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20章(1 / 1)

这院子里虽说有程建军这样爱耍心眼的,也有郭大爷那样死要面子爱攀比的倔老头,更少不了东家长西家短的閒话但日子总得往好处过不是?

总不能像轧钢厂那个四合院似的,活成个&“禽兽满院&“吧!

后来又有几家相熟的邻居拿著坏物件来找他修。

韩春明都没推辞,忙活了大半天才全部修好。

回到家时,桌上已经堆满了谢礼:水果、花生、糖果、咸菜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韩母边收拾边念叨,又是高兴又是发愁。

韩春明太了解母亲的心思了。

韩母乐呵呵地按著儿子坐下,特意倒了杯温水递过去。

原先听说儿子要干修理这行,她还觉得不靠谱。

这年头谁家有车?

可没想到儿子啥都会修。

这可是实打实的吃饭本事!

有了这门手艺,就算没单位要,也能自己找活干。

这辈子起码饿不著了!

这年头,当妈的不图儿子大富大贵,就盼著他 安安过好日子。

韩春明喝了水,冲完凉就回屋歇著了。

可能是修东西太费神,一觉竟睡到了傍晚。

醒来突然想起,今天正是关老爷子说的鬼市开市的日子。

一周才一次,可不能错过!

他赶忙收拾利索,跟母亲打了招呼就往鬼市赶去。

要说这四九城的古玩鬼市,可是有年头了。

打清朝那会儿就兴起来了,到清末年间最是红火。

那时候局势动盪,不少王公贵族家的败家子偷偷把祖传的古董珍宝拿出去变卖。

那些梁上君子也趁著夜色销赃。

鼎盛时期,老北京城里有十多个这样的 。

解放后渐渐萧条,最后完全消失了。

直到这几年才重新冒头。

规模远不如从前,如今整个北京城只剩一处。

位置还挺偏僻。

韩春明不慌不忙走了一个多钟头才到。

这地方在城郊,是两个公社的交界处。

早年间这里兴起过集市。

因为周围长满大柳树,人们都叫它大柳树市场。

后来集市黄了,地方就荒废了。

前几年有些倒腾旧货的,看中这儿僻静没人管,就在这儿做买卖。

慢慢人越聚越多。

现在大柳树这处开市时间提前不少。

天刚擦黑就开张,半夜就收摊。

按著原主的记忆,韩春明来过几回。

头次是关老爷子带他来的。

后来几次都是自己摸来的。

昨天翻出来那些假古董,就是在这儿交的&“学费&“。

能捡著漏是能耐,打了眼只能怪自己没本事!

韩春明赶到时,鬼市早已开张。

柳树围成的空地上,手电光交错闪烁,人影幢幢,已聚集了不少人。

规模比记忆中更热闹。

韩春明从怀里掏出手电,按亮走了进去。

鬼市里没有照明,全凭自备光源。

他特意备了只手电筒。

借著光亮,四周情形渐渐清晰。

场內人群分作两拨:

一拨蹲坐著,多是摆摊的;

另一拨站著四下打量,都是来淘货的买主。

市集刚开始,买主们还在观望,都是站著粗略扫视。

相中了物件才会蹲下议价。

这是鬼市的规矩——不买別问,开口就得还价,价成了就得掏钱拿走。

与寻常集市不同,

这些摊主个个冷著脸,不吆喝不揽客。

可別以为他们老实,

虽不言语,眼珠子却滴溜溜转著打量人。

老练的摊主一眼就能看出买主的底细:职业、喜好、家底、眼力深浅。

韩春明一路走过,

分明感觉到无数目光在身上扫视。

几个摊主眼里闪著贪婪,

显然把他当成了待宰的肥羊——

全场就数他最年轻面生。 韩春明倒不在意,这般情形反而更便宜行事。

韩春明走过几个摊位,都没发现值得入手的东西。

有几件勉强算得上老物件,但年份太浅,不值得出手。

鬼市淘货如同沙里淘金,甚至比淘金更难。毕竟金子与沙子差別明显,而这里的物件真假难辨,即便是行家也常看走眼。

老一辈人说,鬼市里连卖孩子都有假——把女婴偽装成男婴卖。卖家让你查看时,婴儿襠部沾满粪便,只能隱约看见“小xx”,实则那是人工偽造的。等买回家洗乾净,才发现上当。

往前走了几步,韩春明被一个摊位前的人影吸引。那人背影邋遢如拾荒者,却透著一股独特气质。韩春明一眼认出是熟人。

那人察觉目光,眯眼回头——正是破烂侯。

破烂侯也认出了韩春明,这个曾从他手里“强夺”极品鸡血石的年轻人。原本他打算查清韩春明的底细,却因故耽搁。如今重逢,这些已不重要。

话里话外,分明是在说冤家路窄。

说罢便站起身来,摆出看热闹的架势。

韩春明自然明白他的用意。

这番话並非针对韩春明。

在破烂侯眼里,韩春明不过是个后生晚辈。

上次在全聚德的试探,才让他对这小子另眼相看。

此刻说这些话,既是提醒他鬼市的水深,也是想看看这小子能在这龙蛇混杂的地方淘出什么名堂。

望著眼前的破烂侯,韩春明不由得露出笑容。

原本今天只是单纯来捡漏的,可破烂侯这番话反倒激起了他的斗志。

既然对方这么说了,那就好好露一手,让他开开眼界。

想到这里,韩春明径直走到破烂侯刚才看过的摊位前。

见此情形,破烂侯立刻明白了韩春明的意图。

这小子是要当著他的面叫板,想从他看过的摊位上捡漏!

这举动,著实狂妄!

不过在破烂侯看来,狂妄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摊子上的东西他早就看遍了,全是些不入流的货色。

韩春明想在这儿淘到宝贝,简直是痴人说梦。

年轻人就是爱逞强!

破烂侯笑著摇了摇头,准备看场好戏。

他刚冒出这个念头,就瞧见韩春明眼睛突然发亮。

只见韩春明蹲下身,左手往前一探,从堆满杂物的地摊上摸出个青花瓷碟。

就这?

破烂侯嘴角刚要扬起讥讽的弧度。

这瓷碟充其量算是摊位上做旧功夫稍好的物件。

眼前这件虽然仿得七八分像,终究是贗品。

破烂侯正等著看韩春明出洋相。

谁知——

韩春明突然掀开那瓷碟。

紧接著——

竟从碟底抽出一只陶罐模样的物件。

碟下还藏著东西?

破烂侯猛然屏住呼吸!

该不会

待他定睛细看——

那物件早已被韩春明攥在掌心。

待看清韩春明手里的东西,破烂侯瞳孔剧烈收缩!

此时韩春明似有所觉,朝破烂侯露出个天真无邪的笑容。

这才低头端详起来。

要说韩春明手里这件——

称作陶罐並不贴切。

实则是形似陶罐的葫芦器。

准確名称该叫鸣虫葫芦。

这种用天然葫芦加工的虫具,原是王公贵族豢养蟋蟀的玩物。

鸣虫葫芦歷史源远流长。

清代是其鼎盛时期。

如今市面上流通的藏品,也多是这个时期的物件。

更早年代的葫芦器,仅见於古籍记载,尚无实物传世。

毕竟葫芦材质特殊,极难保存。

这物件样式古朴,表面黯淡无光,乍看 无奇。

韩春明初时也未在意,但细瞧之下,发觉那暗淡色泽原是积年尘垢所致。部位泛著草籽皮般的淡黄,葫芦身还隱约可见纸纹痕跡——这些特徵让他想起某种稀有的蟈蟈葫芦。

入手时温润的包浆更印证了他的猜测。不过韩春明仍谨慎地反覆查验:確无作偽痕跡,尘垢虽厚却可盘玩去除。最妙的是葫芦口原本的瑕疵处,被巧手雕成赤红蝙蝠,衬著几缕浮云。这般纹饰本该突兀,但匠人运刀如神,非但完美遮瑕,反添三分意趣。

凝视这处雕工,韩春明突然灵光乍现。一段鲜为人知的秘闻浮现脑海——既非原主记忆,也非前世经歷,想必是鑑定技能附带的珍闻。读罢这段信息,他心头暗震,面上却不露分毫。

另一厢,破烂侯假意翻找杂物,实则偷眼打量著葫芦。当瞥见那赤红蝙蝠时,他眼底闪过一丝异样,又迅速隱没在昏黄灯光里。这正是鬼市里心照不宣的规矩。

別人验货时,绝不可上前打扰。

只要东西在別人手上,即便你也相中了,哪怕对方出价更低,也不能爭抢。

必须等对方放下物件,才能轮到你过手。

破烂侯这般行事,既是不愿让摊主察觉坏了行规,更是不想让韩春明看出端倪。

破烂侯暗自期盼,只等韩春明鬆手便去接货。

可韩春明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反倒似有所觉,转头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

这一眼,令破烂侯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那是一种透骨寒心的绝望!

韩春明未再多看破烂侯。

搭手议价是鬼市的老规矩。

在这儿谈买卖,从不明著喊价——为的是防旁人知晓行情。

正经的议价法子,都得靠手语比划。笼里暗比手势,故而又称&“袖里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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