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毛冠鹿(1 / 1)

吃完面之后,再买一些瓜子什么的,再加一些水果。

一路吃吃喝喝,他们拉著小女儿的手在河边慢慢地走著吃,完事之后再去供销社买东西。

向星他先不去看衣服,让老婆和妹妹她们看,自己去看竹鼠需要的东西。

他暂时离开供销社,先去买了一些药品之后,再回来买电灯以及备用的电线等等。

木炭就不需要在这里买,从这里拉回去不方便,在镇上买就好了。

另外再买一些动物的骨粉,这个在镇上比较少见,镇上的养殖才刚刚起步,只有这边有一些人卖这种东西。

这种骨粉对於养殖还是蛮有用的,需要买一点来给竹鼠补充营养,剩下的就是买衣服了。

回来见到老婆试穿的一件米色高领毛衣,他眼睛一亮,感觉老婆穿这件特別温柔,很適合她穿穿,在家和教室都很合適,以后也不会让她和其他家人那么累了,可以选择更多的衣服,挺好的。

祝海燕也在大姑子、小姑子面前稍微转了一下,笑著问道:“仪花,好看吗?你们觉得好看吗?我觉得还可以,就是有点贵了。”

他此时向前走了几步,说道:“海燕,我感觉蛮好的啊,我看看,这个多少钱?”

后面他听说这件毛衣要三十块钱,这种用机器製作的毛衣要比手工织的好上不少,而且用料也完全不一样,更保暖。

普通的手工毛衣一穿风一吹就像漏风一样,这件机器织的毛衣还能拦下不少风,更加保暖。

外面再隨便穿一些外套,足够暖和了;若是再搭配一件棉衣,那便更好了。

往后的衣服一般穿三四件左右,这个年代不一样,以前穿得特別厚,却不怎么暖和。

向星说买这件,但是他看著老婆还有些犹豫,脚步慢慢的,她又不捨得地摸了摸这件毛衣。

她也想买,但更觉得十五块到二十块那件更好一点,因为如果单单买一件两件还好,家里人多的话,开销就不一样了。

他则劝道:“哈哈,海燕我感觉还好吧,大家都穿一件暖的,不然你买两件便宜的还不如直接买一件好毛衣。如果打理得好是可以穿很久的,后面卖了竹鼠,我们还要再买,又不是只穿这一件,对不对?”

向冬芹不懂这些,但她也觉得妈妈穿这件很好看,她左看右看都好看。

这件毛衣是高毛领的,能把妈妈的整个脖子都盖住,特別好,以后她也不会冷了,真好。

这样她都不用戴围巾了,如果想戴也只是稍微一掛就足够保暖,特好。

向冬芹也想要一件这样的,便拍了一下妈妈的大腿,笑问道:“阿妈,就买这个吧,我也觉得好看!小姑大姑,你觉得好看吗?”

向雪莲手里拿著另外一件衣服,回道:“好看啊,阿嫂当然好看!”

小姑子的话里有话,很好玩。

后面大妹妹也看了哥哥的眼色,陆月燕知道是想让嫂子买下这件,不单是嫂子,其他人也该买一件好的毛衣才对。

现在十分好的毛衣价格在二十块到三十块,更好一点的是掺了羊毛的毛衣,那暂时不在他们家的考虑范畴,等后续肯定会买的,目前暂时不合適他们。

此外,包括家人的毛衣都挑好了,有的款式便宜一点,像给中老年人的,二十五块左右就能买到;更新颖一点的顏色就略贵一点。

后面大妹妹和老婆的毛衣將近三十块钱,向星他的二十七块,妹妹和小女儿的最便宜,她们个子也小。

一开始她们本身想买黑色的,但他说妹妹可以选红色的,这个款式不错,价钱也不算特別高,有挺多顏色可选。

后面大妹妹和女儿选了红色,小妹妹选了藏青色,他选了黑色,父亲和母亲分別选了灰色和藏青色。

这种基础款定下来之后,这个冬天起码上半身不用愁了,这回单单买毛衣就花了一百八十二块钱,还是蛮贵的。

出发前父母也跟他们说过这事,让他们不用太担心,反正到月底的时候,第一批竹鼠和石斛马上又要卖了,钱是够的,让他们买好一点的衣服。

买了毛衣之后,再买一些棉裤、帽子、手套、棉衣,这些都挺贵的,只先买了父母、小女儿和小妹妹的,他们的比较好挑。

一共加起来花了三百七十块钱,他知道很快就有下一两批收入,但他们也不敢一次性花太多,主要是今年冬天还是有点冷的。

向星也不想让家人长冻疮,或者留下什么病根。

每到冬天,无论是父母还是小孩子的身体都更容易出现问题,主要还是身体不够保暖,而且乾的活太多了。

目前把保暖这件事解决了,那就舒服很多了。

当向星付钱的时候,老婆和妹妹们都不敢看,只有向冬芹呆呆地看著爸爸掏钱。

但她看爸爸的样子还挺轻鬆的,有点没看懂,这个钱有点多啊,为什么爸爸不心疼呢,奇怪?

刚付完衣服钱以及买竹鼠相关东西的钱之后,便出来准备回去了。

这次花的钱可能会让父母惊讶一下,但到月底的时候,可能会让他们更惊讶。

他们准备好,他开一辆单车,老婆开一辆,让妹妹们都坐在后座上。

但是刚出发没多久,老婆就没什么力气了,直到付钱那一刻她就没有力气,脚腿和脑子都有点吃力。

他索性让大妹妹来骑车,向冬芹在后面抱著他的腰就好。

小女儿见到妈妈有点吃力的样子,笑道:“欸,阿爸你看,阿妈还不如我,我都不怕,你(妈妈)一个大人还这么怕!”

祝海燕捏著她的小脸,笑道:“弄死你!!!!”

他们到家之后,这些衣服都试穿过了,包括父母的。

他们试穿之后也问了价格,大家会把价钱略微说低一点,让他们好接受一些

目前向星手里还有一百一十五块多一点,还可以。

这些衣服需要重新洗过,晾乾之后才能穿在身上,不然工厂刚做出来的,可能带一些脏东西。

洗完之后,祝海燕和小姑子、大姑子她们慢慢晾著衣服,一边晾,一边说道:“这个东西还真有点贵啊。”

目前太阳没有以前那么热了但风却大了不少,衣服吹乾得蛮快的。

尤其他们刚回来没多久,风一下子又大了起来,等到了晚上,衣服自然大部分都干了,除了棉衣以外。

风吹著比大太阳晒著还要快。

把衣服收回房间之后,祝海燕把小姑子、大姑子的衣服掛到楼上,小女儿的也掛到楼上,父母的放回他们房间,她和向星的掛到他们的衣柜里。

她又穿了那件米白色的高领毛衣,这件毛衣有点贴身形,把她的腰线隱隱勾勒出来。

向星在床上看著,感觉蛮有意思的,便走过去把房门一关,把她抱住,说道:“这样好了吧,这样不怕冷了吧?”

祝海燕打了一下他的手,笑骂道:“我还没试棉裤,你先放开,又不急著一下,让我试一下那个棉裤。我觉得那个棉裤也特別暖,就是棉裤为什么那么便宜啊,那为什么毛衣却那么贵呀?你想想,多不合理!”

他们买的棉裤大部分价格在十块到十七块钱左右,这个价钱祝海燕倒能接受,她挑的都是很厚的那种,不怕用不上,就怕不够厚。

等试完棉裤满意之后,她又回到向星身边,问道:“欸,对了,你刚才在路上说石斛可以摘了,我都没太注意。就是山洞上面那个,我经常看,但是被东西挡住的那个,我就自动忽略了。你说的石斛是有重量的吗?”

祝海燕一面摸著自己的肚子,一面对他柔声说道。

他把她的手一抓,放到自己腿上,说道:“对啊,就是那个。我们家的数量没有之前那么多了,这几个月长得还是慢了一点。这个月还是能再长一长的,到十二月上旬或者中旬的时候就要把它收回来了。看情况急不急吧,急的话月底都可以把它卖出去。”

祝海燕摇头笑了笑,笑道:“那还是让它再长厚一点嘛,多长一点也是一点,是不是?不用那么急,蛮好的。你不说我都忘了还有这个东西,特別是你从表叔弄来的那几株,长得也挺好的。”

吃饭之时,母亲给小孙女夹了一些肉,又说起今天买回来的衣服,说道:“冬芹,今年冬天你还怕不怕冷?去年冬天你都冷哭了,一直躲在我怀里哭,是不是?”

去年下大雪,天气冷得难受,小女儿的虎口以及关节处都裂开了缝。

她那么嫩的手都能裂出缝,父母以及其他人更不用说了,特別是母亲的手裂得最严重。

向冬芹闻言,喊道:“阿婆,今年我们有新衣服了,不会冷啦!阿爸,阿婆怕冷,我们再给阿婆买棉衣棉裤好不好?”

母亲听到之后,心里暖暖和和的,大笑道。

嘿嘿,还是小孙女可爱、好看又贴心!

她捏了一下小孙女的小脸,又给她夹了一些肉。

母亲笑道:“有你这句话,阿婆就不怕冷了!”

说完之后,大家都笑了,都说这小东西挺会哄人的,鬨动物就算了,哄人也特別棒,很不错,很棒!

母亲后面又给向冬芹多加了一些肉,吃得她满嘴都是油。

吃完饭后,父母也在试穿新衣服,他们都感觉暖暖的。

手套早就干了,棉袜子也买了,每个人两三双,这些只是暂时买的,后面还要买更厚更好的棉袜子,现在买的都是备用的。

至於鞋子还没那么急,家里的鞋子也能凑合穿,后续再买也不迟。

他们如果不太出门走动,穿手工棉拖也行,只要袜子够厚,那就挺暖的。

当然了,如果是机器做的棉拖就更保暖了,里面都是毛的那种更舒服,绒面的棉拖比手工的要暖得不止一点半点。

向星回到房间,老婆刚刚把新衣服取出来,又准备试穿。

他笑道:“哎呦,买的时候你不愿意买,给你买回来了你又急著穿,我发现你好矛盾啊!”

老婆对他“哼”了一声,说道:“不是不捨得嘛,谁让这东西那么贵啊!我今天还看到了那种加羊毛的毛衣,哇,那就更贵了!我见到最便宜的都要三十八块钱,最贵的七十多。”

向星想了想,回答:“不止,八十、九十块的都有。”

“啊?”老婆此时穿好衣服,两手贴著腰线一滑,说道,“那我就不懂了,反正不买那种,这个足够暖和了。”

他又打开衣柜,看看里面的旧棉衣,没想到现在的旧棉衣都破破的,里面的棉也比较差,看起来有点暖,不贴肉,穿起来不舒服。

买好一点的棉衣才能有裹身的温暖感,那种旧棉衣的製作方法也粗糙。

他向老婆说道:“那以后我们还要买棉衣哦,现在我们只买了小孩的,你、我还有仪花的都没买。”

老婆坐在他身边,把头一靠,温热的鼻息轻轻喷到他的脖子上,说道:“那不急啊,可以等一等嘛。反正房子都建起来了,怕什么?等建好之后马上装修,马上住进去多好。可以先把墙面抹上粗砂,粗砂抹完之后直接入住,也不太影响,甚至不抹粗砂都可以,抹了可能会更好一点。

“如果钱不够,那就不抹,住进去也可以啊。你看,如果后续要弄精致一点的装修,可以在二楼慢慢弄嘛,这样就能减少等待住的时间,我们一直住老房子,还是挺冷的,去年好冷。”

抹粗砂不需要特別多的钱,只要时间够,就能自己弄。

像向星他们抹粗砂技术难度不会特別高,不像抹细砂和粉墙,要求高很多,从成本上来说,还是有一定优势的,也不错。

大伯和大哥以前在外面学过抹粗砂,对於他们来说不难。

老婆的鼻息不断喷在他的脖子上,向星两手一抱,把老婆抱到腿上,说道:“这个毛衣还挺贴身的。”

两人头一低,依偎在一起。

第二天一醒来,他发现小女儿和小妹妹正在穿著新买的棉衣,试一下合不合身。

昨天晚上风吹得蛮大的,把她们的棉衣都吹乾了,速度特別快。

她们还挺满意这件棉衣的,衣服有口袋,口袋是铁扣的,好用。

现在的衣服还没有流行拉链,大部分都是扣子,做得更密一些,口袋也是。

但这种棉衣有一个优点,就是里面可以缝两个內袋,这对小孩子来说特別管用。

如果实在要装东西,可以在衣服上隨便缝一个布口袋,或者乾脆割一个口子,这样棉衣环绕一圈都能装东西,那就更好了。

对於小孩子来说,这可是放东西的好地方,而且还没那么容易被人察觉,非常好。

他这段时间打算去买一些甘蔗,用来给竹鼠尝尝味道,顺便把它们的青饲料比例也稍微抬高一点。

因为竹鼠的个头足够大了,可以把它们养得更肥一点。

甘蔗可以晚一些分批量买,一旦动物尝到甜的东西,它们的食慾会直接上升。

不单是竹鼠这种小型动物,哪怕是蚂蚱,这样餵养,能完整度过一个冬天的概率,也比在自然界中高上很多倍。

甘蔗如果去了皮,很小的竹鼠也可以尝一尝味道;稍大一点的竹鼠,最好让它们自己慢慢啃,这点软软的皮还拦不住它们。

就这样慢慢让它们接触好的饲料,冬天能找到的草料,就没有其他三个季节那么好了。

后面需要去买一些別人专门用来养幼牛、幼马的青储饲料,它的含水量会比正常乾草的百分之四十多很多,这样竹鼠也能尝一尝新。

另外再弄一些草根,也能让竹鼠完整过冬。

这段时间需要再提高一下精饲料的比例,等过段时间就可以稍微缓一缓,去规划一下以后的事。

这段时间大部分还是要靠表叔帮他们照看一下竹鼠,要不是表叔离得远,他都想请表叔过来帮忙,表叔的技术可完全不弱於大伯,相当厉害。 这段时间也弄了一些別的竹鼠,就是长得没那么快,还需要缓一缓。

等到了下旬之后,向星抽了个机会,去表叔家玩,带上了老婆和孩子。

这回就不用单独赶路了,小白和白雪也能跑很长的距离,实在累了,把车筐里的东西垫一垫,让它们轮流坐一会儿也挺好,这样可以节约一下时间,还能保留点运动量去追野货。

老婆和孩子就暂时放在表叔家,前面的山路可能不太方便,除非在前面稍微走一走,那还可以。

等到了红楼村,向星把单车停下,表婶早就提前泡好茶了,他们前段时间就跟表叔说过,今天会来。

祝海燕下了车之后,把小女儿一抱放到地上,对著表叔表婶喊道:“表叔,表婶!”

祝海燕又转头对小女儿说:“冬芹,你看,你应该叫他们什么呀?你还记不记得?”

向冬芹好久没来表叔家了,真给忘了

这时候祝海燕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两句,她很快喊道:“表爷,表娘!”

喊完之后,还不忘把自己的年龄报上:“我今年四岁多啦!”

小女儿不仅打了招呼,还顺便报了年龄,真是聪明。

刚才祝海燕没跟她说报年龄的话,就告诉她应该怎么称呼而已,她没想到这个小傢伙脑筋动得还是挺快的,还到处得意自己四岁多了。

哎哟,这个小傢伙,表婶以前还抱过好多次。

向冬芹很快走过去,又叫了几声“表爷”“表娘”,在叫他们的同时,见到表叔家前院这边绑著一匹马,另外一匹被牵出去用了,还没有回来。

向冬芹大喊道:“阿妈!阿妈!阿爸跟我说过的,你看这个,这个有点黑色的就是青马,我知道,我认识!”

表叔没想到她还认识青马,有点厉害,便夸道:“哟,冬芹,你认识马呀?这么厉害呀!我像你那么小的时候,可不认识马欸。”

被夸的小女儿甚是得意,又看了妈妈一眼,扭头对表叔说道:“是啊,阿爸跟我说的,马有好几种顏色,我认识五种!”

表叔一听,发现她真懂,便笑道:“挺好挺好,挺厉害的!”

他们聊了好久好久的天之后,向星准备带著狗和云豹去山里追野货。

小孩子本来想去来著,但是房间里走出一个小女孩,是大表哥的女儿,比她小一岁,向冬芹应该叫她表妹。

这小女孩的名字倒是简单又好听,叫做周小天,天上的天。

表叔拍了一下小孙女的肩膀,对她说道:“小天,这个是你表姐,表叔的小女叫冬芹,冬天的冬,芹菜的芹,冬芹比你大一岁哦。”

向冬芹听到忽然冒出一个小表妹,满是得意。

欸,自己比她大一岁多,厉害多了!

她觉得自己比三岁的小孩子会的东西,厉害得不是一点半点,在她看来,三岁和四岁的差距还是相当之大的,哈哈。

过了一会儿,她们很快就去后院玩了。

表叔家的后院比向星家的后院要大不少,而且和岭地连成一小片,没有明显的围挡,就是拿一些树木和柴稍微拦一拦,不让鸡钻进来就行,没砌很明显的围墙,和野山岭的岭脚融成一片,很是美观。

后院里种的菜也挺多的,菜心都冒了出来,一看就特別甜。

她们很快在后院里玩起了过家家,玩累的时候一抬头又看到那匹青马,青马对著她露出牙齿,像是在笑一样。

人好不好,一看就知道,小女儿也能分辨出来,以前爸爸教过自己很多事情,认识马和怎么跟马交朋友,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过了良久,向星才知道大表哥去隔壁镇忙了,表叔要在家里忙別的事情,都没法陪他去山里,他便决定缩小活动范围,不去太远的地方。

他把之前走过的地方的套子都看了一遍,又重新布了一些陷阱,此时时间过去得还没多久。

小白和白雪兴奋得上蹦下跳,又回到了熟悉的野山岭。

它们之前在家里憋得太难受了,它们才是属於这片领地的主人。

他让鼻子最灵的白雪去嗅毛冠鹿的味道,却没什么发现,毛冠鹿有段时间没在这出现了,原来的气味被其他野货干扰,闻不到踪跡了。

如果跟著脚印找,那也太麻烦,向星索性就不找了。

他转身回到上次发现的山洞,之后又往前面走了一段时间,又发现一个新山洞,便想著给这个山洞改装一下。

过了许久,向星差不多砍完了木头,就给山洞铺上树枝和乾草,以后用来临时休息就方便了。

他正要往附近放一些野猪夹,此时白雪忽然一个箭步衝出去,连追了二十多米,很快又放慢速度,两只爪子放下来,低著头去嗅地面的味道。

它又抬起头分辨方向,隨后扭身朝著西南方向停下,又轻轻地走了几步,时停时缓,就这么走了二十多米。

他跟过来的时候,暂时没发现附近有什么大的野货。

小白的鼻子也挺灵的,但它没那么快反应过来,应该是目標离得比较远。

向星立即跑回山洞,把腰刀、防狼铁棒、小火銃以及弹弓等等都拿齐,再拿了一条长树棍,便又返回去跟上白雪的步伐。

白雪的鼻子是最灵的,曾经的岭上霸主,终於回到了它的领地,向星心想下次再遇到狼群,非得让白雪一巴掌拍死它们不可。

他们这么一追就追了三里路,三里路算下来是很远的距离了,后面又追加了两里路,总共便是五里路,它走的速度还是挺慢的。

前半段路白雪走得慢,后面又加速,之后又减速,反覆绕著路追寻那带点血腥的味道。

这味道有点淡,应该是前天留下的,也就白雪能闻到。

小白的鼻子没那么厉害,它有时候能闻到,有时候又断了线索,需要白雪来带路。

在家里的时候,小白是主导,但到了岭上它们就换了位置。

他这时候才觉得有匹马多好,若是这五里路不用自己追,直接骑马追,那得多快啊。

到了某个岭沟的底部后,小白要往岭峰上走,向星发现它的脚步越来越慢,鼻子嗅的频率更高了,看向前面,应是离猎物不足两百米了。

他便慢慢跟上去,上了岭峰之后,它的速度更慢了。

刚上岭峰,向星便发现一棵小八角树下传来异动。

这时小白和白雪立即趴倒在地,防止被猎物发现,向星也侧躲在高灌木丛里一动不动。

八角树下的异动很快就停了下来,那个地方算是一个小高位,如果以后真在遇到猎物,自己从这里开枪是不保险的。

这时候白雪发现还有一条去路,就是往更高的岭峰上冲,而且下面又是个陡坡,猎物跑起来速度会更快。

以毛冠鹿的实力,狗一般是追不上它的,云豹追起来也有点吃力,若是能轻鬆把它制服,那当然是最好的。

白雪看清猎物的位置之后,扭头看了向星和小白一眼,隨后渐渐后退,回到刚才那条路上。

向星都有点看懵了,白雪怎么后退了?难道是想迂迴包抄?它有这么聪明吗?

很快,白雪后退了几下,便扭身跑向岭峰,专门找长满高灌木的树丛慢慢潜入过去。

虽然白雪的身高不矮但它的身体柔韧性特別好,一些低矮的地方,它往下一趴就能钻过。

所谓的猫科动物就是这样,身体灵活得像水一样,十分方便,它一般而言比狗要厉害不少。

向星一看就知道今天十拿九稳能有收穫了,这边自己拿著枪,如果猎物退回那个岭沟,自己能开枪。

另外一面有小白守著,两面夹击,这野货肯定跑不了,他就是没看清楚具体多大,看样子应是几十斤,不太可能超过百斤,怎么看都不像。

白雪的潜伏速度比向星想像中要慢一点,因为它知道猎物还没那么快发现它。

等白雪潜到岭峰路边的时候,向星见到那棵八角树下又传来异动,很快探出一个小脑袋,耳朵算是比较大的,脑袋小,脸长,脖子又细,身上是棕灰色的皮毛,毛髮算是偏长的类型。

这个野货跟林麝一样也有两颗长牙,是公鹿,也就是向星一直想要的雄性毛冠鹿。

大概有五十五斤,是很大的个体了。

毛冠鹿似乎察觉到了不对,向星正要开枪,只见它“唰”地一下往侧边绕了个弯,隨后很快又要回到正路上撒腿就跑。

早在路边设下埋伏的白雪,爆发极高的速度,一下子就把毛冠鹿咬住了。

毛冠鹿的牙齿基本上不好发力,它的牙是向下长的,目前威胁不到白雪,而它白雪这么一咬,小白也冲了上去。

向星跑过去的时候,白雪用自己的牙齿咬住了毛冠鹿细细的脖子,两只爪子搭在毛冠鹿的腿上,利用后背发力,防止毛冠鹿的前腿和后腿蹬到自己的肚子,避免发生意外。

这种天生的压制力是白雪骨子里的捕猎技巧,狗便没有这么复杂,只要能咬住猎物就行,很容易被猎物直接正踢或侧踢。

像云豹这种猫科动物就不会有这种意外,加上白雪的力气也足够大,很快小白也加入战场。

它咬住了毛冠鹿的其中一只腿,左闪右闪,躲避著毛冠鹿后腿踢向脑门的攻击。

小白的爪子没白雪那么灵活,它就直接坐到毛冠鹿身上。

毛冠鹿前腿的爆发力没那么强,小白也不是很害怕。

当向星走过来的时候,它们扭打在了一起,这只毛冠鹿长得还蛮漂亮的。

向星拿著枪快速走下来,把毛冠鹿的两只后腿和前腿按住,脖子被白雪咬著,暂时不需要太著急,隨即马上用自己的膝盖跪下来压住毛冠鹿的腿。

另一只手撑在毛冠鹿的脖子下方,对白雪小声道:“不要咬那么大力,不要咬那么大力!”

很快白雪就鬆开了嘴,直到这时候才没什么意外了。

向星去解腰间的绳索,只有一捆,另外有他的防狼铁棒。

这条绳子也挺长的,他把毛冠鹿的前后腿相互绑在一起,这样便足够了。

两只腿都绑住,毛冠鹿就发不出什么力气了。

五十五斤的重量对向星来说不算什么,向星看到这只毛冠鹿,就知道今年过冬的衣服钱又有了,单凭这个东西就足够有钱了,他知道毛冠鹿浑身都值钱。

这是公鹿,有鹿角,鹿皮现在正在换季,可以先放在家里养一段时间。

等它换皮完成再杀,这般皮毛能卖更高的价钱,而鹿肉可以直拉到镇上去卖,也能赚不少钱。

加上毛冠鹿的鹿心血、鹿血以及鹿肝、鹿尾巴、鹿筋等等,都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哪怕是鹿胃、鹿肾都是好货,这个毛冠鹿跟麂子差別太大了,浑身都是宝,真不错!

他把毛冠鹿捆得差不多的时候,向星一手给它的头做了一个简单的笼子。

隨后轻轻掛在它的腿上,让它的头能形成一定的弯曲但不能让它弯得太厉害,怕它的颈部出问题,还要养它一段时间。

目前是十一月下旬,毛冠鹿没有彻底换毛完成,需要再养它一段时间,因此要保证它能正常活动。

將毛冠鹿的头和脚稍微固定之后,向星一手放在毛冠鹿的腹部,一手抱住它的脖子,把它抱了起来。

毛冠鹿的腿是挺有力气的,一直蹦蹦跳跳的,他后面想了想,从袋子里翻出一条破布,把毛冠鹿的脸和两只眼睛蒙住。

果真,很快这只毛冠鹿就没那么大动静了。

看得见的恐怖才是最恐怖的,给它的眼睛一蒙,它接收的信息量就减到了百分之七八十,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

后面向星摸了摸白雪和小白的头,他不敢当面夸它们,怕它们骄傲。

他看了一下毛冠鹿的颈部,只有一些小痕跡,並没有被咬破皮。

白雪留了很大的余地了,如果它全力去咬,毛冠鹿的喉咙早就破了,血管也爆了,很快就会殞命,在野外基本上都是这样。

有时候白雪在村里会去试探別人养的大鹅,轻轻地咬大鹅一下,来练习捕猎技巧,並不是为了吃。

村里的狗都怕大鹅,白雪不怕,大鹅威胁不到它。

这回白雪的捕猎技巧真派上用场了,向星又摸了摸它们的脑袋,笑著说:“走走走,回去。”

他一手把枪扛到肩上,两手抱著毛冠鹿,快速往回走,只是有点可惜,这次没带扁担,只能用手抱著,而且这山岭弯弯曲曲、一上一下的,没办法弄个临时的托盘拖回去,有点麻烦。

走一段路才能到较为平缓的地方,到时候再找些材料做个托盘慢慢拖回去,总比抱著要舒服一些。

这一路上,他感觉毛冠鹿比刚抱起来的时候安静多了,还得是蒙眼睛这个办法方便。

他顺便也检查了一下毛冠鹿的情况,它的皮毛没有损伤,应该是在爭夺交配权的时候打贏了,前段时间大概率有过跟其他母鹿交配的机会。

能打贏还几乎无伤,这毛冠鹿確实挺厉害的。

向星心想如果今天只带著狗,大概很难抓到它,这个毛冠鹿还是蛮狡猾的,幸亏带了云豹。

云豹是专克它的天敌,不然真让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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