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妹妹一起吃过午饭,郑辛雅就打算回家。 走之前,她到镇上的市场里买点东西。 当天是圩日,镇上的集市十分热闹。 以菜市场为中心,周边的路都摆满各种商品货物,应有尽有。 赶集的村民很多,停停走走,热热闹闹,采购所需的物品。 自从重生后,郑辛雅就很喜欢逛圩日,因为有很多新鲜的土货和罕见的山货可以购买。 而这些东西,二十年后就很少在市场上见到。 正逛得起劲,郑辛雅发现有不少人往卖肉的地方聚集,隐隐约约还听见叫喊声和呵斥声。 禁不住好奇,她随着人流也凑了过去。 从人们的交谈中得知,有个年轻人想偷猪肉,被摊主当场抓住。 里三层外三层,一个肉摊被围得水泄不通,挤进去十分困难。 郑辛雅正想离开,却听见一阵沉闷的打斗声和凄厉的叫骂声。 咦,这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耳熟? 难道是那个倒霉催的邻居韦宝坤? 韦宝坤比郑辛雅小一岁,人很聪明机灵,但不喜欢读书。 加上父母双亡,哥嫂不管,家里穷得叮当响,所以小学毕业他就不读了。 韦宝坤不想出去打工,也不愿意做农活,平时就干点“偷鸡摸狗”的事情来赚点零花钱。 后来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当场抓住。 愤怒的摊主们把他绑起来打个半死。 也就是在那一次,韦宝坤被废掉一只手,他的“偷盗”生涯就此结束。 他不会就在今天被人废掉作案“工具”吧? 郑辛雅不敢继续往下想,赶紧挤入人群。 果然是韦宝坤! 此时他脸朝下,整个身子趴在地上,双手被反绑在身后。 身上的衣服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泥脚印。 一个身材壮硕、肥头大耳、满脸横肉的男人蹲在韦宝坤面前,指着他的鼻子骂骂咧咧。 “小贼,今天被我抓到了吧,看你还怎么狡辩。” 韦宝坤脸朝地,扑哧扑哧地喘气,地上飞起的灰尘扑到他脸上。 灰扑扑的瘦脸也是青一块紫一块。 他半眯着眼睛,吐了口唾沫。 “金老大,今天算我倒霉,狡辩个卵,要打要杀尽管来。” 男人用杀猪刀拍了拍韦宝坤的脸,龇牙笑道:“看不出来,挺有骨气哈,跟你这种人渣的身份不配啊!” 男人抬头看了一眼旁边另外一个摊主。 “老二,这老鼠崽子偷我们好几回了,今天咱们就为民除害,把他的手打断,让他长长记性!” “好!” 那个老二转身便拿出一根胳膊大小的木棍,高高抡起来。 “老大,你把他的手臂提起来,我给他一棍,绝对比敲晕大猪容易。” 金老大笑嘻嘻地站在韦宝坤身侧,将那双被绑在一起的手往上一提一拉。 韦宝坤痛得“哇哇”大叫。 “金老大、金老二,我错了,再也不敢了,饶我这一回,啊!” 韦宝坤没有之前的“硬气”,苦苦哀求金老大和金老二。 金老大和金老二哈哈哈大笑起来,对韦宝坤又是一阵冷嘲热讽,外加一顿拳脚。 不过等他们笑够了,打够了,再次扬起那根大木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