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见义勇为保险,为救助人提供保障”、“简化监控调取流程,让证据更容易获取”、“加大对讹诈者的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压力”……
这些建议,都被纳入了法规草案的制定中。
两个月后,《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正式起草完成。
草案中专门增设了“见义勇为保障”章节,明确规定:“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见义勇为者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名誉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草案还规定:“全市公共场所三年内实现监控全覆盖,建立‘见义勇为快速取证通道’,公安机关接到相关报警后,应当在两小时内调取监控证据。”
此外,草案还进一步完善了原来的“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和奖励。
条例草案提交管理中心审议那天,闻哲特意去了会场。会议室里座无虚席,除了管理中心代表,还有很多人民代表和媒体记者。
当审议到“恶意讹诈处罚条款”时,一位老代表站起身,激动地说:
“我活了七十岁,从没见过哪个城市为了‘扶人’专门立法。但我支持这个条例!因为它护的是善心,守的是底线。如果连扶危济困都要犹豫,那我们的社会就太冷漠了!”
他的话,赢得了全场雷鸣般的掌声。
条例草案提交管理中心审议那天,争议依然存在。
一位代表站起身,说:
“我支持保护好人,但罚款两千、记入黑名单是不是太重了?毕竟是老人,万一有特殊情况呢?”
陈主任当场回应,拿出调研数据:
“过去三年,我市三十五起扶老纠纷因证据不足私了,平均每人赔付23万,最高的赔了8万。对讹诈者的‘轻饶’,就是对好人的‘重罚’!我们立法不是为了惩罚谁,是为了给善良留一条路。如果连法律都对讹诈行为纵容,那谁还敢当好人?”
话音刚落,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周大勇也被邀请作为市民代表参加了审议。当他听到条例草案的内容时,眼眶红了。他想起自己被刘建军堵在楼下的日子,想起自己不敢扶老人的瞬间,想起那些为他发声的网友和记者。
“有了这部法规,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因为扶老人而寒心了。”
周大勇的声音哽咽,却充满了力量。
审议结束后,闻哲走出办公楼。雪已经停了,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照在地上的积雪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门口的宣传栏里,新贴了“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海报,周大勇的照片就贴在最显眼的位置,照片上的他,穿着军绿色的棉袄,胸前的“优秀士兵”奖章闪闪发光。
海报上还有一行字:“善意不会被辜负,法律为你撑腰。”
回到办公室,梅江涛走过来,递给闻哲一杯热茶。
“市长,刘建军父子听说条例要通过,已经主动向周大勇道歉了,还退还了之前索要的医药费。”
闻哲接过热茶,抿了一口。他知道,一部法规不能彻底解决所有问题,但它至少能给人们一颗定心丸,让善意不再被辜负,让道德不再被践踏。
他转头对梅江涛说:
“你拟一个通知,条例实施后,全市开展‘善意守护’行动,把宣传做到社区、学校,让所有人都知道,在长宁,善良不会被辜负,法律永远为好人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