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天色刚蒙蒙亮,林场宿舍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王延宗背着个帆布挎包,肩上扛着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徐卫国叼着烟凑过来,身后跟着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想着安排他们两个跟着搭把手。
王延宗微微摇头,婉拒了徐厂长的好意。
猎人搭伙进山,讲究的是人心齐,步调合。带两个不知底细的人一起,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徐卫国微微叹了口气,递给他一个鼓鼓的布口袋:“行,犟不过你。山里不比平地,遇上狼群、熊瞎子赶紧躲,别硬刚。晌午记得找个背风的地方歇脚,这些馒头你带着留着做午饭。”
王延宗接过布袋塞进挎包,冲他扬了扬下巴,转身便大步流星地朝着林场外的方向走去。晨光通过稀疏的林叶,在他脚下投下斑驳的光影,他的背影很快便融进了那片苍茫的绿色之中。
走出居住区不过五里地,脚下的土路就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茂密得几乎密不透风的老林子。这里是大兴安岭深处的针阔混交原始森林,落叶松、红松高耸入云,树干粗壮得需要两人合抱,笔直的枝干直插天际,白桦树的树干泛着银白色的光,象一个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在林间静静伫立,水曲柳的枝条轻柔地垂落,随风轻轻摇曳。
大多数树木都生得高大笔直,浓密的树冠层层叠叠地交织在一起,象一把巨大的绿伞,将天空屏蔽得严严实实。阳光艰难地穿过枝叶的缝隙,洒下细碎的光点,在地面上跳跃闪铄。
王延宗有木工的技能,分辨树种,比喝白开水还要容易。他踩着厚厚的腐殖土往前走,脚下软绵绵的,象是踩在厚厚的海绵上。腐殖土不知堆积了多少年,深的地方能没过脚踝,每走一步,都能闻到一股潮湿的、混合着落叶腐烂和泥土芬芳的气息。
森林中很安静,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还有脚踩在腐殖土上发出的“沙沙”声。偶尔有几声清脆的鸟鸣从头顶掠过,打破这极致的幽静,随后又很快归于沉寂。孤独感象是潮水般涌来,从四面八方将他包裹。
林间的雾气还未散去,带着丝丝凉意,沾湿了他的额发和肩头。远处的山峦在雾气中若隐若现,象是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王延宗深吸一口气,清新的空气涌入肺腑,让他精神为之一振。他不敢有丝毫大意,每隔二三十米,便会抽出腰间的侵刀,在粗壮的树干上刻下一个清淅的十字记号。在这茫茫林海中,迷路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迷失方向,找不到回林场的路就闹笑话了。
五六月份的大兴安岭,正是万物复苏的时节,不少动物都进入了繁殖期。林间不时传来松鸡求偶的叫声,“咕咕——咕咕——”,声音清脆而响亮,暴露了它们的行踪。王延宗循着声音走去,在一片灌木丛旁停下脚步。他弯腰捡起几颗圆润的小石子,眯起眼睛瞄准,手腕轻轻一扬,石子便象长了眼睛似的,精准地砸向松鸡的脑袋。
几声短促的哀鸣过后,两只肥硕的松鸡便扑腾着翅膀掉落在地。王延宗走上前,将松鸡捡起收进空间,又继续往前走去。不过走了大半天,他的空间里已经装了四五只松鸡,可却连一只大型动物的影子都没看见。
日头渐渐升到了头顶,阳光通过枝叶的缝隙,变得有些灼热。王延宗找了一条清澈的小溪边停下脚步。溪水潺潺流淌,水底的鹅卵石清淅可见,偶尔有几条银白色的小鱼,在水中欢快地游来游去。他蹲下身,掬起一捧溪水洗了把脸,冰凉的溪水驱散了旅途的疲惫。
随后,他掏出徐卫国给的白面馒头,从空间中取出现成的菜肴,吃个七八分饱。来上一茶缸子灵泉水补充体力,王延宗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继续朝着林子深处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暗自对比着大兴安岭和太行山的区别。太行山是徒峭的断块山,山势险峻,悬崖峭壁随处可见,赶路的时候,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滑下山坡,十分困难。而大兴安岭则不同,这里的地势连绵起伏,山势坡度平缓,走起来虽然路途遥远,却要省力得多。
就在他低头赶路的时候,一阵悠长而凄厉的狼嚎声,忽然从远处的山谷传来。“嗷呜——”,声音在林间回荡,带着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寒意。紧接着,又有几声狼嚎声此起彼伏地响起,听起来象是有一群狼,正在围捕猎物。
王延宗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立刻停下脚步,侧耳倾听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随即便毫不尤豫地朝着那边赶去。他的脚步放得很轻,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象一只矫健的猎豹,在林间穿梭。
翻过一道徒峭的山岗,王延宗趴在了山岗的边缘,朝着下方的山谷望去。眼前的一幕,让他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只见山谷之中,二十多只毛色灰黑的野狼,正将一个野猪家族团团围困在四角。
狼群的包围圈越缩越小,一只只野狼都压低了身子,露出锋利的獠牙,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声,绿油油的眼睛在阳光下闪铄着凶狠的光芒。而被围困的野猪群,此刻正瑟瑟发抖地聚在一起。
猪群的首领是一只体型硕大的大炮卵子,王延宗估摸着,这跑卵子的体重至少有四五百斤,它的肩高足有八九十公分,浑身覆盖着黑硬的毛发,象一根根钢针似的根根倒竖,脖后长长的鬃毛高高耸立,看起来威风凛凛。
它的嘴里长着两根粗壮弯曲的獠牙,獠牙微微泛黄,长度接近十公分,闪铄着寒光。除了这头野猪王,猪群里还有两只母猪,体型只有野猪王的一半左右,另外还有十来只二三十斤重的花愣棒子,以及五头半大的隔年沉。
隔年沉只有五头,对比花愣棒子的数量,只有不到一半的幼崽能长到成年。
野猪王明显是被妻儿拖累了,行动有些迟缓。以它这个体型,在这片山林之中,几乎没有天敌,就算是号称丛林之王的老虎,也不愿意轻易招惹它。此刻,它正将所有的野猪都护在身后,低着头,发出沉闷的嘶吼声,与狼群对峙着。
王延宗的心跳不由得加快了几分。他放轻脚步,象一只猫似的,悄无声息地从山岗上溜了下去。他借助着树木的掩护,小心翼翼地朝着山谷摸去。他特意选了下风头的方向,这样一来,野猪和狼群就不会闻到他身上的气味。
很快,他便摸到了距离猪群和狼群约莫百米左右的地方。这个距离,既能看得清楚,又不容易被发现。就在他站稳脚跟的时候,山谷之中的战斗,骤然爆发了。
狼王率先发出一声嘶吼,几只成年公狼猛地朝着猪群扑了过去。其他的野狼也纷纷效仿,象是一道道灰色的闪电,朝着那些弱小的花愣棒子和隔年沉冲去。野猪王怒吼一声,猛地朝着扑过来的狼撞去。它的速度极快,庞大的身躯象是一辆小型坦克,在狼群之中横冲直撞。
一只野狼躲闪不及,被野猪王结结实实地撞了个正着。野猪王脑袋猛地一扬,两根锋利的獠牙狠狠刺进了野狼的肚子。那只野狼象个破布娃娃似的,被高高地挑飞起来,半空中,鲜血如同雨点般洒落。
野狼重重地摔在地上,打了个滚,挣扎着想要爬起来逃命。可它刚跑出去几步,肠子就从肚子上的豁口滚落出来,拖在了地上。野狼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脚步跟跄,最终还是摇摇晃晃地倒在了地上,四肢不断地抽搐着,很快便没了声息。
可惜的是,猪群里只有野猪王有杀伤力。那些母猪没有獠牙,根本无法对狼群造成威胁。而那些花愣棒子和隔年沉,要么是刚出生一两个月的小崽子,要么是还没完全长大的半大野猪,獠牙还没长出来,对狼群的杀伤力几乎为零。
几只狡猾的野狼很快便看出了这一点,它们不再去招惹凶猛的野猪王,而是专门盯着那些弱小的野猪。野猪王被几只野狼死死缠住,分身乏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狼群撕咬。
没几个回合的功夫,十来只花愣棒子就被狼群屠戮殆尽,鲜血染红了地上的泥土。那些隔年沉也陷入了绝境,被狼群围在中间,撕咬得浑身血迹斑斑,发出一声声绝望的哀嚎。
野猪王看到这一幕,眼睛瞬间变得通红。它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猛地挣脱了缠住它的野狼,发疯似的朝着群狼冲去。狼群死了一个同伴,也知道野猪王的厉害,不敢再和它硬碰硬,纷纷灵活地躲闪着。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五头隔年沉也都相继倒下,成了狼群的口中食。野猪王悲愤交加,可它知道,再这样下去,它和两只母猪也难逃一死。它怒吼着,猛地朝着狼群最薄弱的地方冲去,硬生生地冲破了狼群的包围圈,带着两只母猪,头也不回地朝着山山坡逃去。
后方的狼王见此情形,仰天发出一声悠长的嚎叫。听到狼王的召唤,那些野狼纷纷停下了追杀的脚步。它们看着眼前的猎物,已经足够狼群饱餐一顿了,犯不着再和暴怒的野猪王斗个你死我活,得不偿失。
而野猪王逃跑的方向,正好冲着王延宗藏身的地方而来。山谷的两端都被狼群堵死了,后面是绝地,野猪王只能朝着这个方向跑。王延宗的眼神一凛,立刻从腰间摸出了两把锋利的飞刀。
三头野猪轰隆隆地朝着他冲了过来,蹄子踩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震得地面都微微颤斗。野猪王看到前方有一个两脚兽挡住了去路,顿时怒不可遏,它猛地低下头,两根锋利的獠牙朝前,就朝着王延宗狠狠撞了过来。
王延宗的反应极快,他身体猛地朝着旁边一侧,险之又险地躲过了野猪王的冲撞。就在他躲闪的瞬间,手飞快的一扬,一把飞刀如同流星赶月般飞出,精准地钉在了野猪王的心肺区。
野猪王疼得发出一声沉闷的哼哼声,它的速度微微一顿。不过它此刻只想逃命,见这个两脚兽让开了去路,便没有再多做停留,带着两头母猪,继续轰隆隆地往前跑去。
王延宗看着野猪王的背影,不由得愣了一下,他的飞刀狩猎,在近距离内从未失手过。这一刀的力道,足以洞穿三百斤的野猪,可此刻,那把飞刀扎在野猪王的身上,却只入了浅浅的几厘米,随着野猪王奔跑的颠簸,刀柄在它的身上上下直晃悠,这大炮卵子的肩盾也太强了,估计至少得有三、四公分。
王延宗来不及多想,他立刻端起五六式半自动,抬枪就射。“砰砰砰砰”,枪声在林间骤然响起,打破了山谷的宁静。
一头母猪应声倒地,它的身体在地上翻滚了几圈,四腿乱蹬,后臀的鲜血像不要钱似的直往外喷,很快便染红了身下的土地。另一头母猪吓得尖叫一声,跑得更快了。
而那头野猪王,也被枪声惊动了。它的后腿上,猛地炸开了一朵血花,野猪王的身体顿时失去了平衡,呼隆隆地朝着山坡下滚去。滚到半路,它的身体被一棵粗壮的大树卡住,动弹不得。野猪王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嘴里发出愤怒的嘶吼声。
王延宗不会给它任何机会。他快步走上前,抬手又是一枪。“砰”的一声,子弹精准地命中了野猪王的脑门。野猪王的脑门上,瞬间炸开了一个小窟窿,鲜血和脑浆混合着流了出来。它的身体猛地一僵,随即松弛下来,四肢开始小幅度地痉孪,很快便彻底没了动静。
枪声在山谷之中回荡,那些正在享用猎物的狼群,听到枪声,顿时警觉起来。它们纷纷丢下到嘴的肉,抬起头,警剔地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当它们看到站在山坡上,手持步枪的王延宗时,绿油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忌惮和凶狠。
狼王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象是在下达命令。十几只野狼立刻聚集到一起,朝着王延宗慢慢逼近。它们的脚步放得很轻,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一步步地缩小着包围圈。
王延宗面不改色,快速掏出桥夹,一拉枪栓,弹膛里的子弹“叮”的一声弹落,桥夹插进弹仓拇指一按,六颗子弹落入弹仓,他动作飞快的拔出还剩四颗子弹的桥夹顺手收回空间,一推枪栓,“咔嚓”一声子弹上膛。
他端着枪,先下手为强,“砰砰”几枪,四只野狼要害处鲜血飙射,倒地挣命。
接连损失了四个同伴,狼群彻底被震慑住了。它们看着王延宗手中散发着威胁的硝烟和铁腥气的棍子,眼神里充满了恐惧。狼王发出一声不甘的嘶吼,发出逃命的信号,转身就往树林里钻。
王延宗一口气打光弹仓里的子弹,又留下了四只,狼王也没逃掉。
他长长的松了口气,狼这东西最是记仇,今天要是被狼王跑了,以后的林场麻烦大了,王延宗可以走,林场可跑不了,狼王非得召集狼群去林场报复不可。
把野猪王和母野猪收进空间,下到谷底把死于狼口的野猪和八只狼收起来,有两头花愣棒子快被撕扯成碎片了,就留在原地给山中的野兽吧。
做完这一切,他立刻转身,沿着来时刻下的记号,原路返回。这里血腥气太重,混合着野猪被掏出内脏的腥臭,熏得人想吐。
走了大约两个小时,距离林场还有七八里地的时候,王延宗停下了脚步。他看了一眼空间里的猎物,野猪王和母猪的体型都太大了,就算是他,也很难扛着走回去。他沉吟片刻,随即取出砍刀,选了一棵粗壮的落叶松,开始砍伐起来。
没过多久,一棵大树便轰然倒地,他又用砍刀将树干砍成几段,做成了一个简易的爬犁。
随后,他将空间中的猎物挨个取出开膛破肚,肠子挂在树枝上,然后把母野猪和两只野狼取出来装上了爬犁。
爬犁上的猎物不重,在土地上拉爬犁就很费劲,王延宗走的额头上布满了汗水,手臂上的青筋都暴起来了。
不知走了多久,王延宗终于看到了林场的轮廓。他在距离林场最近的一个山头上停下脚步,把大炮卵子、两头隔年沉和狼王放在爬犁上,按照之前和徐卫国的约定,他端起步枪,朝着天空连开三枪。“砰砰砰”,枪声清脆响亮,在山谷之中回荡。
没过多久,一辆拖拉机突突突地冒着黑烟,朝着他的方向驶来,驾驶员看到王延宗和爬犁上的猎物,眼睛顿时瞪得溜圆。他连忙跳下拖拉机,快步跑到王延宗身边,看着那头硕大的野猪王惊呼不已。
来回搬运猎物也费劲,好在距离不远,用拖拉机把爬犁拖回林场,徐卫国早得了消息,听到拖拉机的声音就迎了出来,毕竟这些肉食有他林场一部分。
看到爬犁上的野猪,徐卫国变了脸色,除了两头大猪,其他的猪身上的致命伤全是野兽撕咬留下的,一看就是群狼狩猎捡了漏,他紧张的问:“你遇到狼群了,狼王呢?有没有留下来?”
王延宗指指那只最大的狼尸,“放心,狼王在那儿呢,没了狼王,这群狼估计得退回深山,不会在这片晃悠了。”
几个食堂的师傅和帮工早就准备好了,几口大锅烧好了热水,一群人忙忙活活的开始收拾猎物。
王延宗亲自动手收拾野猪王,这种活了多年的大炮卵子身上有块地方味道最是独特,他打大炮卵子就是为了那块肉。
刮完毛,又把最外层表皮刮干净,傻大黑粗的大炮卵子就白白胖胖的了。
大卸八块之后,王延宗把野猪心肺区的猪皮剥下来,下面就是雄性野猪身上口味最独特的一块肉了,整个肩膀和心肺区都在它的保护范围,这块肩盾足有四公分厚,看起来象致密的白色塑料。
这东西学名肩盾,是雄性野猪独有的第二性征,通常在三岁的时候开始生长,随着年龄的增加不断变大变厚,由皮下的结缔组织和脂肪构成,烹饪出来牙齿咬下去艮啾啾的,吃一口嘎嘎香。
一般人不知道,就说野猪的被甲就是蹭满身的松树油脂,在地上打滚沾了砂土,日复一日的越来越厚,就象披上了铠甲,子弹都打不穿,全是以讹传讹,普通的一个蹭痒痒标记领地的行为被神秘化了。
这层肩盾就是雄性野猪保护心肺区的被甲,普通的猎枪子弹都打不穿,也是王延宗的飞刀没射进去的原因,徒手投掷的飞刀再强也比不上猎枪子弹。
好吧,写两章东北狩猎就是想揭穿营销号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