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被人簇拥着推到村中心那块空地上,被人拿刀架着,田苍都还没缓过神来。
他觉得自己象在做梦,一个无比荒谬,毫无真实感的梦。
“为什么?”他下意识问。
“什么为什么?”回答他的自然是王金宝,多年前他的好兄弟。
“为什么————”田苍猪猡似地被人按在地上,只能艰难侧过头,去看王金宝的脸,“为什么你要这么做?”
站在旁边的王金宝闻言愣了愣,觉得他实在好笑。
大概是看在多年的情分————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上,他决定让田苍死也好歹死得明白点,别到了地下还是个糊涂鬼。
“还记得当年咱们把仁义堂建起来之前,咱们俩被那家饭店扫地出门那天,咱们俩干嘛去了吗?”
“咱们俩去吃了顿饭,花完了身上最后那点钱。”
男人原地蹲下来,带着点自嘲,姿势果真和十一年前他们被饭店老板赶出来时相差无几,那时候他就这么蹲在路边。
于是梦回十一年前。
王金宝抽着从地上捡来的,客人没吸完的烟屁股,田苍不抽烟,就呆呆坐在他旁边,倒是安静,眉眼也年轻,看着倒象个乖巧又听话的好学生。
他们旁边就是个十字路口,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少有人会此停留。大概街上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往哪儿走,该往前走的往前走,该往左右拐的往左右拐————只有他们俩一蹲一坐,象两座石狮子或者失意的野狗,不知道该往哪儿去,也不知道未来落在何处,更不知道今晚该去哪几握过越来越冷的夜晚。
坐了会儿王金宝发狠,丢下烟屁股拿脚碾灭,说不行!就这么干坐着有啥用,小苍你手里还有钱不,哥手里还有点,咱们凑一凑,整顿饭吃!
两个人翻遍全身口袋,勉强凑出点钱,转头去了另一家饭店。
他们点了最经济实惠的两道菜,又要了瓶最便宜的白酒。酒菜还没上来王金宝神秘兮兮地说我知道小苍你饭量大!这家饭店米饭可以不限量添!保证你能吃饱!
田苍说听阿宝你这话,好象这就是咱们最后的午餐!吃完了咱们就可以上路当饱死鬼了————
王金宝哈哈大笑,说人生何处不青山!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啊,不就是被个破饭店撑走了么?就算那二缺老板不撑人,爷也不打算在那儿继续留了!
谈笑间饭菜上来,酒也斟满。
结果到最后田苍也没顾得上吃饭,他光陪着王金宝喝酒了。两个人身上的钱全都用来买酒,王金宝喝得酩酊大醉,田苍是混血种,小半斤酒下肚脸也不红。
大概有时候他也会忍不住想,我要是能喝醉就好了。
王金宝的确是喝醉了,喝醉之后他就开始说些不切实际的醉话————他说大家都是人,凭什么就非得是咱们受欺负?我不要再受欺负了,小苍,我也想成大老板,我也想有朝一日能混出头,我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我要成为人上人!我不要再被别人欺负!
那时他穷困潦倒,一身穿到磨破了的地摊货,浑身上下的钱加起来吃完这顿没下顿,酒鬼亲爹在家里对他非打即骂所以他才一个人跑出来,喜欢的女孩嫌他穷酸跟别人跑了,老板三天两头找借口扣他工钱,被老板赶出门连铺盖卷都不用带。
一颗大好头颅,双腿双脚附带全身器官————他自己就是他的全部身家。
十一年后再见,王金宝依旧蹲着,可已经鸟枪换炮,身上原本的地摊货换成了三万块一件的骆马毛行政夹克,内胆都是可拆卸的貂绒材质,腕上的手表其貌不扬,却是普通人一辈子都不一定能赚到的价格。
他蹲在那儿俯视田苍,脸上再也没有了当年的愤怒窘迫和无奈,到现在他甚至有些怜悯——————怜悯田苍。
他们或许是无话不说的朋友,当年也曾敌血为盟,是义结金兰的好兄弟,可说来讽刺,他了解田苍田苍却不一定了解他。
“因为我不想再受人欺负,”王金宝无比平静,“因为我想成为人上人————
,他顿了顿,重新露出笑容:“现在,田苍,我做到了。”
田苍愣住。
他努力仰着头,呆呆地看着王金宝。
这一刻他忽然觉得王金宝前所未有的陌生。
原来如此么?他默默想,所以从一开始王金宝的目标就是成为人上人成为大老板,其他东西都不过是能为了这目标而牺牲点的“代价”,连他这个曾经的兄弟也是。
于是多年后他终于成了位成功的商人,现在他是县城首富,将来他不仅仅会是县城首富,他还有发展潜力和空间,他还可能成为全市首富————
他果真成为了梦寐以求的人上人。
“以前我确实嫉妒过你,”王金宝又说,“你是混血种,还是天生的高阶混血种,觉醒的还是青铜御座这种高阶言灵————你比我有天赋得多,你还能打,仁义堂里那些人都更愿意叫你老大,就算仁义堂是我一手创建起来的,一直是我在干脏活累活,可他们都只把我当狗头军师。”
“你是混血种啊,田苍,你明明可以做领头的狮子。你在糟践你的天赋你知道么?如果我是你,我无法想象我现在能取得怎样的成就,可你却要象现在这样随波逐流,做一条任人宰割的野狗,为什么?”
就象田苍质问他一样,他质问田苍。
而这问题便是答案本身。
他回答了田苍的问题,田苍却没办法回答他的问题。
“曾经我恨这世道太不公平。”王金宝说着慢慢站起来,不再去看田苍了。
他从口袋里取出只精致的小盒子,打开盒盖,取出里面装满淡红色液体的安瓶,掰断瓶颈,仰头倒进嘴里。
“为什么你这种随波逐流得过且过的人能轻易得到我梦寐以求的天赋和才能,明明我才是更努力更拼命的那个,为了成为人上人我削尖了脑袋不知道付出了多少代价————可现在我不恨了。”
“田苍,你还活在十一年前,”他淡淡地重复了一遍曾在饭店说过的话,“可我已经站在十一年后了。”
说完,正午阳光下,中年男人熄灭的黄金瞳复又亮起,体内冷却的龙血再度沸腾。
他把那支安瓿瓶随手丢在地上,用脚踩碎,就象当年他碾灭了那支不知从哪几捡来的烟屁股,从路边起身,花完了身上的钱吃完最后一顿饭当然就要去做些男人该做的大事。
不知为何,田苍看着他忽然想到他在监狱里看到的电视剧。
是去年刚上映的,叫《神话》,讲的是主角易小川在机缘巧合之下穿越到了两千两百多年前秦朝的故事。
但让田苍印象最深的却并不是主人公易小川,而是那个叫高要的男配角。
“你了不起,你清高!你把我带到这来,有没有想过把我带回去啊?”
“我就是要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地追到最高!我要做赵高!”
现在田苍被人按在地上,旁边是安瓿瓶被鞋底碾碎的窸窣声音,仿佛电视剧里的景象在现实上演,他想他大概是易小川,而王金宝是高要————虽然他远没有易小川那么意气风发王金宝也远没有高要那么凄惨。
说来易小川本身就是个很懦弱的人,他眼中似乎只有既定的历史和爱人,大概历史就是大潮,而他只会在大潮中随波逐流,可高要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
他遭人侮辱,受人欺负,后来更是被阉割成了太监,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他遭受了不知多少苦难————他当然要成为人上人,他不要再受人欺负被人看不起了。
他要做赵高,那个指鹿为马,一人之下万千之上的大太监。
田苍这才想起,即便是在他们最落魄最穷苦的十一年前,王金宝带他起身穿过十字路口时也从未尤豫过哪怕一分一秒,大概从一开始,王金宝就知道该往哪儿走。
“动手吧。”他命令。
于是被他控制的青壮们扼住了田苍的手腕,用一口牛耳尖刀,杀猪一般,他们要给田苍放血,好引来那头隐匿在深山之中的巨龙。
“竖着切!”王金宝冷冷地说,“横切手腕可能不久后就会凝血,对准动脉竖切!能流更久的血!”
于是有血流了出来。
可这时忽然有一声爆喝,是个清脆好听的女声:“小路,动手!”
人群中一双威严古奥的黄金瞳睁开了,是路明非,这个平常怂了吧唧的衰仔此刻悍然发起狠来,趁所有人看向他,被他那对黄金瞳和s级的血统震慑时火力全开,全力驱动他那第三个如今仍未被命名的言灵。
“都给我醒醒!”他扯着嗓子大喊。
村民们大概率都是被王金宝催眠了,既然是催眠,那就试试究竟是谁的催眠更管用!
果然,村民们的行动迟缓下来,神情不一,或挣扎或眷恋或愤怒————田苍被他们放开,姜枝一边向王金宝开枪一边冲田苍喊:“动手!田苍!用青铜御座!”
田苍下意识就要动手————可这时头顶忽地传来呼啸的风声,紧接着凛冽的龙威随着愤怒的龙吟一同降下。
龙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