩耀的壮硕公鹿头角,也不象农场主们那样以数量整齐的野兔、松鸡为主。
最显眼的是那头近两百磅的野猪,獠牙狰狞,身上除了致命的枪眼,还有绳索挣扎的勒痕,诉说着一场颇有波折的围猎。
旁边是几只肥硕的河狸。
李斯特除了一些水禽,还有一只羽冠漂亮的雄松鸡。
“真没想到我们能够找到这么多猎物,真得多亏你,要不是李斯特先生在前面带路,我们恐怕还找不到这么多的猎物。”
“我们的收获可比另外两派人差远,他们各种各样的猎物都快堆成一座小山了,听说他们还捕捉了一头野熊,我可没胆子跟那种庞然大物戏耍。”
“再者说了,在座的其他几位绅士表现也同样出彩。我去帮我家中的那位厨师打一下下手,大家都等着吃,这么大头野猪他一时半会处理不了。”
李斯特挽起衬衫袖子,露出结实的小臂,正专注于那头野猪的处理,其他几位绅士也没闲着,帮忙在旁边处理一些较为简单的肉块。
他从随身的鞍囊里取出几个小瓶,里面装着研磨好的香料。
杜松子、鼠尾草、一些深色的粗糖,还有捣碎的黑胡椒与岩盐混合。
李斯特示意厨师将带来的一个浅口铁锅架在临时垒起的灶火上。
他用猪背上的厚脂肪熬出清亮的油脂,然后将切块的肩肉放入锅中煎炒,直到表面焦黄,再倒入啤酒,撒上大把的香料。
至于那几块最好的里脊和腿肉,他只用盐、黑胡椒和一点杜松子略微腌制,随即放在了烤架最热的部分。
火焰舔舐着肉块,发出滋滋的悦耳声响,油脂滴落,腾起带着奇异香味的烟雾。
夏季狩猎最精彩的莫过于最后亲自烧烤的环节,把从深山老林狩猎来的战利品放在烤架上,再放上调味料,这种烧烤的过程充满满足感。
很快,独特的香气弥漫开来,甚至盖过了旁边烤鹿肉和野兔的味道。
牧场主那边有人耸着鼻子望过来,农场主们的桌子上也有人窃窃私语。
“见鬼。”他含糊地称赞道:“一点都不柴,还有股野性的甜味,比我吃过的任何烤肉都强,尤其是大城市里,城市的摆盘虽然看起来奢华,但是总是差点意思。”
“同意,我们在城市当中可吃不到这种美味,赞美上帝,赞美李斯特先生。”
“赞美上帝。”
李斯特举起啤酒杯。
晚上,夏季狩猎告一段落。
李斯特把剩下的肉带回家中供汤姆品尝,今天晚上他本来闲着无聊,打算再写一点《荒野大镖客》的,可是家中的打字机出现问题,镇上又没有能修打字机的。
无奈他只能雇人骑马去最近的镇上找人可以修打字机的人过来,最晚要等到明天。
自己则是来到威廉姆斯的家中,推开霍华德的房间。
又经过了一段时间,霍华德已经把这篇稿子改得很完善。
霍华德写的字数不多,写的也不快,但是他对文本的爱好是很多作家都没办法比的。李斯特能够从他的文章当中读到他对写作的一种执着。
李斯特答应霍华德明天早上找杂志社给他看,或许是因为写作的原因,霍华德这小子对生活提起一点兴趣,提出要学一些其他的东西。
李斯特就教了商业和为人处事。
近一个小时的教程结束,等李斯特骑着马回到家中的时候已是8点,史密斯专员坐在一个木墩上抽着烟,而在他面前似乎站着一道熟悉的身影。
李斯特再骑马靠近就认出了那人的身份。
刘易斯。
或者更准确说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