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邓阳家请的做饭阿姨,已经算是手艺很好的级别了。 本来他们是想请这位阿姨当住家保姆的,这样早餐和晚餐都可以让她做。 没想到这个阿姨质朴一笑,竟然拒绝了他。 “不行咧,俺有好几个雇主,都喊我住家,俺忙不过来哩。” 邓阳才知道,原来这阿姨在这个小区很受欢迎,每天她在邓阳家里做完午饭,就去楼上给另一家雇主做。 晚上又去同小区的另一栋楼做晚饭。 每天跑几趟,说不定一个月收入比邓阳夫妻俩还高。 然而,这个阿姨的手艺,和眼前做出这份黄焖鸡米饭的摊主相比,竟然完全不够看。 好比是小学生与博士后的区别。 六年级,不能再多了。 至于邓阳和他老婆的厨艺,就是幼儿园大班的级别。 主打一个能吃,且吃不死,不能要求更多了。 可想而知,这么一顿黄焖鸡米饭,对邓阳来说是怎样的降维打击。 给他吃得心神震荡,道心崩塌。 他不由得开始反思,原来路边摊这么好吃,那他坚持了多年的健康生活,岂不是白活了? 到头来,他这个所谓的小康阶级,竟是没有享受过一天的口福?而他的老婆孩子,也一直在跟着他吃苦? 邓阳含着热泪,刨完了最后一口饭,连每一粒米都刮得干干净净。 末了发现餐盘上残余着一些汤汁,他做不到甩开舌头舔,只能用勺子一下一下地刮着餐盘,刮一下,抿一下。 要是有个馒头在手里就好了,他能把汤汁蘸得干干净净。 不是他买不起又一份黄焖鸡米饭,而是他下意识觉得,这么好吃的宝贝,浪费是是要遭天谴的。 邓阳吃得意犹未尽,决定再打包一份黄焖鸡回家吃。 可就在他起身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与黄焖鸡米饭截然不同的香味。 那香味偏咸一些,又带着一股淡淡的米饭焦香,是从一旁的小砂锅里面传出来的。 香味勾得他舌头瞬间就打了个弯。 “老板,这个是什么啊?算了不管是什么,卖给我尝尝……” 话音刚落,小吃车忽然冒出一个脑袋,大声抗议: “这份是我的!你想吃待会儿再给你煮!” 萧岚顿时无语了,怎么换了个人,结果比李阿四还犯二? 他一把将探出来的脑袋摁下去: “胡莱!跟顾客抢吃的,你出息!” 这货在群里舌战群儒,终于说服了大家,以后他们仨轮流跟任务。 顺序就按照李阿四、胡莱、吕洞宾这样轮。 没想到胡莱这货是真胡来,才刚到没几分钟,就跟顾客抢饭吃。 萧岚连忙对顾客道歉: “不好意思,新招的伙计,有点护食。” “你别管他,这是煲仔饭,做一份10分钟就好。顾客优先,这份先给你,让他等一等不打紧。” 邓阳听说只要10分钟就能做一份新的,连忙摆摆手表示大度。 “没事,让伙计先吃吧,我刚吃完一顿饭,不饿。” “而且你们自己员工也吃自家做的东西,说明卫生有保障,我也吃得放心。” 看到顾客这么好说话,胡莱立即饿死鬼投胎似的,眼巴巴地看着萧岚,还可怜兮兮地拽着他的裤脚。 “岚哥,你看顾客都说他不急……” “他不急我急,我是急急大王,我特意没吃早餐,就是为了等你这一顿,再等一秒钟就要饿死了……” 黄焖鸡昨天萧岚已经做给大家吃过了,今天胡莱就是奔着解锁新美食来的。 萧岚拿他没办法,主要是没有多余的手去扯住裤腰。 “行行行,你就吃吧你就。赶紧把食材分装好,分好再去吃。” “好嘞!” 胡莱一下子像长出了八只手似的,将所有煲仔饭的食材都从泡沫箱里取出来,单独分装。 邓阳之所以愿意再多等一会儿,除了他刚吃过饭以外,还存了一点小私心。 他想看着摊主从头到尾,重新制作一份煲仔饭给他。 不仅是为了确认食材的安全,也是想要偷点师,回去以后让做饭阿姨照他的方法给他做。 就刚才他闻到的香味来说,这份煲仔饭,绝对也会很好吃。 只是,当胡莱揭开煲仔饭的盖子,真的当着他的面吃起来的时候,邓阳从容的脸色,还是变了。 好香啊! 这竟是豉汁排骨饭! 原来刚才闻到的香味,仅仅不到煲仔饭的十分之一。 盖子一开,那股独特的极其具有鲜明风格的气味,顿时将他的大脑和胃通通格式化。 他不仅忘记了之前黄焖鸡的味道,他还觉得自己的胃又变空了。 好像之前吃黄焖鸡的记忆,全是臆想,其实他什么都没吃,所以才会这么饿。 而胡莱压根不管邓阳馋到两眼发绿的目光,兀自埋头苦吃。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胡莱也很馋,越吃越馋。 很奇怪,明明煲仔饭都已经吃进他嘴里了,他胃里的馋虫还是一直在闹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