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处在打仗,又闹饥荒。
老百姓都不容易,借粮就是借命。
不到万不得已开不了那个口。
他已经三年多没打猎了。
洛家三代都是猎户,他自己也能弯弓射箭,年轻时也是猎户中的一把好手。
但是四十五岁以后,自觉年老体衰,体力一年不如一年,已经拉不动祖父传下来的二石弓。
可是昨晚与夫人一夜春风,竟让他老树发新芽,焕发第二春。
不但体能恢复到壮年,更尤胜往昔。
现在别说是开二石弓,就是三石弓也不在话下!
“夫君,我和雨裳从小跟随家父研习医术,懂得药理。
你若进山能采到这些药材,我就能配一份金疮药给红袖妹子。
刚才我给她扎了几针,只是权宜之计。”
苏云裳将一张草纸递给洛云霄。
洛云霄接过纸条,上面用娟秀的蝇头小楷写着三七、茜草、白芷等五味药材的名字。
这年头战乱频繁,粮价,物价都涨了不少,药材更是紧缺。
一副金疮药,不打仗时五十文一包。
如今边境战事正紧,价格已经飙升到二、三百文一包,相当于三十多斤粟米。
普通人家是买不起的。
如今区分贫富的标准就是能不能买得起药。
有病无钱者,十死八九,有钱有医者,十活六七。
如果家中娘子能制药,倒省去了不少开销。
洛云霄心中一喜,自己这三个老婆各个都是人才。
“好,你们在家等我回来。”
洛云霄走到村口,看到牛大彪和刘旺财二人背着药篓迎面走来。
二人见到洛云霄愣了一下,表情和刚才看见洛云霄的村长一样。
牛大彪瞪大眼睛一脸惊讶:“老洛,你这是干啥去?”
“挖点山货改善伙食,顺便打点野味。”
“洛大伯,我咋觉得你年轻了一些?是我的错觉吗?”
刘旺财是村里的小辈,也是洛云霄看着长大的,昨天嘲笑洛云霄娶三个媳妇的人里面,就属他笑得最开心。
他原本还想趴洛云霄家的院墙,看看他有没有被三个女人折腾死,再到处跟人嚼舌根找找乐子。
没想到洛云霄气色竟然如此好。
“我不是新娶了媳妇吗,三喜临门,自然精神焕发。”
洛云霄也不多解释,大踏步的往村外走去,留下发愣的二人。
“旺财,你说咱们是不是媳妇娶少了?”
“我也这么觉得。”
二人互相望了一眼,心中暗想如果再遇到官府发媳妇,一定多娶两个暖床!
陈家村往南五里就是连绵起伏的青石岭。
此山岭多为青灰色岩石,岭脉纵横连绵,无明显主峰。
山上虽然有不少药材和山货,但经常有野猪出没,如果要深入大山打猎,通常需要三五猎户组队同去。
洛云霄如今已经是武徒后期修为,自信遇到野猪也能全身而退,所以他径直往深山里走。
珍稀药材和山货都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里。
由于他觉醒了十丈寻宝技能。
只要脑海里想着药方,十丈范围内凡是有三七、茜草、白芷、松脂等药材的地方都会发出亮光。
他跟随亮光的指引,不到一个时辰就集齐了苏云裳需要的药材。
遗憾的是没发现野山参。
因为三七形似人参,属于贵重药材,所以他多采集了两棵。
不一定都要拿去配制金疮药。
挖到值钱的药材可以拿到药铺换钱买粮。
他现在需要很多银子。
不仅需要养老婆,还要储备粮食,打造一把趁手的兵器。
下个月就要拖家带口去辅兵营报道了。
听说辅兵是没有制式武器的,大多用锈刀、木棍和锄头当武器。
连军饷都远远比不上战兵。
只有靠自己。
正在他坐下来休息的时候,忽然听到周围树林中传来一种空灵的声音。
“王敢哥,王敢哥。”
他心中一凛,谁在说话?
又觉得这声音尖细,不似人声,倒像是鸟叫。
环视周围并没发现有人出没。
不对,如果是鸟叫,怎么声音又像人声?
难道是妖怪?
他脑海中灵光一闪,想起自己老爹在世时曾经提过的一件事。
三十年前洛老爹打猎时,曾经在青石岭一带遇到过一只棒槌鸟。
他就跟着那只鸟,找到了一支三十年的老山参。
被村里人传为佳话。
根据老爹描述,棒槌鸟的鸣叫声很特别。
它会发出类似“王敢哥”的声音。
但是几十年来除了洛老爹外,再也没有人遇到过。
难不成刚才是棒槌鸟的声音?
所谓棒槌鸟,也叫人参鸟,在盛产野山参的长白山和大兴安岭一带比较多见。
传说在山里只要遇到这种鸟,就能在它附近找到老山参。
当地有句谚语,“要把人参找,跟着棒槌鸟。”
洛云霄想到这,立即打起精神,凝神扫视周围的密林。
想看看那只棒槌鸟藏在哪里。
扑棱棱棱!
“王敢哥!”
就在洛云霄右前方的一棵栗树上。
一只红色羽毛的鸟扑棱着翅膀,往林子里飞去。
他赶紧循声追上去。
跨过一条小溪,攀上一座陡峭的石岩,来到一处更深的密林。
这里已经是青石岭腹地。
植被遮天蔽日,没有山民来过的痕迹。
地面上散布着不知是人还是野兽的骨头。
白森森的很是渗人。
那只棒槌鸟就停在前方不远处的一株矮树上。
洛云霄用柴刀砍去挡路的荆棘开路。
目光四处寻找,发现了两处闪烁宝光的草丛。
两处闪光点一大一小,他先来到光斑大些的草丛。
扒开一看,果然是一株老山参。
如今刚入冬,人参叶子已经有些枯萎,不过还是能看出来是一棵老参。
拿出锄头,废了半天功夫将人参全须全尾地挖出来,品相完好。
芦头又长又弯,芦碗有四十个。
参须灵动飘逸,带有珍珠点。
根据芦头推算这棵老山参至少有四十年。
这可真是宝贝!
拿到镇上药铺起码能换十几两银子。
收好人参,他又来到第二个发光的地点。
这次是一株鸡头黄精,也是好东西。
洛云霄毫不犹豫的将其挖了出来,根茎形似生姜,生的盘根错节。
一棵就有两斤重。
看年份,有十五年左右。
至少也价值二两银子。
黄精别名救穷草,饥荒年间山里人靠挖黄精,葛根代粮充饥,不至于饿死。
同时也是一味珍贵的药材。
不过这东西生吃会麻口,需要九蒸九晒后才软糯香甜。
“王敢哥,王敢哥!”
哦?棒槌鸟还没飞走。
洛云霄有些纳闷,难道这附近还有老参不成?
他又往更深的林子里走去。
四周安静的只有自己的呼吸声。
五丈开外一道耀眼的光斑出现。
洛云霄几步上前一看,又是一棵老参!
耐心挖出来观察一番,这棵人参体型比刚才的大了一圈,芦碗有四十五个。
如果算上休眠期,这棵老参起码有五十年!
这得价值三十两吧!
不过如此贵重的药材,还是留着自己用比较好。
他将人参收好,那只棒槌鸟冲着洛云霄炸起羽毛叫了几声,飞入山林不见踪影。
它好像对洛云霄颇有意见。
毕竟这种鸟是以人参籽为食。
洛云霄抢了它的口粮。
今日进山收获药材颇丰,再打两只野兔就下山吧。
他这么想着,好巧不巧野兔没发现,在一处山谷中发现了一只觅食的小鹿。
洛云霄屏气凝神,弯弓搭箭,一箭射中小鹿腹部。
他上前拔出羽箭插入箭囊,正要扛起猎物。
无意间瞥见一丈远的草地上斜插着一把锈迹斑斑的朴刀。
咦?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会有边军制式军刀。
他走近再一看,眼前的一幕惊得他目瞪口呆。
举目望去,这里密密麻麻倒伏着上百具身穿盔甲的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