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买买买(1 / 1)

很快,李四便来到了集市里唯一一家猪肉铺的门口。

杀猪匠虽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差事,但在这乱世荒年中,却是很吃香的职业。

原因无他,第一收猪需要资金,能开猪肉铺的人底子都不会太差。

第二就是守着猪肉铺,不说顿顿都能吃上肉,但每天荤腥不断还是能做到的。

很多人家都愿意把自己家闺女嫁给杀猪匠,所以大部分杀猪匠的女人都很漂亮。

而面前的猪肉铺的摊位比一般的小摊要大不少。

用几根粗木桩支起一个棚子,棚下挂着一扇扇被分割好的猪肉,猪头、猪蹄、内脏等则分门别类摆放在案板上。

案板后站着的,正是这七八集市有名的杀猪匠,王屠户。

他生得膀大腰圆,满脸横肉,系着一条沾满油污的皮质围裙,手里握着把锃亮的剔骨刀,正麻利地剁着一根猪骨。

他身边,果然如传闻所说,站着一个与这血腥油腻环境格格不入的女子。

那女子约莫二十出头,穿着一件半新的碎花棉袄,虽然样式普通,但裁剪合体,衬得腰身纤细。

她皮肤白净,眉眼温婉,正低头整理着案板上的零碎,动作轻柔。

与周围面黄肌瘦、神情麻木的妇人相比,她就像是落在泥泞里的一朵白玉兰,格外引人注目。

这便是王屠户去年新娶的媳妇,据说原是邻镇一个落魄秀才的女儿,因为家道中落才嫁给了杀猪的王屠户。

不少人路过猪肉铺,都会忍不住多看那女子几眼,王屠户对此似乎早已习惯,甚至隐隐有些得意。

李四的目光在那女子身上一扫而过,并未停留,径直走到案板前。

“王掌柜,猪肉怎么卖?”

王屠户抬头,手上动作不停:“五花肉十二文一斤,前槽后鞧十文,排骨八文,下水便宜,五文一副,要哪块?”

“来十斤前槽,肥瘦相间些的。”

李四语气平淡,仿佛说的不是十斤肉,而是十斤萝卜。

“十斤?”

王屠户手一顿,剔骨刀停在半空,有些怀疑自己听错了。

十斤前槽肉,那可就是一百文!

这年头,除了逢年过节,或是地主家办席,谁家舍得一次买十斤肉?

何况眼前这人还是李家村有名的傻子李四。

就连旁边那温婉女子也忍不住抬眸看了李四一眼,眼中带着好奇。

“对,十斤。”

李四肯定道。

“好嘞!”

王屠户态度热情了不少,挑了一块上好的前槽肉,过秤。

“十斤高高的!一百文!”

李四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将一百文的铜钱数了出来,拍在了桌子上。

王屠户确认无误,利索地用草绳将十斤猪肉捆好,递了过来。

沉甸甸的一大块,肥肉白花花,瘦肉红润润,看着就喜人。

李四接过猪肉后,随手就丢给了狗四,让他拎着。

而狗四看着手里的猪肉,当时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他已经半年多没沾过荤腥了,没办法,猪肉太贵了。

一个老百姓忙碌一天,挣的那几个铜板也就够买一斤猪肉,平时没事儿谁舍得吃肉啊?

买好了猪肉,李四脚步不停,又在集市里寻摸起来。

盐是必需品,家里只剩一小块了。

他走到一个卖杂货的摊子前,摊主是个精瘦的老头。

盐巴分两种,一种颗粒粗大、颜色发暗的粗盐,五文一斤。

另一种稍微白净些的细盐,要八文。

虽说是细盐,但和现代的精盐是没法比的。

李四要了两斤细盐,十六文。

接着是醋和酱油。

这两样属于调料里的奢侈品了,普通农户家里很少备,多是富户或开饭馆的才用。

李四在一个卖调味料的妇人那里,各打了一小罐的米醋和酱油,又花了二十文。

最后是花椒。

这东西能去腥增香,炖肉炖鱼少不了。

一小包干花椒,又花去十四文。

盐、醋、酱油、花椒,总共五十文。

钱袋子又轻了一些,但李四觉得值。

想要吃得好点儿,这些基本调料不能省。

以前是没条件,现在既然有了些余钱,就该改善生活。

侯三和狗四看着李四眼都不眨地花掉五十文买这些不当吃不当喝的玩意儿,心里直咂舌,暗道四哥真是阔了,也开始讲究起来了。

不过他们不敢多嘴,只是老老实实跟在后面。

东西买齐,李四不再耽搁。

他直接去了米行买了一些米。

花了五十文,买了十斤的粟米。

粟米也就是现代的小米,不过古代的小米可没有现代的精致,口感更糙,难以下咽。

买猪肉花了一百文,买调料又花了五十文,买粟米花了五十文。

现在李四还剩下三百文。

他并不打算存钱,而是打算把这三百文都花了。

因为他想起来秀姐身上穿着的破棉袄。

那破棉袄是秀姐从娘家带过来的,已经穿了好几年了,里面的棉花都快跑光了。

现在天气这么冷,所以李四想给秀姐买一身得体的棉袄和棉裤。

而棉袄棉裤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百姓中的奢侈品。

棉花太贵了,因为种植成本高,再加上优先给当兵的做棉服用,所以到了底层百姓这里,一身棉服需要花三四百文。

要知道,一个成年男人一天的收入也只不过十到二十文。

三四百文,足足是一个成年男人将近一个月收入了。

所以,一件棉服传三代并不是夸张的描述。

没办法,这就是个吃人的世道。

李四在集市上转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一个专卖布匹和成衣的摊位上。

摊主是个中年妇人,脸被寒风吹得通红,摊子上挂着的几件棉袄棉裤,虽然样式老旧,但看着还算厚实。

他看中了一套靛蓝色的女式棉袄棉裤,料子相对细密,棉花填充得也匀称。

“老板娘,这套怎么卖?”

李四指着问道。

那妇人抬眼打量了一下李四和他身后两个跟班,见他气度不像普通穷汉,又看了看狗四手里提着的猪肉,堆起笑容道:“这位小哥好眼力,这套是年前新做的,棉花都是好棉,暖和着呢!四百文,不还价。”

四百文,果然是这个价。

李四身上恰好剩三百文。

他皱了皱眉,伸手摸了摸棉袄的料子和厚度,摇了摇头:“老板娘,这料子一般,棉花也不算顶好,三百文,我就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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