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的男主角是他自己,而女主角则是那个名叫“艾玛”的漂亮女孩儿。
艾玛有一头柔顺的金色长髮。
在肖恩眼里,那金色可不是普通的金色,而是某种带著奇特暖意的金色,仿佛她的每一缕髮丝都能折射盛夏的阳光,照进肖恩毫无防备的心田
她的面庞精致得像是从某个高级时尚杂誌的封面里走出来的模特,鼻樑高挺,轮廓分明,嘴唇饱满的恰到好处,仿佛隨时都会吐出一些让人心跳加速的话语。
艾玛的身材同样完美无缺,纤细的腰肢和修长的双腿让她即便穿著超市的制服也显得格外耀眼。她举手投足间都带著一种自然的优雅,就连拎著一袋土豆走过货架时,都像是在参加一场无声的时装秀,台下的观眾便是肖恩和货架上的那些青菜。
噢,最重要的是眼睛。
最令肖恩著迷的便是她的眼睛:那是一双湛蓝如晴空的明眸,乾净无暇,轻而易举地便让肖恩联想到了童话世界里的精灵,光是看著这双眼睛,就像是被拉进了一场看不到尽头的美好梦境
到这里,肖恩喜欢艾玛的原因就很好解释了:首先是因为她的美貌,这一点毋庸置疑,她是肖恩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儿——他喜欢她的笑容,那种带著一点俏皮的笑意总是会让他的心臟漏跳一拍。他喜欢她的声音,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某种魔法,能让他暂时忘记家庭的混乱和生活的艰难。
其次是因为她的性格,她对生活充满热情,她喜欢尝试新的东西,无论是新的事物还是新的音乐,亦或是新的经歷——也是因此,她总是对生活保持著一种积极的態度,这样的態度可以轻而易举地感染她周围的人。
当然也包括肖恩。
艾玛天生就很温柔,她对待每个人都很友善,无论是造访超市里的客人,还是她的同事,几乎没有人说她不好,了解她的人在提到她时都会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说她是个好女孩儿。
此外,她总是愿意倾听別人,愿意帮助別人。她的温柔不是那种刻意的討好,而是一种发自內心的善良,这种善良让肖恩认为她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真正美好的人。
於是,肖恩开始幻想。
幻想著他和艾玛的约会,幻想著和艾玛紧紧相拥,幻想著艾玛开口说“吻我”。
照这个形势想下去,估计用不了多久,肖恩就会在梦中和艾玛步入婚姻的殿堂,然后眨眼间,他们两个人的身边就要围满小孩子了
就在这时,一颗硬得跟石头一样的柠檬从空中划过,精准砸中肖恩的面门。
“哎呦——”
肖恩惨叫了一声,捂著鼻子蹲了下去。
这一声怪叫自然也惊动了货架对面的艾玛,她移开挡住她视线的罐头,关切地问道:“肖恩,你还好吗?发生了什么事?”
“別担心,小艾,”一个討人厌的声音抢在肖恩开口之前回答了艾玛的问题,“是这个混蛋又在做白日梦了,所以我给了他一点教训,他很好。”
肖恩抬起头,看到那个罪魁祸首就站在他面前。
这可不是肖恩给他取的外號,这个混球真叫这个名字。
“迪克”。
他爹赞恩便是这家超市的老板。
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
肖恩觉得这对父子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混蛋,但话又说回来,肖恩也很佩服赞恩,因为他在自己儿子还是一摊液体的时候就意识到他將来会成为一个绝世混蛋,所以给他取名叫“迪克”。
实在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我雇你不是为了让你靠在货架上发春的!”迪克叉著腰朝肖恩吼道,“快点滚去工作!你这个吉祥物应该待在外面发传单!”
“是你爸爸雇了我,混球。”肖恩回嘴道,“不是你。”
“你再顶一句嘴,我马上就去找我爸,然后你立刻就可以收拾东西滚蛋了,滚回你那杂乱不堪的狗窝去。”
——这个怂蛋!又把他爹搬出来了
肖恩在心里把迪克骂了几十遍,但是嘴上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他不能丟掉这份工作,这是他唯一还算稳定的收入来源。
见肖恩不吭声了,迪克露出一脸得意:“是啊,管住嘴,贫民小鬼,乖乖工作,这才是你该做的,別整天做些不切实际的梦。”
说完,趾高气昂的迪克拍了拍肖恩的肩膀,拋下他走到货架对面的过道里,笑著向艾玛搭訕道:“嘿,小艾,你今天晚上有什么安排吗?”
艾玛面无表情地回了句:“迪克,我们没那么熟。”
“或许我们晚上可以出去吃顿便饭,我请客,坐我的车,我相信我们很快就能熟络起来的。我知道这附近有家义大利餐馆,你肯定会喜欢的”
“我对此不感兴趣,迪克。”
“別这样,小艾,你每次都这么不给面子哪儿行啊?”
“別叫我『小艾』,我是艾玛。”
“噢,放轻鬆,『小艾』,你是个好女孩儿,值得更好的生活。”
迪克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向艾玛紧致的屁股。
——干你妈的!
肖恩立刻捡起地上硬的跟石头一样的柠檬,准备朝迪克的脸上砸过去。
结果就在那一瞬间,艾玛已经抡圆了拳头朝迪克招呼了过去。
只听见“砰”的一声闷响,这一拳狠狠地揍在了迪克的脸上。
迪克哀嚎著跌倒在地,捂著红肿的眼眶哇哇大叫。
“——別他妈再来烦我了!混帐东西!我对你这个人渣一点兴趣都没有!”
说完,艾玛又往迪克的屁股上补了一脚,隨后头也不回地走进员工休息室。
而肖恩,只能一脸呆滯地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
他发誓,在这一幕过后,自己不是更喜欢她了,而是已经彻彻底底、彻头彻尾地爱上了这个女孩儿。
他决定下班前就向她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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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帮人已经在威尔明顿站稳了脚跟,正在一步步侵蚀周边地带,这里的“周边地带”当然也包括罗曼所在的圣佩德罗,搞不好用不了多久,这帮外来黑鬼就能在当地黑鬼的帮助下占领圣佩德罗的街头巷尾了。
这一改变毫无疑问將会给罗曼这样的白人街头小子毁灭性的打击。
这当然不是罗曼乐见的结果。
——那要怎么办才能扭转这一局面呢? 坐在蹺蹺板这头的罗曼给自己点了支麻烟,希望这支烟能帮他想明白这个问题。
由於罗曼一直在这一头坐著,蹺蹺板的另一头高高翘在天上,这使得有好几个想要玩儿蹺蹺板的小孩子在过来转了一圈儿后都悻悻地转身离开。
当然,罗曼並不在乎,在他看来,他只是找了一个能坐的地方。
毕竟从来没有人说过蹺蹺板不能坐吧?
——蹺蹺板就是用来坐的。
也只有另一方坐下来,这一头才会翘起来。
所以那些孩子们够不著蹺蹺板是他们活该。
他们就只配玩儿玩儿滑梯,堆堆沙堡什么的。
罗曼一边像根烟囱似的冒著烟,一边考虑著该如何在被黑人赶出街区之前先把他们赶出去。
在他看来,最好的解决办法莫过於“主动出击”。
——没有一个黑鬼愿意生活在白人社区,正如没有一个白人愿意生活在黑鬼社区。
只要让这帮黑皮肤的杂种知道圣佩德罗不欢迎黑人,他们应该就能“知难而退”了。
罗曼认为这些“瘸帮”成员之所以会从长滩“大老远”的赶来海港区,就是因为他们在长滩快混不下去了,被別的帮派给挤了出来,不得不找別的地方落脚。
要知道他们在海港区可不存在什么“根基”,毕竟生活在这里的人还是以白人和拉丁裔为主,黑人只占一小部分,这就意味著假如他们因为各种原因发生了“减员”,可找不到那么多现成的小黑鬼填补空缺。
所以罗曼觉得除非他们是彻头彻尾的傻蛋,否则他们应该不会顶著巨大风险和当地的帮派开战。
想到这儿,一支麻烟也抽完了。
罗曼隨手將菸头丟进蹺蹺板中心的金属管里,然后站起身来。
见罗曼起身,聚集在街心公园移动食品车附近的几个和罗曼年纪相仿的小混混也站起身来,想看看“老大”打算干啥。
罗曼径直走到冰激凌车前,和在食品车里工作的两个漂亮女孩儿打了声招呼。
“我要离开一会儿。”
他说。
“很快回来。”
说完,他踮起脚尖,和其中一个从车厢里探出脑袋的长髮女孩儿深情地接了一吻。
然后便招呼了几个“兄弟”办正事儿去了。
所谓的“正事儿”,自然是指“捍卫自己的街区免受黑鬼的污染”,为此,他们不能总是聚集在一个地方混吃等死,他们得时不时地出去“巡街”,看看有没有狗杂种趁他们不注意站在他们的街角上“卖货”。
如果有,要么揍他们一顿后让他们出钱赔罪,要么揍他们一顿后把他们彻底赶走,反正那些狗杂种肯定免不了一顿打。
巡街的方式多种多样。
有的时候是步行,有的时候会骑单车,也有的时候会滑滑板,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开车——哪怕他们这个团体里没有一个人持有驾照。
但这毕竟是美利坚的街头,没有驾照並不意味著不能开车,就好比那些在街头“站街卖货”的毒贩,他们肯定也没有收到市政府下发的营业许可证
一般来说,他们巡街的方式取决於他们这些天都偷到了什么。
偷到了单车就骑单车,偷到了滑板就滑滑板,偷到了汽车就开车——像他们这样低级別的街头团体,想要生存下去就得做到物尽其用。
这一次巡街,他们是滑滑板。
从奥利弗街一路往南,一直到商业区第四街都是他们的“地盘”。
这一路上,几乎所有巷子的墙都被画上了涂鸦,有些涂鸦是“街头艺术家”搞出来的,有些则是罗曼这帮街头小子搞出来的,前者是为了创造艺术,后者则是在创造艺术的同时標记地盘儿,就和小狗撒尿差不多。
在洛杉磯別的地方,一些街头帮派还会通过往树杈上绑鞋子的方式来標记地盘——和这种另类的方式相比,涂鸦算是最省事儿,同时也是最古典的办法了。
当然,罗曼领导的小团队没办法和正宗的街头帮派相媲美,充其量就是一群在为白人帮派“打杂”的小混混,出了街区,他们就什么都不是了,因为没有人会为他们撑腰,但是在街区內可不一样,他是得到了“上级”的许可,经营著一小片区域,至少在这个区域之內,他就是那个话事人。
做话事人虽然赚的多,花的也多。
——首先,他得给“上面”分成,上面总不会平白无故的把一个区域交给他管著。
——其次,他得给“手下”工资,否则谁会乖乖给他卖命?
——再次,他得去做“投资”,就比如说公园的那辆二手小吃车,还有他们卖的东西,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都是靠偷、靠抢甚至靠买的。
——最后,他还有两个女孩儿需要照顾,人家跟了他,他总不能亏待人家吧?
反正这么一来二去,罗曼这个小头头也挣不到多少油水,甚至很多时候都是“瞎忙活”。
但至少这也算是一份工作。
虽然不正经。
不过罗曼觉得他只需要再熬上几年,说不定就能分到更大的地盘,赚更多的钱。
——怎么赚钱不是赚呢?
从某种意义上讲,当个街头混混和在超市里打工差不多,都得一步步往上爬,用时间去熬资歷
就在罗曼带著三个跟班滑到第四街和南太平洋大道的交叉口时,其中一个眼尖的小子发现街角处的教堂附近站著两个小黑,一个比一个裹得严实,生怕自己被这正午的阳光晒黑似的。
直觉告诉罗曼,这两个小逼崽子肯定有问题。
於是他立刻滑著滑板冲了过去。
那俩人一见到有人朝他们跑过来了,拔腿就跑,一头扎进附近的小巷。
“——你们俩去那头儿堵他们!”罗曼一边追,一边发號施令道。
他们这帮街头小子对这片区域的熟悉程度已经到了闭著眼都能知道自己在哪儿,所以那个抄小道的跟班儿很快就將一胖一瘦两个黑人堵在了巷子里。
走进了看,罗曼发现这两只黑鬼是明显的“癮君子”,试图“以贩养吸”,而他们在发现自己被几个踩著滑板的小混混堵在巷子中间时,不是先想著怎么逃跑,而是先开口求饶,尤其是那个脖子上有道伤疤的胖黑鬼都快哭出来了:“——放我们一马吧,我们不会再这么干了!”
他们也知道自己站在別人的地盘上卖货不对。
罗曼就当没听见,摸出隨身携带的甩棍,“刷”地一声把甩棍往外一甩:“在我们的街上卖货,活的不耐烦了?”
说完,便招呼著小跟班们一拥而上。
两个成年人完全招架不住四个青年混混的攻击,被打的屁滚尿流,最后把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都“上供”给了罗曼,这才逃过一劫,被赶出了巷子。
罗曼掂了掂这次“巡街”收缴到的“货”,咧嘴一笑,嘟囔了一句“丰收日”后带著跟班们踩著滑板走了。
——他们得赶在太阳落山前把这些货脱手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