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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出发!(1 / 1)

说实话,比起养白了、显得骄矜的小公子,宋筠还是更喜欢夏天限定款的唐晏,怎么说呢,大概是出于微妙的羡慕嫉妒心理吧。

像她这种黄皮星人,还一晒就黑的肤质,虽说是前世,但这种对白皮人的羡慕,哪怕过了八年,依然铭刻在她的灵魂深处。

所以一个天生长得白的人,还不会被晒黑,你说气不气人?

所以,对着晒黑了的唐晏,宋筠总是心情更好,也更愿意主动和他聊天。

唐晏没察觉到宋筠有些酸唧唧的心思,反而很开心,对一个病弱过的人来说,肤白貌美算什么,一个打三个才更让他向往。

“对啊,虽说在家也能练,可我娘说我去了寺里后,身体更好些,我也乐意去山上,凉爽一些,风景还好。”

“你们不要去寺里逛逛吗?九月虽然没有桃花,但菊花开了,再过段日子,枫叶也红了。

而且我师傅还记得你呢,听说我们能联络上,还让我邀请你去做客,说要好好招待你们一家。”

宋筠有些绷不住嘴角的得意笑容了,山上再美,也是府城的。而府城的风景算什么,她是要去京城的人啊。

因为马上就要走了,而且这也不是丢人的事,宋筠也不藏着掖着,明为拒绝实则炫耀:

“唉,我也挺想去,我还没见过秋天的佛寺呢。可我们要去京城了,只能等明年秋天了。”

唐家发家地不在京城,但在京中有宅子,唐晏也是去过几次的,所以并不太感兴趣?

他没像宋筠其他小伙伴那样,一听到京城就欢呼起来,反而更好奇宋家去京城的原因,忍不住问道:

“你们要去做什么?探亲访友?”

不过他家到底读书人多,还不等宋筠思考,就迅速自问自答:

“是宋家叔父要去科考吗?那也用不着你们都去吧?”

宋筠叹气,这才是凡尔赛啊,两句话的功夫,不经意见表明:

京城我去得多了,没什么意思。

我身边进士太多了,哪怕我没考过,也对流程一清二楚。

“是,你猜对了。我们就是想跟着去逛逛,毕竟我祖母年纪大了,趁她身体还硬朗,多去不同的城市看看。”

唐晏没错过宋筠提到京城的兴奋劲儿,心想,与其说是你祖母想去看看,不如说是你更想去吧。

不过,大喜的日子,唐晏也没那么情商低,顺着她的话夸了一句:

“宋祖母想必很高兴吧,宋叔父这么孝顺,哪怕去赶考也想着她。”

同样的理由,宋念也对很多人说了,最后也得到了一句“孝心可嘉”不好意思了,夜里对沈氏说:

“虽然我的确是想带娘去看看,可也不完全是为了娘,更是为了你和孩子们。如今被他们夸得多了,倒让我觉得有些沽名钓誉了。”

沈氏越是临近出发的日子,就越焦虑,几乎日日都要检查一遍行李。

她最后还特意去金匠那里,让他们打了几片薄薄的金箔,在一家人的里衣里缝了暗兜,把金箔装进去,以备不时之需。

在这样的焦虑之下,沈氏可没心情安慰丈夫,推了他一把,让他“有空胡思乱想,说明你还不困,去书房学习去吧”,然后转个身就沉沉睡去了。

宋念作为准考生,这段日子一直被各种优待,如今被妻子骂了,倒突然踏实了下来。

其实他担心的“沽名钓誉”,又哪里是孝顺母亲这件事呢,更多的还是怕阵仗闹这么大,他却考不上,被人嘲笑。

无论是沈氏的焦虑,还是宋念的担忧,时间都不会为他们停留。

九月初十,过完九月九的重阳,吃完重阳糕,喝过菊花酒,就到了他们正式出发的日子。

赵雁泽赵雁林兄弟俩,还带了个小厮。

王琦,带了他儿子王绍,王绍和新婚的妻子分开这么久,无非是想去帮亲爹忙,再去京里长长见识。

有同样想法的人不止他一个,还有周宇,就是岳家有商队的这个举人,宋念来了府城新结识的朋友。

他儿子还小,带不出来,但又不想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分别带了个岳家大舅兄的儿子,叫林金宝。

没错,金宝是大名,商户人家的炫富,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又高调。

他也不辜负这个暴发户式的大名,虽然只有十七岁,但富贵之态十足,穿着打扮都金光闪闪。

好在他能被派来随着姑父去京里长见识,情商还是很够的,为人也机灵,虽然外表突兀,但还是很迅速地融入了同龄的读书人家子弟之间。

和他一比较,周宇哥哥的儿子,周岱,哪怕比林金宝大了五六岁,却显得沉默寡言了不少,话不多,也不热情。

但据周宇所说,这个侄儿是家里最有潜力的小辈,如今已经是秀才了,所以才被选出来长世面。

二十岁出头的秀才,不能说惊才绝艳,但也可以称一句年少有为,怪不得他显得那么清高呢,实在是有骄傲的资本。

除了这些宋家已经熟悉了的人,赵雁林和王琦还各带了一个朋友,这俩人就显得势单力薄了,都是独自背着包袱前来汇合的,行李也不多,瞧着就不像是富裕人家出来的。

事实也是如此,不然考到举人了,怎么也得买个小厮了。

奈何这俩人读书的时候,完全就是靠着亲友支援读出来的,所以出息了之后,还得先回馈恩情,而且家里长辈身体也不好,去京中赶考又花费很大,只能能省就省了。

不过要说带的人多,谁也比不上宋念啊,他可是吧一家子都带上了。

虽说一起出行的人都知道宋念是全家出动,可看着这老的老,小的小,还是有点稀奇。

其实宋家的队伍已经是精简过的,一开始他们还想把下人们带上,后来想了想,跟着商队出行,本身就会耽误人家进度,再带的人那么多,有些得寸进尺了。

最后就只带了胡伯,帮忙赶车、看管行李、到京城跑腿。

之所以带了他,是因为他的见识到底是比李伯多一些。

因为这个选择,无论是赶车技术不够高超的墨竹,还是认的字不够多的李伯,都颇为后悔。

早知道就多学个技能了,技多不压身啊,如今他们却只能看着别人风风光光地随着主家去京城长见识。

虽说留着看家,也代表着主家对他们的信任,但能去京城,谁想留在府城?

于是,在宋念一家人离开后,他们家的宅子里,很是兴起了一股向学之风,这就是后话了。

而与此同时,在宋家一行人和同行的友人们打招呼、张罗着上车离开的时候,在千里之外,王珍也脸色凝重地带着孩子们、丈夫的妾室、以及从老家带过去的下人们,正在赶往晋州的路上。

王珍过完正月才随着丈夫赴任,除了大儿子和大女儿二女儿留在晋州府之外,一双小儿女都随着他们夫妻俩一起去了西北。

从二月出发,旅途漫长,再加上路程不够熟悉,所以,严格来说,许志清五月份才正式上任,到八月的时候,前任留下的很多事都没处理清楚呢。

而这个时候,作为当家主母的王珍带着孩子离开,甚至一个妾室都不给留,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的确很引人侧目。

对外的说法是,许志清上任后,被下属送了个貌美却蛇蝎心肠的妾室。

他在美色面前就昏了头,任由她挑衅结发妻子,甚至责打孩子们。

王珍不堪受辱,决心带着人离开,让许志清自己和新收的妾室在西北随便折腾。

这个借口,不能说是天衣无缝吧,但的确是他们在那个情况下能想到的最好的了。

其实如果能让王珍以给母亲侍疾、或者在老家的一双儿女出了事的理由回去,当然是更好的,可他们如今也不敢传信,就没办法和那边通气。

正好许志清刚上任,就被半威胁半强迫地送了个美人,而对方的身份的确不太清白,许志清和王珍夫妻俩干脆半推半就地借着她的出现演了好几场戏。

最终由王珍捂着脸哭着从书房跑出来,第二日就匆匆带人离开,连行李都没怎么收拾。

? ?要开始新阶段啦,之前的都比较平静,新的剧情会有些波折,涉及到一些斗争了。

这种情节,对我的考验还挺大的,而且从主角的角度,也不容易看到全貌,所以我更多的会把这些情节当做一个背景,宋家还是会比较安稳地继续过日子。

以及,我打字还是比较慢的,而且有时候会没时间检查,想必追读的读者发现了,我经常赶在十二点前发章节。时间比较紧,所以没什么时间检查,有读者发现错别字可以直接指出来,我看到评论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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